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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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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道许 《前沿》2006,(10):103-105
刑事证人拒绝作证权,有的学者又称为证人免证权、作证特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具有作证资格的人在法定情况下享有的拒绝向司法机关作证或者拒绝回答某些问题的权利。其具有权利性、救济性和平等性的特点。设立刑事证人拒绝作证权有其深厚的人性基础,是理性的价值衡量的结果,也是实践的迫切需要。在我国应设立不被强迫自证其罪的特权、配偶、近亲属拒绝作证权、职业拒绝作证权及因公务而享有的拒绝作证权。  相似文献   

2.
对侦查中证人拒绝作证行为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证人拒证行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 ,明知案件真实情况的人 ,在侦查机关依法向其了解情况、收集证据时 ,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证言的行为 ,它已给司法活动尤其是侦查活动造成严重障碍。证人拒绝作证的原因是 :我国法律缺乏对证人拒绝作证行为处罚的规定 ;对证人人身安全的保护规定不健全 ;对证人的财产性权利缺乏保护规定。为此 ,我国应规定证人有获得特殊保护的权利和有要求经济补偿的权利 ,建立证人保护制度 ,并借鉴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作法 ,完善对无正当理由拒绝作证行为的法律责任追究制度。  相似文献   

3.
谈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污点证人能作证,是一种特殊证人。污点证人是犯罪活动的参与者,本身有犯罪污点;但可以转而为国家公诉机关担任控方证人,来换取其刑罚的豁免。该制度的确立有利于分化瓦解犯罪人、实现司法资源的有效使用,以适应我国司法现实的需要。从现代刑事诉讼的发展趋势来看,在我国建立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4.
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在本质上是一种司法交易,是司法机关与污点证人为实现各自的目的而进行的一种司法利益的互换。域外的立法实践证明,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有其存在的土壤和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我国有必要在借鉴域外法律的基础上,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在具体的设计中,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只能在特定的范围内,针对特定的对象,在严格的条件下实施;适用程序为检察机关具有发动权,法院拥有司法审查权及最终的决定权;适用类型为罪行豁免,但不适用享有拒证特权的污点证人;同时,为了保证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的具体实施,我国还应建立起相应的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5.
证人拒绝作证制度在英美法系国家被称为证人特权规则 ,是外国证据法中一个法治原则的体现。文章通过对外国证人特权规则适用的主体范围、特权规则内容的对比、总结 ,探讨在中国当前增设证人拒绝作证制度的意义。  相似文献   

6.
两个"力量"之间如发生冲突,结果就有可能是相互抵消而形成浪费。所以,新的侦查策略并不是否定"力量"。相反,正是如何使"力量"用得其所。对贪污贿赂犯罪涉案证人拒绝作证问题进行研究,发现侦查人员与证人之间产生的共鸣力是解决涉案证人拒绝作证问题的重要路径。  相似文献   

7.
证人作证义务以社会正义的实现为价值目标,视证人为国家司法权的义务主体,忽视了证人的人格尊严和自由选择权,缺少基本的人文关怀,不符合现代法治精神。法律应确认知情公民的作证权,公民在行使作证权时,应向法院履行出庭作证、如实作证的义务。  相似文献   

8.
黄树标 《前沿》2013,(7):69-72
污点证人作证豁免本质上是一种司法交易,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对此没有作出任何规定。在我国,设立污点证人刑事责任豁免制度很有必要。应当创设适合我国国情的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以适应我国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正义、实现司法资源合理配置的需要。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中,我们应选择合适的豁免模式,并从适用范围、实施程序和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创设。  相似文献   

9.
证人证言是一项重要的证据种类,其确实性和充分性直接影响着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和处理。动机是推动证人行动的内在力量,证人陈述证言的行为和态度,受证人自身的心理支配。影响证人作证的动机和态度主要涵盖政治经济和治安形势、证人的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证人与案件之间利害关系、不同的询问方法等方面的因素。办案人员在询问证人工作中,应采取正确态度和方法,有的放矢的做好证人的心理转化工作,营造证人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言的气氛和条件,有效地消除证人作证的心理障碍,实现对其不利作证心理的矫正。  相似文献   

