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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贯彻执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就是要重点落实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原则规定,结合我国近年来的改革实践,具体明确地规定了企业应当享有的十四项经营自主权利,一其中对无对外贸易经营权企业的进出口权,作出了如下规定,企业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自行选择外贸代理企业从事进出口业务,不受地区与行业的任何限制。这预示着,随着《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深入贯彻执行,包括企业进出口权在内的企业经营自主权利的进一步落实,外贸代理制必将得到越来越普遍,越来越…  相似文献   

2.
<正> 为具体实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以下简称企业法)而颁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建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系统工程中的“主体工程”,是一件推动经济体制改革,带全局性的行政法规。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关键是把企业推向市场,使企业适应市场的要求,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成为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  相似文献   

3.
审理侵犯经营自主权行政案件的几点做法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以下简称企业法)及《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市各级人民法院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解放思想,努力...  相似文献   

4.
我国国有企业的政策定位与若干立法问题探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王红一 《河北法学》2002,20(2):34-38
对国有企业进行准确地政策定位是解决我国目前企业法律体系混乱 ,完善公司法规范以及制定《公共企业法》的基础。国有企业是一个经济概念 ,表现为多种企业法律形式。我国国有企业与西方国家国有企业相比有共性也有个性 ,将广泛存在于竞争与非竞争领域 ,并采取公共企业与一般商事企业等多种企业法律形式。因此 ,立法应区分国有企业的不同经营性质分类进行规范并纳入以企业组织形式为标准建立的企业法体系中 ;废除《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 ,对公共企业进行专门统一立法 ;对其他国有企业按一般商事企业同等规范 ;将《公司法》中“国有独资公司”的规定归入《公共企业法》的规范范围 ,廓清我国企业立法体系。  相似文献   

5.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以下简称“企业法”)已经实施。但这个法的有些规定比较原则,有关配套的立法必须及时跟上。结合我国改革和立法的实际情况,为企业法的配套立法确定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案,乃当务之急。目前,企业法的配套立法,思路大体有三: 第一种思路是:依据企业法,制定一个全面、统一的实施条例,使有关企业经营机制方面的立法一步到位。提出这种思路的主要依据是:(一)随着我国改革进入关键时期,有关物价、工资等方面的改革将在近期内完成,这将使企业的经营活动获得一个较好的外部条件,为企业法制定统一的实施条例提供了条件;此外,为了进行物价、工资等方面的改革,必须加快企业经营机制的改革,提高经济效益,为物价、工资的改革创造条件,这个形努也要求及时地为企业法制定一个统一的实施条例。(二)采取制定统一的实施条例的办法,便于一次性地解决,统一协调各方面的矛  相似文献   

6.
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是一项系统的、综合的、配套的改革,包括内容多,涉及范围广,在实施中势必牵涉到企业方方面面的工作。其中重要一点是企业要不要监督监察和如何进行监督监察的问题。我认为,随着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企业,尤其是国营大中型企业的内部监督监察必须加强,不能削弱。一、加强企业内部监督监察是正确行使企业经营自主权的重要保证《条例》根据《企业法》的规定对企业经营权做了明确的界定,赋予了企业14项经营自主权。落实好这14项权利是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真正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中心环节。但是,有权利就要有…  相似文献   

7.
<正> 由于思维缰绳的松开,新一轮改革已经有了明确的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务院新近颁布、实施的行政法规《全民所有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一部重要的以“市场取向”的改革为目标的法律规范。它不仅第一次从法律上明确界定了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目标和原则、企业经营权的范围和内容,而且还明确界定了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即政府在企业市场化过程中的职责以及政府在组织和培养、完善和发展市场经济方面的职能。它的实施,将对我们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8.
企业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当前改革的重点是转换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机制。为此,本刊特约发表朱镕基同志《关于制定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条例的几个问题》的重要讲话,这个讲话对制定本条例和推进企业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希望广大法律和法学工作者和经济工作者、企业干部认真研究参考。  相似文献   

9.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于8月1日开始实施。要保证《企业法》真正能够得到贯彻执行,其配套立法必须跟上。6月中旬,国务院法制局邀请部分经济学、法学的专家、学者,和国务院批准的法制建设试点城市的代表,在京对《企业法》的配套立法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讨。与会者就配套立法中的难点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及对策。现介绍如下:一、在《企业法》配套立法中推进改革企业是市场关系的总和。要健全企业经营机制,并给予企业一个良好的外部条件,这就涉及到我国经济体制乃至政治体制多个相关方面的改革。制定《企业法》的配套法规,从形  相似文献   

