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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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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论罗马法从重形式到不重形式的发展滕淑珍罗马法是罗马奴隶制国家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古代成文法中最发达、最完备的法律之一,恩格斯曾高度评价它是“商品生产者社会的第一个世界性法律”,对后世各国立法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从罗马奴隶制国家的建立开始到东罗马帝...  相似文献   

2.
考察裁判官的历史,不难发现,其产生到结束的这段时期,正是罗马法经历严格的形式主义逐渐被抛弃而开始重视实质内容的时期.裁判官在罗马法从重形式向重实质内容的转变过程中,发挥了承前启后的作用,对后来罗马法的完善具有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3.
赵毅 《北方法学》2016,(6):73-86
基于罗马法教义学的考察显示,"意思"的发现是罗马合同法发展的重要标志。从早期罗马法到古典罗马法,在社会变迁的推动和法律解释技术发展的双重合力中,意思经历了一个从潜伏到破茧的诞生过程,而在要式口约、正式免除、嫁资口约和要物合同中,意思缺失会或多或少影响合同效力,对意思解释和错误问题的教义学探讨由此肇端。  相似文献   

4.
罗马法的借鉴价值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谢冬慧 《现代法学》2005,27(1):181-188
罗马法作为人类古代社会最发达的法律体系,流传至今仍不减其影响,关键在于它的借鉴价值。它随着罗马国家的形成应运而生,顺应罗马政治、经济的需要不断发展,随着东罗马帝国的灭亡逐渐衰落;但由于特殊的历史需要,罗马法在中世纪又获得“复兴”。其历史源远流长,以至达到了一个非常发达的程度,它以比较成熟的法学理论、深刻的法律思想、科学的法律体系等特色赢得了世人的瞩目。与此同时,罗马法的内容极其充实,它的很多原则和制度被近现代世界上许多国家所借鉴。不言而喻,罗马法对我国法制建设的作用也不容忽视,研究罗马法所得出的结论对我国法制现代化的过程有着深远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5.
《狄奥多里克告示》是中世纪早期蛮族罗马法中的先锋之作,是蛮族人与罗马人融合所颁布的第一部法律汇编。《狄奥多里克告示》是属地法,在意大利境内具有普遍效力,是蛮族人和罗马人融合过程中所采用的“共同法”。《狄奥多里克告示》在形式上异中求同,以罗马法为基础汇编了在两个民族具有共性的法律;在实质上求同存异,以寻找共同的法律纠纷解决方案为前提,同时尊重各个民族的法律习惯,在中世纪早期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历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6.
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的罗马法基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知识产权制度是近代商品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它的产生和发展需要特定的社会环境和条件.罗马法为各国私法之渊源,特别是大陆法系国家的财产权制度更是直接渊源于罗马法,传统民商法中的许多概念和制度都可以从古代罗马法中找到雏型.虽然,我们不能在罗马法中直接找到现代意义上的知识产权规定,但是罗马人所创建的私法原理和私权保护规则,可以为我们解释知识产权制度提供理论基础和法律渊源.  相似文献   

7.
古罗马流行一句谚语:“法学家创造了罗马法”。究竟这句谚语的真实性若何?是源出当时的社会,还是后人杜撰?现在无从稽考,姑且不论。但有一点是确定无疑的,大凡论及罗马法时总离不开罗马法学家,足见他们对罗马国家法制建设影响之巨大和深远。中世纪文艺复兴以来,欧洲大陆国家普遍掀起一股“罗马法热”,法学家们曾为罗马法这棵枯树的重新发芽而欣喜若狂,悉皆争相研习暗诵,莫不顶礼膜拜,  相似文献   

8.
罗马法对西方文明的贡献(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 毫无疑问、罗马法是古罗马对西方文明做出的最伟大的贡献;不仅如此,罗马法还经常被人们称为现代社会的主要支柱之一。上述观点绝大部分已为并不了解其真正意义何在的人们所接受,这或许正是因为他们不了解罗马法的缘故。事实上,对于罗马法的历史意义加以界定是件困难的事情,更困难者在于发现其中独特的罗马因素,也在于对其意义以及罗马人民族特征的解释。  相似文献   

9.
谢邦宇 《中外法学》1982,(6):48-55,39
<正> 罗马法绵延二千余载,迄今仍为世界各国研习和借鉴,不失为古代法中的皎皎者。但是,惟独与罗马法发展并行不悖的罗马法院组织与司法制度,似乎始终没有能够引起人们的兴趣,甚至在此较法学的研究中也未给予适当的位置。这种状况似应改变,殊不知被恩格斯称为"资本主义前的商品生产的完备的法"的罗马法,恰恰是通过罗马法院组织的职能与活动来贯彻实施.从而实现奴隶主阶级专政的任务,为奴隶制经济基础服务的。因此,同罗马私法的发展相适应,罗马的法院组织与司法制度也是罗马法制建设发达完备的一个显著标志。尤共在民事法院组织、诉讼程序和审判制度等方面,它们对后世的影响同样灼然可见。  相似文献   

