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宣告合同无效是当事人在仲裁实践中保护自身合法利益的一项重要权利,本文通过一则仲裁案件详尽分析当事人应如何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宣告合同无效的权利,避免因不当行为丧失了该项权利。  相似文献   

2.
撤回起诉是从一种逆向的、消极的角度体现诉权的内在品质与外在特征。该制度是一个完整的体系,且统一于公平与效率的理念之下。我国法律强调法官依法驳回原告撤诉申请的职权,并非限制原告的处分行为,原告应享有二审期间的撤回起诉权。法律的模糊性规定导致各级法院做法不一。为贯彻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自愿和处分原则,保障当事人的法益和程序安定,应当将撤诉的终止期限顺延至判决生效之前,赋予对方当事人制约权,限制原告再行起诉和实行费用制裁。  相似文献   

3.
释明权是法官应尽的一项义务,是诉讼当事人享有的一项权利。我国目前法律规定中的释明权并不完善,特别对于法律适用释明权的规定在立法上仍是空白。法官对法律适用的释明义务,要求法官就法律适用与当事人进行讨论,向当事人公开可能作为裁判基础的法律观点,赋予当事人表明意见的机会。这对于保障民事诉讼目的得以实现、促进实质正义、提高司法效率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相似文献   

4.
陈永轩 《内蒙古检察》2005,(1):35-36,26
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从这一规定来看,首先,是法律赋予社会集团一种特殊的诉讼权利,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可以以诉讼干预的方式,支持受损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支持起诉启动诉讼程序,实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效果。  相似文献   

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一审诉讼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民事行为的效力与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坚持不变更诉讼请求的,法院应当驳回其起诉,而不应作出实体判决;法院径行对当事人未予主张的法律关系作出裁判,既是代替当事人行使起诉权利,又剥夺了对方当事人的抗辩权利,构成程序违法。  相似文献   

6.
法律赋予了我们当事人举证的权利,但是由于种种的缘由,当事人并不能有效地收集到证据。本文将从当事人举证的权利和私家侦探对当事人行使这一权利的有效行使所能提供的帮助这一视角,论证私家侦探所提供的证据对当事人是有益的。  相似文献   

7.
行政诉权作为一项法律上抽象的权利,需要通过行政诉讼程序规则予以具体化。行政诉权的构成要件是标识其作为法律权利属性的基本要素,同时也是司法个案中判断诉权是否存在的技术性标准。行政诉权的构成要件包括行政纠纷的可诉性、当事人适格与诉的利益。《行政诉讼法》的修改,除了完善与诉权相关的起诉期限、受案范围、诉讼类型等制度外,还应当修改起诉制度,在立法上明确区分起诉要件与诉权构成要件,同时,合理设置行政诉权构成要件的审查权限与规则。  相似文献   

8.
<正> 一、前言诉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是民事诉讼构造的要素之一。没有诉权与没有审判权一样,民事诉讼就不能够成立。当事人在民事诉讼进行中,享有各种诉讼权利和承担的各种诉讼义务,都是诉权的派生物。诉权在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与审判权相比,除起诉阶段外,则居次要地位,而审判权层主导地位。在国家和法律没有产生以前,没有诉权,当然也没有诉权理论。在国家和法律  相似文献   

9.
新《刑诉规则》中的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救济制度采用的是"参照式"立法模式。参照式立法未注意附条件不起诉与"不起诉"之间的区别,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权的制约被忽视;被害人话语权过度张扬有违公平。附条件不起诉救济制度的完善应当遵循制约两大决定权原则;赋予双方当事人救济权利原则。应当增设或细化以下制度安排:一是赋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环节的启动权;二是增设决定说理制度;三赋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起诉决定救济权。  相似文献   

10.
我国民事诉讼法律赋予了公民广泛的诉讼权利.体现出当事人自治和诉讼民主的立法精神。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公民的诉讼权利被妨害。被剥夺的现象,却比较普遍。对公民民事诉讼权利进行保护,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一、剥夺、妨害当事人诉讼权利的种种现象1、妨害当事人行使起诉权、上诉权。某些审判人员出于种种动机和目的,对前来法庭起诉的公民不理不照或者进行刁难,妨碍当事人顺利地行使起诉权。一是对多头管辖的案件踢皮球,推卸自己的审判义务,甚至对应当由自己管辖的案件,也采取推的办法;强制起诉人使用法院制作的诉状级,向…  相似文献   

11.
一、民事诉讼答辩失权的涵义与内容失权这一概念,是民事诉讼中特有的制度,它是指当事人(含第三人)在民事诉讼中原本享有的诉讼权利因某种原因或事由的发生而丧失。答辩失权是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应当提交答辩状进行答辩的被告当事人没有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在期限经过后不得再次提出并因此而丧失答辩权利的一项制度。简单讲,答辩失权即被告答辩权利的丧失。答辩失权制度,具体而言,应该包含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期限。即法律规定的期间。收到原告起诉状的被告当事人在此期间应当就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主张提出答辩。二是法律后果。如…  相似文献   

