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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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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某(男)与邱某结婚后常年分居两地,邱某难耐寂寞,与邻居一单身汉林某勾搭成奸并生下一子。王某不明真相,以为孩子是自己的亲生骨肉而疼爱有加,看着孩子在自己的呵护之下健康成长更是喜在心头。安宁和美的日子过了15年。在一次例行的体检中,王某得知自己并无生育能力,惊讶之后顿生疑虑,经过一番明查暗访,王某对邱某提出质问,邱某无奈之下承认了与他入的奸情并坦言孩子不是王某与其所生。王某自感受到了极大伤害,愤然起诉,要求与邱某离婚并解除其与孩子的父子关系。本案中,对于如何认定王某与孩子之间的人身关系,产生了较大分…  相似文献   

2.
请你断案     
《江淮法治》2012,(4):57
小赵有权要回被收养的孩子吗小赵与郑某结婚后生有一女,后因夫妻感情破裂,经法院判决离婚,3岁的孩子被判随郑某生活。离婚后不久小赵即外出打工,两年未归。上个月,小赵的父亲来电话说前夫郑某已经再  相似文献   

3.
郑徽蓥问:周某夫妇之女A1942年出嫁离开周某夫妇。1946年,周某夫妇经A同意抱养一个4岁之士郑某,1948年,周某夫妇又抱养A之3岁男孩方某以顶继外祖父家香火。周某夫妇与郑某以母女相称,郑某与方某以姐弟相称,4人共同生活。郑某19岁时,周某欲留郑某在家招上门女婿建房,因当时周某夫妇年率已高,又有病,建房重任全落在郑某身上。而方某此时正在校读书,未为建房付出任何劳动。1965年,郑某与他人结婚而离’开周某夫妇,但仍保持往来。1979年,周某之妻病故,费用由周某支付。1983年,周某之士A病故后,周某也病故,丧葬费由方某负担…  相似文献   

4.
妇检医生不正确履行职责,轻信谎言,致使应检对象因漏检而超生二胎,且超生人又遗弃孩子,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2002年8月3日至20日,郑某受金寨县某镇计划生育领导组委托,负责对该镇团山村等6个村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妇检。郑某在团山村妇检时,应检妇女余某未到场,其夫吴某告诉郑某“余某未孕”,郑某遂在登记簿上填写下了余某未孕。2003年1月8日,吴某携孕妇余某来到郑某所在医院,郑某为之接生一个足月男婴。当晚,吴某决定将孩子抱给霍山县一严姓人家。不久,严家交给吴某8000元后抱走婴儿。2004年6月,金寨县法院以遗弃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1…  相似文献   

5.
《法制与社会》2011,(11):61-61
编辑同志: 我与郑某结婚后生有一女,后因感情破裂经法院判决离婚,3岁的孩子随郑某生活。离婚后我即外出打工而两年未归。上个月,家父来电话说我前夫郑桌已经再婚,并将孩子送给了他人,还签订了收养协议。我闻讯后迅速赶回,找到收养人要求领回孩子,但遭到对方一口拒绝。请问:作为孩子的生母,我有权领回被前夫擅自送养出去的孩子吗?  相似文献   

6.
有一案例:夫张某与妻邱某结婚三年未生育,经医院查明为张某无生育能力,为此.夫妻俩常发生争吵。一次,邱某遇张某娘舅“点拨”.要其不妨去“借种”(当地俗语,意为已婚女子为己家留有后代而主动与别的男子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该舅亦表示其会晤中说服张某。于是,邱某在未与张某“年破”此事的情况下物色赵某为对象。不久,邱某怀孕,张某大怒,邱某被迫回娘家。临产时,张某改变态【,云医院照看邱某,并在邱某产后将母子接口婆家,把该子当亲生儿子抚养。因张荣职业是泥瓦工,其与设摊做小生意的邱某一样,白天在外工作,此间,该于…  相似文献   

7.
李克光  石峰 《江淮法治》2009,(16):28-29
6月16日,经霍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绑架罪判处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0000元。 现年35岁的郑某系岳西县黄尾镇无业人员,今年初,郑的女友索要结婚彩礼钱,郑某算了一下,要准备25000元钱送给女方,而自己平时分文不存。郑某想找哥哥借钱,但想到以前借钱都是有借无还,想来哥哥不会再借钱给他,于是将主意打到6岁的侄儿头上。  相似文献   

8.
[基本案情]2009年4月开始,犯罪嫌疑人王某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每月5000元从互联网上租用黄金期货交易服务器,为犯罪嫌疑人邱某、杨某、刘某合伙开办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非法黄金期货业务,再由邱某、杨某、刘某发展客户来赚取佣金。从2009  相似文献   

9.
法医尸体检验经常检见机械性窒息死亡,归纳起来有四类:外力压挤劲部窒息死亡;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重物压迫胸腹窒息死亡;外伤致胸腔环境改变而窒息死亡。其中颈部受伤致血管离断,血液瘀积于颈部压迫气管窒息死亡则很少见,报道一例如下。1案例资料2000年4月9日下午2时15分左右,死者郑某(女,71岁)与本组村民蔡某(男,48岁)为放秧田水发生纠纷,郑某举手打蔡某时,蔡某还手推退郑某,郑某后退倒坐地,郑某随即爬起再打蔡某时,蔡某用力一脚踢伤郑某左侧颈部,于当天18时30分左右郑某在被护送往医院途中死亡。1…  相似文献   

