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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43 毫秒
1.
从法治的立场解读《刑法修正案(六)》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法修正案(六)》于2006年6月29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作为1997年刑法颁行以来内容最为丰富的修正案,《刑法修正案(六)》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此,我们就修正案的理解与适用作一评析。一、《刑法修正案(六)》的内容、罪名及立法评介(一)关于《刑法修正案(六)》的立法背景及内容《刑法修正案(六)》共21条。除第21条是关于该修正案生效时间的规定外,其余各条都是关于刑法条文的修正。其中,第1-4条是关于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犯罪;第5-9条是关于破坏公司管理秩序犯罪;第10-16条是关于破坏金融秩序…  相似文献   

2.
为统一认定罪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四)》)的规定,现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作如下补充、修改:刑法条文罪名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刑法修正案(四)》第二条)走私废物罪(取消刑法原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三项走私固体废物罪罪名)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四)》第四条)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第三百四十四条(《刑法修正案(四)》第六条)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加…  相似文献   

3.
[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文(令)号]法释〔2007〕16号[公布日期]2007·10·25[类别]刑法[施行日期]2007·11·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六)》)的规定,现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作如下补充、修改:续表刑法条文罪名第164条(《刑法…  相似文献   

4.
《刑法修正案(六)》对《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上游犯罪范围和第三百一十二条赃物罪的行为方式作了扩大性修改,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以下简称《反洗钱法》)也作出了与《刑法修正案(六)》相一致的规定。扩大洗钱罪上游犯罪范围无疑是学界和实务界多年呼吁的结果,事实上,在《刑法修正案(六)》及《反洗钱法》的审议过程中,乃至其已公布、施行的现在,对上游犯罪范围的争议一直集中在如何扩大的问题上,有不少学者大力主张完全放开。但迄今为止我国洗钱  相似文献   

5.
浅析组织乞讨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勇  刘洋 《中国检察官》2006,(10):19-21
今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让我们再次把目光投向了城市中的乞讨一族。该修正案(六)第17条规定:“在刑法第262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262条之一:‘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立法背景我国现行刑法第262条规定的是拐骗儿童罪,从条文上看,《修正案(六)》第17条似乎是对拐骗儿童罪的补充性规定。其立法背景在于:(一)为了更好的和《治安…  相似文献   

6.
2006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六)》)。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  相似文献   

7.
《刑法修正案(七)》的宏观问题研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一、《刑法修正案(七)》的修法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七)》)已在2009年2月28日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表决通过,这是国家立法机关继2006年《刑法修正案(六)》颁布之后对刑法典的又一次重要修正,是我国刑事法治建设中的一件大事。  相似文献   

8.
《刑法修正案(八)》解读(一)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八)》),这是1997年刑法修订以来对刑法作出的最重要的一次修改。该修正案共50条,取消了13个罪的死刑,第  相似文献   

9.
论操纵上市公司罪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操纵上市公司罪立法背景近年来,一些上市公司的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无偿占用或者明显不公允的关联交易等非法手段,侵占上市公司资产,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和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给上市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扰乱了证券市场和公司、企业管理秩序。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上市公司健康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第九条特在刑法第196条后增设一条,作为第196条之一,规定了操纵上市公司罪。二、操纵上市公司罪的概念和犯罪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第9条之规定,操纵上市公司罪是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第17条规定的罪名应当是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该罪的犯罪客体是残疾人、儿童的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和社会管理秩序;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同时实施了手段行为——"暴力、胁迫"——和目的行为——"组织";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刑法修正案(六)》第17条从立法的角度分析存在重大缺陷,完善方案是在我国刑法中设立常习乞讨罪与组织、强迫、诱骗乞讨罪。  相似文献   

11.
1.2011年4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2.法释〔2011〕10号3.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现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作如下补充、修改:刑法法条罪名第133条之  相似文献   

