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80 毫秒
1.
程龙 《行政与法》2010,(6):101-103
在现代法律文明之中,程序承载着对于法治、自由、人权等价值目标的功能意义;而程序正义作为一种法律理性价值在公共领域的应用,保障着公民的平等自由,同时也是公民诉讼权利实现的前提之一。在这种意义上,程序正义可以说是现代法律文明的理性价值之渊薮。  相似文献   

2.
本文认为在民法关于无体物的法律关系中,即在权利质押、知识产权法律关系中权利既作为法律关系的内容,又作为法律关系的客体,这是不符合逻辑的。文中指出应视这些状态下的"权利"为一种状态,一个概念,由此形成一种无体物,成为客观对象,从而与有内容、有意志或利益的"权利"相区别。  相似文献   

3.
现有的政治制度与法律制度都缺乏对后世人权利的关怀。现世人同意的现代民主制度,存在后世人这一主体的集体缺位;以此为基础建构起来的现代法律制度,以补偿性正义原则贯彻始终。补偿性正义原则的核心思想是维持现有的状态,导致保障后世人权益法律保护制度在现代社会的缺失。自然权利及其相关理论认为,后世人具有权利,现世人具有保障该权利的义务,保护后世人权利的法律制度应该且必须建立。我们应建立对现世人同意民主决策的审查机制;用风险控制原则补充补偿性正义原则;以风险控制原则为指导,审视诉讼主体资格、损害事实与因果关系、法律责任等现有相关法律规定,以建构后世人权利法律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4.
在我国的宪法语境下,法律保留虽不能从依法治国原则当中必然导出,但其本身的法治意蕴却与后者神脉相通。这一法治逻辑在抑制行政权、保障公民权利之时,又受制于内生其中的民主逻辑而无力约束代议机关本身。对于前现代、现代与后现代并存的当下中国复杂社会,此种张扬立法权而抑制行政权的古典法治模式可能无法有效回应社会的挑战。对此,法律保留设计宜拿捏分寸,恰当收敛保留密度,并借助其他制度共同平衡强大的政府与公民自由权利之间的紧张。  相似文献   

5.
论法律正义的成因和实现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周旺生 《法学评论》2004,22(1):36-41
法律正义的主要成因在于法需要有正义的进入 ,需要以正义作为一种基本的价值目标 ,以导引法和法治在其基本路向上达致比较理想的境况 ,使社会主体从法律秩序中获得正当利益。而法一经以正义为基本价值目标 ,其本身转化为法律正义 ,法的规格和精神品格便也因之而升华。正义是检视或评判法之良恶优劣的无以阙失的标准。正义之中包含大量具有普遍真理意义的规范。在法中摒弃或作贱正义 ,便会使法沦为恶法或劣法。正义观念是促进法的进步性的变革的经常性力量。正义也是法之阙失的一个重要弥补力量。法律正义注重以富有理性的方式实现其价值 ,注重建立富有理性的社会制度特别是社会资源配置制度 ,注重在权利义务分配机制、经济机会、社会生存和发展条件方面确立、维护并保障实行正义的制度。这是正义的主题 ,也是实现法律正义的主题。法治如若漠视以社会正义或分配正义为其精神中枢 ,就易于甚至必然会蜕变为精巧的、层次更高的专制暴政。实现法律正义价值 ,也需要注重形成和实施合乎理性的补偿制度和处罚制度。法律正义的实现 ,在中国与法治国家之建设有着无可阻碍的关联。这种关联首先渊源于法和正义的天然联系。现代法治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正义之治 ,就是以充分体现正义的良法美制所实行的治理。  相似文献   

6.
任满军 《时代法学》2006,4(1):28-31
法律正义以一种整体性的至善理念形态长期存在于人们意识之中,并成为法律的终结价值和绝对精神。古代思想家们从自然法角度论证人类的正当理性就是自然法,且制定法应当具备自然法的所有秉性,从而确立了法律正义根源于人类自然理性的基本命题。对法律正义的长期探索反映了人们对法律所应当具备的道德基础的理性关注。后现代法学的理论误区就在于对人类的这种恒定的自然理性的否弃。  相似文献   

