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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50 毫秒
1.
作为预告登记的一个子类型,按照法教义学的逻辑推演,抵押预告登记并不产生优先受偿效力。但该制度的创设目的在于满足商品房预售交易中当事人的担保需求,若抵押预告登记权利人最终无法实现优先受偿权,这一制度将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最终沦为具文。当符合已办理建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且预告登记未失效等条件时,抵押预告登记转本登记的实质条件已满足,允许抵押预告登记权利人直接行使优先受偿权并不违反物权法基本原理。虽然《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最终未对强制执行程序中抵押预告登记的效力作出规定,但不妨碍预告登记权利人依照该司法解释第52条第1款的规定行使优先受偿权。在破产程序中,抵押预告登记权利人行使优先受偿权无须以已办理建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为前提,优先受偿的范围也不应限制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抵押财产的价值范围内。  相似文献   

2.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兼具形成权与物权取得权性质,是具有形成权的物权取得权。前者决定其程序规则的适用,后者决定其效力上的归属。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之效力应类推适用预告登记之规定,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相似文献   

3.
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优先购买权只在出租人与第三人成立买卖合同时才产生,先买权行使期间只有自出租人将与第三人成立的合同完整准确地通知承租人时才能起算。出租人与第三人的买卖合同不应一律认定无效,应结合《合同法》第52条、第三人善意与否以及租赁合同是否备案等因数综合判断。必须妥善处理承租人与抵押权人、竞买人、共有人、善意买受人等相关权利人的利益冲突。在强制执行程序和破产程序、共同承租、部分承租、转租、混合赠与及承租人违约等特殊情形下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应视不同情形而定。  相似文献   

4.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损害赔偿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民事立法中关于优先购买权的规定不多,但一直规范有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过,多数规定只是对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确认,该权利的行使及受到侵害后的救济措施却很不明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虽然规定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但如何赔偿没有加以明确.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具有债权性的形成权,形成权具有可被侵害性,因此,在法律规定的合理期限内末通知承租人导致优先购买权不能行使、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意思表示过程中受到不合理阻碍、优先购买权行使后导致该权利目的落空的,都构成对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侵害,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5.
论房屋买卖中的优先购买权杨善明一、法律规定优先购买权的主体范围及其意义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人是否确实享有优先购买权,这涉及到法律规定的优先购买权的主体范围问题.《民法通则》第六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按份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出售或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  相似文献   

6.
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性质为形成权。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时,出租人负有强制缔约义务,在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形成以出卖人与第三人之间所订立的合同条款为内容的合同,形成类似一物二卖的双重买卖关系。在房租租赁关系已经登记备案或者第三人知道租赁关系之时,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反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得对抗已经完成登记的善意第三人。出租人是否应当向第三人或者承租人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仍然应当以优先购买权是否具有对抗效力为基础予以判断。基于优先购买权制度的立法目的,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应当优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相似文献   

7.
我国《物权法》第101条关于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制度的规定过于简约,存在诸多适用上的争议。作为制度分析的起点,应将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法律性质界定为形成权,从而以避免理论上的缺陷。从解释论的立场出发,可通过民法解释学的方法阐明《物权法》第101条前段的"转让"和"份额"的含义。在《物权法》第101条相关规定阙如的情形下,应通过比较法和规范意旨之分析,明确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行使、行使的效力和权利冲突等具体问题。  相似文献   

8.
2005年1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对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做了一些规定,但在实务中还存在一些不明确地方。笔者首先分析优先购买权成立条件和房屋买卖中的优先购买权特征,归纳出优先购买权的属性,为以后的分析得出依据。根据对在拍卖场合,优先购买权否定说与肯定说的比较分析,得出结论应该保护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如何在实务中既能使拍卖正常进行,又能保护优先购买权人的正当权利,对此问题,笔者提出法院应当在将标的物交付拍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优先购买权人;拍卖应当以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的承诺出价为拍卖底价;对于优先购买权的限制等几点设想。  相似文献   

9.
优先购买权,又称先买权,是指特定的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先于他人购买某项特定财产的一种独立的民事权利。对于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大陆法系国家民法典一般都有此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第78条第3款规定了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物权法》第101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  相似文献   

10.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后句下异议股东的购买应当不可拒绝且应按照同等条件来购买,因此实际上是一项优先购买权。结合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公司法》第七十一条下实际上是设置了两项优先购买权,为协调其相互关系应对相关条文做限缩解释。对于这两项优先购买权的效力分析,则必须注意到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动模式的重要影响和前提性意义。按照债权效力和物权效力的传统划分,《公司法》第七十一条下的优先购买权都仅具有债权效力。  相似文献   

