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我国公安机关是具有双重职能的行政机关,即行政职能和刑事职能。其两种职能的确立分别以国家相关法律为依据。在行政职能方面,公安机关的职权范围相当广泛,几乎涵盖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如,治安、出入境管理、交通等。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这些行政职权时作出的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安机关及其公安民警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即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2.
王运亮 《中国司法》2009,(10):26-28
理论上讲,司法行政是指有关国家机关职能中与审判活动紧密联系的那一部分行政职能。在我国,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犯罪的侦查行为、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进行的诉讼行为、各级法院的民事和行政强制执行行为、公安机关和监狱的刑罚执行行为均为典型的司法行政行为。实践中的司法行政与理论上的司法行政,在内涵和外延上都相去甚远。我国没有采用“大司法行政”(如美国联邦政府司法部)的格局。  相似文献   

3.
关于健全司法行政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两个体系”的思考大梁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山东省于1993年率先提出了健全司法行政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两个体系”的思路。随着《仲裁法》的颁布和即将实施,司法行政机关又增加仲裁登记管理职能,从而丰富了“两个体系”的内...  相似文献   

4.
关于健全司法行政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两个体系”的思考梁德超经过多年的实践积累和理论探讨,我省于1993年率先提出了健全司法行政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两个体系”的思路。随着《仲裁法》的颁布和即将实施,司法行政机关又增加了仲裁登记管理职能,从而丰富了“两个...  相似文献   

5.
行政行为界定的法律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行政行为界定的法律问题王周户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在行政活动中,行使行政权所实施的旨在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在我国,行政行为已从最初的行政法学理论术语,走进法律制度的规定之中,并成为行政法律制度中最重要的专门法律术语。行政行为的界定,涉及到行政行为客观...  相似文献   

6.
“取缔”行政行为的法律属性之争至今尚未定论,一直影响着对“无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查处效果。本文认为,卫生行政执法中,无须考虑其最终“归属”。“取缔”不论属于行政处罚,还是界定为行政强制措施,均不应影响该行政行为的具体操作和效果。  相似文献   

7.
公安机关扣押非物证物品的法律问题□何能高近年来,公安机关在行使侦查权和行政执法权过程中,经常采用扣押强制措施,扣押犯罪嫌疑人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物品。这些扣押物品的行为,有的是出于侦查、证实犯罪行为或查明、证实行政法律事实的需要,如,在侦查经济犯罪案件...  相似文献   

8.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简称“法定公共职能组织”),是中 国特有的立法术语,也是一个不确定法律概念,其具体的含义和范围并不清晰。其称谓和范围的混乱, 反映出我国行政组织结构和事业单位改革的模糊性。法定公共职能组织与公共企事业单位、行政机 关、一般法律授权组织之间呈现出复杂的关系。就组织功能和授权内容而言,法定公共职能组织作为 一种独立的行政主体,担负着完成剩余或新生公共任务的使命,虽然它们在行使行政处罚权、许可权、 强制权等时是片面的行政主体,但是它们作为组织法上的实体意义远远没有得到重视。我国宜在最小 意义上使用“公务”概念来界定公共事务管理组织的范围,并以此解构、建构和重构行政组织理论和制 度模式,推进政企、政事分开。  相似文献   

9.
保外就医的法律条件应该包括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二者相互并重、缺一不可;为完善现有保外就医制度, 建议在刑罚执行中引入刑罚执行暂缓制度或是刑罚执行中止制度,将保外就医属性界定为非刑罚执行,并将保外就医的执行管理主体由公安机关监督管理改为由司法行政机关与卫生行政机关共同监督管理。  相似文献   

10.
1999年初,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司法局按照省司法厅党委提出的“3项重点、5个突破”的总体要求,根据省厅转发的司法部、信息产业部《关于在各地开设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的通知》文件精神,在芗城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大力支持下,于1999年2月12日,在漳州市首批开通了“148”法律服务专线。他们把“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内部工作机制和强化司法行政职能的突破口,积极探索,完善提高,采取“148”协调指挥中心与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中心“三值一体”合署办公,从而形成了“148”法律服…  相似文献   

11.
我国行政法典的法律规范体系可以从四个方面予以定位:其一,“一般行政法律规范”还是“一般行政法律规范加部门行政法律规范”?行政法典宜选择仅对一般行政法律规范进行法典化,编纂行政基本法典。其二,“法治政府的法律规范体系”还是“行政权力的法律规范体系”?行政基本法典宜选择具备法典体系性的“行政权力的法律规范体系”定位。其三,“客观行政法律规范体系为主”还是“主观行政法律规范体系为主”?行政基本法典宜选择以确立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体系为中心内容的“主观行政法律规范体系为主”定位。其四,“传统行政法律规范为主”还是“大数据时代的行政基本法典”?我国行政基本法典宜全面回应数字法治政府建设的立法需求,定位于编纂数字时代的行政基本法典。  相似文献   

12.
公安机关双重行为是指由公安机关所具有的刑事司法和行政管理双重职能决定的刑事司法行为和行政管理行为。根据我国《宪法》、《国务院组织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及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我国公安机关具有刑事司法和行政管理双重职能。在刑事司法职能方面,公安机关的职责是:预防、侦查、制止、打击危害公共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破坏经济秩序,侵犯人身、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一切犯罪分子的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惩办特务、间谍分子;侦缉逃避侦查、审判和执行判决的人犯;追查被盗窃、抢劫的财物;管制各类犯罪分子;警卫法…  相似文献   

