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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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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相邻权与地役权关系之我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基于相邻权和地役权制度的机制均在于调整不动产相邻关系问题,把相邻关系作为相邻权和地役权的上位概念,更便于界定相邻权与地役权的关系.笔者认为,相邻权和地役权在性质、制度价值,以及调整方法等方面的差异,使地役权有与相邻权并存的必要,故我国物权法相邻关系的调整上应采用相邻权与地役权的双轨制.  相似文献   

2.
我国民法至今尚未正式确定地役权。关于地役权是否单独设立理论上存在争议。今年7月10日全国人大法工委公布的物权法草案中(以下简称草案)采取了单独设立地役权的意见,对地役权作了专门规定。本文试图从地役权的概念入手,通过分析地役权和相邻关系的区别,阐明我国物权法中独立设立地役权的必要性。一、地役权的概念及我国立法现状一般认为地役权是按照合同约定,以他人土地承受一定负担,提高自己土地利用价值的他物权。地役权是人类社会最初的物权形式,起源于古罗马,它相继被大陆法系许多国家所继受。罗马法中“役权”的概念是指为一定目的,…  相似文献   

3.
一、地役权制度的历史和内容 (一)地役权的历史考察 地役权制度源于罗马法。在罗马法中,地役权为役权之一种。而役权是为特定土地或人的便利和收益而利用他人之物的权利,[1]包括人役权和地役权。人役权指为特定人的便利或利益,利用他人的动产或不动产的物权;地役权指为特定土地的便利而利用他人土地的权利,例如为人或车辆的通过而设定的通行权,通过供役地而引水的引水权,自供役地取水的取水权等。  相似文献   

4.
不动产相邻关系与地役权若干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我国目前正在制定的物权法中,不动产物权制度是其重要内容之一,而相邻关系与地役权则是不动产物权制度中不可或缺的内容。将具有法学史涵的“地役权”改称为“邻地利用权”的科学依据值得商榷。在立法中,应当关注对不动产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的立法体系设计。根据制度的价值判断和业已存在的制度设计,不动产相邻关系与地役权并存模式比较适合我国国情。而现行立法中不动产相邻关系的基本原则和类型划分需要我们进行重新的思考。  相似文献   

5.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民法物权上一个重要的基本的不动产所有权形式,学界亦对此众说纷纭,本文仅就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理论基础和其中的成员权和相邻权作一分析,试图得到一个清晰合理的构架。  相似文献   

6.
对罗马法地役权制度的考察与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罗马法中的地役权制度成熟而完备,其建立与发展经历了漫长而渐进的历史进程,是与罗马社会制度的演变与发展相伴而行的,是人役权、现代用益物权体系的基础和渊源,对其进行考察与分析,有利于增进对现代不动产物权的认识和理解。  相似文献   

7.
地役权与相邻权两者有着本质区别。我国地役权立法应在地役权的名称、主体、空间地役权、限制、设定原则、登记等问题上作出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8.
地役权是一种起源于古罗马的法律制度的用益物权制度,它与所有权制度是相伴相生的.它的特点是内容不特定性、从属性和不可分性.我国于200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正式确立了地役权制度,这是我国用益物权制度一次重大突破.相信随着它的日渐完善,地役权制度将在我国的不动产利用方面发挥出卓越的功效.  相似文献   

9.
物权作为民法中的基本制度 ,在我国内地、香港、澳门的民事立法中存在较大的差异 ,主要表现在 ;物权客体的范围不同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规定不同 ;物权取得、变更和消灭的规定不同 ;动产和不动产的规定不同。解决内地、香港、澳门三地物权的法律冲突可遵循下面几个原则 :动产和不动产物权均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运输中的动产物权 ,适用送达地法 ;运输工具物权 ,适用登记地法。  相似文献   

10.
传统民法规定善意取得制度只适用于动产物权变动的观点不符合现代经济发展的潮流。善意取得制度、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物权公示公信原则、物权变动登记制度各有其优点,相互间不能够彼此替代。为了鼓励交易流转、促进经济发展,应当在不动产物权变动中规定善意取得制度。以便更好地兼顾所有人与第三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11.
地役权是最古老的物权制度,其产生甚至要早于所有权.我国物权法应建立不动产役权制度,使其涵盖海域役权,克服地役权制度的不足,并创设新型的不动产役权;供役不动产人应包括不动产的一切物权利用人,需役不动产主体则不宜作任何限制,我国应建立土地使用权人自己役权制度;不动产役权内容的约定性、类型化的困难性决定了不动产役权登记的特殊性.  相似文献   

