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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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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由租赁合同入手,以《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原则为依据,分析了房屋租赁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及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在此基础上对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问题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2.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纠纷的解决必须立足于我国现实国情,充分考虑民众正义理念,在法律规范不明的情形下,坚持诚实信用原则,维护交易习惯,有效平衡承租人、出租人和第三人的利益,实现法律理性与传统裁判思维的良好结合。同时,在立法上也必须从多方面完善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制度,以减少社会现实冲突及裁判中的法律适用冲突。  相似文献   

3.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在出租人出卖租赁物时,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它是承租人的-项具有物权性质的法定权利,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承租人只能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行使购买权而不能以优于第三人的条件购买租赁物.同时,承租人与抵押权人并存时,谁的购买力优先的问题应引起人们法律上的思考.  相似文献   

4.
金可可 《求索》2008,(9):128-130
贝克尔通过对权利的不同分类方法而提出了区分债权与物权的三个特征。就客体本身而言,物权与债权的区分是“特定的物”与“债务人及其财产”的区别;从权利的效力范围上来看,物权作为绝对权,其效力是针对一切人的,而债权作为相对权,其效力则仅针对特定人;从权利保护的方式上来看,债权的法律保护是直接的、针对客体本身的;物权的法律保护则是间接的、针对侵权第三人的,而并未直接针对其客体(物)。  相似文献   

5.
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如何保障自己的债权得以实现呢?我国民法为债权人设计了三种制度:一是事先保障,即债的担保制度。二是事后保障,即违约责任制度。三就是债的保全制度,此制度包括代位权和撤销权,即通过债的对外效力最终实现债权人的债权。本文仅就其中的代位权制度进行探讨。 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合同法司法解释中称其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代位权制度最早出现在《法国民法典》中,《日本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对此也有规定。我国1999年3月15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合同法〉司法解释(一)》)专门就代位权作了规定和解释。 依据《合同法》和《〈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的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必须具备如下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  相似文献   

6.
效力待定合同主要包括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的合同、无权代理人以他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三类。我国《合同法》对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规定并不十分明确。通过对其概念和与其他法律制度的冲突分析,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应该采取无效说更为科学和合理。  相似文献   

7.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制度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租赁物的作用,减少交易风险,维持既有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但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一种期待权,还是一种既得权,在实践中则存在很大的争议,各法院的判例也不尽相同。本文作者拟从优先购买权的性质来探讨期待权在优先购买权制度中的含义。  相似文献   

8.
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行使的实质条件为在同等条件下。然而,对于同等条件的界定,当前学界尚未形成一致意见。要在平衡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利益的前提下实现优先购买权,避免优先购买权流于形式,就必须对同等条件的内涵和外延进行明确界定。实践中,该条件既要保证具有一定的客观标准,又要确保具有相当的弹性,才能使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行使具有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9.
邓绍秋 《求索》2007,(3):104-106
免责务款作为合同中的重要务款,在实践运用中非常广泛,尤其是在格式合同中。由于免责条款本身的性质特点,国家法律必须对它的制定和就用进行一定的法律干预,以维护合同契约的基本原则和交易的社会秩序。但从《合同法》本身条文来看,其对免责条款的相关问题规定并不多,还很不完善。免责条款效力的认定,应借鉴域外有关免责条款的规定,从免责条款生效的形式要件、实质要件及对免责条款效力的解释等三方面来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0.
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性质和效力一直以来是学界争论的问题。在几种学说观点中,形成权的定性最为符合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性质。当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条件具备时,优先购买权人只需要向转让人做出行使权利的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在双方之间成立股权转让合同。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对转让人和外部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效力不产生影响。通常而言,转让股东与外部受让人的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另外,公司章程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但是,实践中必须确保公司章程是遵循合法、善意以及公平的理念设置股权转让的规则。  相似文献   

11.
租赁权的性质决定其制度安排,在理论上对于租赁权的性质有几种不同学说,包括有租赁权债权说、租赁权物权说和租赁权物权化说。租赁权具有基于占有产生的直接支配效力、排他效力,归属于用益物权。也正是因为租赁权是物权,租赁权应该依据用益物权的属性重新加以构建,租赁权处分不能适用合同法中有关债权转让的规则,而应适用有关物权处分的规范。  相似文献   

