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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法制现代化是一个内容丰富、涵盖广泛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从法制现代化的两大结构看,它既标志着整个社会法律制度的现代化,也标志着整个社会法制观念的现代化;从法制的运行机制看,它既指法律创造过程(立法层面)的现代化,也指法律操作过程(执法层面)和法律实现过程的现代化。所有这一切,都离不开与此密切相关的法制现代化进程中的主体——人的现代化。而人的现代化其实质是指人的法制观念的现代化。因此,在法制运行过程中,人是最重要最活跃的因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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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学者指出:"法制现代化既包括法律制度的现代化,又包括法律观念的现代化。而这两个层面都离不开人的的现代化"。这说明在一个国家法制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即使有了现代化的法律制度,但操作或遵循这些制度的主体,没有从价值观念、行为模式、思维方式、情感意向和人格特征等方面实现由传统人向现代人的转变,那么这些法律制度难以取得预期的理想效果。又有学者指出:"司法现代化的内涵特征可以分解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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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源远流长,独具特色,其对中国法制现代化有积极因素,也有消极影响。本文通过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总体认识和把握,主要从文化、制度及物质层面分析了中国法律文化现代化的制约因素,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中国法律文化现代化模式构建的设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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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现行法制中,法律传统因素主要以两种形式存在:一种是以规则、原则、概念等物化了的观念存在于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中;另一种主要是以法律意识形式通过人们有法律意义的社会行为表现出来。在实体法和程序法等诸法律部门中,中国法律传统的影子随处可见,而司法行为及民众类法律式的行为中,传统观念的影响也甚为可观。这些传统因素构成了中国法制现代化的现实基础和背景,而实现法律传统的创造性转换,也就成了中国法制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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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观念和法律制度是法律文化结构申的必要因素,在法律文化系统中两者作为子系统,呈现功组耦合结构。法律观念的功能输出必须构成法律制度存在和发展的条件,表现为为法律制度的建立和运行制造舆论,提供指导思想,作合理性论证,培养公民守法意识,建立法律批判理性;法律制度的输出功能同样须构成法律观念存在和发展的条件,表现为提供法律观念产生的直接前提,为法律观念的存在和发展提供现实保证和检验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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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现代化的道路需要从两个路径同时并进:法律制度的变革和法律观念的培植和提高,舍弃任何一个方面,都会使中国法制现代化遭受夭折和阻碍。不过,虽说两者“齐头并进”,但在不同的法制发展阶段,各自的侧重点可能不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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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THECONSTITUTIONANDTHEESTABLISHMENTOFLEGALAUTHORITY一个国家的法律.只有具有权威.才能使该国家社会成员自觉地遵从.才能保证法律的有效实施,从而建立法制国家与法制社会。那么.如何才能使法律具有权威.就需要研究过律权威的构成,分析影响法律权威的因素,探求树立法律权威的途径。一、法律权威的构成权威就是使人信服遵从的力量和威望,实际上也就是权力和威望。权力是国家政治上R个项制力量,威望即声誉和名望。对广大人民来说,权力是外在的强制力量,威望是一种内在的影响力量。法律权威也不外争由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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鸦片战争后,中国传统的诉讼法制虽然受到了来自西方诉讼法律文化的冲击和挑战,但并未立即走上转型之路。20世纪初,政府所进行的诉讼法制改革,是中国诉讼法制现代化的发端。从此,中国诉讼法制走出了一条富有特色而又充满矛盾的现代化道路。184O年到1949年,诉讼法制的现代化经历了六个发展阶段。从法律的外在形式和内在价值两个层面来分析每个阶段的得失,有助于揭示中国诉讼法制现代化的过程实质和内在规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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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公民应有的诉讼观念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诉讼观念的现代化是诉讼法制现代化的重要一环,应尽可能与诉讼制度的现代化相互契合、协调。否则,现代化了的诉讼制度便无法发挥其应有功能,且有可能造成“纸面上的法律”与“行动中的法律”相背的二元格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传统的“厌讼”观念固不足取,西方的“好讼”观念亦属偏激。现时我国公民应有的诉讼观念应当表现为三个层面的有机整合:既应积极利用诉讼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应讲求诉讼效益,富于理性地寻求诉讼救济,更要关注社会祥和,摒弃动辄诉诸法院的过激观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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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形式化是法制现代化理论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范畴。它不仅是法制现代化的实证标准,而且往往是其历史先导。法律的形式化之实质乃是法律权威的确证与法治原则的实现。法律的形式化以法律规范的严谨性、法律体系的完整和谐性、司法的程序合理性和法律调整结果的有序性为外在表征。同时,作为现代法制区别于传统法制的直接外部标志,法律的形式化在法制现代化进程中又预设着诸多功能。因而,建构法律的形式化目标对当代中国法制现代化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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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法治化的观念基础 总被引:43,自引:0,他引:43
论中国法治化的观念基础夏锦文蔡道通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树立法律的权威。当代中国法制正处于从传统向现代化迈进的历史变革时期。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关键之一是法律观念的现代化。其中法律至上应是中国法制现代化(法治化)的观念基础。这意味着法律应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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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并不是随心所欲的,司法的任意性只会破坏法律的实现。司法的形式化之实质乃是司法权成的确证与司法至上原则的实现。司法的形式化目标系统由司法程序的理性化与法律组织的独立和专业化两个层面构成。司法的形式化为现代诉讼法制所必需,建构司法的形式化目标对中国诉讼法制现代化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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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法律文化与中日法制现代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进程为何举步维艰、一波几折,而同具有儒家法律思想传统、曾为中华法系一员的日本为何能迅速地成为法治强国?从法律文化角度而言,关键的问题在于能否对传统的儒家法律思想适时地进行改造,从而正确处理好传统儒家法律文化与法制现代化的关系。本文通过对中日法制现代化迥然不同的结果及其原因的分析,比较了传统儒家法律思想在中日法制现代化中的作用,最后指出,在中国要实现法制现代化不能抛弃也不能全盘继受传统的儒家法律文化,而必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传统儒家法律文化进行创造性转换;同时,对本土儒家法律文化和世界法律文明的优秀成果进行有机融合,从而实现法律的本土化和国际化的最佳整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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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文化研究中文化冲突的理论,对当代中国法律文化的现状作些分析和研究,以求探索一下法制现代化——中国现代化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的道路。一、当代中国法律文化的冲突:二元结构(一)二元结构的含义在讨论什么是法律文化的二元结构之前,首先应交待一下什么是法律文化结构。法律文化结构,是指作为一个整体性文化结构的法律文化的内部构成。我认为,法律文化是由两个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