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28 毫秒
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土地(国土)管理局(厅)、建委(建设厅、房地局),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了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培育和发展住房二级市场,规范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的收益分配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  相似文献   

2.
为规范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工作 ,适应职工改善住房条件的需要 ,2 0 0 3年 8月 14日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向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和各单位联合下发《关于印发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管房改 [2 0 0 3]16 5号 )。《通知》指出 ,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 ,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这项工作政策性强 ,涉及面广 ,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 ,抓紧做好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前房屋所有权证办理、职工住房档案建立和超标处理等工作。  相似文献   

3.
一、什么是已购公有住房 ?答 :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 ,是指职工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 (含标准价优惠办法 )购买的原产权属于中央在京单位的公有住房。职工根据国家政策 ,按照房改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由中央在京单位建设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 ,也视为已购公房。《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所指的已购公房 ,是以住房原产权归属为准的 ,即凡产权原属于中央在京各单位的 ,无论是中央在京单位职工、北京市或其它部门职工购买 ,其首次上市出售活动要受《办法》管理 ,具体谁购买不受限制。在…  相似文献   

4.
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51号现发布《河南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省 长 李克强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一日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行为,扩大居民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存量住房的流通,满足城市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首次上市交易的管理。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省行政区域内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工作。市、县…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69号《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已于1999年4月19日经第十一次部常务会议通过,并经国土资源部会签,现予发布,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部长俞正声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相似文献   

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城市、省会城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住房委员会): 最近,国务院有关部门相继对部分省市出售公有住房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能较好地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43号,以下简称《决定》)的有关政策规定,保证了公有住房出  相似文献   

7.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保障住房售后的维修管理,维护住房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共同利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直辖市、市、建制镇和未设镇建制的工矿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以下简称"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相似文献   

8.
《天津政报》2014,(13):15-16
各区、县房管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按照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加快和规范本市直管公产住房(以下简称直管公房)出售工作,根据市政府批转的《天津市直管公产房屋管理办法》(津政办发[2014]55号)及本市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公有住房出售政策进一步明确如下:一、调整直管公房使用权转让政策2014年7月1日起,经直管公房管理单位认定,可售直管公房转让使用权时,由受让人在购买该房屋使用权时购买房屋产权。不可售的直管公房仍可按照原规定进行使用权转让。按照《关于加大公有住房出售力度的通知》规定,凡成套公有住房,除历史风貌建筑,党政机关、科研单位及大专院校院内与办公、科研和教学用房不可分剖的住房,危房,政府代管住宅以及市政府规定不宜出售的住房外,均可出售房屋产权。  相似文献   

9.
一、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包括哪些部门?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包括党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各部委以及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二、本方案适用于哪些职工?本方案适用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公务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中央在京事业单位职工按照《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第二十八款规定执行。三、1998年底前已开工并于1999年底前竣工的住房如何出售?凡在1998年底前已开工的单位自建住房或已交纳购房预定金购买的商品住房,…  相似文献   

10.
<正>京建法[2015]10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东城区、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房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局: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京政发[2007]27号)、《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具体问题的通知》(京建住[2009]255号)等文件规定,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经市政府批准,现  相似文献   

11.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处)、建设厅(建委)、财政厅(局):为了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强国有住房出售过程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和出售收入收缴管理工作,规范国有住房出售行为,防止低价出售国有住房,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43号)中"有关房改工作的配套文件,要尽快制定,抓紧下发。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保证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的要求,我们制定了《关于加强出售国有住房资产管理的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2.
今天的会议是经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后召开的,是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我受中直管理局和国管局的委托,就如何贯彻落实《方案》,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讲几点意见。一、充分认识深化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一)深化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改革,是加快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根本途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改革从80年代开始以来,在租金改革、出售公有住房、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等方面,取得了多方面的进展。在租金改革方面,由1992年以前的每使用平方米0.136元,分步提高到0.55元、1.30…  相似文献   

13.
《时事资料手册》2000,(2):92-93
根据2000年2月21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与中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面积核定及未达标、超标处理办法》的通知.下列住房的面积均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一、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及其配偶按规定的普通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的公有住房;二、职工及其配偶以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三、按照城市房屋拆迁政策,对被拆迁公有住房使用人和执行统一租金标准的城镇私人出租住房使用人,已实行货币补偿的,其计算货币补偿金额的房屋建筑面积;四、  相似文献   

14.
一、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直接关系到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成败,要进一步全面推进。二、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按规定缴存的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职工个人住房基金,归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结清,退还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不作财政预算资金,不纳入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按照"房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原则进行管理。三、住房公积金定向用于:(一)职工购买、建造、大修理自住住房抵押贷款;(二)城市经济适用住房包括安居工程住房建设专项贷款;(…  相似文献   

15.
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大 ,为顺利推进这项工作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和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 [1 999]1 0号 )的基础上 ,最近又出台了相关配套办法。本期集中刊发《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面积核定及未达标、超标处理办法》、《北京城镇公有住房租金减免暂行办法》(与北京市人民政府联合发文 )和《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提高房租增发补贴的通知》三个配套文件 ,便于读者查阅  相似文献   

16.
凡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并符合上市条件的山东省省直机关已购公有住房 ,不久前已允许上市交易。在短期内难以完成土地登记的 ,产权人也可持《房屋所有权证》先行上市。至此 ,山东省省直机关住房二级市场正式启动。山东省省直机关已售公房上市交易@周立新  相似文献   

17.
程良波 《新东方》2010,(3):57-59
一、我国保障性住房的发展进程 1994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下文简称《决定》),提出要建立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城镇住房制度,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同时,首次提出建立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房供应体系。建设部、财政部等部门根据该《决定》的指导精神,在同年出台了《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将经济适用住房定义为“由相关部门向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户提供按照国家住房建设标准建设的价格低于市场价的普通住房”。  相似文献   

18.
赣府厅发[2007]61号 2007年8月26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的若干规定》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19.
《时事资料手册》2007,(3):60-61
单位自建房相关政策 1998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决定自当年起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推进住房商品化、社会化。其中规定.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坚持节约用地的前提下.可以继续发展集资建房和合作建房.多渠道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相似文献   

20.
为激活住房二级市场 ,盘活住房存量 ,带动住房一级市场联动发展 ,促进住房消费 ,拉动经济增长 ,2 0 0 1年年底经省政府研究确定 ,就加快发展住房二级市场的有关问题发出通知。通知指出 :一、简化程序 ,全面放开住房二级市场(一 )加快发展住房二级市场的重点是促进已售公有住房、集资建房和经济适用住房 (以下统称房改房 )上市交易。全省所有市、县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律全面开放住房二级市场。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出售外 ,取得全部产权的房改房均视同一般私有房屋 ,可以直接上市交易。(二 )各单位应支持房改房上市 ,不得扣发职工个…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