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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57 毫秒
1.
试论我国的秘密侦查措施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秘密侦查作为在我国侦查实践中的一种行之有效的特殊侦查手段,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是操作的不透明性及神秘化倾向。必须研究秘密侦查措施的性质、存在价值、实施秘密侦查行为而导致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高度危险性,同时,我国法律对秘密侦查的规定有缺失;通过中外比较,探讨如何在立法上对秘密侦查进行授权,如何对秘密侦查适用范围、条件、程序等进行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2.
秘密拍照、摄像属于秘密侦查行为的一种。在功能上,其能够高效地实现固定证据、查明案件事实,查获犯罪嫌疑人的目的。但是,秘密拍照、摄像也是对公民的基本权利侵犯危险较大的行为。在秘密拍照、摄像问题上,体现着控制犯罪与隐私权的冲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矛盾。因此,应当对秘密拍照、摄像进行正确定位和规制,避免其恣意而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使其成为保卫国家、社会和公民的强大力量。  相似文献   

3.
比较法视野下的监控型秘密侦查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监控型秘密侦查是一类特殊的侦查手段,它的实施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影响甚大,因此两大法系各国大多通过立法加以规定并进行相应的制度设计.以英国、美国、德国和日本的监控型秘密侦查为代表,对该类侦查手段的不同类型、适用原则和程序控制等方面进行比较研究.  相似文献   

4.
秘密侦查作为一种特殊侦查手段在实践中已被侦查部门广泛应用,并且对一些重大案件的侦破起到了重大的作用,但同时我们也看到它的实旋又极易侵犯公民的人身及民主权利,以致造成了普通群众甚至是一些学者的反对。我国相关的立法在实施秘密侦查的规定方面有所欠缺,  相似文献   

5.
刑事侦查中隐私权保护的审查机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侦查机关干预公民的宪法基本权利,必须事先取得法律的明确授权,并遵循比例原则的限制.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更新,大量技术侦查手段虽未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财产权等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却侵入了个人的隐私权领域.对此,应当建立隐私权审查的保护机制,将干预公民隐私权的侦查措施纳入法治的视野.隐私权保护的审查机制应当分为两个阶段,印先审查干预行为是否侵入隐私权的保护领域,再审查干预行为是否具备正当化事由.  相似文献   

6.
论我国秘密侦查手段的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应培礼 《犯罪研究》2009,(2):24-27,60
秘密侦查在历史上早已有之,只是在现代成为一个比较常规的侦查方式之一。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国法律对于秘密侦查几乎没有任何明确的规定,这就容易造成秘密侦查手段在使用过程中的不规范,严重的甚至可能违反法律,侵害公民权利。基于秘密侦查在侦破一些特殊类型案件中具有难以替代的作用,法律宜对其进行合理的规制,使其使用有章可循,严格恪守相关原则,做到在有效打击犯罪的同时又不无理地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  相似文献   

7.
柴艳茹 《法学杂志》2013,34(8):115-120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与侦查程序的运作密切相关,侦查作为常态社会下最深刻影响公民权利的国家权力运作方式,极易侵犯到公民的宪法权利,导致影响宪法人权保障功能的实现、阻碍法治国家建设的进程、妨碍刑事诉讼任务的完成、降低刑事侦查的效益、妨碍相对人其他权利的行使等不利后果。完善相关法律,培养公民宪法意识,提高侦查人员宪法意识,加强侦查管理、切实贯彻实施法律,严格违法官员惩戒制度、强化律师辩护职能等是保障公民宪法权利不受侵犯的有效对策。  相似文献   

8.
公民基本权利司法保障的宪法学分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殷啸虎 《法学论坛》2003,18(2):25-29
对公民基本权利受到第三人侵害时 ,如何寻求司法保障的问题 ,目前宪法学界有不同看法。笔者认为 ,要从理论上解决这一问题 ,首先应当弄清公民基本权利的内涵以及与此相关的宪法关系的特点。当公民基本权利受到第三者侵害时 ,要求国家予以保障 ,是公民基本权利的固有内涵 ;国家权力通过积极行为对公民基本权利进行保障 ,是宪法关系的应有之义。因此 ,从理论上和实践中确认普通法院对第三人侵犯公民基本权利行为的司法审查的合法性 ,通过对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审查 ,对违宪行为予以撤消 ,是公民基本权利司法保障的可行途径和手段。  相似文献   

9.
吕杨 《法学评论》2012,(3):141-144
强制侦查手段的使用,极易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财产和隐私等基本权利,为防止其滥用,应有其有效的制约机制和程序性保障措施,故我们必须在侦查权行使的必要性和公民权利保障要求之间寻求一个适当的平衡。  相似文献   

