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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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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温政办〔2015〕8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项目审批方式改革,激发企业投资活力,促进工业有效投资,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的通知》(浙政发〔2014〕38号)和《关于做好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实施工作的通知》(浙经信投资〔2014〕5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我市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  相似文献   

2.
<正>绍政发[2015]1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激发企业投资活力,促进工业有效投资,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的通知》(浙政发[2014]38号)精神,现就我市工业企业在  相似文献   

3.
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自治县、市)计委(计经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审批地方政府投资项目有关规定(暂行)的通知》(发改投资〔2005〕1392号),结合《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与备案暂行办法》(渝府发〔2004〕109号)和《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61号),我委研究制定了《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审批政府投资项目的有关规定(暂行)》。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相似文献   

4.
<正>嘉政办发[2015]5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实施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是进一步调动企业投资积极性,扩大有效投资,促进稳增长、调结构的重要举措。为切实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的通知》(浙政发[2014]38号)精神,扎实做好我市工业企业"零土  相似文献   

5.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针对当前国民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过快的势头,确保国民经济持续健康运行,国务院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关于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38号)。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经2004年5月11日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现就我市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理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确保投资项目清理工作顺利开展  相似文献   

6.
渝办发〔2008〕37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国务院办公厅最近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以下简称《通知》),2007年12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统计局联合召开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电视电话会议,对此进行了具体部署。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相似文献   

7.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了规范我市价格鉴证机构,加强对价格鉴证工作的管理,根据国家计委《转发关于规范价格鉴证机构管理意见的通知》(计经调[2000]1786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设立价格认证中心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机构设置按照县级以上每个行政区划内只设一个价格鉴证机构的原则,我市价格鉴证机构由市政府和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组建,统一命名为"价格认证中心",属事业单位性质,其  相似文献   

8.
【正】京发改规[2012]3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市政府《关于优化完善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流程及相关工作机制的通知》(京政发[2011]34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精神,现将发展改革部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事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简化立项手续办理前置条件(一)审批类项目。取消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  相似文献   

9.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关于在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期间严格建设用地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12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我市的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一、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执行《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暂停申报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对不涉及农用地转用,只需依法征地的,仍按现行有关规定申报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二、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对本辖区范围内近期(半年)建设用地项目进行清理和审查,对符合《实施意见》规定报批条件、属于重点急需建设项目范围并具备重点急需项目条件的建设用地项目,要认真填报"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期间重点急需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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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7年5月8日)沪府办发[2017]4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企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行政审批管理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企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行政审批管理改革方案为进一步改革企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企业技改项目")行政审批管理,转变政府职能,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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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内政发[2014]139号12月31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切实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按照《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国发[2014]53号)要求,现发布《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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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甬政办发[2019] 1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根据上级相关法规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甬政办发[2019]12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预算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健全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机制(一)强化项目资金平衡管理。市发改委要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征求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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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政报》2015,(1):22-26
<正>国发[2014]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切实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现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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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重庆市人民政府文件渝府发[2016]2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精神,加快清理规范我市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促进网上行政审批科学化、标准化、动态化应用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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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通知》(公通字[2004]3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促进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达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为加强对我市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按照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通知》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重庆市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达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艾扬担任,副组长由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公安消防局局长王沁林担任,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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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根据市政府清欠工作部署和有关会议要求,现将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上2003年以前已竣工工程剩余拖欠工程款的项日,按照行业归口管理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分解到市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所在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利用对本行业项目管理和资金拨付等优势,指导和督促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按期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为了确保我市全面完成国务院确定的清欠工作总目标,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清理建设领域剩余拖欠工程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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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整顿财政周转金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9]1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用于项目资本金部分的工业结构调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重府发[1997]72号)和《关于结构调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渝府发[1997]40号)中有关我市结构调整资金使用方式的规定。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从2001年起,安排给工业、商业、旅游等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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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举措。按照"精减项目、减少环节、规范程序、提高效率、明确责任、强化服务"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今年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政府廉政建设,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意义重大。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继续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切实做到"应减必减"深入贯彻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继续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项目。(一)取消以下行政审批项目:1.国务院明令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2.法律、行政法规对某一事项只是作出原则的管理规定,但没有设定行政审批,我市地方性法规自行设定的行政审批项目,按法定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予以取消;3.法律、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对某一事项只是作出原则的管理规定,但没有设定行政审批,市政府规章自行设定的行政审批项目;4.市政府规章层级以下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行政审批项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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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切实改善政务管理,创造优良的政务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市政府决定继续规范一批政务管理行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实施工作的总体要求各区县(自治县、市)、市政府各部门要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抓好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的落实,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要按照周恩来同志关于国家公务员要做到"三要三不"的要求,规范公务员的公务行为。按照机构改革确定的新职责,制定新的办事指南;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和接办件分离制度,明确规定办结时限;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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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2005年以来,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94号)、《2005年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要点》(建市〔2005〕94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5〕182号)要求,采取各种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我市清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根据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上统计数据反映,截至2006年1月4日,我市已累计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314185.58万元,清偿率为81.48%,全国平均清偿率为89.63%;我市已偿还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150553万元,清偿率为92.57%,全国平均水平为94.74%。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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