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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人身保险利益一直存有英美法系"利益主义"与大陆法系"同意主义"之争论。我国《保险法》继受此两大法系之时,常有冲突发生,规范方式亦未尽明确。我国《保险法》所采用之"同意主义"已架空"利益主义",且"利益主义"适用于我国具有一定缺陷,应予摒弃。参照我国台湾地区"保险法"之优点,应修正同意认定之方式,并规定被保险人撤销同意之权利,以降低道德危险,更好维护被保险人之利益。  相似文献   

2.
人身保险代位权探析——兼评我国《保险法》第68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肖和保 《湖湘论坛》2007,20(2):90-92
人身保险中保险人是否具有代位权颇具争议,域外法例也不一致.保险人代位权制度的设立是为了降低保险成本、避免侵权人逃避责任和被保险人之利害关系人不当得利.对人身保险进行科学的分类和分析就可以得出代位权在人身保险中具有一定的适用空间的结论.我国《保险法》第68条将保险代位权排除在所有的人身保险的做法并不妥当,因此有修正的必要.  相似文献   

3.
彭丹 《公安学刊》2007,(2):39-43
受益人是《保险法》上地位特殊的权利主体,是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在保险合同中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近几年,我国人身保险尤其是人寿保险发展迅猛,预计未来几年,因争夺保险受益权而引发的纠纷将会大幅增加。但是,面对发展的保险业,法律调控机制无论是理论准备还是立法司法都突显不足。针对我国《保险法》在受益人制度方面暴露出来的立法缺陷,提出相关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4.
投资型保险乃特殊保险产品,极具专业性与复杂性,对其说明义务应有更加妥善之规范。针对投资型保险契约之说明义务,《保险法》第17条存在适用难题,保监会之专门规范存在对投保人利益保护不足之问题,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适用亦存在困境。我国投资型保险契约保险人之说明义务需加以完善:须对现行法之缺憾进行补足,同时应参酌世界发展之趋势,引入适合性原则。  相似文献   

5.
法律人热衷于定义每一法律概念,然对保险下一准确之定义却并非易事,我国保险法于保险之定义存在缺陷,最甚者实乃在于其尚未揭示出保险之本质,亦为保险之分类体系奠定错误之分类标准。探讨保险之本质,方知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之理论基础相异,亦难以寻求一更加上位之概念予以调和,因此对保险下一统一定义是不可能的,惟有采分别定义之立法模式。探讨保险之分类,始得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之分类方式存在弊端,惟依损害补偿险与定额给付险之分类方式方符合契约法之法理。由此,保险之定义亟待修正,依损害补偿险与定额给付险之分类方式构建保险之分类体系,并对之分别定义,实乃我国保险法之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6.
保险标的转让对保险合同的影响,有"对人主义"与"对物主义"两模式。前者以"诚信"为核心价值,在逻辑上更为严密;后者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保险利益的复合性,存在冲击民事法律基础理论、损失法律效益的缺陷。因旧《保险法》规定过于简陋而造成法律实践上的缺陷,新法则摒弃"对人"转而改用"对物"模式,但这并非理想的立法选择。理想选择是,坚持"对人"模式并辅以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关系修正有关规则。  相似文献   

7.
定值保险具有减少理赔环节、确定赔偿金、避免超额保险之优点,适用于财产保险。在定制保险中仍有适用损失补偿原则的空间。由于《保险法》对定值保险之规定并不完善,保险人应持谨慎之态度,认真核保、定期核保,以避免发生纠纷。在定值保险签订之时,保险法的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利益原则与损失补偿原则应发挥作用,成为预防保险纠纷的前置措施。应对现行《保险法》进行修改,明确超额定值之含义,划分超额定值之界限;区分善意与恶意,确定不同的效力评价机制及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8.
苏亚拉图 《前沿》2009,(2):124-125
目前,我国人身保险中存在着管理粗放、业务质量不高、保险纠纷增多等问题,加深对保险利益原则及其应用的探讨,将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  相似文献   