7.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深入,世界主义的理想也深入到法律理论之中。在当代法学理论中,法律世界主义的理论形态和基本主张已经获得了很好的阐释。世界主义法的理论形态主要表现为超国家形态、国家形态和非国家形态。世界主义法以无边界的权利和正义的观念为基础,以"世界公民一公民"关系的互动为动力,以法生成和法适用的去国家化为表征,着力展现出法律世界主义的基本主张。通过这些主张,基于民族国家法范式的主权概念获得了扩展,公民概念得到了丰富,权威概念受到了消解,权利和正义的理解范式发生了转换。世界主义法范式正逐步取代民族国家法范式,成为现代法律理论所关注的中心。  相似文献   

8.
生物安全法之正义价值探析——以罗尔斯正义理论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生物安全法的正义价值体现为自由和平等两个侧面:自由侧面体现为公众和现代生物技术研发应用者的权利和相应的义务,平等侧面体现为法律地位平等、机会平等和待遇平等。根据罗尔斯正义理论,自由和平等在生物安全法中遵循"自由权利优先→机会平等→合理差异"的适用顺位,并表现出实质正义和社会正义的倾向性。如果正义价值与生物安全法的秩序价值和效率价值发生冲突,则后两者在价值取向上应服从于正义价值的要求。  相似文献   

9.
法治思维和法律思维是两个相似却有区别的概念。法律思维是指利用法律基本概念、法律方法来对社会问题进行逻辑的、理性的分析的思维方式。法治思维是以限制权力的滥用为出发点,要求维持权力与权利之间的平衡,视权利为本位,以保障权利的实现为核心,让权力在法律范围内行使。两者虽然都推崇法律至上、都注重程序正义、本质都是逻辑思维、理性思维,但两者还存在着主体、对应概念、侧重点方面的差异。  相似文献   

10.
国际私法中法律选择方法的价值探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法律选择方法①中的价值观,表现为对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的不同追求。传统方法追求法律选择中的形式正义,现代理论则主张以法律适用的结果和利益来决定法律选择,即追求法律选择中的实质正义。法律应当是两大价值的综合,即法律旨在创设一种正义的社会秩序,那么当代②法律选择追求的应是两者的融和与平衡。最密切联系原则依托于连接因素,又使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得以发挥,为两种价值观的平衡实现提供了可能。而最终价值的真正实现,还必须对最密切联系原则的成熟形态进行不断地探索。  相似文献   

11.
新的十六字方针是法律体系建成之后的必然选项,其实质是追求法律的正当性与司法的公正性,提倡一种相对积极主义的司法理念,强调社会安全与司法人权保障的平衡。司法积极主义是对简单遵循文义的专属主义反思化的结果,并非意味着基于秩序安宁而造法。司法克制主义和积极主义,都有相同的出发点。二者的根本分歧在于如何理解解释法律、寻找法律和创造法律的关系。绝对的积极主义因存在明显的违背教义学和罪刑关系的痕迹而应当引以为戒,相对积极主义因包含着法律的道德价值从而更能促进公正性的实现。当前我国的司法犯罪化理论如果被不加甄别地践行,或者不进行细致化的推演,可能具有绝对积极主义色彩而走向公正的反面。因为刑法包含着规范属性和道德属性,这意味着人道精神与法定理念互为补充,意味着公正和人道成为刑事司法的目标。相对积极主义的特征是注重方法论的合刑性以及合宪性要求。  相似文献   

12.
生态补偿的理论蕴涵与制度安排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在不同学科的研究视野中,生态补偿有着不同的理论蕴涵。生态学理论所探究的生态效益补偿为法律制度中的生态效益补偿指出应遵循的一般规律;经济学上的生态效益补偿则从成本效益的角度揭示了法律制度中的生态效益补偿的障碍根源和应当解决好的问题;法学则以公正作为首要的价值目标,体现在生态补偿制度中,以权利义务的平衡与协调为逻辑起点,彰显了浓厚的人文关怀。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应然逻辑构成要素应当包括生态补偿的主体、补偿的标准和补偿的方式等。  相似文献   

13.
维护社会正义是舆论、媒体与司法实践的共同目标。从系统论看,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有助于社会正义的实现。司法案件舆论引导是三者互动的一种常见状态。在司法案件舆论引导中,供给专业法律知识能够促进三者的良性互动。本文以极具代表性的昆山案为例展开案例研究,发现新闻媒体通过法学专家向公众供给专业法律知识、司法机关自媒体向公众供给专业法律知识,能够促进舆论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实现司法案件舆论引导效果。社会正义的维护并非仅靠法治实现,司法与舆论、媒体的互动能够更好地落实法治的正义精神。  相似文献   

