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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茅台和五粮液因价格垄断行为,分别被贵州省物价局、四川省发改委开出2.47亿元、2.02亿元的巨额罚单。全国人大代表、五粮液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唐桥在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五粮液认为白酒行业面临的市场变化将是中长期的,已经做好了“过冬”的准备;对巨额罚款,五粮液认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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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被称之为中国的“反垄断元年”,在反垄断法颁布了近5年后,反垄断执法机关开始密集执法,处罚力度不断加大:2013年1月.韩国三星、LG等6家大型境外液晶面板制造商因横向价格垄断,遭受3.53亿元罚单;2013年2月,茅台、五粮液两家领军国有白酒生产商因纵向价格垄断.遭受4.49亿元罚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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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下的“有司”国庆节前约谈了茅台、五粮液、苏酒等高价白酒管家,要求他们保持价格稳定,以维护市场平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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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5,(2):115-121
转销价格维持的反竞争效应及其规制原则长期存在争议。2013年茅台、五粮液因转销价格维持行为被重罚,虽适用纵向价格卡特尔的禁制条款,但在处罚对象上的单边性以及处罚理由中对市场地位的强调等方面又背离了价格卡特尔规制的传统模式。这些矛盾集中投射了纵向垄断规制的制度张力。通过《反垄断法》垄断行为谱系结构的再分析,可以揭示纵向价格限制的反竞争效应是以生产商形成"相当的价格支配力"作为基础的,尽管并不要求达到完全的支配地位。这样,纵向价格卡特尔的规制原则就可以超越现存的"本身违法"与"合理原则"之争,进而通过建构价格支配力的分析框架开辟新的优化进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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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酒”的冠名权给了茅台?110年申请,“国酒茅台”终于拿到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初审通过通知。然而,消息一出,白酒行业立马炸开了锅。以五粮液、剑南春、泸州老窖为首的川酒军团紧急开会商讨对策,山西汾酒立即递交商标异议申请书,河南杜康甚至发布“十问檄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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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20日,贵州茅台酒厂申请注册的"国酒茅台"商标获得初审通过。该初审通过公告立即引爆了媒体舆论,五粮液、山西汾酒、泸州老窖、杜康等国内酒业大佬纷纷在媒体上群起而攻之,泸州老窖、杜康等更是正式提出书面异议,要求驳回"国酒茅台"的商标注册申请。面对如此强烈的反应,贵州省某副省长也一时按奈不住,公开为"国酒茅台"商标申请呐喊助威。一场围绕"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的攻防战,已经硝烟弥漫、在所难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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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电信业是行政垄断和自然垄断产物
垄断分为自然垄断、经济垄断和行政垄断三种,在发达国家.反垄断主要针对的是经济垄断,以防止企业通过合并、杀价、价格联盟以及将在某一市场上的垄断地位扩大到其他市场等手段.损害消费者和小公司的利益,阻碍创新、服务质量改善和技术进步。而现阶段我国存在的问题与发达国家不同。现阶段我国存在的问题主要不是因为经济垄断妨碍市场竞争和提高效益.而是行政垄断.尤其是行业和部门垄断。如电信业、金融业、热力公司、煤气公司、电力公司、民用航空、铁路运输、公共交通等,这些行业所取得的垄断地位,不是依靠技术创新,也不是依靠资本投入,而是依靠行政权力、阻挠市场竞争的结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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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和五粮液现在主要对准个人高端消费和集团公司,政府不敢再高档采购了.”
当高档白酒退出公务消费后,地方性白酒成了官员们日常往来的选择.
“多数大领导已经不抽烟,开始注意保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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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福利”的法学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垄断福利"的正当性以及如何治理"垄断福利"为社会各界所关注。本文主要从民商经济法的角度分析了"垄断福利"的实质,批驳了为"垄断福利"辩解的"福利说"、"便利说"、"优惠说",分析了"垄断福利"对国家、社会和消费者的危害,提出了治理"垄断福利"的法律和政策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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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春节前,绍兴市工商局在检查绍兴两家知名星级酒店时发现数百瓶高档白酒竟然都是假酒。“当时一共从两家酒店搜出了372瓶假茅台、220瓶假五粮液,已经卖出的根本无法查清。”兴市越城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傅介平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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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8月12日在其网站发布了《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对价格垄断的种类和判定细则等相关问题做了详细说明,使《反垄断法》有关反价格垄断的部分更具有操作性。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全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共查处价格垄断案件70余件,涉及工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的各个领域。价格垄断之所以广泛存在,原因之一就是法规不完善。相信《反价格垄断规定》的出台,将为有关部门查处价格垄断行为提供详细的法律依据,让市场上的产品价格公平合理起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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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中石化作为国有企业,对柴油的定价权事实上有垄断的特征,去年以来,柴油荒呈现愈演愈烈的趋势,大面积的柴油荒对国民生产生活造成了巨大影响,本文结合国内柴油市场的供需情况,从她方政府治理的角度出发,对双石的高价销售柴油违规被罚行为作出分析和反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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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针对奶粉进行的反垄断调查处罚结果近日出炉。合生元等6家乳粉企业因违反反垄断法,限制竞争行为,共处罚款6.7亿元,成为我国反垄断史上开出的最大罚单。惠氏、贝因美、明治等3家企业因配合调查、提供重要证据,并积极主动整改被免除处罚。继韩国三星等企业液晶面板价格垄断案、茅台五粮液价格垄断案之后,国家发改委再度祭出反垄断利剑,对6家纵向操控价格的乳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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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犯罪是一个国家法律规定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具有严重限制竞争效果的垄断行为。当前,垄断行为犯罪化是国际反垄断立法的一大趋势,这是由于垄断行为妨碍了市场主体的自由决策,限制了市场要素的自由流通,对自由竞争秩序这一需要由刑法保护的重大法益构成了侵害。在现实中,垄断行为犯罪化的过程是竞争政策和刑事政策互动的结果在法律中体现的过程,一方面竞争政策的有效实现是刑事政策的目的和任务,另一方面刑事政策发挥作用也需要一定的条件。但可以肯定垄断行为犯罪化将有助于国家通过法治的手段实现对市场竞争行为的干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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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高昂只是垄断的结果,并不是垄断行为本身,以微软“黑屏”打击盗版、从而维持高昂价格指责其涉嫌垄断,不符反垄断法理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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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大多涉及国计民生,要求大量的资本、人力、资源、技术投入,几乎所有公用事业都是从国家垄断开始发展。但随着市场发展,公众对电力、燃气、石油、电信等垄断公用企业高价低质、价格歧视、行政垄断等指责越来越多。逐步放松公用事业领域的管制,真正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已经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