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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06 毫秒
1.
刑事诉讼法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我国宪法也作了同样的规定。这条规定一直被认为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或曰刑事诉讼的原则)之一。而所谓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公、检、法三机关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所应遵循的准则,是以指导司法机关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活动为目的的原则,而不是在刑事诉讼法的立法过程中所要遵循的原则。立法原则同司法原则不同,尽管司法原则是由立法原则所确立的,但立法原则并不等于…  相似文献   

2.
王超 《法商研究》2005,22(2):19-25
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以认识论和惩罚犯罪的刑事诉讼目的观为理论基础,不仅违背了基本的诉讼法理,而且很容易造成“重实体、轻程序”、“重惩罚犯罪、轻保障人权”的结果。目前,无论是在公、检、法三机关的权力配置上,还是在刑事诉讼构造上,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都从根本上破坏了程序正义的实现。如果不对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加以彻底改造,将来即使引进或者构建再多、再好的诉讼制度,程序正义也会走向终结。  相似文献   

3.
警、检、法:错位与缺位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根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据此,配合制约原则是调整我国公、检、法三机关关系的指导性准则,也是我国配置侦、控、审三项刑事司法权力的基本方案。作为一项政策性原则,配合制约原则并不一定完全反映了刑事诉讼发展的客观规律,这就使得配合制约原则虽然具备某种现实合理性,但却可能缺乏法理合理性。考察当前我国警、检、法三机关的关系,不难发现,在配合制约原则的指导下,我国警、检、法关系出现了错位…  相似文献   

4.
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是刑事诉讼的两大价值目标,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要坚持二者并重的基本原则,但是不同机关在不同诉讼阶段,依据其所履行职责的不同,应当各有不同的侧重,逮捕工作中,公安机关的提请逮捕工作和执行逮捕工作应当侧重打击犯罪,检察机关的审查逮捕工作应当侧重保障人权。  相似文献   

5.
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既是宪法第135条规定的一项宪法原则,也是刑事诉讼法第7条规定的一项刑事诉讼原则。这一原则长期以来一直为指导、处理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相互关系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原则。它反映了我国犯罪控制的诉讼价值观,反映了国家刑事司法权力的运行所追求的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的价值取向以及价值平衡问题。这一原则所包含的分工负  相似文献   

6.
江伟 《犯罪研究》2005,(4):24-27
刑事侦查作为刑事诉讼程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一定的诉讼特征。但是,我国目前的刑事诉讼程序还存在着许多缺陷,基本上表现为侦查机关单方面的行政性活动。在学者提出的各种侦查程序改造方案中,“以审问式为主、对抗式为辅”虽然不是主流的观点,但是不乏其合理性。通过建立以司法制约为主的检警关系、构建本土化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强化辩护律师调查取证的权利、完善侦查程序中的救济制度和责任制度等一系列活动,使侦查程序回归诉讼程序,重塑我国刑事侦查程序。  相似文献   

7.
傅麟 《法制与社会》2016,(6):112-113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针对我国长期以来“以侦查为中心”的诉讼现状提出的具有时代意义的改革方案。“以审判为中心”要求侦查和审查起诉活动服务于审判活动进行,围绕审判的要求和标准展开,保障审判的重心和中心地位。我国“以审判为中心”诉讼体制改革,受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检察院特有审判监督权及政治性制约影响,改革过程受到一定约束。本文通过从明确侦查、起诉机关职责;加强证据规则运用;促进庭审实质化转变三个方面入手,提出一些完善建议,逐步推进诉讼体制向“以审判为中心”转化,实现其重心地位。  相似文献   

8.
王敏远 《法学研究》2007,29(4):157-158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原则存在着需要修改的问题。我认为,无罪推定原则属于需要修改的原则;公、检、法三机关关系原则应当废除;禁止双重危险的原则是修改刑事诉讼时需要确立的原则。  相似文献   

9.
论实事求是原则与刑事诉讼原则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论实事求是原则与刑事诉讼原则邓建民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之精髓,是指导我们各项工作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当然也是我国刑事诉讼的根本哲学基础。刑事诉讼的诉讼原则,是指进行刑事诉讼活动的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所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它是人类刑事诉讼这一特定...  相似文献   

10.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这一重大决策符合诉讼规律、司法规律和法治规律,是破解制约刑事司法公正突出问题、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的必由之路。以审判为中心,其实质是在刑事诉讼的全过程实行以司法审判标准为中心,核心是统一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此项改革有利于更好贯彻"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刑事诉讼原则。改革要坚持循序渐进,规划近景、中景和远景三个目标,并分段加以推进。  相似文献   

