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75 毫秒
1.
导言 吸毒是一个全球性的社会问题,对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日益突出,吸毒引发犯罪、艾滋病传播等问题尤为严重,已经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公共卫生健康和社会治安的严重社会问题。全球现有各种毒品吸食者约1.85亿,占世界总人口的3.1%。我国登记在册的吸毒人数,从1990年的7万人增至2002年的100万人,11年中增加了近13倍。吸毒问题给我国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吸毒人员中80%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据估算,2003年底全国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约84万,在确认的4万多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有63.7%因静脉注射吸毒而感染。 相似文献
2.
毒品是诱发犯罪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打击毒品犯罪是我国一贯政策。但是应该看到,吸毒行为和其他毒品犯罪的区别,吸毒行为本身而言是对吸食者的伤害,国家应该运用强制戒毒、或者通过其他强制措施让吸食者能重新回归社会。 相似文献
3.
基于对T市970名青少年吸毒人员的问卷调查和43例个案访谈,从人口特征、行为模式、社会身份与关系网络等方面对青少年滥用新型毒品和吸食海洛因状况进行比较研究。调查显示,两类吸毒人员构成在总体上呈现出男性多、未婚者多、社会闲散人员多等"三多"特点。与滥用新型毒品的青少年相比,海洛因吸食者的年龄结构偏大,受教育水平较低;吸食者的成瘾性较高;其朋友圈子较小,人际关系网络相对脆弱。 相似文献
4.
5.
当前,全球毒品形势严峻,国内吸毒人员数量激增,截至2010年底,全国吸毒入库人数154.5万人;吸毒和贩毒相互交织,尤其是青少年吸食合成毒品迅速蔓延、女性吸毒也呈攀升趋势。近年来,国家在总结以往禁毒工作经验基础上,出台了《禁毒法》、《戒毒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对禁毒体制进行了重新构建。这两部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必将推进禁毒工作迈向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禁毒法律制度的体系初步建立。本文是作者学习《戒毒条例》的一些思考,分析了《戒毒条例》的创新点,列举了几种常见认识误区,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今后工作的建议。 相似文献
6.
联合国的年度报告显示,全球有2亿多人深陷“白色魔爪”不能自拔。在我国,截至2005年底,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已经超过116万,其中青少年占总数的83.6%。冰毒、摇头丸等新生毒品的吸食人群年龄主要在15~19岁之间。 相似文献
7.
8.
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全世界吸毒的人数已超过5000万,我国也已达近百万人。因吸毒而死亡的,世界上每年有10万人之多;吸毒还是导致艾滋病的重要途径,在我国的艾滋病感染者中,65%以上是因吸食和注射毒品而致;吸毒还导致犯罪,丧失人性……一句话,吸毒既有肉体的死亡,更多的是灵魂的死亡。 吸毒这一在我国早已绝迹的丑恶现象死灰复燃,并且如瘟疫般在不同群体迅速蔓延,其中女性吸毒人数的日益增多已成为当前吸毒问题的新趋势。据对北京市某看守所羁押的吸毒女性进行的调查,结果触目惊心。女性年龄都处于20-30岁之间,她们风华正茂本应拥有多姿多彩的生活。出现在我们面前的却是一个个形色枯槁,哈欠连连,表情僵滞的“瘾君子”。是什么把她们引向深渊? 相似文献
9.
江苏贩卖、运输毒品犯罪案件的主要特点毒品种类以海洛因为主江苏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为25515名,绝大多数都是吸食海洛因。对2000年全省查获的6568名吸毒人员调查分析,吸食海洛因的占96.7%。吸毒人员90%以上集中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和镇江等市。贩卖、运输毒品案件也主要发生在这5个城市。近两年受国际和国内毒品违法犯罪形势变化的影响,江苏的毒品种类也向多元化发展。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毒品在我国许多地方死灰复燃,吸毒人数越来越多,大有泛滥成灾之势。 一,当前广东省吸食、注射毒品的严峻现实 广东毗邻港澳,濒临南海,遭受毒害首当其冲。八十年代初,广东省查获的吸毒人员很少,绝大多数来自港澳地区。近年来,随着贩毒活动的猖撅,广东省吸毒人数急剧增多,呈逐年大幅度上升趋势。1990年全省查获吸毒人员1194人,1991年查获5196人,比上年升3.3倍,1992年查获8154人,比上年升57%,1993年查获15559人,比上年升91%,1994年查获27325人,比上年升75%,今年4月下旬至5月底,短短一个多月时间,就查获吸毒人员6万多人。上述数字,还只是公安机关掌握的,实际吸毒人数远远超过这些数字。全省范围内吸毒蔓延之快,来势之猛,由此可见一斑。 相似文献
11.
