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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51 毫秒
1.
社区矫正是我国行刑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司法改革的重要一环,拥有行刑权的人民警察是保证刑罚执行的中坚力量。但是,由于社区矫正轻刑化,非监禁性的属性,人民警察在社区矫正中的身份一直无法得到合理的认定。明确警察在社区矫正中的分量,能够有效保证矫正的质量。通过对大量文献和政府政策、法规的阅读,结合了各个省市社区矫正队伍建设数据,辩证分析各学者的观点,从我国社区矫正制度执行现状出发,总结出建设社区矫正中警察队伍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相似文献   

2.
论社区矫正中的人身危险性评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危险管理是社区矫正的关键所在。而人身危险性评估是危险管理的基础。在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人身危险性进行系统评估时,应当综合考虑犯罪人的个人基本情况与犯罪的行为表现等与犯罪人相关的各种因素,采用“统计为主、临床为辅”的合理评估模式。同时,应将“动态”的人身危险性评估机制引入社区矫正工作中,采用累进处遏制的管理方法,真正体现矫正个别化原则。  相似文献   

3.
社区矫正作为与监禁刑相对应的一种行刑方式,在对未成年犯的矫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社区矫正起源于西方,西方国家对未成年犯的社区矫正项目的设置有很多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建立和健全我国未成年犯的社区矫正项目,可以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针对具有不同人身危险性程度的未成年犯设置不同类型的矫正项目.  相似文献   

4.
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假释犯适用社区矫正的行刑方式。但由于社区矫正制度刚刚确立,在立法规定上尚有不足之处。文章分析了假释犯在社区矫正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科学建立假释犯社区矫正的建设性对策。  相似文献   

5.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是我国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体现了对罪犯的人权的尊重和保护,也有利于合理配置行刑资源和降低行刑成本。但是,由于受我国重刑思想的影响、社区矫正制度法律的缺失以及非监禁刑罚配套措施不完善,严重影响了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推行。因此,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推行应更新刑罚理念,修改相关法律,制定《社区矫正法》,明确社区矫正主体,建立健全社区矫正机构和队伍,对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和矫正,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从而促进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发展,为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相似文献   

6.
社区矫正对象作为社会的特殊群体受到广泛关注。降低其再犯罪风险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的原因十分复杂,其中与他们的自我认知有着直接的关联。因此,本研究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采用心理污名量表和犯罪者人身危险性问卷对河北省500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测试,通过SPSS 22.0对结果进行差异性检验、相关分析及回归分析,从而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自我污名与人身危险性的关系进行实证性的探究。结果显示:社区矫正对象的人身危险性不高,自我污名水平良好;自我污名的5个维度都与人身危险性总分呈显著正相关;自我污名对人身危险性有显著预测作用。这表明,社区矫正对象的自我污名水平可以直接影响其人身危险性,在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的干预时,应该对其自我污名水平情况加以关注。  相似文献   

7.
社区矫正制度是与监狱内矫正制度相对应的一种行刑模式,是刑罚人道化和罪犯再社会化理论的制度结晶。兼顾社会的安全利益和罪犯的人权利益平衡,是国际上罪犯矫正的潮流,也是我国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研究社区矫正理论与我国现行刑罚制度的嫁接,社区矫正的理论逻辑起点与定义的厘定,以及对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的科学选择,都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8.
在"一体双翼"的新型构造中,监禁矫正与社区矫正相辅相成、交融互动。行刑执法的无缝衔接是提升行刑效益、推进行刑一体化的必然要求。监狱与社区前后照应、彼此"借力",对假释犯无需实时互通信息,而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有必要由社区及时反馈动况。罪犯出监、入矫或重新收监要保持双向贯通,执法交接应遵循"人档一致"和"谁主管,谁负责移交"的原则。行刑变更权的配置必须兼顾罪犯出监"前端"与入监"后端"的移转效率,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权应统归监禁机构,而相应的刑罚解除权则归属社区矫正机构。  相似文献   

9.
刑罚个别化理论以罪犯人身危险性为核心,主张个别预防,强调刑罚执行方法、方式多元化。刑罚个别化包括量刑个别化和行刑个别化。行刑个别化是刑罚目的之于行刑的个别化要求,是教育刑理念确立的成果。行刑个别化原则溯源,刑罚从报复刑、威慑刑、等价刑、报应刑,走向矫正刑、折衷刑。行刑个别化具有教育功能、感化功能,与"刑罚经济"相呼应,也是有效避免短期自由刑产生各种弊端的对策之一,并结合我国国情,探讨个别化处遇、个别化教育之完善,最后提出行刑个别化要正确理解和处理三种辩证关系。  相似文献   

10.
刑事诉讼中的回避制度是确保刑事案件得到公正处理的程序设置。建立社区矫正行刑中的回避制度,使得在社区中服刑的矫正对象能够得到公正、公平的刑罚惩罚,受到公正、公平的处遇,这也是程序公正的必然内容。针对矫正对象与社区行刑执法人员以及矫正社会工作者之间的特殊关系而实行回避,是保护矫正对象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也是社区矫正行刑制度完善的内在要求。  相似文献   

