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9月底,监察部等4部门对今年上半年发生的11起强制拆迁致人伤亡案件进行了调查处理。其中一起发生于3月26日,长春市一家企业组织暴力强拆,致使未及时撤离的被拆迁人刘淑香被埋窒息死亡。监察部责令长春市政府向吉林省政府与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责令长春市市长向全市人民公开道歉。  相似文献   

2.
通过实证分析,现行司法强拆运行机制不能有效遏制强制拆迁中恶性事件的继续发生,且可能导致司法强拆面临较大的运行风险,使其失去道义和法治层面的正当性支撑,陷入被拆迁户强烈甚至极端抵制的运行困境。因此,对司法强拆运行机制的重构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建立裁、执分离制度,保证司法强拆运行机制的公平公正;二是实现司法独立,避免司法强拆受地方行政和其他外力干预;三是确立公众有效参与拆迁过程的制度,使司法强拆前的社会风险评估落到实处;四是通过司法强拆运行为地方政府与被拆迁户之间搭建一个有效的对话和沟通平台。  相似文献   

3.
刘洪波 《传承》2011,(1):61-61
在拆迁冲突已经尖锐到连自焚和凶杀都不稀奇的时候,看看香港处理拆迁冲突的新闻是不无裨益的。据媒体报道,2010年9月9日,香港紫田村拆迁大限来临,气氛紧张,港府强拆势所必发,村民立下遗书誓言抗争。  相似文献   

4.
<正>因为强制拆迁而死人,江西宜黄的那个县级领导刚刚被免职,但这似乎并不能阻止住"强拆"的冲突不断发生。近日三条强拆强征事件先后曝光。一是广西北海为了搞旅游开发,要整个拆除搬迁一个村庄,但是最为重要的一环是村民们并不认可政府的拆迁安置办法,也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在协  相似文献   

5.
<正>需要注意的是,一旦新拆迁条例取消行政强拆,尚需进一步强化法院行使强制拆迁权力的独立性,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平公正,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据媒体报道,新的拆迁条例有望近期出台,行政强拆将被取消。据悉,新版草案经反复酝酿和多次修改  相似文献   

6.
刚刚过去的2010年,江西、河南、黑龙江、山西等地先后发生多起违法违规拆迁事件,最为民众所诟病的是行政强拆和补偿标准过低。一场场恶性拆迁事件刺痛着人们的神经,更是放大了民众对强拆的不满和质疑,“废除强拆”呼声四起。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正式公布了“新拆迁条例”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相似文献   

7.
关于强制拆迁问题的思考——以执法为民理念为核心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阶段拆迁实践中,由于行政强制拆迁引发的强拆事件居多,成了影响和谐社会建设的一大难题。强拆事件的出现,既有制度的原因,更有理念的影响,因此要解决强拆冲突,除了应规范政府职能、以司法强拆取代行政强拆、实现补偿标准的市场化、严惩非法拆迁行为外,执法为民理念的强化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8.
拆迁现象,可谓观察公权力无序运行所致后果的一道生动窗口. 凡是对近些年拆迁现象略有所闻的人都不会不知道,这里头,来自于公权力的滥用乱用或庸俗化使用所导致的乱象,确不可小视.其表现往往不外乎两种:先看某些政府权力机构或是企业凭借政府权力作后盾的违法强拆.此现象早为民间和舆论诟病不已."强拆",分析一下这俩字,既敢于对剥夺百姓的合法居住权用强,非出自对公权力的有恃无恐,岂有他哉?在一个因强拆引出严重悲剧的县份,公然有官员撰文为政府强拆行为辩护,认为"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一",引得舆论大哗.究其深层次的思想根源,还不是因为无限制膨胀的公权力为权力掌控者带来的甜头太大?次看拆迁中同样来自权力的"策略变通".既然要加快城镇化建设,一定的拆迁自然在所难免.如果咱们所看到的拆迁行为均是在法制的轨道上运行,那问题就简单多了,麻烦亦少多了.但是,谈及诸多正常合法拆迁的推进不易,让人挠头不止的一个对象唤作"钉子户".哪怕是法院判了执行书下了执行的官员或官员队伍到齐了乃至推土机都发动了,人家还是安然不动稳如泰山,横竖要等你私下答应了他的远超于其他已拆迁户的利益要求才动窝子,其结果,便是应了那句老话:"会叫唤的娃娃得糖吃."  相似文献   

