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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金,是对劳动者超额劳动的一种物质鼓励,一般有两类:一类是由于劳动者提供超额劳动直接增加了社会财富(如增加产品数量、提高产品质量、节约了原材料和燃料等)而给予的奖励;另一类是由于劳动者提供超额劳动为增加社会财富创造了重大的有利条件(如技术革新、创造发明等)而给予的奖励。奖金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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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根据某仲裁委审理劳动争议的案件,因劳动者履职失职与过错、因与用人单位矛盾纠纷任性实施“报复”等,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而引发诉讼的案件占有一定的比例。法律作为平等、公平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利器,劳动者失职,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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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每年夏季,劳动者的“高温权益”都会成为热点话题。如今,国家和各地政府对保护劳动者的“高温权益”越来越重视。然而,由于理解上的偏差、新就业形态的出现及其他原因,有些用人单位仍然对如何保护劳动者的“高温权益”存在不少误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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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逃、欠缴社会保险费,是不少企业的“通病”。《劳动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所以用人单位的“欠保”行为直接损害了劳动者与国家的利益。除了单位故意混淆、混水摸鱼,来逃避缴费义务的情况以外,这里我们还要介绍几种情形,为劳动者提个醒,也让用人单位引以为戒。掩耳盗铃。自欺欺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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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导刊》2007,(7)
视点用工一年不签合同视同“定终身”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6月24日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8次会议四审,草案新增规定,如果用工单位在用工一年内都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双方已定下“终身”,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24日进行第四次审议的劳动合同法草案修改相关条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此外,劳动合同法草案还增加条款,明确了非全日制用工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草案还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草案在平等保护合同双方的同时强调向劳动者倾斜,以“法律责任”一章为例,共16条规定,13条半都是约束用人单位的,还有1条针对行政机关,仅剩1条半约束的是劳动者。该草案如获通过,劳动合同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为劳动者撑开“保护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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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人大(汉文)》2003,(10)
近年来,在劳动争议纠纷领域,用人单位粗暴无理地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现象日趋减少.但随之而来的是,有些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为由,采取变相方式,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也就是说给劳动者“穿小鞋”.据统计,以恢复劳动关系为主要判决内容的案件,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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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劳动合同终止时,是否续订完全决定于用人单位,劳动者毫无稳定感可言。尤其对于劳动合同终止时年龄已经超过四十岁的劳动者来说,黄金年龄段已经过去,再就业难度很大。部分用人单位利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即终止的特征,肆意利用劳动者的黄金年龄段,侵害了劳动者的权益。从就业保障的角度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更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就业更稳定,可以在用人单位作长期个人规划,发展自己,增长才干。用人单位拥有了一支稳定的技术熟练的职工队伍,对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企业生产经营有积极的作用。因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但有利于劳动者的发展,也有利于用人单位发展,《劳动合同法》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做了比较详尽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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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举行盛大的奖励兑现大会,首批50名见义勇为、现行抓获“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的市民受到隆重表彰和奖励,现场共发出奖金26.6万元。(据红网)长沙市公安局举行奖励大会,旨在向市民群众昭示“言而有信,言出必行”的诚信态度。及时履行承诺,及时兑现奖励,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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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还是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是“单保护”还是“双保护”是劳动合同立法中争论的一个“焦点”的问题。劳动合同法在充分征求意见基础上,采取“单保护”原则,旗帜鲜明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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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尽管《劳动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但一些用人单位出于维护自身利益,却常常采用偷、逃、拖、欠等方式来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费,从而直接损害劳动者利益,这不能不让劳动者警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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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尽管《劳动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但一些用人单位出于维护自身利益,却常常采用偷、逃、拖、欠等方式来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费,从而直接损害劳动者利益,这不能不让劳动者警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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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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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阅报,发现一件很残酷或者说很现实的事实。报道一:某市成立见义勇为基金会,对于能在群众危难时拔刀相助、见义勇为的人设立奖励基金,最高一次奖励2000元。报道二:某地为了表彰巡警危险而高负荷的工作,展示巡警风采,开展评选“110”之星活动。一等奖奖励价值500元的电话卡,二等奖奖励价值200元的电话卡,三等奖奖励价值50元的电话卡。报道三:某地举行“××小姐”或“××佳丽”大赛,冠军获得者获得奖金高达50000元!不知看过类似报道的同胞们是怎么想的,我的感觉是这社会到底是怎么了,是不是有些本末倒置了!他们的行为本身所创造的社会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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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种种原因,一些用人单位需要特定人才时,常常是采取挖他人墙角的方式进行掠夺性招聘,一些劳动者也往往基于各自目的而心甘情愿“被挖”。他们并不知道,无论是“挖人”的单位还是“被挖”的劳动者,结局往往是害人害己。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