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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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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窦刚 《法治与社会》2013,(1):F0002-F0002
宜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辖1个营业部、10个信用社、1个分社,现有在职员工110人,党员17名。主要经营的业务有:办理存款、贷款、票据贴现、国内结算业务;办理个人储蓄业务;代理其他银行的金融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受托代办保险业务;买卖政府债券;  相似文献   

2.
什么是中央银行?中央银行是国家管理金融的最高机构。其职能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作为国家的银行,负责制定和执行国家的货币政策,实施对金融业的监督和管理,控制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经理国库,代理国家发行公债,掌握国家的黄金储备和外汇储备,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充分就业和国际收支平衡。二、作为发行的银行,垄断货币的发行权。三、作为银行的银行,集中商业银行的准备金并对它们提供信用,作为最后贷款人。我国的中央银行是中国人民银行,从  相似文献   

3.
<正>2017年,江苏省南京市居民王某在某外资银行办理了一张借记卡,后多次通过该卡进行外汇转账。2022年8月,王某再次来到该银行办理外汇转账业务,却得知该外资银行已经退出同城票据交换系统,如果再通过该银行的借记卡办理外汇转账,需要支付额外的服务费。  相似文献   

4.
一 票据交换概述(一)票据交换的概念票据交换是各国中央银行为商业银行提供票据支付清算服务的制度。是指一定区域内的若干金融机构(通常是一个城市内的各家商业银行)将需要相互进行支付的票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带到特定的机构——票据交换清算机构(通常为票据交换所),集中进行提示交换,加以清算的制度。是银行为进行票据处理、简化票据结算手续的特殊制度。今井克典:《关于票据交换所停止交易处分的意义》,2001年2月日本名古屋大学日中企业法制与金融法制研讨会论文集,第48页;赵新华:《票据法》,吉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45页…  相似文献   

5.
第一条 为规范银行间债券回购业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货币市场的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债券包括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和中央银行融资券以及其它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可用于办理回购业务的债券。 第三条 本规定中所称回购是指债券持有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发展,国内建设资金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为解决这一矛盾,从1982年开始,中国金融机构开始步入国际资本市场,以发行债券的形式筹措资金。笔者结合参与国内金融机构在日本发行日元公墓债券的实务,对债券发行的几个问题提出自己的浅见,以求得同行的措教。一、关于国内审批制度问题中国是实行外汇管理制度的国家,国家通过许可、批准或禁止外汇管理对象持有、买卖或转移外汇的行为,来达到管理的目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境内机构欲在境外发行债券的管理规定》,中国境内机构欲在境外发行外币债…  相似文献   

7.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修改为:“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第七项修改为:“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增加一项,作为第十项:“从事银行卡业务”。  相似文献   

8.
美国公司的融资有两种形式:短期融资和长期融资。后者是指公司资本的筹集,通常由公司在正式的资金市场上向全社会发售证券。本文拟介绍有关美国公司长期资金融通的主要方式及其法律问题。一、证券的种类 (一)债券。债券是公司对外举债的主要方式。美国现行标准公司法(下称“公司法”)第3—02(8)条规定公司可以借款、举债和发行债券。公司发行债券时,不必事先由股东批准,但新借的资金只能用于公司的日常业务。债券是公司债务的凭证,在会计上划归公司负债项目。美国公司发行的债券具有提前清偿和调换两大特点。公司在债券到期日前的任何时候部可以催收债券,清偿债务,但必须以高于债券票面值的溢价回收债券。  相似文献   

9.
谭志泉 《中外法学》1990,(2):19-23,31
<正> 票据贴现是银行的一种放款形式,也是银行的一项传统业务。虽然我国的票据贴现目前还处在推广阶段,但是它早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人们预料,专业银行的票据贴现和转贴现业务,以及中央银行的票据贴  相似文献   

10.
外汇托收是银行在收到客户交付的外汇票据,在该票据上签字盖章后,发往国外的指定付款银行,代理客户收取票据所载金额的款项的业务。近来发现,一些境内外不法分子相互勾结,利用银行的外汇托收这一正常业务,进行诈骗犯罪活动。1994年9月28日,香港某公司在境外伪造了一份贷款5亿美金的协议,并以此为凭证,伪造出5亿美金的本票和16750万元美金的息票,同时,在本票上伪造了我国内银行的保兑条款,然后,由国内懂得银行业务知识的同伙携本、息票到银行办理外汇托收,企图以此骗得银行方面的签字盖章。由于银行采取了及时而又成功的防范措施,这一内外勾结的诈骗活动才未得逞。这一新型的诈骗活动,将我国内银行作为直接侵害客体,且数额巨大,手法隐蔽,更有不可撤销的保兑条款,因此,对我国的金融秩序,乃至对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都有着极大的潜在的危害性。这就迫使我们要对这一新型的犯罪现象的特点加以剖析,以使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此有较深的认识,以提高防范意识,避免国家的损失。  相似文献   

