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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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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是党的第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上提出的重要观点,其中的关键在于创新。在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研究基础之上,引入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都在通用的非讼程序,特别是结合我国现有的特别程序进行整合就是一种程序创新。借鉴大陆法系国家非讼程序理论,充分发挥非讼程序提前介入社会生活,从而起到预防纠纷、化解纠纷的作用,结合现有的特别程序规定,丰富我们解决纠纷的方式和途径,为中国的当事人提供一种更有弹性、更加灵活的纠纷处理方式,也为我国法院提供一种提前介入社会、参与社会管理的方式与途径。  相似文献   

2.
我国非讼程序的立法问题及解决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民事诉讼程序多元化的背景下,解读非讼程序的内涵、特征和适用范围及其与诉讼程序的关系,才能真正认识非讼程序对于民事诉讼的意义。对于我国非讼程序立法存在的问题,可以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于民事诉讼法修改过程中给予调整、完善或解决。  相似文献   

3.
法国采用的是非讼程序规定于民事诉讼法典的立法例。它通过特有规则、严格限定非讼程序功能、维持程序形式的相对性使诉讼程序和非讼程序在同一法典内做到了逻辑合理、结构平衡;非讼程序体现出了职权主义、非公开审理、不须言辞辩论、注重第三人程序保障等特点,这与德、日等单独立法例国家特点基本一致,但程序独立性、自序性较弱。非讼事件诉讼化亦是法国法特有的现象,它与借助诉讼程序实现第三人程序保障密不可分。这一立法例的诸多做法对我国目前的民事诉讼法修订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4.
基于解决自身逻辑性矛盾及适应现代法治理念的需要,作为大陆法系国家非讼事件程序法原点的德国非讼事件程序法在实施百余年后于2008年9月19日经历了第一次全面修改。它虽然维持了职权主义基本构造及简易、迅速的特点,但在非讼事件程序法典的体系化及强化关系人的程序保障上着力很多。改革后非讼事件程序的纠纷解决功能进一步得到扩展,成为与民事诉讼相并列的纠纷解决程序。这对我国民事程序多元化具有重要启示作用。  相似文献   

5.
民事非讼程序和诉讼程序是民事审判程序的两大基本形态,民事非讼程序针对民事非讼事件而设,具有独立的意义和功能。我国现行立法没有非讼程序这个概念,与之有密切关系的是民诉法中的特别程序。非讼程序仍存在立法体例不得当、基本原则缺乏、裁判方式不统一等问题,因此需要调整非讼程序的立法体例、整合其存在状态、增设基本原则、统一裁判方式并完善非讼程序的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6.
非讼程序是审理非讼案件所适用的程序,具有监护、确认、许可、证明及预防纠纷的功能.然而,非讼程序在我国的现状是,立法逻辑不严谨、案件范围过于狭窄、与诉讼程序的转换机制不健全以及利用率低,不能在实践中充分发挥作用.制定单行的非讼程序法符合程序设置的发展规律,并有利于构建科学的立法体例和扩充非讼程序的容量及篇幅.建议单行法应扩大非讼程序的适用范围,体系结构采用“总—分”形式,还要特别考虑非讼程序与诉讼程序的转换机制、非讼程序的救济机制等问题.  相似文献   

7.
现行《民事诉讼法》逐渐出现了一些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如民事诉讼程序缺乏多样性,缺少与解决现代社会中矛盾纠纷相适应的一些诉讼制度,致使大量的纠纷仅依靠单一的程序予以解决,不符合诉讼解决机制的原理,不利于提高诉讼效率,同时也浪费了有限的司法资源;现行的民事诉讼制度规定地不够具体、细致和完善,不利于矛盾纠纷的化解等。民事审判实践中最迫切、最需要通过修法解决的问题主要有:诉讼与非讼衔接机制建设、审判程序的完善、再审程序的"改造"、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完善、纠纷解决的多元化机制建设等。  相似文献   

8.
德日非讼程序审理对象介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非讼程序审理对象相当广泛,既包括无争议的非讼事件,也包括存在争议的真正诉讼事件。这些事件多以公益性强、继续性事实或法律关系、法官裁量性、需迅速处理、具有形成作用为主要特点。就审理界限而言,德、日最终虽然都接受了形式界限说,将其委诸于立法者的政策,但受各国整体法制环境影响具体表现并不相同。我国民事程序法应注重非讼程序多重功能的发挥,如此既能避免诸多事件转化为纠纷后再以诉讼程序解决,又能解决大量不适应诉讼程序解决的争议。  相似文献   

9.
调解机构所形成的调解协议,通常需要经过司法审查程序方能获得执行力。这种司法审查程序的性质为非讼程序。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进一步明确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非讼程序属性,但要求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的程序设计并不能满足实践的需要。应建立单方申请司法确认的便捷程序,同时赋予相对人相应的救济权利。目前的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还需要从司法确认的范围、司法审查方式和裁判形式等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0.
我国《民事诉讼法》引入小额诉讼程序的必要性不足。通过完善既有的简易程序与督促程序,足以解决大量小额纠纷,并且由于我国司法具有注重调解的特色,小额诉讼程序的作用有限。从国外实践和国内试点的情况看,小额诉讼程序的实施效果不尽理想,其本身也面临难以保障诉讼正义、法官随意性过大、引发滥讼风险等难题。《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应放弃构建小额诉讼程序而着眼于完善简易程序以及与之相关的督促程序。  相似文献   

