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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格式合同的解释原则上适用一般合同的解释原则,一般合同的解释原则包括文义解释,整体解释,目的解释,习惯解释,诚信解释等。另一方面,对格式合同的解释应坚持客观、公平、诚实信用总的指导原则,并具体遵循格式合同的特殊解释规则,严格限制条款制作人的权限,尽可能地保护相对人(主要为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和实现真正的契约自由和社会正义。  相似文献   

2.
在国际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解释及其争议是经常发生的。由于不同国家的法律有不同的解释规则,因此可能会发生合同解释的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问题。本文认为,合同解释作为合同中一个相对独立的法律问题,其法律适用规则也应是相对独立的。合同解释首先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支配合同解释的专门法律规则,其次适用合同准据法,特殊合同的解释则适用特殊的法律规则。  相似文献   

3.
合同漏洞就是合同的客观规范内容不能准确和完备地描述与交易有关的所有未来可能出现的状态以及每种状态下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这是因为交易条件的不可证实性与不可观察性而存在的合同成本产生的。合同漏洞补充的基础是诚信原则导致合同关系的扩大 ,法官依据当事人的合同关系进行合同利益分配。合同漏洞补充的规则有合意补充、交易习惯补充、任意性法律规范补充和合同解释补充。但为控制法官的合同解释权力 ,应当完善合同漏洞补充的规则  相似文献   

4.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确定了一项合同解释的规定,其中在司法实践中最难确认的是"交易习惯".笔者在此通过对交易习惯与交易惯例、合同的默示条款的比较,运用合同解释的方式阐释合同解释中"交易习惯"的确定.  相似文献   

5.
在合同条款的内容存在争议或者合同出现漏洞时,适用交易习惯解释合同来确定当事人问的权利义务内容是各国普遍承认的解释规则.我国《合同法》也确认了交易习惯的重要地位,不仅在总则中将交易习惯确定为解释合同的原则标准,且在分则中规定了大量根据交易习惯解释合同的具体条文.但何为交易习惯,交易习惯的法律性质、认定方法以及如何适用交易习惯解释合同,《合同法》并未明确规定.审判实务中,对交易习惯的司法认定更是存在诸多争议,交易习惯未能在司法实务中凸显其重要作用,对交易习惯的构成和适用规则进行探讨实属必要.  相似文献   

6.
最高人民法院2004年10月25发布了《关于审理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学好用好这个《解释》,为有效履行建设施工合同、澄清长期司法实践中施工合同中有争议的问题,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正确、合理处理施工合同纠纷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相似文献   

7.
民间规则是经验事实的规范表达。而当事人的合同是裁判案件的重要依据。合同解释也就是事实认定。因此,民间规则与合同解释具有紧密的关联性。民间规则可以确定合同的目的,清除合同文句的歧义,甚至填补合同的漏洞。而且与其他合同解释方法相比,以民间规则解释合同具有更强的可接受性和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8.
合同解释,绝对意思主义不可取,应该以客观主义为主,以主观主义为辅,这是我国应采取的合同解释的原则。在当事人各方对合同用语理解不同的场合,法院应以一个理性人处于缔约环境中对合同用语的理解为准,来探寻合同用语的含义。在双方对某合同用语并未赋予特定含义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客观合理性标准来揭示合同用语的含义,而不是根据当事人的任何意图。体系解释不但是解释法律的原则,也是合同解释的原则,所谓体系解释非合同解释原则的观点不符合实际。在参照习惯和惯例填补合同漏洞时,应当注意如下几点:习惯和惯例应当具有一定普遍性,习惯和惯例应当是客观存在的符合其构成的行为规范,习惯与惯例必须适法,习惯与惯例应当是当事人各方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而又没有明示排斥者,只有在合同载有“疑义条款”时,才可以运用习惯作为解释工具。  相似文献   

9.
《民法典》第510条是合同漏洞填补体系的“火车头”。本条所列举的可填补内容为一般合同的非必要条款。依据不同的法律规定、合同性质、当事人约定,一般合同的必要条款不尽相同。因非必要条款形成的漏洞不影响合同的成立,但影响合同的履行。合同漏洞的填补规则中的各关键要素需要作精细化的文本分析。“约定不明确”应当理解为法官穷尽合同解释仍不能确定争议条款的确切含义。“合同相关条款”不应局限于系争合同本身,可扩展至交易过程中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相关合同。“合同相关条款”与合同性质及目的相关。“交易习惯”需要做缩限解释。此外,运用诚信原则、绿色原则、公平原则做漏洞填补兜底工具。  相似文献   