11.
针对如何理解行政法上客观法与主观法的关系,存在三种基本立场。主客观法分离立场认为维护公益的行政法与公民个人权利形成对峙。该立场存在无法关联违法性与侵权性、抱持无视宪法的行政法观等疑问。主客观法结合立场主张从客观法中分出一部分请求权对应行政主体法定义务。该立场存在宪法与行政法平台错位、公益与私益纵向割裂等局限。主客观法统一立场将客观法当作主观法的全部集合,权利由客观法分解得来。该立场是理解行政法主客观法关系的妥当见解。在分配行政与利害调整观念下,特定或不特定复数私人主体间基于行政法律规范的各种利益与不利益冲突、对立并交织而成的利害关系网才是行政实体法律关系的本质,行政法上的实体权利应当由此导出。遵循“利害关系→合法权益”而非“合法权益→利害关系”的逻辑顺序才是判断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正确方法。  相似文献   

12.
法律优先与法律保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优先原则和法律保留原则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也是确定行政立法权限的原则.法律优先要求高位阶的法律规范的效力优越于低位阶的法律规范,低位阶的法律规范不得与高位阶的法律规范相抵触,同时还要求公民基本权利对行政的直接效力和违反法律优先原则的审查.法律保留原则中的"法律"不包括行政立法,相对法律保留中的"法律"是授权法.法律保留原则的范围已经从干预行政扩大到给付行政、内部行政等领域,重要性理论是判断法律保留范围的主要根据.我国法律保留原则已经得以确立,但是还有需要加强之处,法律保留原则的实现也同样需要违宪审查或司法审查机制的保障.  相似文献   

13.
14.
周珂  李延荣  李艳芳 《法学家》2003,2(1):74-77,83
2002年我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的发展主要体现在: 第一,科研力量发展.一批环境资源法教学科研机构和硕士点成立,除了专职研究人员外,越来越多的相关学科的学者关心和参与环境资源法的教学和科研活动,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从初期的封闭状态日益走向开放,日益与大法学和相关的自然科学相融合.……  相似文献   

15.
罗培新 《法学研究》2006,28(5):44-57
在当代公司法学研究中,效率是一个主导性的理论范式。尊重情感、伦理等在其他法律场域中可能要被考虑的多维目标,在公司法中无需顾及。因而,以效率为价值取向的法律经济学,无可争议地成为公司法学研究中最具解说力的分析工具。就此而论,揭示公司法学研究的法律经济学含义,以公司法的演进路径和适应性品格为基础,反思并检讨我国的公司法学研究和立法实践,对于当前的公司法律变革,将起到思想和智识指引的作用。而作为公司法的基础制度安排,表决权规则的设计更应本着效率之理念进行。  相似文献   

16.
If 'computing and law' as a discipline is to push forward and develop, it will do so best within the context of the law school rather than as a joint enterprise between law and other disciplines. It is in the law school that the understanding of the nature of law is at its height. Yet there are problems here-law schools have a strained relationship with technology and their concept of the breadth of 'legal scholarship' can be limited by conventional (or ideologically-biased) views of law and an undergraduate-oriented view of the law school's purpose. There are also problems arising from the nature of communications between lawyers and computer scientists. In this article, I highlight these problems and also argue for a more developed and extended view of legal scholarship which will be able to incorporate study and research of the impact of the computer upon legal society as well as the legal control of the unwanted elements arising from these new technologies. Most writings on IT and the law school concentrate upon its use as an educational tool. My interest here is not so much in this side of things, but in the research culture of the law school. Whilst there is sometimes a view that the linkage of law school and IT is purely related to the use of technology in legal education, the remit is wider and includes the understanding of the link between substantive law and the context of the new computerized world and also the impact of the computer in the practice of law. This latter aspect is becoming increasingly important with the Woolf reforms and computerization of the procedural elements of law, but also in substantive law: for example, administrative systems are becoming more and more mediated by technology, and administrative law must be reviewed and re-worked in this context.  相似文献   

17.
2002年劳动法学和社会保障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林嘉  林敏 《法学家》2003,(1):69-73
200年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学的研究总体上看是活跃的.尽管这一年出版的专著不多,但我们还是看到有一批具有相当质量的论文面世,并不乏新见陈出,尤其令人欣喜的是涌现了一批年青的学者投身到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研究领域.……  相似文献   

18.
关怀  姜俊禄 《法学家》2000,(1):75-78,99
《法学家》1999年第1期刊登了关怀教授撰写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劳动法学的发展》总结了1978年以来劳动法学和社会保障法学的发展历程,本文对劳动法学和社会保障法学的回顾与展望即是该文章的延续。...  相似文献   

19.
20.
证据法、诉讼法和实体法的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昨天给大家概述了证据法的许多基础性问题,这些问题是构建一部理性证据法所需考虑和安置的问题。今天,我将通过对证据法、诉讼法与实体法之间关系的考察,对昨天简要触及的一些问题做深入讲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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