10.
罗马法,是指公元前八世纪至公元六世纪查士丁尼皇帝在位时期的罗马奴隶制国家全部法律的总称。它是古代奴隶制法中最发达的部分,对后世剥削阶级的民事立法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恩格斯曾誉为“商品生产者社会的第一个世界性法律”。 罗马法能成为高度发达的奴隶制法,是由当时罗马社会经济、政治状况所决定的,也与它形成、发展过程中的特点密切相关。因而,探索罗巧法的发展,必须研究这些特点。  相似文献   

11.
张翔 《河北法学》2006,24(2):76-79
在罗马法上,当役权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而具有了他物权的性质的时候,物权法定主义便随之确立.由此,物之支配利益的多样性与物权法定主义之间的矛盾就产生了.为了协调社会需求与法律需要之问的矛盾,罗马法向我们展现了诸如详尽细化、适度抽象等一系列物权法定主义的役权法律技术.这些法律技术促成了罗马法役权基础上用益物权体系的建立,为近代大陆法系民法所借鉴,并对我国物权立法具有启迪意义.  相似文献   

12.
罗马法债权理念的一般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罗马法发展起来的债权理念 ,代表了罗马法的较高成就 ,是人类法律文化的宝贵遗产。罗马法债权理念发展的一般历程分为三个阶段 ,即 ,人身性债权向财产性债权的过渡形成、债权理念与家父权理念的并存格局 ,以及罗马法债权理念的扩充发展。这三个阶段展示了人类债权理念由原始状态向文明过渡的历程  相似文献   

13.
《罗马法原论》是周教授的心血力作,也是目前国内最为权威的罗马法专著。《原论》以传播罗马法为宗旨,专为中国人而作。其学术特色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经过细致的考订和分析,《原论》所译解之名词术语准确传神,并为学界普遍接受。其二,《原论》博观约取,在对材料的选择考订上,取材愈广,辨析愈精;在对罗马法原理的阐述上,则力求透彻明了,深入浅出。其三,《原论》秉承了周教授一贯坚持的求真务实的学风,勇于并且坚持学术批评,为罗马法的研究树立了典范。  相似文献   

14.
在以罗马法为基础的大陆法系传统中,关于土地归属的法律规定对俄罗斯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分析在罗马法以及中世纪法中土地归属法律规定的复杂性,并且就资产阶级法典化过程中,通过个人所有权和他物权体系的构建,对土地归属问题复杂性的简化需要加以说明。此外,大陆法系传统概念在苏联时期俄罗斯法中所遭受的阻力,而所有权结构在俄罗斯联邦新民法典和土地法典中的扩张也值得重视。  相似文献   

15.
赵磊 《法律科学》2013,(4):156-164
商法形式理性的特征是商法的确定性、可预测与可计量。商法的形式理性体现为规则化与内在体系化。商法典并非商法形式理性的必然结果,大陆法系商法的形式理性与英美法系相同。"商事通则"并不是对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的超越,而是实质上的民商分立,其体系与内容与大陆法系国家的商法典并无二致。我们应该反对商法的形式主义,坚持实质主义的民商分立,冷静对待"商事通则"立法,完善商法各单行法律、法规。  相似文献   

16.
李富成 《河北法学》2005,23(8):26-30
从古罗马法以来,添附制度即被寄予维护价值与鼓励创造价值的社会经济使命。这一添附制度传统在试图解决特定问题的同时,另外产生了更多问题。在我国制定物权法之际,有必要检讨传统的添附观念,根据奥卡姆剃刀原理的启示,建构一个明智简约的添附制度新体系。  相似文献   

17.
萨维尼法学方法论中的体系化方法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萨维尼认为,法学是一门哲学性(体系性)的科学。在法学方法论讲义中,萨维尼针对法律体系的内容与形式提出了体系化方法的四条规则。他在《现代罗马法体系》一书中,以法律关系为切入点,成功地运用体系化方法整合了罗马法(民法)的体系。萨维尼的体系化方法对法律体系的内在关联性及其所蕴含的理念内核的强调为当代法学方法论提供了一些思想元素。  相似文献   

18.
劳动合同法律属性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申建平 《河北法学》2004,22(7):21-23
劳动合同是源于罗马法的雇佣契约社会化的结果,劳动关系虽受一定程度的国家干预,但仍属私权关系,劳动契约的有关规范仍属私法范畴,因此我国未来民法典合同篇中应规定雇佣契约章,作为劳动契约法制的基础,以解决学理与实务适用上的困难。  相似文献   

19.
Book Notices     
《The Modern law review》1973,36(6):686-686
The Law of Succession in the Later Roman Republic . By Alan Watson . The Law of Athens . Procedure . By A. R. W. Harrison .  相似文献   

20.
关于在我国物权法中设置居住权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40,自引:1,他引:39  
本文首先从居住权的历史沿革出发,研究了罗马法以及法国。德国物权法有关居住权的立法例;然后根据我国社会发展的现状以及发展趋势,就居住权是房屋这一财产在财产体系中的地位提高的必然反映、居住权有利于提高房屋的利用效益、有利于发挥家庭职能、有利于平衡房屋的利用利益等几个方面说明了在我国物权法中确认居住权这一他物权形式的必要性;最后提出我国物权法对于这种因居住而使用他人房屋的权利,应当以“居住权”概括之,并可以将之定义为:居住权就是特定人因居住而使用他人房屋的权利。文章还对居住权的取得和消灭、居住权的效力等具体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设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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