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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4月30日,被告人王某(男,33岁,×建筑公司职工)在被告人唐某(男,34岁,×乡村民)家吃晚饭。两被告人边谈边饮酒至深夜,唐对王说:“我们两口子关系不好,至今两个月没有同房了。”王说:扯乱谈,天天在一起哪有不同房的?我不相信。”唐说:“我找她(指妻子),她就打人。你不信,你就去试一下看。”王说:“真的吗?”唐说:“真的,不信你去试一下,下次你老婆来了,也让我与她睡一次就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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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陈兴良案情被告人岳某,男,农民。某日晚9时许,被告人岳某来到一个卖馅饼的小店买馅饼。店内女服务员李某在剁白菜馅,说没有馅饼了。岳某趁隙进入店内,对李某进行调戏。在无人之际,岳某上前抱住李某,一边抱一边亲她的嘴,连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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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的发生经过原告人张某和被告人赵某同属一工厂职工.一天,当被告人赵早班下班与同事沈某在厂浴室洗澡时,发觉地上有一只金戒指,便拾起来看。沈看过后即告诉被告人赵,这是一枚18K嵌宝戒,并叮嘱她放好。洗完澡,赵用毛巾包着戒指与沈一起到更衣室穿衣。到更衣室后,被告人赵即将毛巾擦身,擦完身又到自来水龙头边搓毛巾。此时,沈问被告人赵:“你戒指放在什么地方?”赵即“啊呀”一声说:“戒指丢了”,并且立即与沈一起到擦身处寻找,但最终未能找到。第二天,丢失金戒指的原告张某找到赵,问她是否拾过金戒指,赵当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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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1992,(8)
被告人海某,系郑州市城市信用社某分理处出纳员。被告人金某,系无业人员。1987年8月,金要求海帮助其弄些钱。海说:“纬五路储蓄所我熟,就是门上的锁不好弄开。”金说:“门的事你不用管,我来弄。”当晚,二被告人来到纬五路储蓄所,将门锁钻开,将原锁带回金家做了“手脚”,又返回储蓄所用其将门锁上。同年8月21日,金按预谋到该所以假名存入人民币120元(后又取出119元)。同年10月3日,金又以“工会互助金”开户存入人民币47元。10月9日夜,海、金打开该储蓄所门锁,潜入所内,将两份存款底帐页盗出,又将底帐页和存款折上的数额分别涂改为7001元和5047元,又于当夜把涂改后的底帐页送回储蓄所。次日,海、金二人分别到该所取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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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四毛迷上了数码摄影,他买了一架EOS350D数码照相机,每天摆弄。今年元旦前,他约了几个摄影发烧友,准备趁元旦放假到附近一个著名的景点去采风。元旦一大早,四毛正在收拾摄影工具时,听见有人敲门,他以为是摄影发烧友来了,赶忙开了门,却发现是表弟四蛋。“四毛哥,我还怕你今天出去玩,不在家。”四蛋对四毛说,“还好,你没有出去。”“四蛋,你今天怎么不上班?超市今天是不是放假了?”四毛一边问话一边把四蛋往家里让“,快进来吧,外面冷。”“四毛哥,我遇上麻烦事了。”四蛋一屁股坐在了沙发上。“哦?是不是有人欺负你了?”四毛给四蛋倒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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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0月19日晚,江西省进贤县城无业人员吴根根跟一班朋友来到县工会舞厅跳舞。年纪轻轻的吴根根整日不务正业游手好闲,近几年干起了“拉皮条”的勾当。在舞厅吴根根碰到了另一名“皮条客”韦琳娜,韦琳娜把吴根根拉到一边说:“我来了几个南昌的朋友,今晚想找几个小姐陪一下,你帮我物色一下。”韦琳娜说共要3位小姐,每位140元,并当即给了他300元“预付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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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文书中不宜用“初犯”、“偶犯”的提法吴寿生司法实践中,不少地区的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刑事法律文书均有“鉴于被告人某某某是初犯(或偶犯)……”的提法,并往往据此对被告人从宽处罚。笔者认为此说此举不妥。初犯、偶犯这两个概念均有两种不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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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刑事诉讼法的这条规定,就是我们平常说的“上诉不加刑”原则。这个原则说明,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二审法院即便认为原判量刑畸轻,也不能改判加重刑罚。立法的意图在于保护被告人的上诉权利,解除被告人一方因怕上诉加重刑罚而不敢上诉的顾虑。同时,这也加重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责任,从诉讼程序制度上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