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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现行法律体系下对于人工智能的法律人格规制缺位,造成实践应用缺乏法律价值指引,人工智能的法律地位与具体规制亟待明晰.人工智能具有独立自主的行为能力,有资格享有法律权利并承担责任义务,人工智能应当具有法律人格.但由于人工智能承担行为能力的后果有限,人工智能适用特殊的法律规范与侵权责任体系安排,其具有的法律人格是有限的法律人格,域外法律对此已有立法借鉴.为调整适应人工智能有限法律人格的规制安排,必须明确人工智能归责原则,通过强制投保责任险、确立以人为本的监管体系、加速《人工智能发展法》立法等体系性安排促进人工智能在可控的范围内发展.  相似文献   

2.
胎儿的准人格地位及其人格利益保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胎儿是一种人类生命,但又不是人;其不具有现行法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但又必须享受一些权益的法律保护。对于胎儿的人格地位,民法理论素有争议。胎儿属于准法律人格者。准法律人格即非完全法律人格者亦非完全无法律人格者。它是法律立足于胎儿的生命特质、胎儿保护的价值理念以及民法人格制度的立法逻辑所作出的人格定位。准法律人格者享有不同于自然人的特殊的人格利益及其权益保护规则。  相似文献   

3.
王湘淳 《法制与社会》2014,(22):259-261
法律人格是法律对社会中的成员进行价值判断、选择后的结果。民法领域内的人格最早出现于罗马法中,是一个历久而常新的概念。从自然法主义的角度看自然人的人格是被法律所承认,而法人的人格则是被法律所赋予。人格权虽在性质上是自然权利,但是我们不可以否认人格权具有一定的法定性。法人应该享有部分与自身性质不冲突的部分人格名誉权便是其中一例。法人享有名誉权有其必要性与可能性,并有我国现行法作为支撑。  相似文献   

4.
论非法人团体的法律地位   总被引:22,自引:0,他引:22  
尹田 《现代法学》2003,25(5):12-16
团体人格(法人)是经济发展所导致的法律调控技术发展的结果,其目的不仅在于赋予需要并且适于作为交易主体的组织以交易主体(合同当事人)资格,同时更重要的是赋予作为社会经济生活之实体存在的团体以完全的法律人格,使其能够成为财产的所有人并独立承担财产上所生之一切义务。由此,团体人格可以分为"形式人格"和"实质人格"两个侧面。非法人团体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对外订立合同,但其既不能独立享有财产权利、也不能独立承担财产责任,故其仅具有团体人格之形式而无团体人格之实质。  相似文献   

5.
法人人格否定制度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36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一法律规定,揭示了法人人格的概念,即法人人格是指法人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组织,也即法人是社会组织的人格化。《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成立;(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遗撼的是,当这些法人的法定必备条件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亦或丧失其中某一项…  相似文献   

6.
死者生前人格利益的民法保护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一、问题的提出 <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仅依此为逻辑推理,则自然人死亡以后应不再可以享有任何权利.但是,自从1989年天津荷花女案[1]以来,其他法律和司法解释上对死者生前的人格利益的法律保护问题已经多有涉及.  相似文献   

7.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滥用法人人格的行为屡见不鲜,而在立法中,尚无就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作出明确规定,法学界对此探讨颇少,本文试图揭开企业法人的面纱,对我国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完善做些有益探索。一、法人人格的确认及立法之不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36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一规定揭示了法人是社会组织的人格化,确认了法人的主体地位,而且也说明了只有那些被法律赋予法人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才能成为法人。所谓法人人格是指…  相似文献   

8.
对不动产征收的私法思考   总被引:30,自引:0,他引:30  
不动产征收已成为频频发生的社会法律现象。但是 ,作为公权力行使之一的不动产征收行为与人们享有的财产所有权和他物权利益之间的冲突日益凸现。解决这一冲突的基本思路应当是在从私法的角度正确认识不动产征收行为的法律性质的前提下 ,在正确理解不动产征收与不动产征用关系的基础上 ,在重新审视现行不动产征收的制度的理论反思中 ,重新设计一个具有法律制约的不动产征收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9.
企业名称不仅具有人格属性,还具有明显的财产属性和竞争属性.随着这些属性的凸显,与企业名称相关的冲突越来越多.在法律层面,传统的法律制度和调整方式难以应对这些冲突与矛盾,难以调整由此而产生的各种复杂社会关系.有必要对现行法律及调整方式进行认真检讨,从而使其得到及时的修正和完善.  相似文献   

10.
隐私权是以隐私作为客体的民事权利,即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个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我国现行法律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存在明显缺陷。法律系统论作为一种科学的研究方法,对构建隐私权制度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1.
凌晨 《法学论坛》2024,(1):82-92
技术的发展隐藏着对人类主体的消解。智能机器人的诞生既是文明的进步,也带来了法律和伦理的风险,带来了对“人何以为人”的重新思考。在诸多人工智能法律问题中,智能机器人的权利主体问题是最亟待厘清的核心问题。“有限理性存在者”平衡了主体的本真性和理性的有限性,以“范畴差异”的模型统御了自由意志。具有“反事实”因果能力的智能机器人能够借此分析路径融贯的纳入权利主体理论,并且根据人类尊严和法律需求设置不同的权利主体层级。  相似文献   