10.
王萍 《中国律师》2004,(9):60-60
【基本案情】检察院以被告人邱某、刘某犯贩卖毒品罪,邱某系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刘某系从犯,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查明:2003年11月14日,被告人邱某找到被告人刘某借钱,并告知借钱是为到深圳贩卖摇头丸。刘某表示同意借钱给邱某,并随同邱某于次日来到深圳。在深圳,邱某独自与毒贩取得联系后,于16日上午10时许,找刘某拿钱,刘某便将自己的一张工商银行的银联卡交给邱某,要邱某自己到银行取款。邱某持该卡在银行取了42000元用于购卖1400余粒摇头丸(每粒30元,共计376余克)。当两人准备乘车回南昌时,被公安人员人赃俱获。【争议】对本…  相似文献   

11.
一、基本事实刘某系某省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按照省委常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联系点制度,刘某负责联系该省Y县的一个村。刘某于1996年9月到该县听取过县委书记邱某的工作汇报。1996年11月,刘某因病住院治疗。据医院病历记载,刘某入院时“言语不清,不能行走,右侧上、下肢远端肌力均为0级。”同年12月下旬,Y县县委书记邱某去医院看望刘某,离开时,邱某将一信封放在沙发上,并对刘某说:“信封你打开看看,带点钱,买点营养品。”刘某因当时行动不便,即叫在外屋的妻子和秘书,示意他们马上把装着钱的信封退给邱某。…  相似文献   

12.
案情 2004年夏天,被告人邱某、喻某、苏某在重庆市沙坪坝区石桥铺一带办假证牟利。同年6、7月期间,邱某、喻某、苏某承接了“四川人”(另案处理)提出办理500张银行卡的“业务”,双方约定“制卡费”为人民币10万元,三人先后收取了对方给付的“制卡费”2万余元。随后,喻某、苏某、邱某到网吧找人拍摄登记照,再找他人制作假居民身份证,并持假居民身份证到交通银行重庆分行的营业网点办理了一批太平洋借记卡。2004年7月14日晚,喻某、苏某、邱某与“四川人”见面并将所办理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交给对方,但对方未支付“制卡费”余款,而是将用太平洋借记卡在交通银行ATM自动存取款机上“存假币、取真币”的作案方法告诉了三被告人,并给了数十万元假币、一顶假发,退回部分太平洋借记卡。  相似文献   

13.
被告人郭某在任某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边贸科长期间,经人介绍与被告人郑某相识。郭某利用其握有为出国劳务团办理出国审批手续的权力,主动提出可为郑某办理插团出国的劳务护照。郑某遂以其朋友赴俄罗斯经商为由,另找他人牵线联络要出国的人员,又与郭某商议妥,先后七次为75人非法办理了插劳务团出国护照。郭某分别以每照七百元、八百元、九百元、一千元收受办照费。郭某共收办照费四万二千三百元。郑某又以中间人的身份,向办照人员以每照一千元。一千三百元、一千五百元,分七批共收取办照费六万六千一百元,郑某非法多得三万六千七百…  相似文献   

14.
被告人刘洪亮,男,1976年9月4日出生,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人。其与被害人郑某系男女朋友关系,二人共同租住于廊坊市蓝波湾小区。2009年4月1日,刘洪亮与郑某因感情问题发生争吵。刘洪亮用胳膊勒住郑某颈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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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被告人邱某,某村村民委员会主任,知道邻村要成立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便与苏某商量加入合作社并购买合作社的农机具。后经镇政府确定,邱某所在的村以车组的形式加入合作社。邱某向村民隐瞒了组建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情况,伙同苏某编造虚假的土地流转合同,二人以本村村民集体名义投资入社,并按照规定向合作社缴纳了保证金和厂库棚建设费。为购买农机具,邱某代表所在的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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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医学杂志》2019,(2):194-195
<正>1案例资料1.1简要案情2018年6月18日,凉山州冕宁县窝堡乡互联村1组一村民报案称自己的两个孩子邱某(男,6岁)及邱某某(女,4岁)死于家中牛圈内。1.2现场勘察及案情调查现场位于海拔2000多米的山区,邱某住宅为一呈倒"凹"字型分布的单层土木结构房屋,中间为厨房,厨房内较为杂乱且空间狭小,灶台上放有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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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刘某在公共汽车上盗得乘客郑某皮夹一个,内装现金200元,另有5000元未到期存折及失主郑某的身份证一个,正当刘某下车时,失主郑某发现皮夹被盗,立即将刘某擒住,刘某被迫将皮夹拿出。  相似文献   

18.
案情简介 2002年12月30日,北京强佑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强佑公司)与邱某 签订了两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邱某购买强佑公司开发建设的和平新城2号楼A 座一层、二层商品房各1套,总价款为858.7569万元;买受人逾期付款超过30日,则出卖人有 权解除  相似文献   

19.
《法学》1991,(1)
1985年11月,某乡建筑公司承建了一幢造价9.3万元的工程,不久,建筑公司与该公司职工郑某就该工程订立了一份协议,约定:建筑公司委托郑某为工程负责人,负责工程的一切工作,建筑所需人员、机械设备以及工程质量、技术等均由郑某负责,建筑费用按工程决算由郑某一次包死,但资金往来均要通过建筑公司账户以非现金结算;郑某上缴建筑公司利润3000元。合同订立后,郑某组织人员投入了施工,施工过程中,郑向某建材经营部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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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原服装厂工人、个体裁缝郑某为开辟资金来源、扩大经营规模,与待业青年张某等四人商议共同经营:郑某在五年中提供房屋一间及服装加工设备(折价五千元),张某投入价值约三千元的运输工具,其余三人各以两千元入股。后街道办事处向郑某介绍一人以一千元入股,经张某四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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