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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01 毫秒
1.
于欢案引发的争议为区分不法与有责提供了新契机:不法是依据法律的行为规范进行的评判,必须受罪刑法定原则之明确性的约束,违法阻却事由是法律激励的行为,不应当承认超法规的违法阻却事由;有责是根据法律的裁判规范进行的评价,必须受罪刑法定原则之价值性的约束,责任阻却事由是法律宽恕的行为,可以承认超法规的责任阻却事由。于欢的行为并非法律激励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但于欢在遭受辱母等侵害时实施过当防卫,并不具有期待可能性,具有责任阻却事由,应当宣告无罪。  相似文献   

2.
我国现行法中并没有“农户资格权”的概念,导致实践中对农户资格权的认知形成“成员权说”和“宅基地使用权说”两种对立的学说。立基于农户资格权的功能负载,其

应定位为一项具有身份性的财产权利,即行使受权利主体身份影响、受次级用益物权限制的宅基地使用权。在内容上,其依然具有宅基地使用权的权能,包括获得宅基地的使用费、征收补偿、有偿退出宅基地、监管宅基地的利用。在立法论层面,应舍弃“农户资格权”的称谓,坚持“宅基地使用权”的立法表述,并明确宅基地使用权的“收益”权能。  相似文献   


3.
电子数据中的财产利益在侵权法上该选择怎样的保护路径,尚缺乏系统研究。以侵害数据完整性为视角,德、中两国在司法实践中均将对数据存储载体所有权的保护延伸至其中存储的电子数据,但这一方法却不能适用于网络存储形态的数据。对此,两国学界都有不少观点主张应确立一项新型的数据权利,但从侵害数据完整性的实质来看,电子数据财产利益并不适合绝对权的保护模式。侵权法对利益的保护除了权利模式之外还有行为规制模式。行为规制模式中的“违反保护性规范的侵权责任”对于数据财产利益的保护更具有优势。在明确保护范围的前提下,通过在民法之外筛选相关的保护性规范并将其纳入到侵权法的保护范围,是目前最为稳妥与有效的保护路径。  相似文献   

4.
从广义法理学来理解,中国有自己传统的法理学。从广义法理学出发,中国传统法观念是天理、国法、人情三位一体的大法观念,包括意识、规则和习惯,表述为合理或者说具有正当性的秩序和规范体系。它的哲学是天、地、人一体的生命哲学,亦即万物有机的世界观。在全球范围内,在人类历史上,中国传统法理学的这些精髓不仅在内涵和特质上独一无二,而且亦同样内含人类法律对真、善、美共同理想的价值追求。中国传统法理学的大法观念有利于克服实证主义法律观的过度狭窄,动态的合理正义观有助于我们确立主体的自觉和文化的自信,而生命哲学亦即有机世界观对机械唯物论和原子世界观的非生命性都是一个超越,从而在法的哲学上形成道德对功利的引导之势,促进人的类本质在法律中的实践和实现,以迎接全球化时代和人工智能发展所带来的挑战。  相似文献   

5.
《现代法学》2018,(2):132-146
无论是功利主义思想还是社会连带主义,均无法合理地说明紧急避险的正当性基础。功利主义漠视个人的主体价值,社会连带思想无法清楚切割道德义务与法义务,二者均无法整合在以保护个人自由为宗旨的刑法秩序中。攻击性紧急避险不应当定位在阻却违法性阶层,而应视具体情境审查是否具有成立宽恕(减免)罪责的可能,这与我国《刑法》第21条的规定并不矛盾。将攻击性紧急避险定位于罪责阶层的实益在于:受法益侵害的无辜第三人没有必须消极忍受被攻击的义务,而是可以对紧急避险者进行正当防卫;唆使或帮助他人实施紧急避险属于参与他人的不法行为,恶意唆使与帮助者具有可罚性;避险者必须对于由避险行为引起的被避险者的法益危险及时进行救助,否则要承担不作为的责任。  相似文献   

6.
集体土地股份化实践,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本质特性以及农民集体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提出了挑战。为避免集体土地股权实质化分割集体土地所有权,股份化的客体不宜是集体土地所有权而应是集体土地使用权;为缓和集体土地股权固化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中集体成员的流动性及其保障所有集体成员受益之本质的背离,应配套设计无集体土地股权之集体成员分享集体土地利益的保障措施。同时,集体土地使用权股份化的组织载体集体股份合作社,不是对农民集体的法人改造,而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续造,并已异变为集体土地用益物权人,故宜修改《物权法》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的表述;还应慎用“农龄股”,并将非本集体成员继受之股权设计为类别股。  相似文献   