12.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打出一系列反腐“组合拳”,反腐力度前所未有.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草案)》.该草案重点之一就是进一步完善反腐败的制度规定,加大对腐败犯罪的惩处力度.笔者认为本次修正案(草案)对受贿罪及行贿罪量刑的修改有其合理之处,也有其不妥当之处.本文分在分析《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对刑法第383条、第390条的修改的合理依据的同时也分析了《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对刑法第383条、第390条的修改的不足之处,并有不足之处提出相关建议.通过以上分析,以期此次对受贿罪及行贿罪量刑的修改可以真正实现刑罚的威慑作用,有效打击和遏制贿赂犯罪的发生.  相似文献   

13.
赃物犯罪不应以前罪成立为要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现行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经《刑法修正案》(六)修正)这样表述赃物犯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相似文献   

14.
简单回顾我国刑法修正案的历史,可以说《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史上是具有非常特殊的积极意义的。因为从1999年第一个《刑法修正案》出台,到2006年的《刑法修正案(六)》,  相似文献   

15.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第1条的研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第 1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 1 6 2条之间没有隶属关系 ,其条文序号为“刑法第 1 6 2条 - 1” ;该《刑法修正案》第 1条规定的罪名为“隐匿、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会报告罪” ;作为其犯罪对象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不仅限于公司、企业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 ,而指的是任何会计单位的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本罪与作为主要犯罪行为的其他犯罪之间不存在手段和目的的关系 ;如果行为人既实施上述行为 ,又实施了隐匿、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行为 ,应当依照《刑法》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来处理。  相似文献   

16.
1997年《刑法》第169条规定的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是以国有资产为特定保护对象的具体犯罪。随着《公司法》和《刑法修正案(六)》的修订与出台,有关该罪的罪名设置、客体要件、客观行为等立法问题日益凸现。将1997年《刑法》第169条和《刑法修正案(六)》第9条概括为“徇私舞弊损害公司利益罪”这样一个统一罪名较为科学;本罪的客体要件应为国家对公司、企业的管理制度、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及其利益,而不应也不能包括“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该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应包括新《公司法》、1997《刑法》以及《刑法修正案(六)》所规定的全部行为方式,而非仅仅为徇私舞弊“低价折股、低价出售国有资产”的行为;行为对象已经突破了“国有资产”的限定,从而扩展为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还包括债权、债务、担保等等;行为阶段只能发生在国有企业转制、国家作为股东或者发起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国有股份的转让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国有资产进入公司而成为公司资产之后,或者在公司的破产、清算等过程中。  相似文献   

17.
论骗取金融机构贷款、信用罪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29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并自当日起施行。此次刑法修订,着重补充和修改了经济领域的四类犯罪,其中尤其以惩治金融领域与证券领域犯罪为显著特色,并相应地加重了对这些经济领域犯罪的刑罚。同时,也增加了八个新罪名。这些新修改或者新增加的罪名大都具有相应的立法背景和特定的适用要求,要更准确的把握这些罪名的涵义,就必须要认真对这些新罪名进行研究,本文拟就该修正案第十条新增罪名的有关立法背景、涵义及其构成要素谈谈看法。一、关于《刑法修正案(六)》第十条的…  相似文献   

18.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2条、第11条之规定,我国的刑事禁止令是指人民法院在刑事判决书中对被判处管制或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情况,同时作出的禁止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人的规定。我国《刑法修正案(八)》首次确  相似文献   

19.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实践中常见的一种犯罪行为。1979年《刑法》第114条对此就有规定,1997年《刑法》第134条保留了该规定。近年来,由于一些单位和个人为了追求利润,往往无视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方面的规定,重大责任事故频发,造成的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呈逐步攀升之势。为了有效地惩治此种犯罪和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2006年6月29日的《刑法修正案》(六)第1条将1997年《刑法》的第134条修改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  相似文献   

20.
《刑法修正案(六)》的理解与适用(上)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六)》,修改、补充了刑法有关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和公众投资者利益、商业贿赂、洗钱、虚假破产、枉法仲裁等犯罪的规定,涉及刑法二十个条文。这是自1997年刑法修订以来,对刑法进行的一次最大规模的修改补充。现将《刑法修正案(六)》的主要内容介绍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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