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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石晓波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04,(3):72-74
按照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脱逃时,诉讼便处于一种等待解决即中止的状态,而且这种等待极可能是永远的,即诉讼的终止。这就造成了很多问题无法得到解决。因此有必要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应该构建我国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脱逃时的缺席审判制度。 相似文献
2.
高飞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5,(3):65-67
按照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逃,诉讼便处于中止状态,而且这种中止极可能是永远的,即诉讼的终止。这就意味着刑事被害人的民事求偿权无法实现,被害人在承受犯罪行为给其造成的精神痛苦的同时还要承受物质损失。因此,我国刑事诉讼法有必要引入民事缺席审判制度,赋予被害人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到案时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的权利。 相似文献
3.
童颖颖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9(5):60-61
民事诉讼中 ,原、被告的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义务应具有平等性和对等性。我国民诉中被告答辩行为任意主义的立法 ,违背了原、被告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有违诉讼真义 ,不利于案件事实的查清 ,有违诉讼经济原则 ,不利于审判效率的提高。文章通过对美国诉答程序合理性的分析 ,提出我国应强化对被告答辩行为的约束 ,并就其可行性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4.
钱周伟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14,(11):11-17
近十年来,官员自杀的类型可以分为:压力抑郁型自杀、悲观厌世型自杀、情感难系型自杀、自证清白型自杀、自我反抗型自杀及自我牺牲型自杀。导致官员自杀的社会根源有:社会结构转型的挤压;官场亚文化的恶化;社会流动的藩篱;官僚集团集体意识的扭曲。对官员自杀问题的化解,可以从心理干预常态化、净化官场文化、加强权力约束、构建畅通的流动渠道等四个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5.
耿震洲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2):101-102
现行法律体系中民事实体法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而刑事诉讼法又否定了精神损害赔偿。司法实践中存在民事实体法与刑事程序法的不一致,适用出现不平等,不利于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得到公平的待遇,损害了司法公正,也有违立法的初衷。因此,我国在刑事诉讼中应当确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6.
马元海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2005,(6):63-64
近年来,为逃避惩处,保护既得利益,频频发生官员自杀现象.因此,我们必须通过加强自杀案件的查处力度,公布官员自杀真相,加强纪检队伍自身建设等,解决这一反腐败过程中的新问题. 相似文献
7.
徐欣欣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6,(4):111-119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功能的最终实现有赖于环境公益诉讼胜诉判决的有效执行。现行破产法将普通破产债权一律置于末位平等受偿的规则在结果上有违实质平等,且阻碍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功能的实现。在普通破产债权内部,应根据债权的性质和发生原因,确立起法定债权优先于意定债权受偿的顺位规则,环境公益诉讼胜诉赔偿金属于法定债权,具有优先于意定之债受偿的地位。在法定债权内部,作为对环境自身利益损害赔偿的环境公益诉讼胜诉赔偿金具有优先于其它法定之债受偿的地位。《环境公益诉讼司法解释》第31条误将环境公益损害赔偿责任当作公法责任所确立的私法优先原则有待商榷。环境公益诉讼胜诉赔偿金本质上属于私法责任,与同为私法责任的私益损害赔偿冲突时,应该遵循公共利益优先原则。 相似文献
8.
台湾地区公益团体提起不作为之诉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学在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2,20(6):123-135
台湾地区"消费者保护法"和"民事诉讼法"对公益团体提起不作为之诉的程序作了规定,以维护不特定多数人的集合性利益和社会公益。对于该类诉讼的性质,存在着法定诉讼担当说与团体之固有权利说的争论,诉讼标的之界定、重复起诉行为与既判力范围之认定,以及处分权主义与辩论主义之限制等问题,因采法定诉讼担当说还是固有权利说而有所不同。这些规定及其理论探讨对于我国构建团体不作为之诉制度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9.
罗祥远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Z1)
刑事审判是一个动态过程 ,在不同的诉讼阶段 ,针对不同的情形也就应当有不同种类的判决。现行刑事法律仅规定有罪判决和无罪判决两种形式的判决 ,这是不符合诉讼实践的 ;有关司法解释中规定的“不负刑事责任的判决”和“终止审理”的含义令人质疑。建议在我国刑事判决中 ,应增加包括免诉判决、驳回起诉判决等几种新的判决形式。 相似文献
10.