9.
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同时废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废止的条例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相比,新条例进步明显,尤其是获得广泛赞誉的是“取消行政强拆”。  相似文献   

10.
《公民导刊》2010,(10):18-18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布至今,已逾半年。新拆迁条例何时出台,还是个未知数。各地不时发生的强拆事件强化着公众的担忧:新拆迁条例是否难产,会否"胎死腹中"?  相似文献   

11.
在城市化建设快速推进的当今社会,房屋拆迁与补偿引发的阶段性矛盾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焦点问题:巨大的经济利益和不良的政绩观难以遏制一些地方官员违法强拆的冲动,在“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的口号下,酿成了多少江西宜黄式的强拆自焚事件,成为国人心中挥之不去的“拆迁之痛”。  相似文献   

12.
2010年开篇之章,本刊以《以命相搏》为题,报道了成都女子唐福珍以自杀作为武器,对抗强制拆迁制度的悲壮之举,在社会上引发强烈反响。一年的时光转眼即逝,唐福珍的死非但没有挡住中国城市化滚滚的车轮,相反,随着推土机翻越城市开进农村,推倒农民赖以御寒的房屋,一幕幕充满惊悸与悲情气息的拆迁与反拆迁的大戏正在接连上演。从广东阳江为创建园林城市,强拆养老院,导致老人住猪圈;到山东省诸城市撤销全市1249个行政村,农民被上楼;再到江苏泗洪县为完成土地增减指标,突击强拆农民住房,逼迫农民露宿村头,甚至住进猪圈……在中华大地上,恶劣至极的强拆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蔓延着。江西宜黄自焚事件、太原古寨暴力拆迁事件无疑是继2009年唐福珍自焚事件后2010年中国拆迁运动中两大标志性的事件。尽管这两起拆迁事件的恶劣和血腥让人揪心的痛,但是我们庆幸地看到,终于有人因强制拆迁不当而承担责任了。然而,我们仍然需要努力。我们期待着唐福珍能够成为孙志刚第二,新的《拆迁条倒》在2010年尾,终于第二次征求意见。在2011年,或许我们要等待的还会多得多。  相似文献   

13.
汉应民 《人大论坛》2011,(10):42-43
成都双流县遭遇强拆的农民们状告政府屡告屡胜,却未能阻止地方政府强拆的步伐。记者随机收取了20个农民告政府强拆胜诉的案例,其中赔偿请求均未获得法院支持。法院判决强拆违法,却不能令行政赔偿到位;民众以法律维权,却被地方政府视为不稳定因素。像这样的“司法白条”,在双流县乃至整个成都市并不罕见。  相似文献   

14.
李蒙 《民主与法制》2014,(14):10-16
陈宝成案发生后。尽管网络上众声喧哗,但他在平度却成了“教育”其他拆迁户的“反面典型”。强拆逼迁在这里如火如荼地上演。杜家疃纵火案后,耿福林用自己的生命震惊全国,终于使暴力逼迁在平度被踩了急刹车!。可是,一个小小的县级市。92个村庄里已经进行到一半的征地拆迁。如果不硬着头皮往前拱。还转得了身、退得了步吗?骑虎难下,进退维谷,这就是乱象导致的困境!如何从困境中走出?只有法治。只有真正把法律当回事,在征地拆迁中依法办事。城市发展、公共利益和农民利益才能都得到维护,法律本身就是维护各方利益的国家规则。平度征地拆迁的乱象。绝不仅仅是一地党委政府的责任。更不可能是某一个或某几个官员的责任,根本原因是法治政府还没有建成。法治还没有真正被全民共同信仰和遵守。是时候了。对血淋淋的强拆逼迁做一个彻底的了结。是时候了。把征地拆迁完全纳入法治轨道!只要法律硬起来。那些彪悍的权力就会立刻软掉。只要制度的笼了建起来.那些向暴利伸手的权力必被捉。,事实上.十八大以来的强拆,已经不多见了。但愿平度的征地拆迁乱象。是强拆逼迁的最后一曲挽歌,是黎明前最后的一丝黑暗。不要让丛林式的权力法则。继续制造血淋淋的强拆逼迁事件,让法治带领我们走向现代文明。是时候了!  相似文献   