10.
国务院于1992年7月23日发布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下称条例),1993年12月29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并于1994年7月1日开始实施。笔者根据自己对《公司法》和《条例》的学习、理解,就国有企业在转换经营机制改革中,应注意的有关法律问题,谈几点粗浅认识:一、明确公司转制应具备的条件,注意抓住转制机遇。我国的《公司法》规定,根据其对外承担责任的形式公司分为两种: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  相似文献   

11.
首先,搞好企业,必须把《企业法》赋予企业的权利真正落实下来.由于《企业法》是在改革的大潮中孕育、诞生的,特定历史环境不可避免地给《企业法》立法工作留下痕迹:一是对企业地位的认识及诸多内容只规定一些最基本的原则,带有不成熟性和双重性,从而造成了《企业法》总体上的适用性与具体实施上的局限性的矛盾;二是对《企业法》的核心部分——企业权利与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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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管理不断民主化是现代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以下简称《企业法》)将它作为一项重要原则确定下来,正是体现了这一要求,表明了我国全民所有制企业区别于资本主义企业的性质和特点。笔者认为,在企业实行协商对话制度,是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执行《企业法》的一个重要环节,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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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发[1993]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党的十四大提出,转换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的经营机制,把企业推向市场,增强它们的活力,提高它们的素质,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中心环节,也是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和发挥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关键所在。1992年7月23日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经营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和侵犯。对于非法干预和侵犯企业经营权的行为,企业有权  相似文献   

14.
答: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对于非法人企业组织,《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也规定,原企业的权利义务由发生分立、合并后的企业享有和承担。以这些法律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一  相似文献   

15.
“两权分离”,即国家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分离,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提出的一个重大理论问题。也是《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以下简称《企业法》)中的一条重要原则,在这一原则指导下,国家与全民所有制企业之间的关系有了突破性进展。从而使全民所有制企业开始恢复了生机和活力。但是,“两权分离”并没有把企业改革引上坦途,因为企业改革并不是一个孤立的社会进  相似文献   

16.
《企业法》实施五年以来在推进企业改革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同改革的目标相比,要真正推动企业定上市场,使之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具有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能力还有不少的差距。企业自主权是企业真正成为法人的实质内容,现行的《企业法》赋予了企业十七项自主权,《条例》也規定了企业享有十四项自主权这应当是一个进步。但不少企业反映,行使自主权还受到制约和阻拦,最难落实的是拒绝摊派权、机构设置权、劳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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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体制下中国商事组织法三大变革析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邓瑞平  王国锋 《现代法学》2006,28(5):157-165
中国商事组织法存在的创新机制缺失、身份立法、经营范围僵化等问题,不仅使我国商事组织在加入WTO后更为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而且构成中国履行相关国际承诺的障碍。为此,应在肯定商事组织法原有原则的前提下弱化法定原则、确立国民待遇原则和规则效率原则,并在根据新原则对中国商事组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制度重构的基础上,设计商事组织经营范围和外贸经营权的改革方案,具体讲,就是应废除三资企业法、《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乡镇企业法》和《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将其所调整的商事组织分别归属于《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法》,并引进有限合伙、有限责任合伙等形式丰富我国合伙企业的类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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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31日,中国企业管理协会、中国经济法研究会、首都企业家俱乐部和首都钢铁公司举办《企业法》实施两周年座谈会。中国企业管理协会会长袁宝华、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顾明以及企业界、理论界、政府部门、新闻界代表8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就《企业法》颁布两年来的作用、《企业法》目前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的方法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与会代表一致认为,《企业法》的颁布,为企业的生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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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4月23日上午,北京市法学会在全国政协礼堂召开了首都法学家和企业家联席会,座谈刚刚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北京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张旭同志主持了会议。首先,原国家经委条法局局长杨洪同志介绍了我国《企业法》的制定过程和颁布《企业法》的意义。他说《企业法》的制定结束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律地位长期不明确的状况,为深化企业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接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云峰同志发言,他表示法院要为《企业法》的贯彻实施提供法律保障,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做企业家的坚强后盾。中国人民大学法  相似文献   

20.
一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以下简称《企业法》),不仅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而且是加快和深化改革的需要。一方面,它总结了经济体制改革的经验;另一方面,它为深化企业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该法在总则中进一步明确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性质,其后,突出地规定了“国家对企业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同时规定“企业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决定,可以采取承包、租赁等经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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