12.
<正> 一、新刑诉法有关被害人诉讼地位的新规定 传统理论认为,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不是诉讼当事人,而仅是控诉一方的诉讼参与人,享有法律赋予的极为有限的诉讼权利。而新《刑诉法》的公布,打破了传统理论的界限,将被害人纳入了“当事人”的范围,并赋予其较现行法律更为广泛的诉讼权利。法律的这一变化,不仅使被害人成为了独立的控方当事人,而且也极大地增强了被害人与被告一方当事人抗衡的能力。特别是法律的变化,更促成被害人以下特点产生:  相似文献   

13.
回避制度是指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而要求与案件有一定利害关系的有关人员,不得参与本案的侦查、起诉及审理等诉讼活动的一项基本制度。回避制度是保证案件获得公正审理的制度,此项制度主要体现在诉讼过程中,笔者拟从诉讼的角度对如何完善该制度加以论证。这项制度从形式上而言,是法律赋予当事人对公正审理的监督权和审判人员的自我约束;其实质是一种要求司法保护权。在我国各类案件的审判实践中,回避制度在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保障诉讼案件的公正审理,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发挥了极大作用。但勿庸置疑的是,我国诉讼法律对…  相似文献   

14.
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是否还有可诉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赋予公证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是指公证机构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根据当事人申请,对无疑义的追偿债权、物品的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一种特殊的证明活动。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8条第一款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实务中,超过申请执行期限、当事人没有申请执行而向法院起诉的案件大量存在。在处理结果上,有的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有的则作出实体判决,造成同案不同判,影响法治统一。  相似文献   

15.
一是在起诉与受理阶段,立案法官就诉讼风险及时行使释明权,向当事人发放诉讼风险告知书和法律救助相关规定,公布立案咨询电话,保障当事人明白如何提出正确的诉求、如何正确行使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明明白白立案。  相似文献   

16.
刘晓华 《山东审判》2006,22(3):41-43
一、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的联系与区别驳回起诉是人民法院对已经受理的案件,经过审理,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而裁定予以驳回的行为,是对当事人程序意义上诉权的否定。驳回诉讼请求是人民法院对审理的案件依照实体法的规定,认为当事人的实体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以判决形式予以拒绝的司法行为,是对当事人实体意义上诉权的否定。(一)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的联系1.二者均是对当事人诉权在一定程度上的否定,均是由法院以强制驳回的形式否定权利主张方的要求,使其主张得不到满足或实现。2.二者均是在法院…  相似文献   

17.
1991年4月9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38条增加了赋予当事人对受理起诉的法院(以下简称受诉法院)提出管辖异议的权利。这是对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完善和补充。笔者拟结合审判实践就此谈点体会,意在引起讨论,促进深入理解立法精神,正确执行法律。  相似文献   

18.
赵信会 《河北法学》2004,22(5):21-23
我国法律对必要共同诉讼未作进一步的分类 ,同时立法和理论都认为必要共同诉讼包括两种类型。其一是共同诉讼人之间是共有关系 ;其二必要共同诉讼人之间是连带关系。民事实体法赋予连带关系的当事人一并起诉或分别起诉的选择权 ,赋予了对方当事人对其一并起诉或单独起诉的选择权。这样民事实体法的规定就与必要共同诉讼制度存在一定的冲突。我们认为借鉴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的做法 ,把必要的共同诉讼划分为固有的必要共同诉讼和类似的必要共同诉讼  相似文献   

19.
一、什么叫上诉案件?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在法定期间,提出请求上一级法院再行审理时,这一阶段的诉讼叫上诉。上诉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它能使第一审法院错误的或不公正的判决得到及时纠正,从而保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同时也是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实行审判监督的一种方法。它的优越  相似文献   

20.
李德恩 《法治研究》2016,(1):153-160
支持起诉是颇具中国特色的民事诉讼基本原则,其目的在于扶助弱势当事人走进法院、接近司法.检察机关是支持诉讼最重要的主体.然而,由于立法的简陋和欠缺,以及重视程度不够,实践中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发挥作用的空间十分有限.支持起诉的对象为侵权案件中的受害人,应该规定“受害人有起诉意愿,但因为客观原因难于或惧于起诉”为适用条件.支持起诉因其福利性而区别于督促起诉制度,因其适用条件和功能的不同而独立于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制度.支持起诉人既不是当事人,也不是诉讼代理人,必须通过立法来清晰界定支持起诉人与法院、支持起诉人与当事人之间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民事诉讼法》应赋予支持起诉人作为独立的诉讼参加人的法律地位,明确规定其权利义务.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