12.
关于公共地役权相关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共地役权起源于传统民法地役权,是对传统地役权的一种扩充.它弥补了公物所有权制度的不足,促进了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一方面满足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另一方面私权利也得到了合理保护.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地役权制度,但将来条件成熟时,可以作为一种地役权制度的补充纳入到我们的物权制度中.  相似文献   

13.
关于不动产物权登记的立法模式,国外有三种立法体例,即:登记对抗主义、登记要件主义及托伦斯主义。我国2007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对于不动产物权的登记模式有了一定的规定。通过全面归纳《物权法》中关于不动产物权登记模式的规定,可以看出,《物权法》中存在不动产物权登记对抗主义的模式,这说明不动产物权登记对抗主义有一定的合理性。通过探讨不动产物权登记对抗主义的优越之处,可以发现不动产物权登记对抗主义有存在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14.
随着我国土地法律制度的完善,与现代民法重视物的利用趋势相契合,应重新构建包括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及占有制度在内的我国农用地他物权体系.用益物权中应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担保物权中应包括地押权和让与担保,占有制度中应确认农用地承包经营权的时效取得.  相似文献   

15.
相邻权性质辨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对于不动产物权制度中的相邻关系的产生及其制度价值进行了分析 ,对相邻权的性质做了辨析 ,认为相邻权性质上属于相毗邻不动产所有权上之救济权型请求权 ,即只是所有权的消极内容 ,而非独立的民事权利。是相毗邻不动产所有权上之“必要限度内”的停止侵害请求权、预防危害请求权、除去妨害请求权、回复原状请求权的合称。可以说 ,相邻权是“一束权利”。  相似文献   

16.
浅谈质量     
质权作为一项重要的担保物权制度,自罗马法以来,各国民法例上均有规定,它对维护交易安全,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持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在我国,由于传统的制约,加之受前苏联民法理论的影响,无论是理论上,还是立法上,质权制度均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1986年4月12日颁布并于1987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下称民法通则)仅规定了抵押权而无质权制度。“在我国不存在抵押权与质权的区别,凡以提供财产作担保的,不论该财产为动产、不动产或有价证券,也不论是否交付占有,一律称作抵押。”这种立法体制,如果说在经济体制改革初期还能适应社会经济的  相似文献   

17.
"公地耕作制度"被席卷而来的大规模圈地运动所击碎,农村土地的私有化造就了英美普通法上的地役权制度;而美国19世纪末工业发展给城市带来的繁荣又造就了以规范土地开发利用为目的的衡平法地役权,致此构成美国现今财产法上的地役权体系。我国各种类型商品房大规模开发呈现出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时代趋势和潮流,与潮流相伴而生的不动产所有人、利用人相互间的利益冲突非传统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权、妨害配出请求权、地役权能够予以调整。借鉴美国的衡平法地役权制度,对我国物权法的地役权做时代性展开,不仅可以解决社区业主私搭滥建行为引发的利益冲突,还可以用于制约公权力的滥用、牵制开发商依开发规划履行合同。  相似文献   

18.
预告登记,为德国中世纪民法创立的制度,是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章在介绍德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分析了预告登记的性质、效力等,指出我国的民法典设有此制度的必要性,并提出了作者自己的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19.
论地役权的范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地役权是物权法定原则下,最具灵活性与变动性的他物权。当事人双方通过订立地役权合同,规定了地役权主要内容。其中地役权的范围关乎地役权人行使权利的方式和限度。然经济的发展、需求的提高,地役权范围必随之变动。地役权人是否可依照变化后的地役权范围来行使权利,关系到供役地的利益,亦关系到地役权的存续。在"禁止权利滥用"的原则下,如何在物权法定原则与意思自治原则之间进行协调,是讨论地役权范围变化的核心环节。  相似文献   

20.
地役权制度的价值分析及框架设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民法典草案中尚存在诸多的缺漏 ,如所有人地役权和时效取得地役权应予规定而未规定。基于此 ,法律工作者应共同努力 ,在草案的修改过程中 ,吸收各国民法典中的科学规定 ,完善私法对不动产相邻关系的法律调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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