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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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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几年来,在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大幅增加的同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以申诉超过仲裁申请期限不予受理的案件亦大幅增加.济南市市中区法院1997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7件,其中尚无仲裁委以超过仲裁申请期限不予受理的案件.到1999年,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总数  相似文献   

2.
李玉林 《山东审判》2005,21(4):95-97
近年来,程序的独立价值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并进入了以程序公正为价值追求的诉讼程序改革阶段。最为典型的改革即为案件受理制度和案件审判流程管理的改革。案件受理制度的改革,肇端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三个分立”的改革,而审判流程管理改革是在“立审分立”即“统一立案”改革(又称为“大立案”改革)的深化过程中探索到适合我国现实状况的审判管理方式的改革。立案方式的改革,改变了过去立审不分的传统诉讼模式,案件受理作为一个独立的诉讼阶段程序,与案件审理、案件执行并行为诉讼的基本框架。而审判流程方式的改革,改变了过去以行政手段管理诉讼案件的传统案件管理方式,提高了案件管理的效率,使案件管理走向科学化、现代化、民主化。  相似文献   

3.
一、案件管理中存在问题 (一)审查协调制度有缺陷。司法实践中,由于审查协调小组成员分散,每周召开会议根本不太可能,所以,多数案件的分流,仅是内勤登记,科长审批,分管检察长签发分流,从而直接导致审查协调制度形同虚设。 (二)有的初查案件期限过长。检察机关受理案件后,因人员难找,加上有的知情人不肯提供实情,从而  相似文献   

4.
一、《民事诉讼法》修正后全省法院民事再审案件受理和审查的现状(一)民事再审受理和审查程序面临形势一是民事再审案件收案数量大量增加,再审审查工作面临巨大压力。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管辖上提一级后,大量民事再审案件集中到了省法院,民事再审审查工作面临着当事人不服  相似文献   

5.
在联邦德国,宪法诉讼是指公民因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或其他权利受到某种法律的侵犯,而向联邦宪法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宣布该法律违宪而且无效的一种诉讼制度。任何公民,只要认为某项法律侵犯了宪法保障的权利,无论侵权案件是否发生,也不论是否涉及到本人的利益,都能提起这种诉讼。宪法诉讼是违宪审查的一个重要内容。然而,联邦德国的这种诉讼制度与英美法系的违宪审查制度有着明显的不同:第一,受案机关不同。英美法系的违宪案件,受案机关与其他案件一样,均由普通司法机关受理。任何其他机关均不得过问,联邦最高法院拥有终审权;在联邦德国,宪法诉讼的受理机关,与其他案件是不同的,前者由联邦和各州的宪法法院受理,后者则分不同情况,由普通法院和行政法院分别受理。第二,提起诉讼的原告不同。英美法系的国家,对于违宪案件的诉讼,原告须是违宪案件的直接受害人(或其监护人):  相似文献   

6.
一、回避制度之法律价值 (一)回避之概念及分类 审判回避制度是指与承办案件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的审判人员或与审判有关的其他人员(包括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等,下同),退出或避开对该案件的审理等活动的诉讼制度。审判回避一般分为三种,即自行回避、申请回避、职权回避。自行回避是指审判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受理案件后,预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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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查研究的相关说明 (一)研究背景 分案起诉制度是人民检察院对于提起公诉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的案件,在不妨碍整个案件审理的情况下,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的案件分案,分别以独立案件提起诉讼,法院分别受理的制度.[2]分案起诉制度在我国虽然缺乏明确的立法规定,但是在一些司法解释中有所体现.  相似文献   

8.
(一)提高受理案件的质量,降低退补率。我们认为,受理高质量的案件是减少案件退补率的基础,为此,我们明确提出要严把案件受理关,首先是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决不受理,从而为审查起诉阶段减少退查提供条件;其次是对于退查重报的案件,明确规定谁退查谁受理,任何其他办案人员不得代收。并且理顺侦查部门与公诉部门在退回补充侦查过程中的关系,使两家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大大提高案件补充侦查的质量。  相似文献   

9.
王振宇 《中国法律》2004,(6):29-32,97-103
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起步虽晚,但是发展的速度很快,尤其是自行政诉讼法(1989年)颁布以来。行政诉讼更是出现了跳跃发展的势头。据统计。自1989年至2003年,全国各级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90余万件,单独受理赔偿案件近2万件。受理非诉执行案件超过300万件。受理案件数量平均每年的增长率超过20%。  相似文献   