12.
《劳动合同法》中用工的涵义应采"实际使用说"。用工并不能取代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地位。用工的效力应在于:一方面,在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确认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已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建立并履行,从而保护劳动者权益;另一方面,在劳动合同成立与生效分离的情况下,用工成为认定劳动合同生效的法定标准,从而弥补附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不足。应在明确用工内涵和效力的前提下,对《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文进行修改。  相似文献   

13.
《合同法》第52条是判定合同无效的主要依据。由于概念的模糊性和价值判断的复杂性,该条在适用上存在诸多问题。结合该条的五款规定,建议在民法典编撰时以"公序良俗"取而代之。因此,正确理解公序良俗和效力性规范是适用该条的关键所在。应按照一定的方法和原则,通过整理典型案件和司法解释的方法对公序良俗进行类型化研究,从而使公序良俗的概念具有相对的明确性。根据语义解释的方法,该条应为效力性规范而非管理性规范。现有的形式区分标准存在不足,应运用利益衡量方法,以实质标准判定合同无效。  相似文献   

14.
《合同法》第50条为规范基础的规范路径只能解决公司法定代表人表见代表情形下的合同效力问题。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无权代表的法律后果构成法律漏洞,应类推适用《合同法》第48条无权代理制度进行漏洞填补。违反《公司法》第16条的担保合同并非当然无效,因违反《合同法》52条第2项而导致合同无效的,公司可基于共同侵权向相对人和法定代表人就其造成的损失主张连带损害赔偿责任。相对人非善意的情形包括明知和过失两种,此时担保合同对公司效力待定,相对人原则上不享有撤销权。公司拒绝追认的,相对人可主张由法定代表人替代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相对人和法定代表人均有过错的,根据《民法总则》第17(3)条款的规定,他们应当根据双方的过错各自承担责任。  相似文献   

15.
优先购买权具有形成效力、优先效力和追及效力。在按份共有人作为出卖人对第三人有偿出让其所享有的共有财产份额的情况下,其他按份共有人在遵循了与第三人完全相同的交易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其有权按照出卖人与第三人约定的相同条款强行缔结买卖合同从而实现其优先购买权。  相似文献   

16.
合同的效力规则是合同自由的法律边界,电子商务给合同的效力规则带来了挑战,有关规定应予完善。应明确规定电子错误制度,以便在自动化交易中意思表示不真实时保护消费者利益,规定该制度适用于一切自动化交易,而不仅仅适用于计算机信息交易。通过网络订立合同时,应就合同条款提请对方注意、并应对方要求予以说明,并且明确规定其具体方式及其法律效果。  相似文献   

17.
遗产酌分请求权属于债权,其效力应当优先于法定继承权。在进行遗产酌分时应考虑被扶养人和扶养人的情况、被继承人的意思、继承人的基本情况以及遗产数额的多少。  相似文献   

18.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第三人转让股权时,受到原有股东优先购买权的限制;就违反该程序订立的股权转让合同,学术界与实务界的观点已趋于一致,即该类合同为有效合同。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公司法解释四》(征求意见稿)的第27条的裁判规则,结论却大相径庭。正确适用该款司法解释的关键在于重新以股权转让为中心,以违反法律效力性强制规定否定合同效力,进而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程度的保护。  相似文献   

19.
《合同法》第229条揭示租赁合同对第三人的对抗性和承租人对新的所有权人的对抗性,所以应将其解释为"买卖不破租赁"规则。"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的运用空间和将来在实践中所产生的作用是积极的,并且是必要存在的。条文规定的简约使得其适用有着极大的争议性,必须对其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20.
消费者撤回权在各国立法中的普遍确立是为了保障消费者能够实现其真实意思表示,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撤回权规定于经营者义务部分,并不符合消费者撤回权的权利本质。消费者撤回权建立在消费者合同基础之上,以解除消费者合同为行使目标,因此我国未来修改《消法》时,应在创设的"消费者合同法"一章之合同效力部分规定消费者撤回权的适用和行使问题。为确保上述立法目的的实现,未来的《消法》应进一步扩大撤回权的适用范围、明确规定经营者的告知义务、完善消费者行使撤回权的方式和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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