13.
准确界定公安执法行为的性质,一是公安行政复议,公安行政诉讼以及公安行政、刑事赔偿制度中遇到的一个棘手的疑难问题,笔者试想就界定公安执法行为性质的法律价值及其方法,略抒己见,以求教同仁。 一、影响公安执法行为性质难于界定的原因 公安执法行为的性质是公安行政行为还是公安刑事司法行为,通常是容易区分的,不难界定。然而,对有些公安执法行为是公安行政执法行为还是公安刑事司法行为却会产生难界定的情况。为什么有时会产生这种难于分辩的情况呢?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所致: (一)公安机关行使法律赋予的双重性的…  相似文献   

14.
对于侦查这一法律现象、价值权这种国家权力以及侦查程序这一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独立的诉讼阶段,在认识上存在基础性的矛盾。有学者对我国目前主体侦查机关--公安机关--的性质作了较客观的描述:“在我国现行司法体制中,公安机关具有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双重性质:就行政职能而言,主要是社会的治安管理,就司法职能而言,主要是刑事案件的侦查。”①与此相应,公安机关在职司刑事案件的侦查时与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统称为“公安司法机关”,分别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在刑事诉讼中“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负责侦查的人员被立法确认为“司法工作人员”(刑法第94条)。这种制度设计在无形中造就了这样一种认识:侦查的人员被立法确认为“司法工作人员”(刑法第94条)。这种制度设计在无形中造就了这样一种认识:侦查权是和检察权②、审判权这两种司法权并立的一种国家权力,为国家刑事司法活动所必需,因此与司法权属性相类似,地位、形象也基本相同。对于侦查、侦查权以及侦查程序的本质属性,人们往往避而不谈。由于这种认识上的漠视以及误解,现行立法体制中对侦查权缺乏必要的规制,一方面,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作为公安机关的“配合”者和“制约”者,无从对侦查程序施以实质性的控制,“侦查监督”严重不力,范围过于狭窄;另一方面,行政立法工作中又对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活动敬而远之,不加统摄。③这种制度建构上的缺陷导致了(最起码是放任了)侦查权这种行政在刑事司法活动中的扩张,使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长期难以从浓重的“行政”色彩中摆脱出来,实现刑事诉讼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在理论上,这种对侦查权的性质、侦查程序的定位存在的漠视和误解也严重阻碍了刑事诉讼学科基础理论的发展,这一点尤其反映在刑事诉讼法律关系、刑事诉讼职能、刑事诉讼主体、刑事诉讼构造等问题上。本文将从国家权力运行的基本规律入手,对侦查权的行政性作一论说。  相似文献   

15.
论国家所有权人与投资主体间的法律关系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过程中,政府正在将其所有权人代表的职能与国有企业投资人的职能分开,设立国有企业的投资主体,如国家投资公司、国家控股公司、部分国有企业集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国家授权部门等。这就形成了国有资产授权管理体系下的投资主体独立从事国有企业资本经营的新格局。要探讨国有企业投资主体的法律性质,必须弄清各投资主体的经济职能。国有企业投资主体产生之后,国家所有权人和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在法律上就成为两个主体,即行政法律主体和民事法律主体。这两个法律主体尽管在社会职能上是不同的,但两者之间存在的投资关系属于民事法律的范畴,应由民事法律关系来界定和规定  相似文献   

16.
论我国检察权的性质——定位于法律监督权的检察权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我国检察权的本质属性应为法律监督权,对检察权“行政权说”提出质疑。法律监督权是一元的而不是多元的,对全部检察职能都可以作出法律监督权的解读。法律监督权的理论基础是分权制衡论,宪政基础是人民代表大会下的“一府两院”制及宪法对检察机关性质的界定。  相似文献   

17.
按照中国现行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不能拥有侦查权,一旦拥有将超越行政机关的范围,但现实是各级公安机关都是“行政与司法的结合体”,即公安局长能够同时使用两种权力,而且可“一手遮天”随意变换。  相似文献   

18.
肖颂 《中国司法》2012,(6):96-96
司法行政机关肩负着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律教育等各项职能,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建设和推进依法治国进程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基层司法行政单位任务重、责任大,且人员编制少,点多面广,高度分散,干警单独执行任务多,接触社会多。如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的各项职能,抓好基层司法行政单位的管理,笔者认为:必须“软”、“硬”兼施,刚柔相剂。  相似文献   

19.
行政服务中心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服务中心的创建和发展是行政管理体制的一场革命,顺应了大部门制改革,预示着政府管理模式的巨大变革。但由于立法滞后,行政服务中心的法律地位、管理体制、职能定位等存在着不少障碍,要从行政组织法、行政实体法、行政程序法等多方面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理顺行政服务中心与政府机构内外部的法律关系,从而为行政服务中心的可持续发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提供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20.
一、司法体制改革需要探讨的范围何为司法体制?在实行“三权分立”的西方国家,这是很明确的,即法院的审判体制,如美国宪法第三条规定:“合众国的司法权赋予最高法院及国会规定和设立的下级法院。”(第一条和第二条分别规定立法权和行政权)在我国,由于我国宪法和法律并没有对司法体制作出明确界定,甚至连“司法权”、“司法机关”之类的概念也没有在宪法和法律里出现过,因而对司法体制并无定论。传统的说法是公检法三家,但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士倾向于将我国的司法机关界定为检法两家,其主要理由是“公安机关只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