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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59 毫秒
1.
袁力 《公安学刊》2002,(4):57-60
原因自由行为是大陆法系国家的一个重要刑法理论。它一般指行为人由于故意或过失 ,使自己陷于无责任能力或限制责任能力状态 ,并在此状态下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我国的刑法学对此尚未涉及 ,但现实中是存在的。文章对原因自由行为的主体范围、犯罪类型及罪过形式等问题进行了阐述 ,并论证了原因自由行为理论在我国刑法中的适用。  相似文献   

2.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这个法定的犯罪未遂概念说明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未遂具有三个特征:第一,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第二,犯罪未得逞;第三,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这三个特征,体现了犯罪构成中主、客观方面的统一,缺一不可。其中,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构成犯罪未遂的前提。一切故意犯罪都是主观上的某种犯罪故意和客观上实行一定行为的统一。如果说故意罪  相似文献   

3.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此规定被认为是类似于大陆法系中原因自由行为的立法例。所谓原因自由行为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的使自己陷入无责任能力或限制责任能力状态而实施犯罪的行为,因其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所具有的社会危害性理应对此行为进行处罚。但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并不严谨,故此有必要在我国刑法中引入原因自由行为的概念。  相似文献   

4.
我国刑法采取不区分构成要件故意与罪责故意的单一的实质故意概念的立场,不存在三阶层赖以存在的犯罪论体系之基础。《刑法》总则第14条第1款明文规定了"故意"的概念内涵,并且将"社会危害性认识"作为成立"故意"的条件,这与不定义"故意"概念的德国刑法、日本刑法等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与德国、日本刑法学理上给"故意"所下的定义存在较大的差距,也不同于规定单一的实质故意概念的俄罗斯刑法。认为我国刑法可以与三阶层体系完美契合的观点,明显忽视了我国刑法规定单一的实质故意概念这一规范障碍,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而且,双重的形式故意概念不具有合理性,它会导致一些案件处理的复杂化。无论是出于逻辑自洽还是功能自足的考虑,我国采取中国特色的单一的实质故意概念,不承认"故意的双重地位",都是一种明智的选择。  相似文献   

5.
“疫学因果关系”与我国刑法理论的借鉴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疫学因果关系是一种以流行病学为基础的因果关系理论,其在大陆法系的德国、日本的刑法学界已得到相当程度的确立。该理论适用于环境犯罪等公害犯罪中,突显了刑法的功利价值观,其对我国现行刑法理论有着充分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6.
论期待可能性理论对我国刑法的借鉴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念胜 《求索》2007,(10):89-91
期待可能性理论是大陆法系规范责任论的核心。该理论体现了“法律不强人所难”的价值蕴含,表达了刑法对人性的尊重与关怀,使刑事罪责建立在更为科学、公正的基础上。由于我国犯罪构成理论不同于大陆法系的犯罪论体系,期待可能性理论在我国犯罪构成中没有对应部分,但该理论所蕴含的价值却值得我国刑法理论借鉴。  相似文献   

7.
行为概念作为刑法的核心理论,不仅关系到犯罪的概念、构成和刑罚,而且关系到整个刑法体系的价值倾向,故而受到中外刑法学者的高度重视.不论是大陆法系的行为理论还是我国的危害行为理论,由于对行为概念的层次及其功能界定不清,导致对一些具体犯罪的客观要件无法给出合理的解释.笔者不揣冒昧,现就对刑法中的行为概念进行重构,以期解决该困境.  相似文献   

8.
目的犯的目的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的犯的目的是指目的犯行为人希望通过实施犯罪行为以达到某种结果的心理态度。这种心理态度是由具有不同心理内容的直接故意目的和特定犯罪目的构成的。其中 ,直接故意目的是目的犯直接故意中的意志因素 ,其是否实现影响目的犯是构成既遂还是未遂形态 ;特定犯罪目的是行为人所追求的超出直接故意意志因素的最终结果 ,其是否实现虽不影响目的犯是否完成 ,但当特定目的实现行为本身独立构成犯罪时 ,应以处理牵连犯的原则来对之进行刑法上的评价。  相似文献   

9.
结果加重犯理论存在争议,这些争议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理论上对结果加重犯的概念没有界定清楚。关于结果加重犯的概念,有广义说、狭义说、折中说。通过对几种观点的比较,认为结果加重犯是行为人故意实施了基本犯罪的犯罪行为,因故意或过失发生了超过基本犯罪结果的加重结果,刑法因此规定加重法定刑的犯罪形态。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故意的基本犯+过失的加重结果;二是故意的基本犯+故意的加重结果。  相似文献   

10.
闫广涛 《人民论坛》2010,(5):108-109
犯罪过失是相对于犯罪故意的一种罪过形式,即有注意义务的行为人在有注意能力的情况下不注意,违反注意义务而发生危害结果的一种心理态度,在刑法理论上有着重要地位。根据国外的相关理论和实践,从概念、分类、理论根据、构成以及处罚方面对其进行浅析具有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1.
我国犯罪构成理论存在致命缺陷,具备犯罪构成所有构成要件的行为可能并不构成犯罪。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源于大陆法系国家,但大陆法系国家的犯罪构成理论不存在这个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的犯罪客体没有起到其本源实质违法性概念的出罪功能。我国刑法理论界应该对犯罪客体的概念和功能进行反思,恢复其所对应的实质违法性的含义,起到相应的功能,使我国犯罪构成的理论体系彻底完善起来。  相似文献   