9.
王夙 《求索》2015,(1):138-142
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时,如何判断彼此之间的死亡先后顺序,我国《继承法》相关解释及《保险法》对此皆有规定。但是二者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规则的冲突。通过综合运用体系解释、目的解释、社会学解释和比较法上的解释等多种法律解释方法,并结合继承法和保险法的法律理念分析,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彼此之间存在保险法律关系时,应当按照《保险法》的规定来判定死亡先后顺序。若无保险法律关系时候,则按照《继承法》相关解释的规定来判定死亡先后顺序。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已经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这是我国保险业的一件大事,也是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保险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保险事业的发展步入了法制化建设的轨道,是中国保险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的颁布实施必将有利于依法加强对保险事业的监督管理,促进我国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使保险事业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服务。保险涉及到社会各行各业、千家万户,为社会经济发展发挥着巨大的补偿职能。近几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保险业和保险市场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主要  相似文献   

1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我受国务院的委托,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草案)》作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称现行保险法)是1995年公布的,2002年为履行加入世贸组织承诺曾作过部分修改。现行保险法对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和我国金融体系的完善,发挥了重  相似文献   

12.
保险利益原则在我国海上保险制度中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海上保险是国际海运贸易得以顺利进行的基本保证,而保险利益原则是海上保险的基本原则之一。关于海上保险的保险利益,一些国家已经或正在从法律利益原则转向经济利益原则。我国保险法和海商法也已应当采用经济利益概念,并通过相关具体制度的确立和实施,不断完善我国海上保险法律。  相似文献   

13.
告知义务是保险理论界和实务界一个容易引起争议的问题。在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同一人的情况下,被保险人负告知义务毫无疑义;在被保险人是投保人以外的第三人的情况下,被保险人理应列为告知义务人。对保险人解除权行使的后果,《保险法》的规定不够完善。保险人解除合同后,未收到保险费的,投保人仍须给付;保险人的合同义务并非始于保险事故发生之时,而是在整个保险期间。应当增设被保险人为告知义务的法定主体,扩大告知义务的履行期限,增加告知义务免除的事由,进一步保护投保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14.
浅议《保险法》的修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 0 2年 10月 2 8日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 ,修改后的保险法已于 2 0 0 3年 1月 1日起正式施行。保险业界盼望已久的保险法修改最终得以如期完成。一、现行保险法修改背景1995年 10月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原保险法 ) ,对于规范保险行为 ,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整个保险市场秩序 ,加强保险业的监督管理 ,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 ,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 ,7年来 ,我国保险事业的内部、外部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 ,特别…  相似文献   

15.
保监发〔2014〕78号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为加强对保险公司所属非保险子公司的监督管理,防范风险传递,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我会制定了《保险公司所属非保险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保险公司所属非保险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保险公司所属非保险子公司的监督管理,防范风险传递,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6.
《辽宁人大》2010,(2):42-43
新《保险法》实施以来,被保险人的利益有何变化?保险产品的价格是否已上涨?“高投保低”的历史能否因此终结?理赔是否真的已经更方便?新法引出的新变化,成为时下保险消费热门话题。  相似文献   

17.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国务院的委托,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草案)》作如下说明: 保险法是调整保险活动中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以及受益人之间法律关系的重要民商事法律,也是国家对保险企业、保险市场实施监督管理的法律。制定保险法,对于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规范保险活动,保护被保险人和保险当事人的合  相似文献   

18.
郭凤仙 《前沿》2006,(5):114-116
保险的实现是通过保险合同来完成的,履行保险合同过程中常会出现纠纷,而纷争也大多是由于合同语言的歧义或含糊引起的,此时,保险合同的解释就显得至关重要了。我国的保险和保险法律制度相对于发达国家来说,还处于起步阶段。1995年6月30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这部法律也吸收和借鉴了国外保险立法的成功经验,在合同解释上规定了疑义利益解释规则,但仅此一条,没再规定其它的方法,而且《合同法》中关于合同的解释方法也是非常原则的,使得在保险合同纠纷的司法过程中缺乏一定的可操作性,或者操作过于简单和粗略。那么,如何确立良好的解释规则并正确运用,使合同的实现更显公平、正义,真正做到最大诚信,这是进行解释的最终目的。  相似文献   

19.
各保监局、各人身保险公司、各保险中介机构:为加强人身保险公司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提高客户服务质量,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我会制定了《人身保险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20.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国务院委托,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正案(草案)》作说明。 1995年6月30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自同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现行保险法),对于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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