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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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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家事纠纷因其兼涉财产和人身关系,兼具私益性和公益性的特性而有别于一般民事纠纷。为满足当事人的权益诉求并达到家事纠纷解决的主要目的,美国纽约州家事法院在其演进的过程中发展了一系列适用于家事纠纷解决的制度安排和程序设计,以实现家事审判的专业化。考虑到我国现有审判体制的局限性,在探索建立符合家事审判理念和特征的家事审判体制时,可借鉴美国纽约州家事法院的专业化模式及其改革思路,对审判模式、司法人员构成、诉讼程序、家事调解、多元化协作机制等方面作出调整。  相似文献   

2.
家事纠纷解决机制的研究应以我国社会生活方式与婚姻家庭观念变化为背景,在现有诉讼方式和调解方式并行的纠纷解决机制基础上,了解调查调解制度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及困难。探讨如何加强与完善婚姻家庭调解制度,特别是基层社区调解。为促进婚姻家庭调解制度的改革与创新,重构婚姻家庭调解制度和完善家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提出完善诉讼模式和调解模式的建议和对策,如设立专门的家事法庭和附设家事调解委员会及制定特殊程序与证据规则,在《民事诉讼法》中增设家事诉讼程序,条件成熟时制定专门的家事诉讼法;应完善与细化婚姻家庭案件调解流程与规则;应将人民调解作为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前置程序等,以期为相关立法及政策的制定与完善提供法理依据和数据支撑。  相似文献   

3.
在一个利益多元、价值多元的时代,家事纠纷的解决机制也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在这些机制中,家事调解既符合世界发展的趋势,又有深厚的本土基础。能动司法揭示了社会主义司法理念的本质特征,这也为中国特色家事调解机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4.
家事事件程序立法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家事事件涉及当事人的婚姻家庭私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故两大法系有关国家或地区均对家事事件设置了专门程序予以处理,但我国未对此单独立法,民诉理论界也鲜有人提及或讨论家事事件程序的理论和程序构建。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家事事件程序是弥补家事裁判立法不足、解决家事纠纷、实现司法和谐的重要保障,因此,我国应制定《家事事件程序法》,在普通法院内部设置家事法庭,并建立家事调解程序。  相似文献   

5.
调解是我国公安工作的优良传统,它是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效手段,在基层公安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家事调解的过程中,如何在遵循国家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充分彰显民俗习惯在家事调解中的功能成为公安机关的关注焦点。为此,文章在梳理家事纠纷调解中民俗习惯基本特征的基础上,提出了家事调解中适用民俗习惯的基本原则,并进一步设计了充分发挥家事调解中民俗习惯功能的配套机制。  相似文献   

6.
鉴于家事纠纷的特殊性,各国纷纷设立了家事法院,为之配备专业的家事法官,并适用独立的诉讼程序。然而,我国尚未建立独立的家事诉讼程序,在家事审判实践上仍存在不足。为了进一步完善家事诉讼制度,妥善解决纠纷,我国应该提供家事法庭的辅导服务,构建独立的家事调解程序并贯彻子女最佳利益原则。  相似文献   

7.
在一个利益多元、价值多元的时代,家事纠纷的解决机制也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在这些机制中,家事调解既符合世界发展的趋势,又有深厚的本土基础。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能动司法"的概念,这为中国特色家事调解机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家事调解契合家事纠纷内在特质,有利于实现和谐司法;家事调解尊重当事人的主体性,有利于增强司法民主;家事调解能快速解决家事纠纷,有利于合理分配国家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  相似文献   

8.
法院调解家事案件的理想状态是尽量将调解向诉前延伸,建立起家事案件法院诉前调解机制,以此来妥善解决亲族之间已经达致法律纷争之矛盾、采纳当事人合意以及恢复当事人感情。为此,域外的许多国家(地区)都已建立起了契合本国家事案件特性,利于家事案件处理的家事案件法院诉前强制调解制度。而就我国而言,目前正面临着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持续推进之机遇,在此机遇之下,深入考量我国家事案件法院诉前强制调解制度设立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并在资鉴域外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完成我国制度的构建是当下之重要任务。  相似文献   

9.
家事审判改革强调修复家庭关系在家事案件处理中的重要性,但西南地区X法庭家事审判实践的经验研究表明,家事司法修复家庭关系的效度并不彰显。法官将家庭关系修复贯穿于审判的全过程后,依然很难修复夫妻一方离婚意愿强烈的婚姻关系,在面对代际关系冲突时也只能用法定权利义务关系去简化复杂的家庭关系。家事司法在修复家庭关系中能力有限,根本原因在于在当前社会条件下面临多重制约,包括开放社会带来的不稳定性、家庭成员之间的个体意识冲突、现代法律与家庭价值的冲突等。因此,家事审判改革应当在完善心理辅导、多元调解、单位联动等配套机制的同时,积极引导家庭成员树立有利于家庭关系和谐稳定的价值观念,建立能够有效稳定家庭关系的社会机制。  相似文献   