10.
谈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周顺昌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涉及多方面的政策、法律关系,处置是否得当直接影响到对当事人诉权的保护和对这类案件正确及时的审理,有必要加强探讨。劳动争议案件受理的特点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与一般民事案件的不同点:一是争议发生后,可由用人单位...  相似文献   

11.
(一)对于案件管辖的确定,人民法院在受理立案中仅进行初步审查,只要相关证据在形式上符合法律规定,即可依法决定受理。但在受理案件后,被告方依法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受理案件的法院应当就确定案件管辖权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进行全面审查,包括对有关证据的审查认定。(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关于"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旨在将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的最低审级确定为中级人民法院,并未排除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行使管辖权。  相似文献   

12.
《山东审判》2011,(6):26-29
一、当前民间借贷案件的主要情况和特点(一)案件数量逐年增多从全省法院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案件来看,2006年受理30403件,2007年受理33036件,同比上升8.66%;2008年受理45385件,同比上升37.38%;2009年受理50688件,同比上升11.68%;2010年受理59169件,同比上升16.73%;2011年1-9月份受理47495件,已达到去年受理案件数量的80.27%,同比增长5.3%。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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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伟 《中国审判》2012,(4):98-101
一、实证分析:调解的价值是如何实现的(一)样本的采集我国80%到90%的案件集中在中、基层人民法院,这些案件中又以民商事案件居多。中、基层级人民法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的难度低于高级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但其中的绝大多数却是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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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审判》2003,(1):11-12
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一项新的审判业务。几年来,辽宁省的国家赔偿审判工作从“积极受理、慎重处理”起步,到目前已形成了“积极推进、真抓实干”的局面。在我国《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八周年之际,我们对全省高、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自1998年至2001年受理的国家赔偿案件(不含行政赔偿案件,下同)及对生效决定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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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公诉案件决定审查起诉。在实践中,曾有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予以受理,并在受理后经审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和第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此,一种意见认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属于自诉案件,人民检察院不应当受理;另一种意见认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请问:人民检察院能否受理此类案件并作出不起诉决定?福建读者王海金王海金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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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院审理著作权案件的概况民法通则的颁布实施,特别是著作权法的颁布实施,给人民法院审理著作权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批著作权案件。1991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一审著作权案件153件,审结146件。其中,判决、裁定的53件,调解的47件,撤诉的41件,移送有关单位的4件,终结的1件。从法院受理的著作权案件看,大体有以下特点: (一) 案件呈上升趋势,但上升幅度不大自民法通则颁布实施后,人民法院开始受理著作权案件。从1986年至1991年共受理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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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2010,(7):111-111
日前,浙江省司法厅下发《关于全省实行法律服务机构代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制度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行法律服务机构代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制度。该制度是指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对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案件的  相似文献   

18.
论审前准备程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审前准备程序概述 (一)审前准备程序的概念及特征 审前准备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为庭审工作及时顺利 进行,对已经受理的较为复杂的民事案件,在法定期间 内送达法律文书和诉讼文书,被告答辩后,由一方当事 人申请或受诉人民法院批准,双方当事人进入庭前准 备程序的制度。该程序的主体内容,就是为了使案件达 到适合判决的程度,而对案件的内容即主张和证据之 间的关系进行准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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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案件承办人的责任,根据《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和办案实践,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属本院管辖范围内的自侦案件、法律监督案件(立案监督案件、民行监督案件、执行监督案件等)的办理,均应明确案件主办检察官、案件主办检察官由主管检察长或检察长指派,每个案件明确1—2人主办。 二、案件线索受理后,按管辖范围交职能科室审  相似文献   

20.
在实行少年审判机构改革的同时,配套制度也应有新的发展,笔者认为目前可试行以下几项制度:一、设立案件受理制度。未成年人由于受到年龄的限制,难以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合法权益。少年法院的立案庭可以一改普通法院坐等案件上门,不告不理的习惯,不但要受理告诉案件,而且还应与工、青、妇及其他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加强联系,在少年保护与犯罪预防上主动出击。对于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无论任何组织、个人提起诉讼,都应受理,并在诉讼费的收取上,根据少年案件的特殊性,灵活采取缓、减、免等方式。二、设立不定期刑制度。不定期刑判决是法官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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