12.
刑事古典学派与刑事实证学派的理论之争,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犯罪学理论体系的成熟,使其日臻完善。基于犯罪学研究对象的划分,古典学派和实证学派的区别应从犯罪原因和犯罪对策角度考量,其中犯罪原因观之差异可从方法论、人性论及评价对象的角度展开;犯罪对策观之差异可从刑法机能、刑罚目的角度展开。  相似文献   

13.
我国三十多年刑事立法轨迹表明,作为刑事犯罪类型之一的行政犯在我国刑法中的比例不断增加,行政犯罪在数量上已经超过传统犯罪。随着风险刑法理论的兴起,行政犯罪立法将呈进一步增多之势,而与此相应的刑罚并未适应行政犯罪的特点作出相应的调整,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之间责任结合的现象日益突出,行政犯罪承担的刑事责任及其附随性后果叠加,与其本身社会危害性程度不相匹配。因此,我国有必要对行政犯罪的刑罚作出相应调整,针对行政犯罪的特点,完善相应的惩罚制度,更好地贯彻刑法的核心理念。  相似文献   

14.
在多年的刑法教学实践中,笔者发现许多学生在学习刑法犯罪主观方面理论时,对直接故意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内容掌握得较好,但在运用间接故意和疏忽大意的过失理论分析案例时常常出错,深究其原因,还是对这两方面的罪过心理理解得不够透彻的缘故。本文试从认识与意志两方面因素深刻探究这两种罪过心理的发生机制,以期供广大学员及教师同行们参考。  相似文献   

15.
在肯定违法性认识属于归责要件的前提下,对违法性认识可能性进行体系定位并非毫无意义,其涉及阻却刑事责任的理由根据。违法性认识可能性在我国应当被列为超法规的责任要素而非故意要素。一方面,故意与违法性认识可能性由于存在本质的不同,应归于不同层次;且将违法性认识可能性纳入到故意中与我国当前刑法第14条规定并不相符;另外,故意说对规范责任论的误解等都说明将违法性认识可能性纳入到故意中是不合理的。另一方面,虽然在四要件中难以寻求违法性认识可能性所依存的责任要素,但在犯罪论体系修正呼声高涨的背景下,修正现有刑法体系实有必要;同时,将违法性认识可能性纳入到责任要素,不但不会导致放纵犯罪,相反还有利于预防犯罪机能的实现;此外,将其纳入到责任要素中,有助于对法定犯中违法性认识错误的解决。  相似文献   

16.
大陆法系犯罪论体系乃是关于犯罪论的知识统一体,是对犯罪论进行理论构筑,其功用在于将杂多之犯罪成立要件要素整纳于一个有秩序之系统。在刑法学领域构筑犯罪论体系是有其价值和必要性的。建构目的合理体系,还应兼顾形式合理的体系以及实质合理的体系的要求。  相似文献   

17.
国际刑法课题的研究,在世界各国正方兴未艾,而我国则研究不多,甚至可以说是一块空白。可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打击国际犯罪活动,已是公安机关面临的严重任务。执法者,首先必须懂法。不仅要懂得我国的刑法,还有懂得国际刑法。为了使广大公安干警对国际刑法有一个初步的了解,本刊特邀公安大学侦察系刑侦教研室赵永琛老师,撰写了《国际刑法简介》一文,共分六部分:一、国际刑法基本理论;二、国际犯罪概论;三、国际犯罪分论;四、国际刑事责任问题;五、国际刑法的适用程序;六、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每期刊出一部分,六期刊完。诚望通过这一介绍,能引起我国公安战线的法律工作的兴趣与重视,从而开展对国际刑法的研究,为我国公安机关打击国际犯罪提供法律武器。  相似文献   

18.
我国大陆与台湾地区刑法上关于抢劫罪的规定存在一定差异。“暴力”和“强暴”究竟哪一种更符合抢劫罪的客观构成特征呢?对此,我国台湾地区“刑法”规定为足以使被害人不能抗拒的程度。理由是:其一,大陆刑法典和我国台湾地区“刑法”,都没有对抢劫罪的暴力行为的程度作任何限制。其二,实施没有造成伤害的殴打、强制人身而又没有造成伤害的行为被排除在外。台湾地区“刑法”规定的强盗罪中的“致人死亡”,只包括过失致人死亡,而不再具有故意杀人的内容。我国台湾地区“刑法”理论中的犯罪构成也要求必须具备犯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两个方面。  相似文献   

19.
我国刑法总则规定,共同犯罪为共同故意犯罪。在刑法分则中,交通肇事罪的主观罪过为过失。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将指使者指使肇事者逃逸致人死亡的行为以共犯论处,从而与传统刑法理论和刑法的规定形成了冲突。解决这一冲突的途径在于犯罪的复杂罪过理论。共同犯罪的核心在于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的过程,而非局限于所犯之罪是故意犯还是过失犯。在无需更改刑法条文和不引入其它颠覆性理论的前提下,复杂罪过理论可以为司法解释关于交通肇事罪共犯的"合法性"提供理论支撑。  相似文献   

20.
破产欺诈犯罪,是破产犯罪中最为严重、最为典型的犯罪。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很多国家都做了规定。在我国大陆,破产欺诈犯罪可以适用的罪名是刑法第162条妨害清算罪,和《刑法修正案(六)》第六条的虚假破产罪。本文通过考察国外立法,以期对我国立法完善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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