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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事强制措施功能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刑事强制措施的功能可以分为应有功能、法定功能和实有功能。刑事强制措施的应有功能是强制措施在刑事诉讼中确立并应用的内在性功能 ,如保障性、预防性、保护性、教育性功能。刑事强制措施的法定功能是强制措施应有功能在法律上的体现 ,它以法律规定为前提 ,体现了立法者对强制措施应有功能的理解和接受程度。刑事强制措施的实有功能是强制措施法定功能在刑事诉讼中应用的实际情况或者结果。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体系具有相对完整性、羁押措施的核心性、内部结构的层次性、适用条件的明确性等特点 ,但在实际适用中仍然存在超过法定功能或者未能达到法定功能情况。为了有效地发挥我国强制措施的功能 ,必须完善立法 ,提高执法水平 ,强化法律监督。  相似文献   

2.
我国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为了保护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被告人,现行犯罪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继续危害社会,依法对他们的人身自由暂时予以限制或者剥夺的强制方法。它是刑事诉讼中必不可少的手段,也是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基本内容和刑事诉讼研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从1980年刑事诉讼法颁布实施以来,在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和刑事诉讼任务的完成上发挥了巨大作用。然而,随着刑事诉讼司法实践的不断发展,现有的刑事强制措  相似文献   

3.
五、澳门的刑事强制措施及财产担保措施(一)适用强制措施的原则为了恰当地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法律规定了指导原则。主要有合法性原则与适当及适度原则。法律对合法性原则的规定是:“人之自由,仅得按具防范性质之诉讼程序上之要求,由法律规定之强制措施及财产担保措施全部或部分限制之。”这就是说,在刑事诉讼中使用强制措施,其目的是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并且只能是采取法定的强制措施和财产担保措施,既不得任意使用,更不能非法使用。法律对适当及适度原则的规定比较具体:“一、具体采用之强制措施及财产担保措施,对于有关情况…  相似文献   

4.
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了同犯罪作斗争,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暂时限制人身自由的各种诉讼方法和手段的总称,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强制措施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刑事强制措施作为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刑事诉讼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相似文献   

5.
强制措施修改的两个目标李忠诚(刑诉专业博士)强制措施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而且是一个聚焦点。刑事诉讼中的一些主要原理和重要理论问题均在强制措施中得到鲜明而具体的体现。纵横古今中外,强制措施在立法上设计和司法上运用的水平,是衡量刑事诉讼民主、科学...  相似文献   

6.
误区之三:滥施强制刑事强制措施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而设置与运用的对犯罪嫌疑人或刑事被告人的人身予以一定强制的手段。其虽不是惩罚犯罪人的手段,但同样构成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人身自由的剥夺或限制。因此,法律就其适用的对象、条件、程序与执行等作出了严格的限制,以防止对其滥用或误用,招致公民的人身自由受到不应有的侵害。然而,在实践中,出于种种原困,某些司法机关或人员无视法律的有关规定,严重违背有关立法的本意,曲解与滥用强制措施,以致在每一种强制措施的运用上都存在种种怪区与误区。(一)监视居…  相似文献   

7.
为了正确适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现对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适用刑事强制措施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相似文献   

8.
朱萍 《犯罪研究》2012,(2):103-105
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起源于英国的费肯特案件。英国1984年警察和刑事证据法中对合适成年人有明确规定,要求在侦查阶段为未成年人、精神障碍者设立“合适成年人”(the appropriat eadult)辅助其完成一定的诉讼程序。  相似文献   

9.
刑诉法规定,刑事诉讼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惩治犯罪并保障无罪的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其目的在于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并不具有惩罚和教育的意义。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严重影响刑事诉讼、严重侵害公民最基本的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不仅对宪法和法律的严  相似文献   

10.
为了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五种刑事强制措施。司法机关运用这一武器、同各种刑事犯罪活动进行了积极的斗争,有力地惩治了犯罪分子。不可否认,这些刑事强制措施,在保证侦查、起诉、审判活动顺利进行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政治、经济关系的巨大变化,现有的强制措施的实际使用效果和对犯罪分子的约束力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有的强制措施不尽完善,强制力明显减弱;有的强制措施形同虚设,在司法实践中不起实际作用。为此,笔者拟就如何完善我国刑事强制措施略陈管见,以求教于各位专家和同仁。  相似文献   

