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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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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物权法视野下林权涵义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内涵上,林权是指森林、林木、林地等森林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在外延上,林权包括森林所有权和森林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地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  相似文献   

2.
我国林业法律中的林业物权客体相当宽泛,包括森林资源、森林、林木、林地、野生动物、野生植物等,但根据物权法的原理和立法,它们并不完全符合物权的特定性等要求。根据物权客体的标准和类型,林业物权的客体宜限定为林木、林地、野生动植物。  相似文献   

3.
林权抵押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佳 《法制与经济》2010,(8):15-17,21
资金匮乏是农村林业难以发展的制约性因素,林农虽然享有对森林、林地的使用权和对林木的所有权,但缺乏将权利转化为利益的有效途径。林权抵押。是指林权权利人依法以其对森林、林地、林木所享有的使用权和所有权为本人或第三人债务偿还或履行合同担保,以便获得其他利益的一种法律行为。林权抵押不但可以解决农村林业发展的资金问题,还可以使森林资源得到充分地利用。本文试图就以下三点展开讨论:第一,法律是如何设定林权抵押财产范围的;第二,林权抵押登记的程序以及不足之处;第三。林权抵押实现的后果如何。  相似文献   

4.
浅谈林权制度改革中的“林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自林权制度改革以来,林权"一词"就成了使用频率很高的用语,但无论是理论研究工作者还是实际工作部门的专家学者对林权一词的理解均存在较大差异,这种概念上的混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并将对未来的有关立法产生影响。笔者结合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的实践,从法的角度探析了"林权"的内涵、性质及其与林地使用权的关系,认为林权是指林木的所有权,不能涵盖或替代林地使用权或林地承包经营权。  相似文献   

5.
调处山林权属争议之我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山林权属争议,通常又叫山林纠纷和林权纠纷及林木、林地权属争议,是指因当事人对森林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受到侵犯而引起的争议。这是林区林业建设中的一项老大难问题。在一些地方经常因争占山林、抢砍林木事件引起大规模械斗,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严重...  相似文献   

6.
张金体 《法制与社会》2010,(19):260-260,265
林权证是林木林地唯一的合法证件,所有涉及林木采伐、林权流转、林地征占用等林事活动,都要凭林权证办理。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如乱砍滥伐林木、非法征占用林地等问题,这主要是由于广大林农对林权证的法律特征没有一个很好的把握,使林权证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本文从林权涵义分析入手,对林权证具有的法律特征加以界定,以期林权证更好的发挥其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7.
法律咨询     
怎么区分林地、林木流转及林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编辑同志:经常听人说林地、林木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转包以及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转让,但不知具体什么含义?读者安心安心同志:根据2008年中央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之规定,"林地、林木流转"是指林权流转,  相似文献   

8.
论物权的性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物权的性质是物权这一民事权利区别于他项民事权利如债权的标志。从民法发展史上看,物权的性质既是一个历史的概念,也是一个实定法上的概念。物权的性质主要包括:权利人直接支配标的物;权利人直接支配标的物而享受其利益;是一种绝对性权利;是一种独占性或排他性的权利;是一种不可侵性的权利等等。研究物权的性质,对于正确理解我国《物权法》第2条第3款关于物权定义的规定具有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9.
目次一、林权的内涵及构成要素二、我国林权制度的立法现状分析三、可持续发展语境下林权制度的价值取向四、我国林权制度的完善——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一、林权的内涵及构成要素(一)林权的概念目前,林权的概念尚无定论。一方面,因为林权是权利的下位概念,权利不明,则林权不分。另一方面,我国关于林权的概念在多部不同性质的法律和不同时期的政策文件中隐藏、演绎。1.林权概念的有关学说和相关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10.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森林资源,包括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 森林,包括乔木林和竹林。 林木,包括树木和竹子。 林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相似文献   

11.
我国集体林权产权制度改革的适法性分析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我国立法对集体林权产权的分权设置包括有集体所有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集体所有林地的承包经营权,体现出不同形态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经营权的分离.集体林权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方向是农户承包经营,同时还有农户持股经营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经营共三种目标模式,均不同程度地体现出其适法性.集体林权产权制度改革以现有立法为基础,又对重构立法以启迪,应当重新界定森林和林木的涵义,重新划定林地承包经营权的范围,重新确定林权登记的事项.  相似文献   