7.
隗佳 《法学家》2020,(1):130-145,195
目前我国司法实践在处理受虐妇女杀夫案时直接进入量刑阶段,忽视了适用出罪事由实现无罪的可能性。在此类案件中,虽然因不存在"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不能适用正当防卫,但针对危险引发者的防卫行为则可以运用其他紧急权资源。受虐妇女因无法忍受家庭暴力而杀害丈夫的行为,构成防御性紧急避险。然而紧急避险的正当化根据,不应采取功利主义的法益权衡说,而应采取社会团结义务说。即仅在理性人自愿负担的社会团结义务的限度以内才能成立违法阻却事由,因侵害生命的避险行为超出了社会团结义务的限度而无法得以正当化,但可能成立以无期待可能性为基础的责任阻却性紧急避险,这与我国《刑法》第21条的规定并不矛盾。  相似文献   

8.
目前地方司法机关正在尝试将人工智能用于刑事司法,其中在证据判断方面,人工智能也有所运用。人工智能运用于证据判断,应遵循辅助性原则、有限性原则、可反驳原则。在证据能力判断方面,人工智能不能对证据能力进行实质性的审查判断,但可以进行形式上的筛选和把关;在证明力判断方面,人工智能不能单独承担判断证明力的任务,但在某些方面可以发挥有效的辅助和参考作用,如发现证据之间的明显矛盾或形态的变化;在证明标准判断方面,人工智能同样难以单独承担事实认定及证明标准判断的重任,但人工智能对证据规格的判断能够保障司法人员尽可能全面地收集、审查证据。在侦查阶段、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人工智能用于证据判断的目标、方式、侧重点有所不同,在系统设计上应根据每个阶段的不同运用而进行有区别的设计。  相似文献   

9.
防卫行为侵害第三者法益包括三种类型。一是防卫人利用第三者之物的场合,成立紧急避险。二是侵害人利用第三者之物或人身实施侵害的场合,可采取对物防卫说,成立正当防卫。三是防卫行为的结果偶然发生于第三者的场合,也应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过在后两种类型中,防卫行为可能危及第三者生命的场合,正无必要对不正让步之适用应有所限缩,在停留于现场的利益的保护必要性不被承认的情况下,防卫人可以而且能够安全退避时,应对其科以适当的退避义务。惟其如此,才能实现侵害者、防卫者、第三者之间法益保护的平衡。  相似文献   

10.
积极推动各类新型土地财产权在我国实定法上的“落地”,是突围我国土地财产权的封闭结构,深化我国土地法律制度改革,助推土地产权清晰化、土地要素市场化等目标实现的内在诉求。目前学界围绕土地发展权的内涵、生成逻辑、法律性质和归属等方面的认识尚存明显分歧。其缘由主要在于学理上围绕这一新型权利的法理研判,并没有立足于中国现行地权结构语境来对其内容这一基础性、前提性知识作科学界定。法理上,对土地发展权内容之准确定位,是厘定这一权利的射程范围,区隔此权利与彼权利以及展开与之相关法律问题研究的逻辑起点。在中国语境下,学理上应立足现行地权结构形态,从平面和立体二元维度来对土地发展权内容作科学定位。自平面维度观之,土地用途变更后的增值收益分配构成土地发展权内容之传统要义;自立体维度观之,土地开发强度变更后的增值收益分配构成土地发展权内容的新近发展。无论是平面维度下的土地发展权,还是立体维度下的土地发展权,都应该成为这一权利的理论研究和制度设计所考量的对象。故而现有围绕土地发展权理论研究和制度设计的范式亟须转型。  相似文献   

11.
我国当前的立法对外国法的查明方法并未做出明确规定。1988年《民法通则若干意见》第193条虽然列举了外国法查明的五种途径,但封闭的列举模式和不合逻辑的表述导致了司法解释的诸多疏漏。双边司法协助条约中虽然也有提供和交换法律资料的合作机制,但因缺乏相应的国内实施机制而无法落实。制度的遗缺给司法实践中外国法查明方法的运用带来了诸多困扰。为应对外国法查明方法规定的不足,我国的外国法查明方法规定应借鉴欧美国家的合理经验,采用开放列举模式,充分吸纳各种有效的外国法查明方法,完善相关程序规则,最终建立一个模式开放、方法多元、程序规范范的外国法查明方法规则体系。  相似文献   

12.
在传统行政法上,诸如政府与公务员、公立学校与学生之类的关系属于特别权力关系之范畴,这种关系由其内部自带体系的规范调整,并排除法治主义的作用。二战之后,基于法治观念和人权理念的提升,特别权力关系的适用范围尽管有所收缩,但其所作用之领域仍属于“法治普遍性之例外”。鉴于党组织与党员之间具有特别权力关系的一般属性,行政法上的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不仅可以充当党内法规的正当性基础,而且也可以为党内法规的适用范围与效力边界提供理论依据。正是基于特别权力关系,党内法规才具有独立于国家法体系而独立存在的正当性;同样是基于特别权力关系,党内法规的适用范围当受“特别关系”之拘束,其效力不宜漫过“特别权力关系”之边界。  相似文献   

13.
正当防卫,是刑事立法赋予公民在本人或他人人身、财产等重要权利遭受紧急不法侵害时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权利,是刑法所提倡和保护的一种重要的私人救济方法.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包括,存在不法侵害行为,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其中,不法侵害是指行为对法益的客观侵害与威胁,对不法侵害者本人进行防卫,具有防卫意识,且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相似文献   

14.