10.
典范 《法制与社会》2013,(1):256-257
技术侦查作为一种具有特殊功效的侦查手段,对弥补常规侦查手段的不足,提高侦查效益大有裨益。但作为一种具有较强侵权性的侦查手段,其本身也存在着较大的危险性。其侵犯权利的无形性,对公民基本权利形成了一种特殊的干预;其实施过程和实施结果的保密性对对当事人诉讼权利造成了较大侵害;其实施方法和特殊的功效性,也带来了司法伦理上的困境。  相似文献   

11.
在紧急状态下如何有效的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是宪法学中的重要理论问题,也是国家不容推却的责任。但紧急状态的实施情况事实上表明了人权保障同维护国家生存之间的严重冲突,国家为了应对紧急状况而侵犯个人权利具有充分的正当性,可以对公民基本权利施以必要的限制,但对此限制应再施加限制,以确保在宪政的框架内,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侵损最小。  相似文献   

12.
秘密侦查立法之我见   总被引:40,自引:0,他引:40  
何家弘 《法学杂志》2004,25(6):26-29
秘密侦查是一种具有独特效力的犯罪侦查方法,也是一种侵犯公民权利的侦查方法。我国应该借鉴外国的经验,尽快制定有关法律,把秘密侦查纳入法治化的轨道。  相似文献   

13.
《宪法》第二章专章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其它章也有公民的基本权利的规定,包括:公民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权,公民私有财产被征收或者征用获得补偿权等方面权利。这些权利学习研究时常容易被忽视,对宪法其它章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应重视学习研究,它们是公民基本权利的有机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14.
关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罪和侵犯公民劳动权利罪立法完善的构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赵秉志刑法学博士生赫兴旺刑法学博士生肖中华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劳动权利,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两类基本权利。通过刑事立法惩治有关犯罪,是有效保障这两类基本权利的重要手段。在我国全...  相似文献   

15.
郑雷 《中国检察官》2013,(17):63-66
技术侦查作为一种应对犯罪形势新变化而为侦查机关在重大犯罪中广为采用的侦查措施,已为美、英、德、意、日等西方先现代化国家在立法中所确立并规定了严格的实施程序。我国在继1993年制定的《国家安全法》和1995年制定的《人民警察法》规定技术侦察措施后,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中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技术侦查措施的使用。作为一项刑事诉讼法新设立的极易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侦查措施,必须予以规范、制约和监督。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西方先现代化国家在技术侦查措施使用中所遵循的一系列正当程序  相似文献   

16.
职务犯罪侦查措施的立法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日趋复杂化、高智能化,使得我国反腐败形势越来越严峻。现行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侦查措施已不能满足当前职务犯罪侦查的需要,有必要在立法上完善我国职务犯罪侦查措施,规定侦查机关有权采用特殊侦查措施。这些特殊侦查措施包括秘密监听监视、秘密录音录像、秘密搜查、秘密辨认和诱惑侦查等。由于特殊侦查措施的采用在一定程度上容易造成对公民合法权利的侵害,为此国家应权衡利弊得失,在法律上规定侦查职务犯罪所需要的特殊侦查措施。  相似文献   

17.
技术侦查是侦查机关通过特殊技术手段合法地"侵入"个人私密空间以搜集犯罪证据、获得侦查线索、抓捕犯罪嫌疑人的一种侦查活动,具有技术性、秘密性与隐私侵入性.为保护公民基本权利、防止私人生活被过度搅扰,法治国家均采取了严格的程序性控制和实体性控制.我国也应当完善对技术侦查的法律控制,实行双重审批、明确必要性标准、划定合理隐私范围、加强司法监督、设立年度报告或者检查制度,在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与提高犯罪侦查效率间寻求恰当的平衡.  相似文献   

18.
刑事侦查中秘密拍照手段法制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秘密拍照是一种广泛应用于各国侦查实践中的技术侦查手段。由于其自身具有的秘密性、紧迫性、广泛性等特点,在侦查实践中若是运用不当就会不同程度上侵犯犯罪嫌疑人及相关人员的肖像权、住宅权和隐私权。我们应当借鉴他国经验并结合我国的侦查实践,完善我国秘密拍照的立法,从而加强秘密拍照中的人权保护。  相似文献   

19.
私有财产权修宪问题研究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私有财产权在我国现行宪法中仅被视为一项国家的基本经济政策,未规定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地位错置,这与当今世界各国立宪潮流不符。将私有财产权规定为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但我国宪法不宜规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修改我国宪法时,应当在“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章中规定“财产权不得侵犯”,并规定相应的限制和征用补偿条款。  相似文献   

20.
德国司法判例认为不容许的侦查陷阱构成对被唆使者的刑罚减轻事由,德国学界则主要存在着不容许的侦查陷阱导致证据使用禁止、形成程序障碍或者构成刑罚排除事由等见解之间的争议.本文在归纳总结了各方观点后指出,在德国法体系中,不容许的侦查陷阱之所以不被容许,根本原因在于其侵犯了<德国宪法>第1条第1款所规定的人性尊严和<德国宪法>第2条第1款所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并对各种见解进行了批判性的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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