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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政〔2 0 0 4〕2 7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 0 0 3〕94号)下发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清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从全省情况看,各地进展还不平衡,清欠任务仍然很艰巨。为了从源头上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确保完成国务院制定的三年清欠目标,并不再产生新的拖欠,根据建设部等七部委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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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94号)和国务院召开的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着力解决我省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建筑业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的稳定,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要从讲政治和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领域拖欠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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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政办发〔2 0 0 4〕 2 1 9号各州、市、县人民政府 ,临沧地区行政公署 ,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 0 0 3〕94号 )和 2 0 0 4年 8月 2 3日召开的全国清理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确保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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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政办〔2 0 0 3〕 1 0 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 ,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 (国办发〔2 0 0 3〕 94号 )精神 ,省政府要求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 ,认真解决我省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突出重点 ,明确工作目标随着我省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各地工程建设规模不断扩大 ,对推动国民经济增长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建设领域信用体系不健全 ,法制不完备和执法不严 ,建筑市场供求失衡 ,市场主体行为不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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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94号),从源头上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经国务院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贯彻实施。一、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的工程款,当地政府要在本级财政用于建设的资金中(包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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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2005年以来,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94号)、《2005年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要点》(建市〔2005〕94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5〕182号)要求,采取各种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我市清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根据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上统计数据反映,截至2006年1月4日,我市已累计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314185.58万元,清偿率为81.48%,全国平均清偿率为89.63%;我市已偿还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150553万元,清偿率为92.57%,全国平均水平为94.74%。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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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94号)精神和2003年12月24日市委书记办公会议决定,加强对我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的领导,加大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工作力度,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并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重庆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协调小组。现将协调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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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各地工程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对推动国民经济增长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建设领域信用体系不健全,法制不完备和执法不严,建筑市场供求失衡,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以及部分地区不切实际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等,造成在建筑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存在大量拖欠工程款问题。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现象不仅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严重影响了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而且进一步加剧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影响了社会稳定。各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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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各地工程建设规模不断扩大 ,对推动国民经济增长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建设领域信用体系不健全 ,法制不完备和执法不严 ,建筑市场供求失衡 ,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 ,以及部分地区不切实际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等 ,造成在建筑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存在大量拖欠工程款问题。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 ,经国务院同意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现象不仅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 ,严重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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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关于建立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长效机制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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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9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一、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对建筑项目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政府投资工程和其他建设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检查,有拖欠工程款的投资项目,要责成项目业主制订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限期清偿。二、加强监察,严肃执法,努力保证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要对农民工集中的建筑业企业、在建工地进行逐一排查,检查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情况和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对有拖欠和克扣行为的企业,责令其立即补发。凡因工程项目业主拖欠建筑企业工程款,影响工资发放的,要严肃追究业主责任。已获得工程款的建筑企业,要优先偿付拖欠农民工和工人工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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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2004]7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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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我省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一年多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和部署,扎实开展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以下简称清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由于拖欠工程款问题由来已久,原因复杂,涉及面广,实现清欠预定目标,任务仍然相当艰巨。为确保2006年底前基本解决我省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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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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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文件辽政发[2007]13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各市政府、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国务院提出的3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工作部署,落实责任,健全机制,扎实工作,全省清理历史陈欠工作实现预定目标。截至2007年1月25日,全省已清理拖欠工程款89.2亿元,占拖欠总额的99%,圆满完成省政府确定的清欠任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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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2006年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2006年清欠任务的完成。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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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2006年自治区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06年自治区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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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23日国务院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提出加快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清理拖欠建设领域工程款工作,要求全省想方设法,抓紧抓好。为搞好清欠工作,省政府建立了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一系列加快清欠工作的措施,并取得了显著成效。1999年10月1日施行的新《合同法》中,首次规定了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制度。该制度的确立,旨在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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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政办发[2008]37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湖北省防范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若干规定》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六月五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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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各盟市和自治区有关部门行政一把手签订了《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要求各盟市及有关部门“到2005年底,确保清理拖欠工程款达到80%,其中政府工程项目达到90%;到2006年底,确保清理拖欠工程款达到100%。”目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进展缓慢,据全国工程建设网上有关数据反映,截至2005年5月23日,全国清理2003年底以前拖欠工程款比例达到55.83%,其中政府项目达到47.26%,房地产项目达到62.72%,其他项目达到59.77%。而我区的清欠比例仅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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