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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继续深化,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种社会矛盾易发多发,人民法院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越来越繁重、越来越重要。为全面加强法院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职能作用,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7月28日至29日在黑龙江省召开了全国法院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王胜俊院长亲临会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王胜俊院长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深刻分析了新时期加强人民法院调解工作的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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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矛盾纠纷的调解是一项繁杂的社会服务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十分重要.为了切实提高各类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年初.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在县乡两级分别设立了年度矛盾纠纷排查凋解奖励基金20万元和10万元。通过设立奖励基金对处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一线的乡、村、组调解人员实行以奖代补.实行调解工作激励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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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司法局,是全县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先进集体。为了切实有效化解诸多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和谐,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创建了"平利县重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取得了显著成效。2012年,调处重大矛盾纠纷12起,全县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 582起。其做法值得关注和借鉴。一、健全组织网络,形成调解强大合力。该局坚持着力构建三级调解网络和行业性专业调委会的大调解网络体系,在县上成立矛盾纠纷第三方调解中心,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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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江西省宜丰县检察院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结合实际,创新思路,细化措施,积极探索“检调一体化”工作机制.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检察执法办案全过程,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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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调对接"是通过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相互衔接,相互结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并做到优势互补,促使矛盾纠纷得以科学、合理、方便、快捷的化解,从而推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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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畲乡位于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西南部,是抗日战争时期革命老区——原黄岩县县委旧址所在地,也是省欠发达乡镇之一。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村矛盾纠纷,特别是村与村之间的纠纷日渐增多,影响了茅畲乡的发展。众多的矛盾纠纷仅靠一个行政村的调解力量常常显得捉襟见肘。为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茅畲乡立足本地实际,创新工作思路,探索建立了五村联调工作模式。实践证明,五村联调工作模式既整合了社会资源,又提升了工作效率,对解决村际矛盾纠纷起到了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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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大调解工作机制,是从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着手,整合调解资源,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途径和迫切需要。2009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树立调解也是执法的观念,完善人民调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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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调解、和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特有优势,努力维护首都和谐稳定,北京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不断增强调解意识,积极创新调解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我们对近年来全市法院加强调解工作机制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并提出进一步完善调解工作机制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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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调解优先”原则,不断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有效化解大量社会矛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但是,随着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和利益格局的调整,各种矛盾纠纷较为突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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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矛盾纠纷多种多样,涉及的人员和调解适用的法律千差万别,调解矛盾纠纷的方法也千变万化,不可能存在一种公式化的调解模式。但是,调处矛盾纠纷也有一些普遍适用的基本方法,掌握这些基本方法,对做好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本文试就调解矛盾纠纷的基本方法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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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们针对社会呈现出的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等新特点,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湖南”中的职能作用,积极探索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和依托,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以下简称“三调联动”)的工作机制,走出了一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主办实施、相关部门协作联动”的调解工作新路子,把社会矛盾纠纷特别是大量的跨地区、跨行业、跨单位、多主体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有效地促进了社会和谐,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强力推进“三调联动”对于建立以司法行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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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莱山区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不断加强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维护了全区社会稳定,推动了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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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既不能一味强调调解而久调不决,也不能片面强调及时判决而忽视调解工作司法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诉讼制度。在当前社会矛盾凸显、申诉上访较多、执行难度加大的情况下,加强司法调解工作,有利于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防止和减少申诉上访,促进社会和谐,收到最佳办案效果。湖北法院在民事诉讼中注重调解较早。2000年初,省高院党组针对民商事案件上诉、上访、申诉问题突出的状况,总结经验教训,积极探索改革审判方式,提出了民事审判要注重调解、执行工作要注重和解的办案要求。六年来,全省法院十分注重诉讼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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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点和矛盾纠纷防控调解工作的新要求,我市狠抓社会调解工作,在加强镇办司法调解中心建设的基础上,在市级建立社会调解服务中心,综合运用法律的、行政的和教育的手段,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取得了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的综合效果。2002年4月16日,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宋育英亲临我市社会调解服务中心检查指导工作,并对这一创举给予了充分肯定。近1年来,市、镇两级调解中心受理矛盾纠纷2912件,调处成功2899件,避免民转刑案件37件,防止非正常死亡29件,制止到市以上群体上访21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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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2011,(8):15-16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矛盾纠纷的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特点日益突出。为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司法行政机关开始着力加强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司法部与卫生部、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制定下发在相关行业和领域建立人民调解组织的意见,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推进,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并愈来愈凸显出其优势和作用。近期,司法部又发出了《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为契机,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完善人民调解制度,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配合各地开展好工作,本期"人民调解"栏目选登江苏省《建设专业调解机制化解行业矛盾纠纷》、吉林省《突出"三个强化"构筑医患纠纷调解新机制》和山西省《引入人民调解实现道路交通事故纠纷"零上访"》三篇关于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经验文章,供大家交流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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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是我国传统的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办法。“和为贵”式的调解深深渗透于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民族心理中,对促进人际关系和谐、保障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要深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配合、相互衔接的“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就必须调动社会各个层面的力量,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