视域是人理解世界的场域,任何法哲学皆内置视域。法律规范是理解法律现象的基本图式,法律陈述是带有视域印记的法律规范存在形态,是考察法哲学视域的恰当对象。内在法律陈述和外在法律陈述是法律陈述的两种基本形态,其分别与内在视域和外在视域这两种典型视域对应。遵循这一线索,可通过考察既有法哲学对法律陈述的理解反观其视域,从而形成视域内外二分、外化补强、内化补强、内外融合之视域谱系。整体上看,视域不仅直接影响法哲学的理论构成和争议,而且是评判法哲学的重要标准。在未来的研究中,中国法哲学家可将确立视域根据、扩大视域影响、强化视域判定作为法哲学视域研究的主要任务。  相似文献   


15.
马克思主义法学是具有科学性、人民性、实践性和开放性的法学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科学性奠基于马思主义科学理论体系中,并且是一个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的法学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法学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强调法律的阶级性并始终秉承服务于人民的阶级立场,坚持以人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判断标准。马克思主义法学不是教条,而是高度包容和开放,不断发展和创新的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开放性和中国化,使得马克思主义法学对中国法治具有更强的解释力、批判力、回应力和引导力,理论更具生命力和科学性。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必须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指导地位,在此基础上,合理吸纳人类法治文明发展的最新成果  相似文献   

16.
孝道是中国社会的传统美德。在中国当代法律实践中,尽管制定法未明确规定孝道概念,但孝道依然通过各种方式进入裁判者的视野,实质性地影响着司法实践。民法典编纂应当体现科学性、体系性和民族性。这就要求民法典编纂应当关注孝道在当代司法实践中的运行现状,从孝道的表现形式、适用的法律关系、内涵的主要内容和法律效果等角度出发,全面总结当代司法实践在以孝道作为相关裁判之正当性、合法性基础时所得出的有益经验。在此基础上,立法者应将这些经验反映到民法典相应抽象概念和具体规则的设计中来,及时回应社会现实需求对于法典编纂提出的挑战,完成立法者提出的法典编纂的历史使命。  相似文献   

17.
赵雪爽 《法学研究》2023,(2):100-117
防卫行为本身符合必要性要求,但因防卫人不实施救助而导致不法侵害者重伤死亡的,不构成犯罪。法益衡量理论与正当防卫作为公民权利的概念内涵存在根本冲突。不法侵害者容忍必要防卫行为的义务,是“自我决定导致自我负责”这一基本原理在其违反“不得侵害他人”义务时的具体表现。由侵害者承担必要防卫行为溢出的重大损害结果风险,是符合法秩序平等保护公民权利宗旨的自由与责任分配方案。在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框架下,防卫人不负有救助侵害者的义务。这是因为必要防卫行为及其结果终局性地落入了不法侵害者的管辖责任范围,相应地,防卫人被免除了管辖责任从而没有义务救助侵害者。不能基于德国判例要求防卫人依照德国刑法第323c条救助不法侵害者,而在我国未规定见危不救罪的情况下要求防卫人负担保证人义务。  相似文献   

18.
紧急避险属于排除犯罪性行为,紧急避险是公民的一项合法权益,由于紧急避险行为是一种牺牲某些法益而保护另一些法益的行为,所以在认定行为是否为紧急避险行为的时候容易因为法益价值的比较困难或两种法益等值而出现难以认定的情况。期待可能性理论有着悠久的历史,但由于我国的犯罪构成体系有着自身的特点,期待可能性理论一直没有被法律确定下来。在某些案件中,行为是否可以被认定为紧急避险存在一定困难,将期待可能性理论引入到紧急避险理论中可以解决缺乏期待可能性的避险行为的认定。  相似文献   

19.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是在各自独立的历史条件下发展起来的法律制度,二者在免责根据、成立要件上都有所不同。在对无责任能力人防卫和对第三者防卫的场合,首先要从正当防卫是“正对不正”,而紧急避险是“正对正”的结构差别出发,划分其界限;其次,还要从客观地理解不法侵害的立场出发,从保护法益的角度出发,对一些似是而非的结论进行辨析。  相似文献   

20.
宅基地使用权收回事由在收回制度乃至整个宅基地使用权制度中都处于关键地位。现行法律规定与实践比较混乱,有待理顺。宅基地使用权收回可分为单方收回和协商收回。前者又可以根据是否涉及公共利益分为公共利益收回和非公共利益收回两类。非公共利益收回又可以分为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收回如违反宅基地用途而收回,因集体成员身份丧失而收回等类型。民法典物权编与《土地管理法》应分工协调,对宅基地使用权收回事由作出具体规定,以统一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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