前段时间的明星吸毒事件,让一个与吸毒密切相连的涉毒罪名迅速进入大家的视野——容留他人吸毒罪.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如此简单罪状,虽使得容留他人吸毒罪看似简单易懂,但在司法实务中,其认定疑惑较多,有待深入探究。 相似文献
12.
目前,对吗啡类毒品吸毒者进行戒断,防止吸毒者群体的扩大是我国禁毒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对有吸毒嫌疑的人员实施强制戒毒措施时,由于他们对强制戒毒措施有抵触情绪或害怕社会对自己的歧视.总是否认自己吸毒。确定其是否吸毒就成为执法工作中首先要面临的问.题。同时,有很大一部分吸毒者,由于长期吸食和注射吗啡类毒品,身体状况极差,往往暴尸街头而无任何身份证明。对于这一部分无名P体,也需要确证其主要因吸食毒品死亡。法医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取得某人是否为吗啡类毒品吸毒者的确凿证据:()身体检查;(2)体液的化学… 相似文献
13.
吸毒行为犯罪化的主张不可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1997年刑法没有规定吸毒罪,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禁毒的决定》,是我国打击毒品违法犯罪的重要法律依据。该决定第八条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并处200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皿。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除进行处罚外,予以强制戒除,进行治疗、教育。强制戒除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实 相似文献
14.
15.
16.
《刑法》第354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根据刑法规定,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构成要件中并没有规定“以营利或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是构成本罪的主观要件。也就是说,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构成无需以行为人具有营利或牟取非法利益为必要条件,营利与否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这主要是因为:1、不以营利或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的容留他人吸毒行为,侵犯的客体同样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公民的身体健康,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因此, 相似文献
17.
在对吸毒嫌疑人员进行尿液检验的工作中,有时检测结果阳性而被检人不承认吸毒,经查有些确实没有吸毒行为,其原因是通过合法或正常的途径摄入吗啡,如在有些止咳及镇痛药物中存在合法的吗啡,被检人由于生病而服用了这类药物,则其尿检结果就可能会呈阳性.从理论上说,吸食海洛因后,会在尿液中出现O-6单乙酰吗啡(以下简称MAM),而摄入鸦片中其它生物硷包括吗啡则不会代谢出MAM,以此可以做为吸食海洛因的司法证据.但MAM在尿液中含量少,且不稳定,不易提取,80年代初在国外曾有检验方法的 相似文献
18.
试论吸毒劳教自伤自残的特点、成因、构成类型及其防范处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今,吸毒犯罪已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自从吸毒这一丑恶现象在中国又死灰复燃以来,毒情呈逐步蔓延之势,给社会、家庭和吸毒者自身造成了严重的危害。由于吸毒劳教人员的成倍增长,加上吸毒劳教人员的心理、生理及行为控制能力差等特点,吸毒劳教人员自伤自残现象也较其他类型劳教人员要高得多,成为我们当前必须研究解决的一项重大课题。经过了几年的调查研究、测试分析,较为系统地剖析了吸毒劳教自伤自残的成因、构成类型,以及防范处置等方面的问题,下面笔者就这些问题谈几点粗浅的看法,以供商榷。一、吸毒劳教人… 相似文献
19.
20.
3月15日,43岁的许某因容留他人吸毒被天台警方刑事拘留。据了解,许某在中学任教20余年,该案是浙江省首例教师容留他人吸毒案件。据悉,3月13日晚上,许某因琐事与妻子吵了一架后,邀约胡某在天台新城某宾馆吸食冰毒。次日下午,天台警方对宾馆例行检查时,发现许某、胡某二人精神恍惚,便将两人带回派出所检查,尿检结果呈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