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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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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律与生活》2012,(5):59-59
名词解释 社区矫正,就是让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在社区中执行刑罚,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服刑人员(即被判假释、监外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的犯罪人)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相似文献   

2.
社区矫正是一种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起源于19世纪中期英美等国家,是目前国际上普遍实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我国的社区矫正从2003年开始试点,2009年在全国全面试行。在我国,社区矫正是将管制、缓刑、暂予监外执行、假释等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党  相似文献   

3.
社区矫正是以社会为基础的对各类刑事罪犯在非监禁状态下进行治疗、监督、处置等行刑和矫正活动的总称。在我国,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条件的犯罪分子置于社区内,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组织的协调下,在确定的法定刑罚执行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在刑罚执行制度日趋完善的今天,如何大胆借鉴西方的社区矫正来完善我国刑罚执行制度,如何以社区矫正为契机完善监外执行规范化进程,是当前法学界关注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方式的一种。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不适宜在监狱等刑罚执行机关执行刑罚而暂时采取不予关押的方式执行原判刑罚的变通方法。而保外就医则是监外执行方式中的主要形式之一,  相似文献   

5.
监外执行中的社区矫正是在构建犯罪防控体系的现实需要下应运而生的一种全新的刑罚执行方式,职务罪犯社区矫正更是一项创新性的工作,本文主要以社区矫正具体实践为切入点,归纳了职务犯罪社区矫正对象的主要特点,阐述了检察机关介入职务罪犯社区矫正具体实践及成功经验。  相似文献   

6.
秦蜻 《中国检察官》2012,(11):25-26
《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对刑罚执行一章变动较大,虽然条文只在原基础上增加了1条,但对原17条中的8条都进行了修改完善,占执行一章原有条文的47%,涵括了交付执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  相似文献   

7.
刘宛秋 《法制与社会》2013,(20):288-289
社区矫正作为刑罚的一种执行方式,既要体现刑罚宽缓性、也要尊重刑罚的严肃性,做好社区矫正监督是保证刑罚正确执行的前提。本文从实际出发,以G区为例,总结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对策。  相似文献   

8.
现行刑事诉讼法将“暂予监外执行”定性为刑罚的一种变通执行方式、以监外执行期间折抵刑罚执行期间,是一个重大的立法疏漏。这一制度设计在实践中诱发了大量的“执行腐败”问题。为此,在暂予监外执行制度的改革思路上,加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虽然是必要的,但是从根本上讲,关键还在于废除暂予监外执行制度,将其改造为刑罚暂停执行制度。  相似文献   

9.
正社区矫正是与监禁刑相对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简单地说,就是让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在社区中执行刑罚。加强对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社区矫正是刑罚执行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实行法律监督是其职责所在。因此,新形势下如何有效地对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法律监督,使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制度化、规范化,是检察机关面临的一项新课题。  相似文献   

10.
毫无疑问,社区矫正在中国的试点本身就意味着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的某种发展和变化。刑罚执行方式及其效果的“回馈”对刑罚种类和体系的发展有重要作用,并进而成为刑事政策实践体系的组成部分。社区矫正是刑罚执行方式的改革,其目标的选择和设定与刑事政策关系密切。社区矫正的成功试点和推广对我国刑罚及其执行体系的改革和完善具有深远意义。  相似文献   

11.
社区矫正源于英美法系国家的法院实践,特别是缓刑和假释制度创立及实施,直接促进了社区矫正理念的成熟和发展。抗日战争时期延安边区政府创制的回村执行制度,是中国社区矫正制度的萌芽;建国后相继建立的各类少年管教所、工读学校是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雏形;以社区矫正为主要执行方式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监外执行和假释等具有中国特色刑罚执行制度正逐步完善。  相似文献   

12.
社区矫正中的检察监督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通知》指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社区矫正对象包括以下人员:一是被判处管制的;二是被宣告缓刑的;三是被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包括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正在哺…  相似文献   