12.
我国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现状及立法构想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36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一法律规定,揭示了法人人格的概念,即法人人格是指法人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组织,也即法人是社会组织的人格化。《民法通则)以部门基本法的形式确立了我国的法人制度,这一制度的确立,使法人在法律主体上人格化,确立了法人的社会行为主体地位.有利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有利于促进我国刚刚起步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良性发展。(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  相似文献   

13.
王德山 《河北法学》2001,19(2):37-41
依现行法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这一制度的最大弊端就是对债权人保护不足,股东滥用公司人格损害债权人利益.我国不少学者主张采纳西方发达国家的公司法人资格否定制度.但是,笔者认为,由于我国司法不公、地方保护现象相当普遍和严重,公司法人格否认适用的条件、标准不具体,法官自由裁量空问很大,极易造成法官的主观臆断和司法擅权,此项制度将同样会被滥用.因此,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并不适合于我国.公司法人格制度自身存在法律漏洞,无法对公司股东形成一种完全有效的约束机制,是公司法人格被滥用的根本原因.解决此问题的根本之道还在于从立法上堵塞漏洞,与其事后救济,不如预先规制.笔者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有限担保责任公司,即股东在一定的条件下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担保责任.  相似文献   

14.
法人人格权的基本理论问题探析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薛军 《法律科学》2004,22(1):50-55
法人可以享有某些种类的人格权 ,在现代已经得到理论和立法实践的确认。在民法典中不宜从这一角度对法人权利能力施加一般性的积极限制。承认法人可以享有人格权具有立法政策判断上的妥当性 ,对保护自然人的人格具有工具性的价值。法人享有人格权属于立法上的技术性的手段 ,能够保护组成法人的自然人以团体的形态而表现出的人格性的利益。在中国民法典中 ,对法人是否可以享有人格权问题可以作出原则上的认可 ,但允许判例和学说来具体确认法人可以享有何种类型的人格权。  相似文献   

15.
朱艺浩 《法学杂志》2020,(3):132-140
人工智能技术的进步使得法学界兴起"人工智能法律人格论"。然而,意志只能来源于自然人而非机器,人工智能也无法独立主张权利和承担义务,因此人工智能无法享有法律人格。赋予人工智能法律人格可能会严重冲击现有法律制度,使得其沦为自然人逃避法律制裁的工具,甚至加剧奴役和压迫。面对人工智能技术,需要坚持人类唯一主体地位,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处理责任承担问题,不得随意拟制法律人格,根据其技术含量采取前期引导、中期约束、后期干预的立法逻辑,理性应对人工智能技术带来的挑战。  相似文献   

16.
公民一般是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依据宪法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在我国,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依照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人,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公民这个概念与人民的概念不同,它是从法律的角度说的,表明国家确认居民的法律地位,表明居民应受到我国法律的约束。  相似文献   

17.
唐林垚 《现代法学》2020,(1):194-209
通过云端搜集、校勘、分析海量大数据,独立法律人格待定的智能机器人,透过算法活动,在多个行业替代自然人从事高精尖业务并重塑人们的社会评价、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算法活动以“信义义务”为核心调整传统受托人关系以及基于合同相对性进行损害赔偿,传统制度已不能完全囊括智能主体理应承担的所有义务,导致算法操纵、信息寻租和监管套利的三重失控,凸显人工智能产业布局中的法律规范缺位;算法妨害具有公共属性,穿透技术黑箱对合同之外的普罗大众造成“公共滋扰”,法律应当为不同潜在责任主体创设不同缺省合规义务,引导算法运营商、技术开发方内部化不合理社会成本,以构建人工智能责任体系的中国标准。  相似文献   

18.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是法律赋予和确定公民和法人享有民事权利和取得民事权利的两种资格。具备这两种资格,就具备了法律上的人格,就能以自己的名义和以自己的行为来参加民事活动,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就这个方面讲,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与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涵义是相同的。  相似文献   

19.
专利制度是通过确认和保持发明人对其发明享有专有权及促进技术发明的专项制度。它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推动和保护技术创新的有效的法律机制。专利制度自从我国实施市场经济之后,对于保护我国的知识产权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现行专利制度在实施过程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本文主要提出了我国现行的专利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其原因,提出了完善我国专利制度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20.
论自然人的法律人格与权利能力   总被引:20,自引:0,他引:20  
与权利主体、权利能力、人格利益等概念不同,自然人的法律人格在形式上是法律逻辑结构的必然产物,在实质上是法律对人的基本看法的表达。近代民法对自然人平等自由人格的确认,表现了对人类尊严的尊重,是人类社会文明的重大进步。因此,在借鉴《德国民法典》立法体系编撰我国民法典时,应当克服其轻视“人法”的缺隐,明确规定自然人法律人格一律平等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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