10.
家事审判制:家事诉讼程序与家事法庭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家事案件因其高度人身属性而不同于普通民事争议,当事人相互之间的关系既具有终身性又可变的两面性,彼此利益既统一又分离;双方的自由合意和处分权受到较大限制。为更好地适应家事争议当事人的特殊利益需要,应对家事案件数量持续增长,促进家事争议处理质量的提高,我国宜借鉴德国、日本、英国等国司法改革经验,制定独立的家事诉讼程序,在法院设立专职审理家事案件的家事法庭乃至家庭法院,配备擅长于调处家事纠纷的法官及专职辅助人员,尽快构建家事审判制度。宜把司法裁判定位为解决家事争议的最后手段;鼓励当事人利用和解等多元化途径解决家事争议,化解家庭矛盾和冲突,提高家事争议解决的司法效率和社会综合效果。  相似文献   

11.
当前农村存在合同纠纷、财产权纠纷、人身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等法律纠纷,这些纠纷严重危害农村的和谐发展。人民调解制度是一种富有中国特色的纠纷解决机制,具有程序简易便捷、方式灵活、低成本、高效率等特点,应进一步拓展调解工作的受理范围,优化队伍建设,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促进人民调解与诉讼程序的有机衔接。  相似文献   

12.
刘村的纠纷大致可以分为村际纠纷、家庭外部纠纷、家庭内部纠纷。在实践中,村际纠纷、家庭外部纠纷更多的是通过司法调解、诉讼等公力救济的方式得到解决,家庭内部纠纷则更多是通过“外戚”界入来解决。刘村内部发生的家庭外部纠纷更多通过公力救济的方式解决与刘村缺乏必要的纠纷解决资源—权威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  相似文献   

13.
对不同类型的纠纷,农民对纠纷解决机制的选择表现出不同的偏好。总体而言,农民对自我解决与民间调解的偏好要大于司法解决,只有在自我解决与民间调解"失灵"时或在部分"涉外纠纷"中司法解决才能获得农民的青睐。农民这一"司法置后"的选择偏好是由中国农村的社会状况、纠纷的特点以及不同纠纷解决机制的优缺点共同决定的。研究这一选择偏好及成因对中国农村法治建设有重要的启示。  相似文献   

14.
调解作为一种重要的纠纷解决机制,在我国有着源远流长的历史。通过调解解决问题,化解了矛盾,稳定了社会秩序,起到了定分止争的效果,并且与其他解决机制比较,调解有着无与伦比的节约成本的优势,因而,被誉为颇具特色的“东方经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利益关系、分配方式呈现多  相似文献   

15.
长期以来,人民调解工作在解决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别是21世纪以来,人民调解工作通过创新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然而民间纠纷数量巨大、纠纷千差万别,为人民调解工作的有效发挥带来了许多困难,但是人民调解工作的方式与方法并非没有规律可以遵循。在对民间纠纷进行充分分析的基础上,总结与梳理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方式方法,以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效果。  相似文献   

16.
任何一种社会系统都不可避免地存在社会冲突现象,治安调解工作即是针对一定的社会冲突(民间纠纷)而采取的处理方法之一。以社会学的特定角度(科塞的功能冲突论)为切入点,从治安调解工作的发生背景、类型特征和社会学对策,试图对完善治安调解制度做出新的理论探索。  相似文献   

17.
民转刑案件是指因民事、民间纠纷处理不当或矛盾激化转化而成的刑事案件,起因主要有婚姻、家庭、恋爱矛盾、邻里纠纷、债务纠纷、经营矛盾等几类。检察机关在办理民转刑案件时应更多地考虑从宽、从轻的轻缓刑事政策,坚持以教育、调解为主、打击为辅原则。同时应借鉴国外成功立法经验,创新民转刑案件处理机制。  相似文献   

18.
我国在经历30多年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也带来社会矛盾增多叠加的负面效应。当前基层农村矛盾纠纷呈现个人与组织、群众与干部之间的矛盾占主导地位,纠纷与群众切身经济利益紧密相关,并大多数为涉法矛盾,群体性纠纷日益突出,群众非正常解决问题的增多、而依靠法律解决问题的偏少,对抗程度增加等特征,深刻认识矛盾纠纷,弄清矛盾纠纷的态势、成因、性质,做好主动直面应对,并按照不越级、不错位、不包办的化解原则,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运用,大力推行矛盾纠纷预警制、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制、引发矛盾纠纷责任追究制,才能从源头上消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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