14.
Abstract. The author analyses the concept of legal security from its historical evolution to its main structural aspects. In the first part he argues that legal security is a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concept of the modern world. He considers a series of factors which lead from the general concept of security generated by an ideological monism and the social rigidity characterizing the Middle Ages to the concept of legal security protected by the legal monism of the modern state, where legal security, understood as formal or procedural justice, has become a principle inspiring the entire legal system. Then he considers legal security in the social state as the expression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man and his social needs. In the second part the author makes a structural analysis of the concept of legal security in a modern legal order, identifying the different spheres in which it can be found: state,—focusing on procedural guarantees as limits to power—, law—considering the internal functioning of the legal system—, society—stressing the effects of the action of the social state on the idea of legal security.  相似文献   

15.
朱继萍 《法律科学》2007,25(4):36-44
规范性是法律的基本意义或重要特征.法律规范作为关于法律规范性的概念,不仅承载着解说法律规范性来源的理论使命,也作为法律规范性实现的基本条件之规定担当着诠释实证主义法学或"强制"或"规范"的法律规范理论的重任.实证主义法学从"法律之内"解读法律规范性的努力,使法律规范不仅是与道德没有必然联系的逻辑的和观念的意义结构体,而且有自己特殊的表达或表现.对法律规范的概念意义、逻辑结构体及其效力表达进行动态或静态的考察和分析有助于我们系统和深入地认识法律规范问题,进而深化关于法律概念及实践的理论探讨.  相似文献   

16.
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科学建构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本文针对我国法律体系即是部门法体系的观点进行了评析 ,认为无论是在划分的标准、目的、原则上 ,还是在内容上都存在着根本性缺陷 ;提出了建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原则 ,即权利的神圣性与权力制衡的对抗性辩证统一原则、公平与效益辩证统一原则和自由与秩序辩证统一原则 ,进而提出了以利益为标准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划分为在宪法统领之下的国家法、社会法、家庭法和自治法四大部类的新观点。  相似文献   

17.
我国预算法修订的规范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蒋悟真 《法学研究》2011,(2):146-159
追求和实现预算民主是我国预算法修订的目标之一。预算法律关系是公共预算关系的抽象和拟制,是立法者运用立法技术制定法律规范的基础和指引,在预算立法与实践之间起着承启的作用。修订预算法应加强预算法律主体的开放性和制衡性,规范和完善不同的预算法律行为及其法权配置,并使预算法律责任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对预算法律文本中蕴含的各类法律关系进行规范分析,旨在通过对预算法律所预设的逻辑秩序进行阐释和解析,进而说明和论证预算法律规范设定的主体、行为和责任等逻辑秩序与预算实践秩序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8.
苏青 《法律科学》2011,(3):76-83
法益概念的产生对大陆法系国家刑法理论的发展有重大的意义。法益理论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被赋予不同的内容。自由主义始终是法益概念的精神内核,坚持法益论就必须坚持刑法的个人主义与规范主义。基本法实现了法益概念规范性与非规范性之间的平衡,现代刑法必须强调宪法的重要作用。宪法和刑法规定是对刑法保护客体的规范限制,此外,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及实害原则也是对刑法保护客体的重要的限制原则。  相似文献   

19.
自清末民初以来,将法理解说为法律原理就成为法学界的通例,但其界定方式则有四种:一是径直以法律原理定位法理;二是将法律原理、法律原则并列来定位法理;三是将法理视为由法律原理推导出的法律一般原则;四是认为法理是指法律原则,但包括法律原理在内。法理和法律原理的存在是一种客观的必然:世上的万事万物都应有其存在和运行的原理,法律自然也不例外;法律作为人类的伟大创造,自身即蕴含着追求正义等法律价值的法理;法律的价值观念虽因时代、地区的不同而会有所差异,但其中的基础法理却不受时空影响;对法律的分析和研究舍法理之外别无他途。立足于已有的研究成果,可将法理界定为"在综合各种法律现象的基础上,由学者所抽象并为社会所认同的有关法律基础、法律根据、法律判准、法律渊源的基础性、普遍性原理"。同时,法理与自然规律、社会价值、内存于法典和单行法律中的法律原则以及事理、情理等存在明显的差异,不可混淆。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