程序性辩护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尚念安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5)
程序性辩护是一种有效的辩护方式。程序公正理论、诉权理论和程序性制裁理论是其理论基础。我国的程序性辩护与其他国家的相比存在着巨大的差距,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撤销原判的规定不健全;缺少关于诉讼终止制度和诉讼行为无效制度的规定。与程序性辩护相关的配套制度,如司法审查制度,审判机关权威性和中立性问题,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律师权利保障制度,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都存在着不足,成为制约程序性辩护发展的重要原因。 相似文献
11.
邢彦明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09,(1)
犯罪要素应遵循裁判过程予以序化,形成由客观到主观的阶层递进模式,中国刑法犯罪构成体系可在借鉴大陆法系递进式犯罪论基础上,对通说"四要件"犯罪构成体系予以分解重构,使传统平行结构体系融入递进因素,以犯罪构成体系的变革推动刑法理论发展与司法改革实践。 相似文献
12.
当代大学生生命意识缺失现象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姚月红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91(4):87-92
面对大学生生命意识缺失现象的日益突显,本文认为,生命意识缺失是一种特殊的心理危机,也是一种异常的心理现象。生命意识缺失现象是多种因素交互作用而导致的结果。文章着重从心理健康教育和危机干预的角度来寻找对策,以促进大学生生命意识健康发展,减少生命意识缺失现象的发生。 相似文献
13.
刘雨涛 《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5(4):22-23
本文通过对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等的分析与论证 ,对我国现有的担保制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 ,希望能对完善制度起到一些作用。 相似文献
14.
杨长鑫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学报》2003,2(1):70-73
党风建设制度化,是党风建设的必然趋势和必要条件。只有制度化,才能保证党风建设沿着规范有序的轨道进行。制度化关键在“化”,即在制度化条件下,制度是最高权威,一般来说它不因任何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也不因任何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党风建设制度化应在建立健全党风建设的规范体系、制度程序、制度机制等方面努力,并且要与加强思想教育有机结合起来。 相似文献
15.
教育权可诉性的理论透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春梅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16(4):36-39
我国几起学生状告学校的行政诉讼案一度成为传媒的热点 ,也向法学界提出了新的问题 :学生不服学校处分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校方处分学生的行政行为能否成为诉讼标的 ?本文作者就此问题提出了自己见解。 相似文献
16.
杜玲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13,(5)
通过利用《中国引文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影响因子年报》、《期刊统计分析与评价》相关数据,采用文献计量学的方法,对2000-2012年《天水行政学院学报》的各项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客观描述刊物整体水平和学术影响力,寻找差距和不足,以期对刊物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17.
康纪田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21(4):54-56
通常认为采矿权的客体是:不特定的、包括地下部分在内的组合体、抽象的矿产资源、地壳中的不动产等.由此而将采矿权归属矿业权、特许物权、准物权等形成虚无的物权体系.通过逐一甄别认为,采矿权的客体是单一而特定的矿产,采矿权人对矿产支配的权利状态具有自物权属性. 相似文献
18.
杜向前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9,(3):151-156
“量刑基准制度”是指法官在对刑事被告人定罪量刑时可供参照的具体客观的基准。作为韩国法务部“变化战略计划”重要课题内容,韩国近年来开始着手推进刑事“量刑基准”改革方案。本文将通过对韩国“量刑基准制度”引进背景、量刑委员会及“量刑基准”促进动向及方案内容、韩国法院及法务部量刑调查主导权之争及韩国“量刑基准”制定的基本经验等进行考察,以期对我国刑事量刑制度研究提供可资借鉴的依据。 相似文献
19.
在判断行使财产权行为是否构成夺取罪方面存在司法上的困惑和理论上的缺失.传统观点认为,行使财产权行为不具有侵犯他人所有权的客体,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且是一种自助行为,不构成夺取类犯罪.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夺取罪构成要件需要进行重构.夺取罪犯罪客体采用以平稳占有说为基础的财产秩序.行使财产权利行为的非法占有目的虽然具有债权的法律依据,但其夺取行为和手段不符合法律规定.自助行为的成立需在主体、标的、主观目的、紧迫性和手段强度上符合要求.因此,行使财产权行为应构成夺取罪,除非其符合自助行为阻却违法的条件. 相似文献
20.
吴平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58(1):60-64
刑法规定“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本文对“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和“可以剥夺政治权利”的内涵进行了剖析,提出应当让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的范围明确化,并建议以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宣告刑作为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标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