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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质询,是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一种重要监督活动。质询是人大的一种监督活动;质询权则是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就某一问题依法向本级行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提出质询和询问,受质询机关有责任予以答复的权力。我国宪法、监督法等法律对人大质询权作了较为系统的规定,初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的人民代表大会质询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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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询是人大尤其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常委会对“一府两院”行使监督权的一种刚性监督手段。在新闻媒体的报道中.我们不难见到,一些地方行政领导因缺乏“人大意识”,不能及时、慎重地对待人大代表的质询而遭罢免或撤职。在此,笔者对有关人大质询监督的一些问题作以简要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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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大质询制度设计和实践的审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5年1月15日,哈尔滨滨江桥收费站的闭道栏杆被撤除,收费站“寿终正寝”!老百姓拍手称快的背后,是万文国等10名省人大代表于2004年初在黑龙江省人代会上对省政府的质询。如今,人大质询渐渐多了起来,质询“零记录”正在不少地方被改写,沉默了几十年的人大质询逐渐走向前台。解读一个个质询案例,我们发现:质询事实上推动了政治和谐。质询的制度变迁随着人大制度行进的步伐,人大质询制度和实践的演进,大体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初创期:1954年~1979年质询作为一项权力载入宪法文本,但质询实践一片空白。人大质询制度发轫于1954年宪法第三十六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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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向"一府两院"提出质询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会议和人大代表的一种重要的、强有力的监督方法。本文试就质询的几个问题提出一些看法:关于质询、质询案的关系及其目的、意义在实际工作中,普遍存在着一种现象,就是将质询和质询案混为一谈,认为质询就是质询案,质询案就是质询。这种认识是不确切的。质询,也叫质问,是指人大代表就某一具体问题向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其所属部门提出质问,要求被质询机关作出澄清、解释的一种活动。质询属于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的个体行为,不是人大的集体行为;而质询案是指依法具有质询权的各级人大代表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以法定数量联合对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其所属部门提出质询的议事原案。由此可以看出,质询仅是个别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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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80年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就宝钢建设问题质询冶金工业部,被称为"共和国质询第一案"。时隔30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今年常委会工作报告中重申"询问和质询是人大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的法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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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人大质询制度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地方人大质询制度初探□刘耀目前我国地方人大的质询制度,既有实际工作中的执行不力,又有理论认识上的缺陷。联系地方人大工作实际,对地方人大质询制度进行考察和分析,从理论上不断加以完善,对于完善人民代表制度不仅是必要的,也是亟需的。一、地方人大质询制度的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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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80年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就宝钢建设问题质询冶金工业部,被称为“共和国质询第一案”。时隔30载,全国人大党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常委会工作报告中重申“询问和质询是人大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的法定形式”,并表示今年将选择代表普遍关心的问题对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展专题询问和质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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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询权是指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即人大代表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就某一问题依法向本级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其所属部门提出质询和询问,受质询机关有责任予以答复的权力。近年来,质询权作为人大监督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渐为世人瞩目。一、关于质询权的制度检视我国1954年宪法和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有权向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提出质问,受质问的机关必须负责答复。1975年宪法取消了人民代表的质询权。1978年宪法恢复和发展了质询制度。1979年地方组织法根据宪法精神,对我国地方人大的质询制度作了明确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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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就宝钢建设问题质询冶金工业部,被称为"共和国质询第一案"。时隔30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2010年全国人代会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重申"询问和质询是人大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的法定形式",并表示2010年将选择代表普遍关心的问题对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展专题询问和质询。对质询权如此庄重宣示,对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来说,尚属"史无前例",必将推动质询权走向民主政治生活的常态,对地方人大行权履职也将产生示范效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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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质询法院不容置疑□苏元华《法学》杂志1996年第9期发表了李晓斌《对“人大”质询法院的质疑》一文(以下简称“李文”),文章认为:人大质询法院不符合宪法本意,有“违宪之嫌”;法院的独立审判不宜接受人大质询,否则有“妨碍独立审判之嫌”;质询法院无助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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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询是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对被质询机关工作不理解、不满意的方面提出质问,要求被质询机关作出说明、解释的一种活动。质询属于一定数量的人大代表的个人行为,是人大机关对被质询机关的工作拥有舱督权的具体体现,是一种通过部分人大代表的行为,实现人大监督目的的重要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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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人大质询应当导入博弈机制我国全国人大和地方组织法、监督法都规定了人大的两种重要监督方式:询问和质询。两者相比,质询更具有刚性。询问是针对代表不清楚之处,更多地保障的是代表的知情权,而质询针对的是被质询对象的不当之处、违法之处,更多地保障的是代表的监督权。质询者与被质询者之间存在博弈。或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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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闻,某县开人大工作会议,县人大负责起草县委书记的讲话,在讲话稿"加强人大监督"中写到:人大要加大监督力度,依法行使质询权。经县委一把关,把"质询"改成了"咨询"。思来,笔者颇有新感。"质询"与"咨询"一字之差,音同义别。《新华字典》上解释,"咨",商议、询问的意思。"质",询问、责问的意思。"咨询"与"质询",虽都是"问",但问的方式、问的程度、问的效果却不同。从法律角度讲,"质询"是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监督权。询问虽也与监督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与法定的"质询"比,都不一样。询问是调查了解的过程,是工作方法,而"质询"则是监督手段,它具有强制性,一经"质询",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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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大监督不力及质询案操作现存的问题与原因各级人大监督不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有法律不完善的问题 ,有工作不到位等问题 ,但最根本的还是体制上的原因。(一 )现存有关质询制度运作的基本法律框架195 4年宪法规定了全国人大代表的质询权 (当时叫“质问”) ,195 4年的地方组织法规定了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的质询权。现行宪法第七十三条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常务委员会开会期间 ,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受质询的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