10.
保险合同是一种典型的格式合同 ,而疑义利益解释原则又是保险合同解释的一特殊原则。我国《保险法》第 3 1条对疑义利益解释原则作了原则性的规定 ,但是对于疑义利益解释原则的具体适用上学界和司法界仍存在许多争议。应当首先明确疑义利益解释原则的适用前提 ,正确看待“弱势被保险人”的范围 ,科学而又严格地确定这一原则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11.
诉讼契约是指以产生诉讼法上效果(程序形成效果)为直接目的的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审判局限性的存在以及强化当事人程序主体地位的理念,要求构建诉讼契约理论,拓展其类型。但民事诉讼目的的多元性、纠纷类型的多样性、民事诉讼法的公法性质都决定了诉讼契约应以诚实信用原则、契约双方诉讼能力相当以及不危及公益为限,并对其进行相应的规制,方能确保此项制度更具理性和生命力。  相似文献   

12.
试论违约责任形式的确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如何确定违约责任的形式,在我国现行合同法律制度和学理研究中规定和研究的较为简略。但这一问题却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是极为重要的。在确定违约责任形式时,除了现有的规则和认识外,还应坚持合同自愿原则和当事人约定优先、法定为辅规则以及将违约定金罚则、违约情况下的合同解除纳入违约责任形式的范畴,以充实违约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13.
合同终止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合同法误将终止与消灭混为一谈 ,实则终止乃消灭的原因之一 ,二者处于不同的逻辑层面。终止的科学含义是指一方当事人依照单方意思表示使继续性合同效力向将来消灭。终止与解除是一对并列概念。二者均为因行使形成权而导致合同提前消灭 ,但在溯及效力、适用对象以及发生原因三个方面各不相同。合同法相应的条款应予修改与完善 ,总则中应增加随时终止的规定  相似文献   

14.
随着现代行政法理念的转变,契约自由原则作为行政契约的一项重要原则得以引入到公法领域,其在具体的运用方面上显然会与私法领域的契约自由原则有较大差别。行政契约具有行政性和契约性的双重特性,行政契约的契约特性正是通过契约自由原则体现出来,所以,只有加强理论的研究与立法的完善,在保证行政目的得以实现的前提下,规范而不失灵活地在行政契约中运用契约自由的原则,才能更好促进行政契约的发展,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最终实现民主行政、服务行政的理念。  相似文献   

15.
预期违约制度是英美法系一项独创制度,英美法将预期违约分为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救济措施。《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借鉴、吸纳了英美法的该项制度,但又有所发展,并将预期违约分为预期非根本违约和预期根本违约,其对预期违约法律救济措施的规定与英美法的规定各有优劣。  相似文献   

16.
再保险合同性质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再保险合同是相对于原保险合同的一种保险合同分类,本文立足再保险合同的性质界定,并予以简要评说,结合再保险合同与原保险合同的关系,论述了再保险合同的独立性特点.对再保险合同自法律视角进行了分析探索,以期对再保险合同理论探讨贡献一二.  相似文献   

17.
“契约自由是合同法的灵魂和生命。”它发源于罗马法,确立于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进入20世纪后,随着其产生之社会基础的变化.各国普遍对契约自由给予一定的规制,以实现实质意义上的契约公正。从契约自由原则的兴起、确立及现代社会对其的规制,宏观把握契约自由原则发展的历史进程,并洞见其发展动因。  相似文献   

18.
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人直接基于合同享有的权利为债权。预售合同登记与否不影响购买人享有债权,但对购买人权利效力的强弱有影响。现行司法解释在一定情况下赋予购买人权利以物权效力保护,但在权利定位、对抵押秩序的影响和与物权法定关系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大陆法系民法承认物权与债权区分的局限性,以预告登记制度保护不动产物权受让人。我国应借鉴预告登记制度,更新认识并改造预售合同登记制度,完善购买人权利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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