15.
经过25年全民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干部自觉学法用法的意识大大增强,并已成为一种新的执政风尚。但不可否认的是,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旧习在一些地区一些领导干部的头脑中仍有残余。从"谁耽误嘉禾发展一阵子,就让他难受一辈子"的雷人口号,到信奉"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的强制、暴力拆迁事件;从用"红头文件"  相似文献   

16.
法院在执行司法强拆过程中,要抓住拆迁类案件公共利益和程序规范、操作人性化以及补偿到位在先、安置到位在先,一案一预案、一案一风险评估等重点,做到不立案、少受案,零强拆、少强拆。在维护促进和保障好社会经济发展秩序的同时,切实保护被征收人的权益,彰显司法的公正、权威。  相似文献   

17.
如果说各级地方政府热衷于争上大项目、修建高速公路,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铺筑硬件之路,那么有效打通公民权利救济的"断头路",无疑是构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软件之路.硬件建设往往具有立竿见影的功效,自然成为当下各级地方政府追求政绩的最佳首选.然而对硬件建设过多的物力、财力和人力投入,势必影响、忽视甚至放弃软件建设.目前堪忧的是人为设置各种障碍,造成公民权利救济的"断头路".譬如目前全国遍地开花的"城中村"改造拆迁项目,政府单方面给被拆迁人定好了拆迁范围、补偿单价、补偿面积、安置地点等等,被拆迁农民几乎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机会和权利,即使政府的拆迁补偿极端不合理甚至严重违规、违法,被拆迁人也几乎没有任何权利救济途径.在此大背景下,大量开发商更是明目张胆地采取断水、断电、堵路等非法强拆手段迫使被拆迁户搬迁.更严重的是,由于房地产市场低迷和金融借贷的收紧,部分依仗权贵支持而无资金实力的开发商,拆了农民的房屋而又无力开发建设,造成补偿和回迁长期得不到落实,严重损害被拆迁人利益.据实地调查,大多数被拆迁农民还是能够理解和支持政府为了美化生存环境和提高城市品位的拆迁改造活动的.但从实际情况看,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拆迁活动没有依法征求农民意见、违背农民意愿、补偿安置不合理、借拆迁随意侵占耕地和侵占农民房地财产权益等等.  相似文献   

18.
若干年前访问伦敦,当地议会介绍,市政府原打算在市区某处修条路,以缓解交通压力,终以周边住户反对而搁置。当时很难理解,同行人说,伦敦市政府也“太无能”了吧,先下令“限时拆迁安置”,再对剩下的“钉子户”“强拆”不就得了。那时,谁影响地方行政长官认为正确的发展计划“一阵子”,就有可能被影响“一辈子”,出现这种言论也就不足为怪。更有甚者,一些人在“政绩斐然”的同时,累积下一些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弊端,以至中纪委不得不将“土地征用中侵害农民利益和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作为专项治理的重要内容予以“坚决纠正”。时过境…  相似文献   

19.
要闻     
《今日浙江》2011,(10):5-5
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开展专项检查坚决制止违法强拆 国务院办公厅于5月13日发出通知,决定立即在全国开展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强化监管,严肃问责,坚决制止违法强拆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20.
《精神文明导刊》2011,(1):24-24
官话凶猛 最近,有些官员频出雷人之语,让人愕然。 最无耻的官话,要算是宜黄县官员的“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不错,城市的发展是需要做大城市,需要拆迁,但这种拆迁是要在法治的框架之内,要在尽可能平等的利益博弈基础之上,以所谓的公共利益为挡箭牌,武断而蛮横地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这种强拆,只能产生罪恶,制造更多的不稳定。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