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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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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协天地》2012,(7):29-29
长期以来,我国在工伤保险领域偏重工伤补偿,轻视工伤预防和康复功能,致使大部分企业和职工以为拿到保险金就完事了,造成大量农民工在工伤事故发生后给家庭雪上加霜,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建议缩短工伤认定周期,对工伤危重病人建立绿色通道,让救命钱尽快到达病人手中。  相似文献   

2.
职工受了事故伤害,究竟能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如果认定为工伤,企业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由于一些企业对工伤认定存在种种误区,一旦发生工伤,往往采取推诿回避的态度,试图逃脱责任,使受伤职工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其实,如果事先做好相应的预防工作,诸如缴纳工伤保险费等,即便发生工伤,企业也不会承担超出自身责任的额外费用。  相似文献   

3.
王冰 《人大建设》2010,(8):47-48
在处理工伤案件过程中,工伤认定是最核心、最关键的部分。《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规定了工伤认定的排除性条件,其中包括"职工因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不得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这里的“违反治安管理”,其外延是否包含无证驾驶等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  相似文献   

4.
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息职业病,职工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由此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这是《工伤保险条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  相似文献   

5.
《公民导刊》2011,(2):2-2
日前,人社部公布了新修订的《工伤认定办法》。 新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旧办法则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相似文献   

6.
有很多员工在上班时间发生打架事件导致伤残后,要求认定工伤。而用人单位往往以员工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不予认定,和劳动者发生纠纷。经过劳动仲裁,甚至经过诉讼,但最终却情况各异。劳动者因打架受伤到底应不应该算工伤呢?国务院令第375号《工伤保险条例》是目前我们国家调整关于工伤法律关系的行政法规,可以说是处理工伤纠纷的最权威的法律依据。因此,是不是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说了算。我们首先看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的规定:第三章工伤认定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  相似文献   

7.
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申请工伤认定时,劳动保障机关为什么不予受理?原因是超过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  相似文献   

8.
河南石油勘探局职工刘刚因工受伤迟迟得不到工伤认定,被迫病退,被认定工伤后却不能完全享受工伤待遇,又被迫走上了漫长的维权路。2009年8月3日,59岁的他终于在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领到了28万元的补偿款。至此,这起22年的工伤维权案终于尘埃落定。  相似文献   

9.
《公民导刊》2011,(2):2
日前,人社部公布了新修订的《工伤认定办法》。新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末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旧办法则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  相似文献   

10.
《劳动保障世界》2006,(3):43-43
北京一家汽车公司因不服劳动保障部门对公司一职工认定的工伤结论,将劳动保障部门告上法庭。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终审判决:驳回汽车公司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维持《工伤认定通知书》的判决。  相似文献   

11.
紫云  江水 《民主与法制》2010,(11):48-49
职工下班途中,绕道接妻子回家,发生交通事故身亡。对该职工能否认定为工伤引发争议,两级工伤行政认定机关对此也作出截然相反的认定,并最终走上了法庭。那么,绕道回家发生交通事故身亡,是否属于工伤?对“上下班途中”应如何理解?  相似文献   

12.
《劳动保障世界》2006,(5):44-44
第一,工伤的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由于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而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相似文献   

13.
论工伤认定程序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行工伤认定程序中存在工伤认定机构设置欠当、工伤认定申请期限规定不够合理等问题,制约了工伤制度应有作用的发挥。应本着程序公正、程序效益的价值要求,对分配工伤认定权限、引入时效中止和延长制度、增设听证程序等制度进行改革,以实现保障社会公平正义观念和工伤制度设置目的。  相似文献   

14.
正小保:我丈夫于2006年7月入职某医药销售公司,2011年8月应聘到某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他在医药销售公司工作期间,该公司全额为我丈夫缴纳包括工伤保险费在内的部分社保基金。药业有限公司于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间,分4次为我丈夫补缴了2011年9月至2012年9月的工伤保险费。2013年8月25日我丈夫在工作岗位加班时突发疾病身亡。2013年10月16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对我丈夫因工身亡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我丈夫之死为工伤。然而,当药业有限公司人力部人员协助我提出按工伤待遇申请支付工亡赔偿金时,区社保中心请示是否支付,市社保中心以该药业有限公司欠费为由批复:"此类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应由用工单位支付。"  相似文献   

15.
目前,我国工伤救济制度实行"双轨制",采取行政权为主导的工伤认定模式,立法上不统一导致法律适用产生歧义,且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率低,存在工伤救济程序繁琐和冗长,工伤救济被异化,"私了"现象严重,工伤认定标准不统一,便于用人单位逃避责任,工伤超期申请现象大量存在等问题。重新架构我国工伤救济制度,不仅在主法层面存在必要性、紧迫性,而且在理论层面也存在可能性、现实性。建议工伤救济程序实行"单轨制",有条件赋予法院直接认定工伤的权力,进一步完善工伤救济配套制度和工伤待遇先行支付制度。  相似文献   

16.
正随着《工伤保险条例》的深入实施,工伤保险参保范围的扩大,参保人数的增加,劳动者自保意识的增强,因对《条例》条文的理解认识的不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乃至工伤认定机关的纠纷不断增多。"强资本、弱劳力",从保障工伤职工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出发,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工伤认定进行了规范。"规定"无疑是劳动者保护工伤合法权益的又一利器:  相似文献   

17.
我国工伤认定过程中经常遇到关键事实无法查清或各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相冲突的情况,但由于我国尚未设置工伤认定证据证明标准,导致在实务工作中引发各种争议和纠纷。文章分析了工伤认定证据的证明标准问题的理论研究情况及实务中工伤认定证明标准的采用情况,并就工伤认定的证据证明标准的立法问题结合实践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  相似文献   

18.
职工下班途中,绕道接妻子回家,发生交通事故身亡,对该职工因交通事故身亡能否认定为工伤引发争议,两级工伤行政认定机关对此也做出故然相反的认定,并最终闹上了法庭。那么,绕道回家发生交通事故身亡,是否属于工伤呢?对“上下班途中”应如何理解呢?江苏省南通市两级法院对此作出判决,判决维持了南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行政复议决定书》。法院的判决,从司法层面对“上下班途中”作出了诠释。  相似文献   

19.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不少劳动者法制观念淡薄,甚至有的根本不懂法,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不能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权。劳动关系的存在是工伤认定的必要条件,往往也成为工伤认定的焦点问题。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的原因而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况,应当认定为工伤。  相似文献   

20.
小保: 周先生是某企业单位的一名职工,一日在工作时间出去上厕所,由于地滑捧伤。单位认定周先生上厕所与从事的本职王作无关,不属于工伤。请问:像周先生这样的状况,属于工伤范畴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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