12.
土地上下空间使用权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土地上下空间的使用权具有不同的名称,其中包括区分地上权说、分层地上权说和空间权说。我国理论界采纳空间权说。对于土地空间使用权的法律性质学界也存在争议,有人主张独立物权说,也有人认为不是独立的物权,而主张综合权利说,也有人否认独立权利的观点,认为应包括在建设用地使用权中。土地空间使用权的客体应该是独立于土地的空间,空间也可以成为物权的客体,视为不动产。  相似文献   

13.
农村集体林地使用权流转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集体林地使用权流转作为集体林权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已经成为盘活森林资源,促进林业产业化发展,实现森林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有效的手段.但我国农村集体林地使用权流转在流转权利内容界定、流转程序的法律保障以及流转后的法律监督方面存在着缺陷,应当从林地流转的法律法规、规范林地使用权流转行为以及加强流转后法律监督方面来完善我国农村集体林地使用权流转法律制度,从而为林业产业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相似文献   

14.
环境权是环境法学研究的重课题。对环境权的界定涉及对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法学意蕴、传统权利概念等重理论问题的重新理解。环境权不是一个单一的法律概念,而是由三种权利类型构成的统一整体,这三种权利分别为:环境的权利、环境物权、环境人权。三种权利的统一基础则在于通过法律权利衡平人与自然之间和谐的共生关系。  相似文献   

15.
论水权的概念和体系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黄锡生 《现代法学》2004,26(4):134-138
给水权一个比较明确的界定是当前法学理论界关注的热点。本文在全面分析各个学派观点的基础上进行了水权概念及体系的重构,认为水权作为在开发、利用水过程中产生的对水的权利,包括水物权和取水权两部分。水物权是物权性质的权利,包括资源水权和产品水权两类;取水权作为债权性质的权利,是资源水转化为产品水的前提。从而将水权界定为以水物权和取水权为基础的一系列与水有关的权利的总括,对我国水权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6.
森林是一个生态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综合载体,需要完善的林权法律制度才能保障其又好又快地发展。在我国普遍关注林权法律制度改革的当下,林权一词就成了使用频率很高的词语,但无论是理论研究工作者还是实际工作部门的专家学者对林权一词的理解均存在较大差异,这种概念上的混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林权法律制度改革的深入,并将对未来的有关立法产生影响,不利于林业的进一步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在讨论林权法律制度等一些框架性问题的改革之前,需要首先对"林权"这一概念进行必要的分析,以廓清概念上的混乱而造成的林权法律制度改革的无所适从,以及理解上的偏差。  相似文献   

17.
论支配权概念——以德国民法学为背景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支配权是权利人无需他人意思的协作,即可在客体上单方面实现自己意思的权利。支配权概念的产生与对物权性概念的不同理解密不可分,自其产生之后就发展为一种独立的权利类型。支配可以分为事实支配与法律支配。前者以直接占有为标志;而要构成法律支配,则必须或者构成间接占有,或者具有对客体的处分权。支配权的范围包括对物、精神产品、财产权利和自身人格的支配权。支配权与绝对权、形成权、抗辩权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区别。  相似文献   

18.
论物权公示的性质和制度价值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一、物权公示的性质 物权公示究为物权权利的公示还是为物权变动行为的公示?对此问题,有三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物权公示是对物上权利的公示,本文称之为“权利公示说”;第二种观点认为物权公示是对物权变动行为的公示,本文称之为“行为公示说”;第三种观点认为物权公示既是对权利的公示,也是对物权变动行为的公示,是二者的统一,本文称之为“统一说”。  相似文献   

19.
孙忠 《新法规月刊》2011,(5):116-123
内容摘要:权利客体是对权利的外部描述,是对权利安排在何种基础上的一种说明,权利客体的安排必须以实现权利追求的社会利益需求为根本目标。集体林权抵押之客体是一种特殊的权利容体,是对林权所进行的外部描述。从解释论的角度,对法律所规制的集体林权之客体进行了分析,家庭林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不仅是现实和政策的需要,而且应该上升为法律规范。  相似文献   

20.
第一节用益物权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一、用益物权的概念 用益物权是指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居住权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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