11.
<正>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票据逐步开放,恢复。但是,票据的种类、形式和内容以及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目前,因票据的发行而发生的财产关系,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1988年12月19日新颁发的《银行结算办法》调整。该“办法”属于行政性质法规,是银行在办理结算过程中的行为规则,不是全面调整票据财产关系的法律。为发挥票据促进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作用,维护票据流通秩序,  相似文献   

12.
《中国监察》2014,(10):F0003-F0003
正安徽省亳州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是市属国有控股担保机构,也是一家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安徽省担保集团再担保企业,主要从事贷款、票据承兑、贸易融资、项目融资、信用证担保等业务。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司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切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抓作风转变,深入推进企业发展。不断强化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要求,制定并认真落实风险评估、内部审计、重大决策责任  相似文献   

13.
正应用背景动产质押融资是银行要求借款企业提供合法物资,并按一定的质押率质押给银行,从而真正意义上实现贷款的物资保证性。动产质押业务是国际上主流的物权质押融资方式,而目前国内动产质押仅占比12.5%左右,其发展前景和势头非常可观,预计未来5年动产融资将达到数十万亿规模。动产质押融资贷款曾在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打破担保圈风险等问题上发挥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具体业务办理过程中存在监管不力、货物跌价、  相似文献   

14.
郭锋 《中外法学》1988,(5):9-13
<正> 票据是商品流通的证券化形式,在信用经济发达的西方资本主义社会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拟就西方国家的票据与票据立法作一概括介绍。一、票据的概念和特征西方国家票据一词,可以从广狭两义上来理解。广义上的票据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和商业凭证,如股票、股息单、债券、发票、提单等。狭义上的票据是指票据法规定的汇票、本票和支  相似文献   

15.
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结汇、售汇及付汇行为,实现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可兑换,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应当按照本规定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业务范围办理结汇、售汇、开立外汇帐户及对外支付业务。  相似文献   

16.
押汇的法律性质及有关纠纷的处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押汇的法律性质1.押汇的概念押江是以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和货物为担保进行外汇融资的简称。押汇分出口押汇和进口押汇。出口押汇是指出口地银行根据信用证受益人的要求,凭其提交的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全套单据作为质押,把一定数额的外汇或折合为人民币付给受益人,然后凭单向开证行收回贷款的一种融资业务。进口押汇是抬进口地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人(进口商)的要求,凭出口商提交的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全套单据作为质押,为进口商垫付全部货款的一种融资业务。2.目前我国银行押汇的具体过程当出Q商收到进口地银行开来的信用证并按该证装运货…  相似文献   

17.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商业银行代理国库支库和商业银行、信用社办理国库经收处业务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国库代理和国库经收业务,确保国库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和《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8.
我国现阶段的商业承兑汇票的信用度不高。其主要原因是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付款人帐户不足支付时,其开户银行则将商业承兑汇票退给收款人或被背书人,由其自行处理,其结果,经济受损失的自然主要是收款人或被背书人。当前,信用失控,各经济组织之间拖欠贷款的现象十分普遍,因而在部分城市和地区,商业承取兑汇票的当事人除用《银行结算办法》规定的背书形式担保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外,还在该汇票上设立了票据保证人,以增加票据信用。关于这一保证的性质及保证人的权利和义务等,《银行结算办法》未作规定。实践中,由于法律法规未作规定,因而各地的做法不一,有的将之同于民事保证,有的则要求保证人承担票据法上的保证责任。因此,在大力推行票据制度的现阶段,有必要探讨一下我国票据保证的有关问题。  相似文献   

19.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售汇业务,明确对银行自身结售汇业务的管理原则,保障外汇市场平稳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外汇  相似文献   

20.
《商务与法律》2006,(5):38-39
继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公布之后,银监会在2006年11月17日同步修订并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并于2006年12月11日起施行。细则全面体现了对外资法人银行实行全面的国民待遇原则,并明确外资银行初次经营人民币业务仍须满足“开业三年、连续两年盈利”的条件。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细则施行后1个月内,外国银行分行在完成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后,即可办理吸收中国境内公民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业务。细则明确了外资银行设立机构、开展业务包括从事人民币业务的条件、申请程序和审批时限以及外国银行分行改制为由其总行单独出资的外商独资银行的操作程序。同时细则明确规定了拟设外资银行的股东条件,外资银行设立后合并分立事项及登记事项变更的变更手续等。对实施改制的外资银行给予相应的激励,如允许外国银行分行改制为由其总行单独出资的独资银行则可以经营全面的人民币业务;同时可保留1家从事外汇批发业务的分行,主要经营以其母行信用发放的大额外汇贷款以及资金交易业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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