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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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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论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知识产权的兜底保护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知识产权法通过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鼓励技术创新来达到促进社会进步的目的 ,而反不正当竞争法则通过维护正当竞争秩序、制止非法竞争行为来达到相同之目的。因此 ,在知识经济时代 ,必须协调两者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的关系 ,充分发挥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知识产权的兜底保护作用  相似文献   

2.
知识产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从表面上看似乎是相 互冲突的法律规范,前者意在维持知识产权人的一种垄 断地位,而后者则意在限制或破除垄断。深入考察我们发 现,二者其实是追求同样的目标的,即社会财富的增多。 所不同的是,知识产权法是通过赋予知识产权所有人以 专用权利来保护权利人的合法利益、鼓励技术创新;而这 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垄断、反过来也会妨碍技术创新。正 是在这个意义上,需要涤清知识产权在反不正当竞争法 体系中的地位--反不正当竞争法以维护正当的交易秩 序、保障有序竞争为目的,禁止这种专用权利的滥用, 同样达到促进技术进步的目的。  相似文献   

3.
论知识产权法与竞争法在促进有效竞争方面的平衡与协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冯晓青 《河北法学》2008,26(7):40-49
知识产权法不仅需要维护权利所有人的利益,而且需要服务于维护公平竞争的目标。在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竞争法之间,存在一种利益平衡问题,需要实现知识产权的行使与反垄断控制、反竞争控制间的平衡。这种平衡机制总的来说是平衡各种应当保护的利益,主要涉及知识产权的私人利益和促进公平竞争的社会利益。  相似文献   

4.
商业秘密是现代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和战略资源,随着知识产权制度的不断发展,许多国家或地区都在不同程度上对商业秘密予以法律保护,我国也建立了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为基础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但是将商业秘密保护置于竞争法体系下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和不足,已无法适应我国鼓励、促进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的现实需求,故制定统一的商业秘密保护法、完善商业秘密保护的各项制度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5.
现代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竞争关系”之界定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和公众的利益为目标。而以直接竞争关系为前提认定不正当竞争行为 ,会使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其他市场参与者的合法利益得不到相应的保护。因而 ,反不正当竞争法不仅应当将违反禁止性竞争法条款的直接竞争关系纳入其规制范围 ,而且还应当将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而以主动进入争夺交易机会、促进他人竞争和直接侵害消费者或公众利益等方式构成的间接竞争关系也纳入其规制范围。  相似文献   

6.
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以下简称竞争法)是大多数国家确立市场规则、调控市场活动、促进经济发展的基本法律规范,通常被称为经济宪法。仲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的竞争法,该法的颁布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竞争法律制度的初步确立。本文通过中美韩竞争法的立法模式、执法机构、调整范围的法律责任的比较,就我国竞争法律制度的完善谈谈个人看法。中美韩竞争法的立法模式美国竞争立法始于19世纪末。当时美国正处于工业化迅猛发展的时期,以托拉斯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各…  相似文献   

7.
在《反垄断法》出台实施的背景下,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促进其与《反垄断法》的协调,成为完善我国竞争法体系的重要环节。本文认为应从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一般条款、调整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类型、强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民事责任、建立竞争执法协调机制等方面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并提出了相关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8.
王艳林 《法治研究》2016,(6):128-134
对于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如何修改,有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二法分立路径与统一路径之别.现在公开征求意见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是在二法分立的路径上进行的,删除了原法规定的五条,主要涉及反垄断规范,补增三条,主要涉及网络竞争和行政机关的授权.本文立足于二法统一路径,指出反不正当竞争法删除反垄断规范,成为私法的特别法会有可能生成新的矛盾与冲突,愿景令人担忧.授权行政机关认定不正当竞争,有违法治政府的精神和网络经济成功发展之最低限度监管的原则.本文提出:借此修法,让反不正当竞争法走向竞争基本法,当是一个符合竞争法世界发展趋势尤其是转型国家竞争法制度演进趋势的选择,并从理论和修法建议上回答了取向统一竞争法的种种问题.  相似文献   

9.
竞争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运行机制,伴随着入世,我国已步入国际市场竞争的行列。如何完善竞争法,维护有效竞争,推动经济发展就显得异常重要。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世界上第一部专门的立法,本文通过分析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特点,结合从中得到的启示,对完善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提出了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0.
一、概述知识产权法与竞争法均是近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 ,是两大独立的法律部门。知识产权通过对相关权利人的法定权利的保护 ,旨在鼓励创造性的智力活动从而促进技术进步与社会经济的发展 ;而竞争法则是对完全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的否定 ,它通过国家干预排除各种竞争障碍从而为整个社会创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这两个法律部门构成了市场经济的重要法律支柱。然而 ,由于这两大法律部门有着各自的宗旨、目标与侧重因素 ,存在着固有的矛盾。从逻辑上看 ,知识产权法是竞争法的例外 ,它实质上通过授予权利人一定限度(如特定时间、范围等)的…  相似文献   

