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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我国高校行使的教育管理权是一种行政权力。从权力演变来看,高校行政权经历了三个不同时期:高校与考生的法律关系时期;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时期:高校与毕业生的关系时期。高校行政权肇始于报考者报考。止步于学生毕业。在不同时期,高校行政权的作用对象、范围和内容不同。高校行政权的变化可用学生身份演变表征之:报考者一考生一学生一毕业生。高校行政权的行使应保持克制,不能突破权力的疆域。当高校权力行为影响到相对人受高等教育的权利时,应将这种权力行为置于司法审查之下。  相似文献   

2.
论高校学生管理权之法律属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陈龙国 《理论前沿》2006,488(23):22-23
大学生在认为自身权利受学校管理行为的侵犯而要对高校提起诉讼时,究竟应提起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这个看似不经意的问题长期困扰着理论界和实务界。本文认为,该问题的解决必须建立在明确高校学生管理权的法律属性基础之上。通过分析,我们将发现,高校学生管理权既具有行政权力的性质又具有民事权利的性质。而是否属于法律、法规明确授权的内容将是界分高校学生管理权的上述两种属性的法律标准。  相似文献   

3.
高校的学生管理权具有公权力性质,其对学生的管理行为属于行政行为,应遵循行政法治原则,即合法性、合理性和正当程序原则.对于高校在管理中与学生发生的纠纷,可以通过中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教育仲裁等方式进行救济,但救济机制存在不足之处,需要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4.
高校管理权与学生隐私权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冲突,高校在心理咨询、信息收集、宿舍管理、学生惩戒工作中,可能会侵害到学生的隐私权。文章从法理学和社会背景的角度对高校管理权与学生隐私权之间产生法律冲突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指出解决高校管理权与学生隐私权之间的矛盾不仅需要国家、高校、学生的共同努力,还需探索新的学生管理制度。  相似文献   

5.
高校宿舍管理人员检查违规电器事件频发,高校管理权与学生权利冲突加剧,双方的症结就在于如何协调公私权利,而文章通过对校园宿舍管理中出现的相关法律问题分析,厘清高校管理权与学生权利之间的界限,同时提出相关对策,促使学校依法管理,切实保障学生权利,缓和宿舍管理部门与学生之间的矛盾,维护校园环境的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6.
所谓行政合同,是指行政机关,法律授权的组织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为一方主体,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实现行政目的而订立的一种协议。 行政合同是行政机关实施的一种具有单方性质的行政行为,理由在于: 首先,虽然行政合同的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双方的,即行政主体和行政管理相对人,但二者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命令者与服从者的关系,他们的法律地位是不平等的。行政主体决定同某行政管理相对人订立行政合同,是在行使行政管理权。在众多的行政管理方式中,行政合同仅仅是行政管理主体为完成行政职能,实现行政管理目标的一种方式。行政管理相对人只能接受行政主体订立行政合同的要求,无权拒绝,也无权改变行政合同内容。这是行政权和行政行为特性的具体体现。  相似文献   

7.
高校学生管理权的法律依据为我国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高校学生管理权的性质为准行政权。高校学生管理关系可以划分为行政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两大类,其中行政法律关系又可以分为外部行政法律荧系和内部行政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8.
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法治化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运转,也有利于学校行政管理工作的正常发挥。在我国高校行政管理法治化的进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教育立法滞后,教育行政管理理念落后,教育行政管理方式陈旧、单一等方面。我国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法治化,首先要注重组织设计的优化组合和精简高效,其次要完善高校行政管理的相关法律及内部管理制度,最后要加强对高校行政管理权的监督。  相似文献   

9.
高校对学生的处分,是高校学生管理的重要甚至核心的环节,也是高校实施行政行为的重要内容之一。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在学生处分过程中,高校往往把自己放在一个管理者的地位,容易把学校和学生视为行政隶属关系,导致救济渠道不畅通,处分行为缺乏必要的监督,学生不服学校处分形成的纠纷时有发生。积极探索和实施高校学生处分的法律救济,不仅符合“有权利必有救济”的法制精神,也可以形成高校对学生的管理更加规范和有效。  相似文献   

10.
“综合执法”若干问题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综合执法”是各地在进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者的过程中出现的一个新事物 ,它的性质、地位怎样 ?需要从法理上进行界定。“综合执法”从实质上来看就是要分割行政管理机关的一定的执法权 ,管理权与执法权能否分割以及如何分割 ,本文对此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高校成为被告的案件不断涌现,高校在很多争议中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而这些争议涉及的核心在于高校的自主管理权问题。突出表现为高校在自主管理过程中对学生实施惩戒时与学生的受教育权发生了严重冲突,如何对处于强势地位的高校自主管理权进行规制,实现两者之间的利益平衡,在理论和实务上都有很大的意义。  相似文献   