10.
宁立林 《前沿》2014,(17):90-92
证人出庭作证是法庭审判、揭露案件事实、维护司法权威、保证程序正义、实现实体公正的需要。作为直接证据的证人证言,对于查获犯罪分子、揭露案件事实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通过新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与原有的刑事诉讼法的对比,研究分析了证人作证制度的进步与不足,同时,还认真分析了这些规则的立法理由。提出了完善我国证人作证制度的看法和构想。  相似文献   

11.
域外的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与我国的立功制度虽然在打击犯罪、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刑事司法效益方面有着相似之处。但是二者在理论基础、制度设计等方面存在诸多不同,不能混为一谈。同时较之于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现有的立功制度在获取打击严重犯罪的证据方面略逊一筹。为解决取证难,尤其是获取证明严重犯罪的证据方面的难题,在适当的时候可以考虑建立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  相似文献   

12.
占善刚 《求索》2010,(6):147-149
在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固然是其对国家所尽之公法上的义务,但是证人也不能因为作证而蒙受经济上的损失。基于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证人应享有就作证过程中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受偿之权利。从性质上讲,证人作证费用请求权乃以法院为相对人之公法上的请求权,故证人应向法院而不是当事人请求给付作证费用。为方便法院计算当事人应负担之诉讼费用,证人应于履行作证义务完毕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法院请求给付作证费用。  相似文献   

13.
张菖青 《前沿》2007,(4):125-127
在我国民事诉讼中,证人证言在查明案件事实中常常唱主角。司法实践中证人的“三低”现象使人担忧,更让人反思。本文以我国民事证人所处的“熟人社会”这一特殊环境为视角,提出了完善证人作证方式的两种新设想。  相似文献   

14.
英、美国家证人作证新模式与英、美国家宪法上的质证权存在一定冲突,但两者冲突逐渐协调和融合,证人作证新模式制度得以不断扩充和发展。我国正值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之际,应针对证人出庭难、证人保护不力等刑事诉讼实际问题,借鉴英、美国家证人作证新模式制度,构建并完善我国证人作证制度。  相似文献   

15.
孔德播 《理论月刊》2004,(10):91-93
本文是用法社会学、伦理学的方法研究刑事诉讼法的一种尝试,通过探讨和分析刑事诉讼中一些特殊证人如律师、牧师、医生等作证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及负面道德影响与对司法追求真实所实现价值的比较,从而得出的结论是:授予律师、牧师、医生等人有限的拒绝作证权所实现的社会价值远远大于他们作证而实现的司法追求真实的价值。  相似文献   

16.
证人拒绝作证权是保障人权和实现法律价值的一项重要权利,而我国目前对此立法尚属空白。拒绝作证权具有良好的人性基础和法律传统基础,并且符合现代法律的效益价值观和系统论观点。在立法上确立拒绝作证权对完善我国法律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7.
在司法实践中,证人出庭率低是诉讼的客观现状,切实解决证人作证的后顾之忧是有效改变"证人作证难"的现实之举。在我国司法资源紧张的国情背景下,强制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以及证人安全保护制度的建构条件尚不成熟,但作为一种探索,建立证人信息保密制度是切实可行的,值得进一步探讨。  相似文献   

18.
证人证言是刑事诉讼中最广泛的证据来源之一,它对于查明案件事实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证人拒绝作证在我国已成为司法活动的严重障碍。本文分析了证人拒证的特点,现象及原因,并提出了证人拒绝作证的意见及对策。  相似文献   

19.
证人证言是刑事诉讼中运用最普遍、最复杂的证据种类之一,它有利于尽快查明案件事实,提高诉讼效率。长期以来,在司法实践中,询问证人困难、证人拒绝出庭等现象屡见不鲜。因此侦查机关、司法机关特别强调证人的作证义务,追求证人的出庭率,并且通过相关的法律制定、宣传教育等方式来加强公民履行作证义务的法律意识。但是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往往忽视了对证人合法权益的有效保障。证人的拒证权就是其中十分重要的一项。  相似文献   

20.
亲属证人作证特免权是指被告人的亲属证人依据法律规定,有权拒绝提供不利于被告人的证据。目前大多数国家均对证人的该项权利做出了规定,我国现行刑法及刑事诉讼法中均没有亲属证人作证特免权的相关规定。应汲取我国传统法律文化中"亲亲相隐制"精髓,借鉴国外立法实践,构建我国的亲属特免权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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