11.
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主题和法治现代化的纵深发展,要求我国民事纠纷解决领域的非讼解纷机制也应与时俱进,进行现代化转型。作为构建现代非讼解纷机制的逻辑前提,首先应当认清我国民事纠纷非讼解决机制的发展现状,并论证现代民事纠纷非讼解决机制的指标性特征。在此基础上,应进一步寻找我国传统民事纠纷非讼解决机制与现代性要求之间的差距,并以现代非讼解纷机制的指标性特征为参照系,从理念和制度建构两个层面推动我国传统民事纠纷非讼解决机制的现代转型。  相似文献   

12.
新的民事诉讼法修改之后,在特别程序中增加了"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一节。如何理解新条文与之前实体法条文的衔接与突破?如何适用这些条文规定的担保物权实现的条件、方式、程序?其制度设计的性质是什么?对于这些问题,目前的理论研究尚有不明确的地方,同时这也是当前审判实践亟须解决的难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应厘清实现担保物权的模式分类,接着从比较法的角度考察其他国家和地区相关制度的构建,然后具体分析我国法律对于该制度的构建的优劣。  相似文献   

13.
诉讼事件非讼化是指法院在诉讼程序中处理争讼事件时采用职权探知主义、书面主义、不公开主义、简易主义等非讼法理,以达到裁判简速、合目的和展望性之宗旨所为之活动.程序法理的交错适用为诉讼事件非讼化提供了可能.非讼化并非完全抛弃程序保障的要求,它是在尊重当事人宪法上的程序基本权的界限内进行.但应当承认,因民事事件类型的差异,在具体个案中非讼化的标准也必然是富有弹性的.  相似文献   

14.
域外家事程序现代化进程包含决定性的三重立法关系:第一,对家事实体与家事程序两类制度规范间之立法关系的不同定位,导致两大法系家事法制体系构造的分野,推动大陆法系家事程序专门立法形成;第二,对家事程序与民事程序两套规则体系间之立法关系的不同定位,导致家事程序专门立法模式的演变,推动家事程序单行立法模式的主流化扩张进程;第三,对家事诉讼与家事非讼两个审判轨道间之立法关系的不同定位,导致单行立法模式下家事程序构造的分化,造就三种代表性家事程序单行法例。我国未来应立足《民法典》对家事法制体系构造的定位,选择单行立法模式,制定《家事案件特别程序法》。该法应采取家事诉讼与家事非讼并立协行的程序构造,根据《民法典》完成“二元两级”的家事案件系统分类,建立“双轨四层”的家事程序规则体系。  相似文献   

15.
民事虚假诉讼及虚假非讼行为类型多样、手段隐秘、危害极大,我国现行立法虽有相关规定。但由于制度尚不完善,存在诸多缺陷,尚不足以防范和规制形态各异的民事虚假诉讼及虚假非讼行为。  相似文献   

16.
担保物权非讼程序的设立,使担保物权在其本身争议不大的情形下,通过非讼程序解决问题,可以在正义、效率、安全等法律价值之间取得最佳平衡。适用非讼程序实现担保物权,应注意把握好以下条件和程序:担保物权的实现条件,可通过非诉讼程序实现的担保物权的范围,申请主体,管辖法院,法院审查与处理。适用非讼程序实现担保物权,应注意处理好以下问题:协商是否通过非讼程序实现担保物权的前提,拍卖、变卖担保财产裁定的执行法院,当事人可否约定通过仲裁实现担保物权,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的救济问题。  相似文献   

17.
督促程序在大陆法系国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我国却沦为“休眠程序”。最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顺应学术界呼声对督促程序作了重大修改,但该程序目前仍存在缺陷:一是申请费收费过高;二是制度设计仍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应尽快出台与最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相配套的司法解释,通过完善该程序来提高其利用率和生效率,使之充分发挥化解民事纠纷主渠道作用,以解决人民法院面临的案件数量急剧增多的困境。  相似文献   

18.
本文在对非讼机制的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认为以非讼方式推进农村民事纠纷的解决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做出了策略选择,以求非讼方式与国家司法权的协调互动。  相似文献   

19.
在任何社会,解决民事纠纷的机制都不是单一的而是多元的.解决民事纠纷机制的多元化包括民事程序的多元化、法院附设ADR和诉讼外的解决民事纠纷多元化的制度.应借民事诉讼法修订的契机,大力完善简易程序、构建独立的小额诉讼程序、建立庭前和解制度、重新审视调审结合模式,确立民事诉讼法的民事程序基本法的地位和建立独立的<审判外纠纷解决法>,从整体上对民事纠纷解决机制进行重构.  相似文献   

20.
基于农民权益保护的非讼机制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在于农民权益的保护问题。长期以来我国农民权益得不到充分有效保护的根源就在于法律制度上的缺位。而非讼机制作为民事纠纷解决的方式之一,与转型期我国农村民事纠纷的性质与特点具有契合性。在我国推行和谐社会建设的背景下,以非讼机制推进农村民事纠纷的解决具有存在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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