11.
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所共有的诉讼基本原则,如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人民法院独立审判只服从法律原则、公开原则、合议原则等等;另一类是行政诉讼不同于其它诉讼活动而自身特有的诉讼基本原则。本文只就后一类基本原则作初步探讨。行政诉讼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在行政机关行政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行政纠纷案件的活动。这种诉讼活动同刑事诉讼、民事诉讼一样是国家审判活动的组成部分,它有着许多共性的一面。因而它们有一些指  相似文献   

12.
王波 《法制与社会》2013,(3):126-127
目的刑事诉讼法以调整刑事诉讼活动为目的,调整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它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因此,刑事诉讼法的正确实施是保障达成这一目的的关键。方法通过对刑事诉讼法在诉讼活动中的作用解读,结合当前刑事诉讼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探索在刑事案例中如何正确实施刑事诉讼法。结果明确刑事诉讼法正确实施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3.
一、诉讼文书的性质、作用和特点诉讼文书是指由公、检、法三机关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为处理民事、刑事案件而制作或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是代表国家制作或发布的执行法律的文书。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体现国家的意志,贯彻党的政策。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是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具体化和条文化,而诉讼文书就是根据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制作和发布的。它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所代表的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意志,贯彻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我国司法机关所制作的刑事诉讼文书,是为保护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  相似文献   

14.
“刑事诉讼结构,是指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进行刑事诉讼的基本方式以及专门机关、诉讼参与人在刑事诉讼中形成的法律关系的基本格局,它集中体现为控诉、辩护、裁判三方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及其相互间的法律关系.”而控辩关系则是诉讼结构中最为重要的一对关系,直接决定着诉讼结构是否均衡、公平.典型的“诉讼结构”和“控辩关系”概念用于审判阶段,在审查逮捕阶段极少提及,这主要是因为在旧刑诉法的背景下,逮捕阶段隶属于侦查阶段,其程序本身具有“行政化”、“追诉化”的特点,加之旧刑诉法中并未规定侦查阶段的律师辩护制度,审查逮捕阶段的控辩关系自然无从谈起,“等腰三角形”诉讼结构就更是空中楼阁了.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这是公、检、法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活动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是正确应用法律,防止错、漏案件的重要保证。但是,对于如何正确理解和贯彻三机关“分工负  相似文献   

16.
我国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试探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所遵循的原则,有相同之处,但是,行政争议的固有特点决定了指导人民法院审理和解决行政案件的诉讼过程又要遵循不同于其他诉讼形式的特有原则。一、保障行政机关正确行使职权和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相似文献   

17.
“刑事诉讼结构,是指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进行刑事诉讼的基本方式以及专门机关、诉讼参与人在刑事诉讼中形成的法律关系的基本格局,它集中体现为控诉、辩护、裁判三方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及其相互间的法律关系.”而控辩关系则是诉讼结构中最为重要的一对关系,直接决定着诉讼结构是否均衡、公平.典型的“诉讼结构”和“控辩关系”概念用于审判阶段,在审查逮捕阶段极少提及,这主要是因为在旧刑诉法的背景下,逮捕阶段隶属于侦查阶段,其程序本身具有“行政化”、“追诉化”的特点,加之旧刑诉法中并未规定侦查阶段的律师辩护制度,审查逮捕阶段的控辩关系自然无从谈起,“等腰三角形”诉讼结构就更是空中楼阁了.  相似文献   

18.
刑事诉讼法在一国法律制度建设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告人作为三方参与主体的一方所享有的辩护权是其享有的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权利之一。该项权利的有效实现需要一套完备的制度加以保障,即刑事辩护制度。该制度一方面能够赋予被告人平等的诉讼地位,保障其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有利于查明案件真相,促进程序公正,实现司法公平与正义,达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的目标。  相似文献   

19.
陈浩铨 《政治与法律》2007,1(4):136-142
在对抗式诉讼模式下,不是只有公、检、法三机关才讲配合与制约,司法机关与刑事被告人之间的配合与制约同样十分重要,对该问题的忽略与漠视只会形成刑事诉讼配合与制约的失衡与紊乱。仅仅依靠人民检察院进行法律监督,无法体现法律监督的均衡性,更为科学的法律监督应当是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与人民群众法律监督相结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体现出工具理性的局限性,在法律规定过于原则与笼统的情况下,严格执法工具理性与价值判断价值理性的集合,应该更能体现刑事裁判的科学性。  相似文献   

20.
刑事审判程序中的警检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警检机关所从事的诉讼活动具有本质上的统一性和目标上的一致性,因此,无论是在刑事审判前还是在刑事审判程序中,警检机关都应当形成一种命运共同体关系。在刑事审判程序中,警检机关的合作关系主要体现在警察以控方证人身份出庭作证方面。在我国刑事审判程序中,警察以各种侦查笔录或者情况说明代替其出庭作证,以及警察补充侦查的一贯做法,违反了刑事诉讼的基本规律,应当予以重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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