11.
张怀印 《人民司法》2023,(16):26-33
近年来企业数据竞争纠纷案件频出,虽然学界和实务界对数据权益保护有赋权模式、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和竞争法模式之争,但是司法实践中仍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为主。法院审理数据竞争纠纷通常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商业秘密条款、互联网专条和一般条款来解决,但适用这些条款时存在商业秘密范围有限、互联网专条解释难以及一般条款论证不充分的问题,导致企业数据竞争行为缺乏明确的规则指引。企业数据具有财产性和企业对其数据的事实控制情况,有法律保护的必要。企业数据的法律定位并非财产权利,而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下的一种财产性利益,我国应当在司法上明确一般条款的具体适用规则,并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增设规制企业数据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化条款。  相似文献   

12.
《反垄断法》的出台与我国竞争法体系的协调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一、《反垄断法》是我国竞争法体系中的龙头法 竞争法作为以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为基本内容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在各个国家和地区不仅在名称的使用上有差异,而且在内容方面也是不尽相同的。在一些国家和国际组织,竞争法就是用来指代反垄断法的,反不正当竞争的内容一般不包括在内,即使有,也属于附带而不占重要的地位。但是,多数国家和地区的竞争法除反垄断法外,还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内容,只是在具体的立法模式上,有的采取将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合并立法,有的则是将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分别立法。  相似文献   

13.
知识产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从表面上看似乎是相互冲突的法律规范.前者意在维持知识产权人的一种垄断地位,而后者则意在限制或破除垄断。深人考察后,我们发现,二者其实是追求同样的目标,即社会财富的增多。所不同的是,知识产权法是通过赋予知识产权所有人以专用性权利来保护权利人的合法利益、鼓励技术创新。  相似文献   

14.
本文试从探讨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一些不足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性质来分析两者关系,并结合相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起到保护和补充的情形论证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知识产权法保护和补充的正当性和必要性以及探讨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知识产权补充性保护的情况。  相似文献   

15.
侯帆 《律师世界》2001,(6):17-19
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的关系可谓源远流长,早在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就把不正当竞争纳入知识产权法的规制范围,到现在,竞争法已成为维护自由公平秩序,保护公共利益,内容丰富的市场行为控制法。现在大多数国家均有专门的知识产权法对知识产权进行规制,然而竞争法的参与将使知识产权的行使更加完善,使我们的市场经济更加成熟。一、知识产权的性质及其与竞争法的关系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知识产权的产生基于特定的社会需要。根据利益说的观点,权利的本质为法律…  相似文献   

16.
聂若愚 《法制与社会》2013,(15):246-247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已经施行了近二十年,该法对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保护知识产权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起了重大作用.但是,该法制定之时,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初期,很多问题没有显现.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诸多不正当竞争和破坏知识产权的行为充分暴露出来,并且出现很多新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已逐渐不适应于经济发展的需求.因此,本文以德国为例,论证中国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关于知识产权,竞争行为方面的缺陷及其完善.  相似文献   

17.
吴汉东 《现代法学》2013,35(1):37-43
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权利具有本原权利与救济权利之分,但两部法律在功能目标与保护对象方面有相通之处。我国的竞争立法,应采取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与规制限制竞争及垄断行为的分别模式,扩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主体范围,注意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相关民事立法的衔接和协调。在制裁不正当竞争行为方面,可考虑增加侵权行为认定的概括式条款,同时着力解决网络环境下反不正当竞争法面临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新问题。  相似文献   

18.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十问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对象应为经营者、消费者与公众以及他们的利益;对经营者应取消营利性的限制,凡其行为促进或足以促进其他经营者的竞争,不问是否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皆可视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主体;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宜采取一般条款加特别列举的方式;在禁止性条款上,应根据保护客体的不同,采取三分法把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化;为更好地平衡经营者之间、经营者与消费者和公众之间的利益,应合理设置适用除外制度;应取消商品知名度的限定,直接以商业标记是否为相关公众所周知作为禁止混同条款适用的前提;应将不可期待的烦扰纳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禁止范畴;单列条款对比较广告进行规制;明确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在调整范围和法律适用等方面的差异;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在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成果保护上,呈并列关系。若依反不正当竞争法创设出公平竞争权,将有悖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公平竞争秩序的主旨,扭曲其保护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功能,窒息公平竞争。  相似文献   

19.
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日臻完善,公众的法律意识的与之日俱增,企业也愈加注重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期冀通过更加完善的法律来保障自身权益。从上世纪80年代至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颁布、修订与实施了《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多部法律,初步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对知识产权予以保护的法律体系,较好地保护了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实现企业合理竞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存在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主体方面的界定范围狭窄等弊端,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也就存在着不尽完善之处。因此,本文立足于《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从存在的问题入手,剖析保护的不足,找出《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缺乏关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般条款、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涵盖不全以及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限定过于狭窄、缺乏兼备独立性和权威性的执法机关等问题,并提出可行的对策加以完善对策,以期为更好地发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作用,实现企业之间的合理竞争。  相似文献   

20.
论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诞生源于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它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极为密切,二者形成了相辅相成的互动关系,一方面,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保护知识产权,特别是保护那些不能直接获得知识产权单行法保护的智力成果及相关成就有着不可缺少的补充作用,另一方面,知识产权制度本身的建立,也有利于市场竞争秩序的健康发展,所以,在某种意义上,可以反过来说,知识产权法是竞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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