11.
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指定监视居住进行监督,对强制措施申诉进行审查,使得检察机关对刑事强制措施诉讼监督有了更为明确的依据和支撑。贯彻执行新刑事诉讼法,只有不断加强对刑事强制措施诉讼监督,完善刑事强制措施监督体系,加强监督机制建设,保障社会公众的积极有效参与,才能控制侦查权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实施,有效防止权力滥用,切实履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  相似文献   

12.
适应惩治犯罪需要的强制措施熊选国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现行犯或者被告人继续危害社会,依法对他们的人身自由加以限制或者剥夺的方法,包括拘传、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和逮捕...  相似文献   

13.
杨浩  伊兵 《天津律师》2006,(3):38-40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分为羁押性强制措施.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羁押性强制措施包括拘留、逮捕,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其中羁押性强制措施以逮捕(指正式逮捕及逮捕后的羁押)为代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以取保候审为代表。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保障人权作为一项重要的指导思想.尽管程序公正的价值在司法实践中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但是,面对打击犯罪的现实需要.我国司法实践中,审前羁押被作为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必不可少的措施加以使用。法律尽管规定了一些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但在实践中较少使用,或者作为变相羁押的措施加以使用(如监视居住).或者作为万不得已的手段加以使用(羁押期限届满)。从现实原因看,侦查人员素质低下、侦查装备落后、技术含量不高等问题,导致了侦查机关对口供的依赖,而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成了获取口供的重要手段。在刑事诉讼中,审前羁押与口供中心主义呈现出相互支撑的态势。刑诉法修改后,尽管在法律规定上,对强制措施制度作了较大程度的完善.但在实施过程中却未能起到有效减少审前羁押的效果,“超期羁押”、“变相羁押”、“久押不决”仍然是司法实践中屡见不鲜的现象。  相似文献   

14.
公安机关承担着大量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工作,办案中经常适用刑事强制措施.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发现公安机关在适用强制措施时存在一些不规范甚至是违法的做法,随意或不规范地适用强制措施,既不能有效地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更是有悖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条中关于刑事诉讼法的任务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不利于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下文结合侦查监督工作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探讨公安机关适用刑事强制措施的监督途径。  相似文献   

15.
强制措施在刑事诉讼中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离开强制措施,刑事诉讼将难以进行.深入分析强制措施的性质和作用,研究西方国家刑事强制措施的运作机制,剖析我国刑事强制措施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有利于我们加深对刑事强制措施的认识,增进强制措施的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16.
刑事诉讼程序不可避免地涉及强制力的行使问题,这一点突出表现于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而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强制措施直接关系公民的人身自由、财产安全等表征人权的基本权益,所以合法合理地正确适用强制措施对增强法律的权威性和增强司法活动的社会认可度具有重要意义,反之亦然。  相似文献   

17.
对刑事强制措施制度的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徐美君 《法学杂志》2004,25(1):61-63
强制措施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传统上,我们一直比较关注强制措施在实践中的具体应用,而对强制措施的制度设计较少关注。笔者认为,从保障人权和打击犯罪的双重目的出发,我国立法对强制措施的规定至少存在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强制措施的功能与定位;二是强制措施的种类;三是强制措施决定的作出。以下分别述之:一、强制措施的功能与定位一直以来,强制措施在刑事诉讼中都被认为是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一种手段。强制措施一般被定义为“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发生逃避侦查…  相似文献   

18.
沙金 《法制与社会》2011,(17):141-141
逮捕是我国五种刑事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从程序上来讲,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9条之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从实体上来讲,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0条之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从立法的角度上来讲,所有的刑事强制措施都是为了保证诉讼的正常进行,因为我国刑事诉讼中没有缺席审判,为了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顺利到庭,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不可避免的在不同程度上限制了其人身自由,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强制措施制度的相对不完善,产生了很多问题,尤其是刑事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逮捕,不仅意味着被逮捕人的人身自由将受到最严格的限制,且法律允许对被逮捕人进行较长时间的羁押,如不能正确适用,则很容易造成超期羁押等严重侵犯被逮捕人权益的情况。本文就我国现有立法对逮捕措施规定中存在的缺陷进行了阐述,对如何完善现有立法中关于逮捕的规定提出了几点建议和思考。  相似文献   

19.
刑事强制措施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在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和保障人权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对人权保障的高度强调,刑事强制措施的民主化、科学化成为人们追求的目标。刑事强制措施也从只注重追究犯罪向在追究犯罪的同时注重人权保障方向转变。而当前在《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之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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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正确适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现对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适用刑事强制措施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取保候审 第一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保证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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