12.
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逐步加快,高校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化,学生法律意识的提高,高校管理与大学生权益之间的纠纷不断。纠纷的产生是因为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高校与学生关系模糊,管理者法律意识薄弱,管理工作存在程序瑕疵。要改变目前高校和学生关系现状,切实保障和维护学生的权益,国家必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者必须正确行使自己的自主管理权,强化正当的管理程序。  相似文献   

13.
长期以来,学术界对行政合同法律属性的认识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归纳起来其分歧的焦点在于:行政合同是行政行为,还是行政管理形式;行政合同是单方行政行为,还是双方行为;行政合同是权力行政行为,还是非权力行政行为;行政合同是强权力行为,还是弱权力行为;行政合同是私法契约,还是公法契约。行政合同本身较为复杂,应全面、深入地揭示行政合同的法律属性,从不同的角度对之加以解析。基于此,行政合同的法律属性大致可以界定为:行政合同是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双方行为,是行政主体的特殊行政行为、弱权力行政行为、弱强制性行政行为和弹性行政方式。  相似文献   

14.
高校与学生的关系存在着纵向的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行政法律关系)与横向的平等主体间的自由合意的关系(即民事法律关系)的交集。然而高校在行使管理权时,滥用国家赋予的行政权力,从而造成了各种侵犯学生正当权利的事件的发生。本文从高校管理过程中与大学生权利产生冲突的几个方面进行阐述,针对隐私权、学习权、知情权、申诉权等方面的权利冲突,立足于现有法律的规定提出了冲突的解决办法,以保障大学生各个方面的正当权利的实现。  相似文献   

15.
司法行政权是一项行政管理权,包含着培育社会自治、促进公民民主与法治等内容。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不仅是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价值追求,而且司法行政权的特殊性也决定了它在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中不可替代的地位。当前,司法行政机关加强与创新管理体制的基本矛盾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中国特色社会管理体系的需求迅速增长与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相对滞后的矛盾。为此,必须重点处理好几种关系:行政管理与社会自治之间的关系;"惩罚"与"教育"之间的关系;公权执行与社会力量参与之间的关系;法制宣传与依法治理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6.
随着近年来大学生权利意识的高涨和高校诉讼案件的不断增加,公立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的鉴定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结合我国高等教育的实际,笔者认为,高校与学生间的法律关系有两种,即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和不对等的行政法律关系。这对于规范高校管理行为,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实现"依法治校"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7.
长期以来,学术界对行政合同法律性质的认识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归纳起来其分歧的焦点在于:行政合同是行政行为,还是行政管理形式?行政合同是单方行政行为,还是双方行为?行政合同是权力行政行为,还是非权力行政行为?行政合同是强权力行为,还是弱权力行为?行政合同是私法契约,还是公法契约?行政合同本身较为复杂,如果对其只在某一层面或者某个角度进行观察与分析,很难全面认识和把握其本质。为了全面、深入地揭示行政合同的法律性质,应当从不同的角度对之加以解析。基于此,行政合同的法律性质大致可以界定为:行政合同是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双方行为,是行政主体的特殊行政行为、弱权力行政行为、弱强制性行政行为和弹性行政方式。  相似文献   

18.
高校行政规制建设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迅速,高校对内基本职能由传统的"行政管理"逐渐转变为管理、服务、教育等相结合的综合性职能.而只有通过加强民主建设,理顺高校、教师、学生三者关系,抓牢行政规范建设中的重点环节,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并对行政队伍进行专门培训,优化队伍结构,提高行政能力,高校的这种职能转变才能真正实现.  相似文献   

19.
高校与学生合同关系的民法定位对克服现有权利救济不畅之弊,消除大学管理法治真空具有理论建构和实践意义.尽管人们对教育关系的法律性质认识至今难以一致,但如果我们能够突破现有教育行政法律关系的制度框架,以民法视角来审视高等教育合同所固有的法律特征,并在此基础上探究其违约责任模式,不仅能够有效平衡合同当事人权利,实现大学生权益的最终保护,更能够为现代大学制度的建立提供理论支持.  相似文献   

20.
我国的高等教育近些年来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已经从精英式的教育过渡到大众式的教育。与此同时,高等学校在行使法律法规授予的权力时出现了许多法律问题,使得其多次成为诉讼中的被告。无论从实体还是程序角度,高校具备了行政主体的资格,高校对学生的管理行为涉及学生的受教育权的重大权益,因而应把高校的管理行为纳入行政法治的轨道,尤其是确定高校的行政法主体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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