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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权是国家判断权。因此,审判权的统一行使,是审判权特性的必然要求,其结果既表现为行使主体的特定性,又表现为类案裁判结果的稳定性。从目前实践来看,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委会)的制度设计和运行结果较好地实现了裁判制度的统一,但审委会机制的运行过程中也出现了阻碍其制度目的实现的问题,亟需改革。以往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审委会制度的存废之争等宏观的制度考量,本文将转变视角,从基层法院审委会的微观运行入手,提出制度完善的建议,以期寻求适合基层法院审判权统一行使的最有效实现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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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发展和社会整体变化的影响,大量的疑难复杂案件、新类型案件、群体性纠纷不断涌向法院,使基层法院工作面临着法律问题与社会问题相互交织、当事人个体权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相互交织的复杂局面,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任务更加凸显和繁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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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数字化庭审系统发展背景
随着我国各项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健全,改变传统庭审模式,实现公正与效率已经成为国内各级法院的工作主题,更是时代发展和进步的必然趋势。实现公正裁判提高法院社会公信度,是审判管理改革的突破,是法院审判工作监督制约机制的一个创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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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旨在探讨社会调查制度如何在基层法院更好地实施这一命题,主要分为三个层次的论证:一是社会调查制度在基层法院实施的现状:二是社会调查制度在基层法院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三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一本文首先是厘清社会调查制度概念.分析该制度在国内外的总体实施情况。其次通过对J区法院的调查分析.发现社会调查制度在基层法院实施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思想认识不到位、实施不普遍、调查人员和调查经费不固定、调查报告的真实性缺乏保障、缓刑监管机制不配套等,最后针对我国社会调查制度的现状,推导出相应的具体对策,以期社会调查制度在基层法院得以普遍实施.挽救更多的未成年被告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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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是一项司法制度。是检察机关实现审判监督方式多元化的一个有效途径。但是长期以来,由于法律规定及其具体制度上的缺陷,造成这项制度形同虚设,各级检察院检察长也很少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近年来,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重新被提上操作层面,为此笔者试从该制度的立法依据、现实意义,以及当前理论界对此的争议加以分析,以求消除疑惑,更好的发挥检察机关对法院审判活动的监督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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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与结构:法院制度比较研究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法院制度的改革是我国司法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种制度安排 ,法院的组织结构应当与它所承担的社会功能相适应。在讨论法院制度改革时 ,应当对法院司法裁判的社会功能及相应的结构制度进行关联考察。现代法治国中的法院应当具有解决纠纷、配置权力和维护法律的统一三大功能 ,而各国为实现这些功能在法院结构上所做的制度性安排 ,可以为我国的法院制度改革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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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制度法律规范赋予检察机关的职权,既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形式,同样也是深化审判监督职能的有效途径之一.该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一种特有的制度,该制度对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司法的程序正义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本文将从理论与实践的角度对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进行浅显的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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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委员会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疑难、复杂、重大案件讨论中发挥着重要功能.但是,随着司法领域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审委会的弊端也逐渐显现出来,就我国目前的国情和司法环境而言,不宜简单地废除审委会制度,而是应当结合司法改革实践,对其组织结构、性质、职能平衡等方面内容进行改革.将审判委员会由现在的最高审判组织逐步转变为案件咨询组织,通过改革组织人员结构,建立专业审判委员会和审委会全体会议的双重结构,开展不同的职能;通过限制案件讨论范围,强化其总结审判经验和审判管理方面的职能,为基层法院涉及全局性的工作的开展提供帮助和指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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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调解制度,作为我国司法工作的优良传统,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与完善,已成为我国民事诉讼中一项法律制度。随着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新的形势对法院调解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法院调解也有其内在的不足,这就要求我们认真研究分析、解决法院调解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法院调解制度,使法院调解制度与当事人自行和解、人民调解制度达到相互协调配合和补充,从而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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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院法官处于社会司法第一线,承担了繁重的案件审理任务。随着社会的发展,对他们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从中暴露的一些问题也越来越凸显。尤其是欠发达地区的基层法院法官,面临的考验更加严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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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于整个社会的法律意识不高、社会诚信制度缺失、财产监管制度不健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法律文书生效后当事人自行履行率低。约一半以上的生效法律文书要靠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工作承受的压力因此成倍加大.“执行难”问题客观上依然存在。基层法院如何破解“执行难”问题?笔者认为,当前,司法实践中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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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最高人民法院《一五改革纲要》到《二五改革纲要》,审委会制度的改革一直都是法院工作改革中的一个重点。但是,由于审委会制度本身在实践上的功能异化(在许多地方逐渐演变成为单纯讨论案件的“机器”),以及在理论上亦未能对其功能定位、职责履行、委员组成等方面作出全面、合理的说明,更直接或者间接地影响了该项制度改革的共识形成,使人颇人盲人摸象之感。归纳起来,当前审委会改革中主要存在以下六大盲点。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