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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权利是宪法对人权的确认和保障,公民权利主体具有普遍性.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权利主体包括农民在内的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宪法规定了广泛的公民权利,实施权利需要配置资源,在我国工业化进程中,宪法规定的农民的公民权利被搁置,造成农民公民权利的贫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本的就是解决农民问题,实现农民权利的问题.《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是新时期国家全面落实农民公民权利的行动纲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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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公民权利意识正在觉醒,维护权利的行为也趋向自觉。但从整体上看,公民权利意识的发展很不平衡,尤其是公民的行政诉讼权利意识淡薄的状况还普遍存在。本文指出造成公民行政诉讼权利意识淡薄的主要原因是官本位的传统意识根深蒂固、司法体制不健全、行政诉讼救济不足成本太高、行政诉讼结果的执行力度太弱、行政诉讼的负面辐射等五个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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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探提高公民参政议政能力的途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提高人民群众的参政议政能力,对我国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探索提高公民参政议政能力的途径,主要是培养公民的现代民主意识、提高公民行使选举权利的能力、提高人民代表的行使代表权的能力、培养公民参与基层自治和民主管理的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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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法治文明与公民权利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包括了法治建设的根本内容,法治文明、法治社会是和谐社会的要求和保障。法治文明形成的历史过程决定现代法治必然以保障公民权利为和谐,保障公民权利贯穿于法治文明的各项内在要求。我国要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通过改进公民权利规定、进一步合理约束政府权力和完善公民权利表达与救济途径来实现。此外,针对社会中特殊群体,国家须采取特别措施,以真正保障全体公民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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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宪法之公民权利义务规范的特点——兼论与苏联1936年相关宪法规范的区别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五四宪法有关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规定,采取从政治权利到公民权利再到社会性权利的排序,规定了很难兼容于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迁徙权,对关系到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的结社权和社会权规定得非常简略,这些都与苏联1936年宪法形成鲜明对比。五四宪法在强调阶级斗争的同时规定普泛性的平等权,规定公民的纳税义务却不同时规定公民的财产权,这些规定在理论上都有值得商榷之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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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2010年如期形成,标志着法律日益成为我国社会转型时期保障公民权利的最重要的制度手段。从政策调控到法律体系——这一公民权利保障途径的变化,正是改革30余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进行快速立法的社会背景及深层原因。业已形成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法律保障权利,又通过权利制约权力,以实现法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整合。当下,继完成民生立法的工作重点后,未来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关注点应转入公民有序参与的政治权利领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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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之立宪发展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一个国家对基本权利采用何种立宪形式往往同该国的历史积淀、立宪的人文背景、当时的权利意识存在极大的关联。纵观基本权利在我国历部宪法中的发展,可以发现宪法对公民权利趋于全面规定、宪法对个人权利空前重视、公民的人身人格权利上防御性的规定模式形成、公民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上国家义务被强调。为了宪法保障基本权利的价值得到实现,在公民基本权利的立法模式上,我们需要改变宪法不断确认权利的传统思维、强化国家义务、提供公民权利的救济原则和基本途径、明确公民权利受限制等等。如此才符合国家追求法治状态的价值目标、符合立宪规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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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强化公民的选举权利意识,提高公民参加选举的积极性?这是我国选举实践中提出的课题。笔者认为,在保障公民选举权的同时,把不参选权真正还给公民,正确对待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参选率问题,在承认公民不参选权的前提下提高参选率,在选民登记阶段充分体现对公民不参选权的尊重,是一条重要途径。本文试图就此作一探讨。公民有没有不参选权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政治权利,人民通过它的行使来保障国家权力机关的性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真正实现了普选权。选举权和不参选权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选举权内在地包含不参选权,不参选权是选举权的必要补充,承认公民的选举权就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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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化权利的宪法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民的文化权利与公民所享有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权利一样,都是公民作为国家和社会主人翁所必须享有的法律利益。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保护公民权利是社会主义事业一贯的宗旨。从宪法角度来保障公民的文化权利,最主要的是应当加强相关的制度建设。应当在宪法文本中明确文化权利的基本权利宪法地位,明确国家和政府在保障文化权利方面应当承担的职责或义务,加强对文化权利的平等性的保护以及应当制定文化基本法律,来保障文化权利的实现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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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客观的权利,权利是主观的法律。因此,法律必须要保障与发展公民的权利。保障与发展公民的权利既是当前国际法学界的共识,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我国应完善立法、司法程序,充分保障与发展公民权利,这也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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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整体上讲,宪法具有限制公共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两个基本功能。公共权力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社会管理的职能,公民权利是指公民所享有宪法确定的广泛权利和各种利益。公共权力和公民权利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两轴心,这两者是以法为核心的两个方面。公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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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与公民权利再探讨——兼评“现代法的精神”杜力夫(一)问题的提出公民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通常是指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公民权利,是指公民的法定权利。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确定公民权利义务及其界限的行为规则的总称。在法律的运行过程中,公民始终是落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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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个法律体系,说到底就是为了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人权入宪后,公民权利被提到了更高的法律地位。宪法公民权利的本质是人权。人权的保障需要各级国家机关根据宪法的职权分工,通过一定的方式。对公民基本权利进行有效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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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法治化进程日益加快,公民的权利意识不断增强,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已不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民事纠纷解决的客观规律,不能满足公民权利保障的需求,其不足之处日益凸显。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