11.
人身危险性是刑事实证学派的理论核心。人身危险性理论重视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在犯罪及其处罚中的作用,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着天然而密切的联系,体现人身危险性的各种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在定罪、量刑及行刑中得到充分、合理的运用,有利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落实。人身危险性成为定罪的根据,有助于调和定罪过于僵硬的问题。基于人身危险性的刑罚个别化可以使刑罚裁量有效合理,起到特殊预防的作用。相对于定罪和量刑,人身危险性在行刑中不但是对犯罪人施以何种处遇的依据,而且还能对原判刑罚进行修正,使之更有利于犯罪人的改造。  相似文献   

12.
我国社区矫正工作必须和我国的法治社会建设同步推进,实现法治化的转型与升级。社区矫正工作理念要从法制治理向法治治理升级;对服刑人员属性的价值判断从一元化到多元化升级;对社区矫正的行刑属性认知上,由空间物理强制转向行刑仪式化,由标签化的外在表现向人性化的内在展示转型与升级;对服刑人员的社会评价功能由肉体控制和精神惩戒向"健全人"和"健康人"转型与升级;社区矫正的实践要从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转向社区矫正法治化的实践。树立法治目标,崇尚法治理念,重构法治精神,追求法治愿景是社区矫正法治化的标志和文化符号。  相似文献   

13.
对社区矫正适用对象的确定应当与社区矫正的性质以及我国现行的刑罚制度相一致。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不具有社区矫正行刑社会化的条件,不宜适用社区矫正;应实行轻罪化的部分劳动教养人员适用社区矫正。  相似文献   

14.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非监禁刑罚措施,有其存在的理论依据与法律依据。行为人的社会危害性、犯罪情节与人身危险性是社区矫正风险评估的理论依据,社会危害性是前提依据,犯罪情节是客观依据,人身危险性是主观依据,三者是有机统一的整体。社区矫正风险评估的法律依据包括国际法和国内法。国际法是世界刑罚改革的发展趋势,具有借鉴意义;国内法是实施风险评估的直接依据。社区矫正风险评估既体现了刑法目的与刑罚目的的一致性,也反映了社区矫正是我国刑罚改革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15.
社区矫正是行刑社会化、人道化的必然表现形式,在刑罚谦抑性思想和"预防犯罪、减少犯罪、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刑事法律制度和行刑理念的推动下,两高两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各地据此开展了社区矫正的实践。陕西省于2010年全面推行了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在此期间,由于各项基本条件的限制,公检法司配合协调不到位,群众认同度不高,又缺乏法律依据,使得此项工作的推进受到很大的制约。为此,需要完善相关立法,确定编制机构和保障经费,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们的思想认识,做好公检法司各方的配合、协调,有效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保证刑事法律制度和行刑理念的落实。  相似文献   

16.
行刑立法的协调与完善必须适应监禁矫正与社区矫正"一体两翼"的"新常态"。为实现立法内部协调及外部对接,应进一步完善社区行刑立法,并尽快重启《监狱法》的修订,如监狱人民警察的职权、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式、社区服刑人员的收监条件及体检等规定均凾待厘定。明确监禁行刑与社区行刑的衔接缺口是健全行刑立法体系的重要前提,因而立法规范的协调统一应注重监禁刑执行和非监禁刑执行的前后贯通与互动衔接,并兼顾公、检、法、司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及职责分工,致力于构建与行刑一体化相同步的统一刑罚执行制度。  相似文献   

17.
我国的社区矫正风险评估主要是对社区服刑人员人身危险性的评估,集中在服刑期间进行。目前在北京、上海、天津等地都开展了社区矫正风险评估的初步探索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这项工作在我国没有经验可资借鉴,故评估方式方法还不成熟,有待我们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不断进行完善,以便取得更好的评估成效,为社区矫正工作服务,为预防犯罪、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相似文献   

18.
社区矫正十周年"回顾与展望"研讨会,围绕"中国社区矫正特色与改革创新"、"社区矫正的性质任务、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社区矫正中的其他重要问题探讨"三个方面,进行了观点争鸣、思辨分析和定性定量的实证研究。全国人大法工委的代表从国家法治建设的高度介绍了社区矫正立法涉及的主要问题。  相似文献   

19.
人身危险性应当是初犯可能性与再犯可能性的结合。人身危险性与社会危害性、主观恶性、罪过均有区别,不可混淆。讨论人身危险性对立法、犯罪预防、量刑与行刑均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20.
监外执行就其广义讲,凡是在监禁机构外执行刑罚的制度和活动,都称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主要是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以刑罚执行活动为基点,从监外执行制度到社区矫正制度的建立,我国的行刑理念、行刑目的、行刑主体、行刑手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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