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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61 毫秒
1.
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行政认定除名被动审查机制,限缩了利用除名分化瓦解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正当路径。从反恐国际合作视野审视,行政认定来源多元化与除名申请主体单一化间的矛盾,影响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认定的准确性。目前除名标准不明,叠加认定标准宽泛,尤需警惕行政认定权的滥用。建议明确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对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名单的主动调整权,增设名单定期审查机制,引入除名审查"二分法",分别规定安理会认定的恐怖名单和我国认定的该名单外其他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除名审查,并针对依职权和依申请的除名审查,设立不同审查标准,强化除名审查的权利保障。  相似文献   

2.
一般而言,程序性行政行为是一种不成熟的行政行为,因为其不确定的内容,并没有在现实情况下影响到原告的该有的权利以及所应履行的义务。司法不宜介入审查,其不具有可诉性;原则上,行政行为成熟性标准是"正常行政程序的最后阶段已经完成";但当程序性行政行为已经对公民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将该程序性行政行为排除于司法审查之外,将会导致实质上的不公正时,应当认为该行政行为已经成熟,适于司法审查。  相似文献   

3.
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进行认定,作出行政处罚,如认定市场经济主体的具体行为已明显超出行政违法的处罚范围,就应该考虑其是否已涉嫌刑事犯罪,并移交给公安机关。此时,行政机关的行政认定对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至关重要。应当从保持行政认定与刑事认定的协调统一,实现行政认定证据的合法转化,建立健全公安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机制等三个方面来提升行政认定在打击经济犯罪中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4.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具备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特征,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范畴。因此,从法理上来讲当然具有行政可诉性。研究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可诉讼,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合法保护和执法公正的问题。文章在论述我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现状及弊端的基础上,提出了交通事故当事人的权利救助对策,即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5.
有关学者及司法实践均将交通事故认定或定位于具体行政行为或认定为证据,而将该两种属性置于相互对立的地位。随着《道路交通安全法》将交通事故认定书定性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当事人申请重新认定、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随之丧失,其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的维护和救济。事实上,交通事故认定属于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其书面结论的证据能力并不影响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本质属性,两者完全可以协调统一于交通事故认定一身。  相似文献   

6.
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不可诉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性质及其是否具有行政可诉性一直是人们争论的话题。文章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在法律上具有不可诉性,但可以通过其它的途径进行救济。  相似文献   

7.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无论从其自身属性还是从现行体制上都不存在可诉性。目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具有行政行为以及证据的双重矛盾性 ,是由我国现阶段法制不健全、不完善造成的。现阶段还不具有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纳入行政诉讼范畴的法律条件和物质条件。  相似文献   

8.
现阶段的涉案财产价格认定是一种行政确认,在刑事司法中适用将导致认定主体及文书名称不统一、内容“有名无实”及证据归类各异等问题。其主要原因是规定效力层级较低,地区限制性较强,价格主管部门垄断启动权和缺乏协调机制。此外,公权力之间天然的亲近感和“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观念削弱了对涉案财产价格认定的重视度。法官应当参照鉴定意见审查、认定的规定,着重审查涉案财产价格认定的可采性。在此基础上,通过确立档案移交制度,赋予辩护方委托价格认定的权利,引入专家陪审员,完善我国涉案财产价格认定制度。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务工人员急剧增加,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工伤认定行政纠纷的案件也呈上升趋势。由于目前对工伤认定问题仅有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作为依据,而其规定较为抽象,缺乏一定的操作性,很难适应日益复杂的工伤认定行政复议审查的需要。如何最大限度地保护伤亡职工的合法权益?本文从当前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案件凸显的主要问题入手,对有关的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0.
交通肇事案件中逃逸行为的认定 ,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司法认定 ,都要从实际出发 ,准确把握案件的定罪和量刑幅度。交通事故认定书只能作为确认交通事故的行政、刑事、民事责任的证据使用 ,不具有可诉性。审理交通肇事案件应坚持一定的量刑原则 ,正确处理好交通肇事案件中附带民事赔偿问题。  相似文献   

11.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能等同于技术鉴定 ,其在主体、权力来源、主体的独立性和法律后果等方面与技术鉴定有明显区别。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属性是一种行政行为 ,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之列 ,具有可诉性。  相似文献   

12.
阐释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意义,考察各国对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规定,分析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必要性,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了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几点意见。  相似文献   

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为加强矿山救护队资质管理,依法规范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的申请、审查、受理、审核和日常监管等工作,促进矿山救援事业健康发展,根据《行政许可法》和《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4.
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即是司法机关对行政机关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所进行的监督。从具体案例入手。介绍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内涵,探讨司法审查的必要性及可行性,以及如何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有利于制度构建相关建议的提出。  相似文献   

15.
《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只能审查行政行为,行政职权以外的事实行为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行政复议只能审查外部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所引起的争议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行政复议只能受理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提出的复议申请,对抽象行政行为不服,不能直接申请行政复议,只能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该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相似文献   

16.
罗显成 《湖湘论坛》2001,14(6):46-47
根据法律规定,我国公安机关在刑事侦查中具有刑事侦查权,在行政管理中具有行政管理权。公安机关行使这些权力时分别表现为刑事侦查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在司法实践中,这两种行为往往因为种种原因而混同。如果人民法院把名称相同而实质上的具体行政行为当成刑事侦查行为,则导致行政诉讼的不能,不但公安机关的行政行为得不到司法审查,而且,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将失去司法救济。如果人民法院把实质上的刑事侦查行为认定为具体行政行为进行诉讼,则势必妨碍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权,甚至放纵犯罪。因此,准确区分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行为和具…  相似文献   

17.
抽象行政行为是各国政府进行行政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我国《行政诉讼法》将抽象行政行为排除于司法审查的范围之外,使得抽象行政行为的实施得不到有效的司法监督。为此,本文提出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的构想,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18.
吴凯 《岭南学刊》2011,(3):69-74
美国、英国、法国以及德国行政行为司法审查范围各有可借鉴之处。根植于中国法治土壤,可以从审查的假定原则、行政行为的明确定义、抽象行政行为审查的具体范围、合法性与合理性审查的双重标准、所有合法权益的诉权保护范围、肯定概括与否定列举的确定方式等方面,完善与构建我国行政诉讼受案制度。  相似文献   

19.
陈华 《理论月刊》2000,(8):34-35
行政处罚是享有行政处罚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及法规组织,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实施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具有限制、剥夺相对人权利、利益的特征,是一种严厉的惩戒行为。如果行使不当,极易损害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就是不当行使行政处罚权的一种常见的表现形式。因此,正确把握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含义,对其进行正确、严格的认定、审查、判决、监控就显得十分重要。  相似文献   

20.
交通事故当事人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处于行政相对人地位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当可诉。交通事故处理包括违章认定和责任认定两个环节。责任认定是对违章行为与事故后果的联系和作用的一种判断 ,易受人为因素影响。“可诉”增加了责任认定后的司法救济渠道。责任认定可诉的实现方式 ,一是行政诉讼 ,二是民事诉讼。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建设相应的法律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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