13.
完善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200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号召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社区矫正的试点工作。通知规定,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刑罚执行方式。通知下发后,北京、上海等六省市率先开展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把被处以管制、缓刑、暂予监外执行、假释、剥夺政治权利等五种人列为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这一举措被誉为我国刑罚执行现代化、人文化的重要标志之一。然而,社区矫正作为一项新尝试,其理论依据、重要意义以及工作模式,都有待于进一步深化、发展、完善。本期刊发两篇文章,从不同角度对我国社区矫正及监外执行的理论依据和试点工作现状进行阐述,对我国社区矫正工作提出若干改进对策,并配发一篇关于英国社区矫正制度的文章以资借鉴。  相似文献   

14.
社区矫正作为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必须通过国家强制力来保障顺利实施,而最能体现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强制力的是对违反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管理规定行为的依法惩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开展五年来,由于惩处手段缺乏,给司法所管理社区服刑人员增加了极大的难度,社区矫正作为刑罚执行活动应当具有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遇到了严峻挑战,这一问题已成为制约试点工作健康发展的瓶颈。  相似文献   

15.
检察机关的刑罚执行监督权的行使,有利于国家刑事法律的正确贯彻,有利于实现刑事司法活动公正。应对我国目前刑罚执行监督立法体系的缺陷,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罚执行法》以及相关的社区矫正法规,并立法或修改有关刑罚执行的程序法规,为刑罚执行提供可依之法。通过深化改革,推进刑罚执行的检察监督机制创新,建立起刑罚执行的法律监督权威。在监督方式方面,必须提高刑罚执行监督的实效和针对性。在提升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能力的司法改革过程中,必须以人权为本,尊重和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6.
2013年6月28日上午,北京市房山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10周年纪念系列活动拉开序幕。社区矫正工作是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被矫正的对象分别为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并且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实施社区矫正。社区矫正主要是由司法局及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在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刑事判决、裁  相似文献   

17.
社区矫正是非监禁型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放在社会上执行刑罚。近年来,随着《刑法》、《刑诉法》的修订,以及《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制定实施,社区矫正执法主体、管理主体已经明确,权、责已经清晰,如何将法律、历史赋予的社区矫正这一重大职责履行好,是摆在我们每个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属性,要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刑罚执行能力。但长期以来,由于受职能限制,基层司法行政部门主要从事普法、人民调解等服务性工作,缺乏执法特别是刑事执法经验,虽然经过试点以来的实践,已经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基层司法行政  相似文献   

18.
《中国司法》2004,(10):94-96
问:作为刑罚执行制度的重大改革,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正在积极稳妥地进行。社区矫正作为刑罚执行的重要方式与监狱矫正有什么异同?与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有何异同?答:社区矫正与监狱矫正的异同点在于:相同点:(一)性质相同。两者都是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的刑罚执行活动,是根据权力机关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决定,依照法定程序,将确定的刑罚付诸实施的刑事司法活动。(二)目的相同。两者都是以将罪犯教育改造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为最终目的。(三)功能相同。两者都具有执行刑罚、改造罪犯的功能。(四)矫…  相似文献   

19.
刑罚执行是实现国家刑罚权的最后环节,刑罚执行质量最终影响着刑事法治的整体水平,刑罚执行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其必须走统一化、专门化的道路。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经历了一个发展完善的过程,应当与时俱进地改革完善刑罚执行制度,准确把握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性质,明确社区矫正的执法主体,将监禁刑罚和非监禁刑罚统一于司法行政机关行使。  相似文献   

20.
我国刑法修正案(八)中明确规定,凡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以及裁定假释的犯罪分子,可依法对其采取社区矫正的措施。社区矫正是社会发展和刑罚执行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在实践中如何贯彻实施社区矫正制度,通过社区矫正实现刑罚与社会生活相结合,推动刑罚的发展顺应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促进刑罚执行与社会生活的和谐。文章提供以下一些意见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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