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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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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倒卖车票、船票罪中倒卖行为的实质是具有投机性。火车票实名制度的出台有效限制了传统倒卖行为中对火车票的囤积,实名制下有偿代购火车票的行为不具有投机性,其本质应属于一般违法经营活动。从罪刑法定原则出发。其行为表现与侵害的法益不同于传统倒卖行为,不应认定为倒卖车票、船票罪;在利益衡量的角度,有偿代购火车票的行为也不宜认定为犯罪行为。为秩序与便利的平衡,应当对有偿代购行为进行合理规制。  相似文献   

2.
倒卖车票、船票罪中倒卖行为的实质是具有投机性。火车票实名制度的出台有效限制了传统倒卖行为中对火车票的囤积,实名制下有偿代购火车票的行为不具有投机性,其本质应属于一般违法经营活动。从罪刑法定原则出发,其行为表现与侵害的法益不同于传统倒卖行为,不应认定为倒卖车票、船票罪;从利益衡量的角度来看,有偿代购火车票的行为也不宜认定为犯罪行为。为秩序与便利的平衡,应当对有偿代购行为进行合理规制。  相似文献   

3.
对认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争议的实质在于如何理解该罪法益和如何把握刑法第286条和287条适用界限。对实践中通过修改、变更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谋利的行为,不应按择一重罪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定罪,而应优先适用刑法第287条。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保护的法益包括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应用程序的安全、完整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正常运行,因此刑法第286条第二款规定不需要"影响计算机系统功能正常运行"的构罪条件,但要求该行为破坏和影响到正常的公共管理和生产经营秩序。  相似文献   

4.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是刑法修正案所补充规定的一项新罪名,其性质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而非危害公共安全罪。本罪是故意犯罪,客观上行为人既要实施投放行为,还要求其行为造成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结果。对投放虚假物质罪的量刑可以借鉴国外的一些有益经验。  相似文献   

5.
利用网络倒卖火车票的新型倒票行为呈高发态势。在快速异化的犯罪手段面前现有刑法和司法解释稍显滞后,信息时代新型"倒卖车票"犯罪形式面临着司法定性的争议与困境。有必要通过扩张解释将新型网络"倒卖"车票犯罪行为纳入刑法规制范畴,严密区分网络时代倒卖车票罪的罪与非罪。  相似文献   

6.
新《刑法》规定了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为犯罪.其主要表现形式有直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等六种行为样态.认定本罪应注意区别罪与非罪,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与非法出让、非法出租、非法抵押土地使用权的界限,以及认定本罪应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适用应慎重。刑法第114条和第115条属于选择罪名中的排列式罪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只能是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和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兜底罪名,不能过分延展。本罪的行为与放火、决水、爆炸和投放危险物质行为的危险性相当,对手段相当性的识别应先找出危险源,进而验证危险源本身是否存在危险、危险程度能否等同。纵使手段具相当性但并非一次性完成的行为,也不能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具体危险犯,存在现实发生的危险才有可能适用本罪。刑事审判须协调好刑法与刑事政策间的关系,避免希求重罚而让刑事政策凌驾于刑法。  相似文献   

8.
强迫他人吸毒罪属于毒品犯罪中较为生辟的罪名,司法实践运用少,但对该罪的认定过程中却存在许多问题值得思考。强迫他人吸毒罪的认定争议主要集中在犯罪客观方面,主要涉及如何理解"强迫"行为方式,如何认定因强迫他人吸毒而造成他人重伤或死亡时,强迫他人吸毒罪与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的辨析等问题。  相似文献   

9.
聚众斗殴罪系《刑法》修订前规定的流氓罪分解而来,该罪的设立对打击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司法实践中对如何正确认定该罪,实务界尚存有不少争议,因此对该罪在司法认定中易产生争议的几个问题进行探讨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0.
刑事法视野中的诉讼欺诈行为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诉讼欺诈以伪造证据、提起虚假民事或行政诉讼为手段,严重破坏审判秩序、侵害被害人利益,是一种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已超出民事和行政手段可以调整的范畴。我国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对诉讼欺诈行为的定性分歧很大。事实上,诉讼欺诈与诈骗罪存在巨大差异,并且,它并不是敲诈勒索罪的特殊形式,而且将其纳入妨害作证罪也是不合理的。因此,当今刑法无现成的罪名与之相匹配。因此,我国刑法应增设诉讼欺诈罪,合理配置其法定刑。  相似文献   

11.
现行刑法将寻衅滋事罪作为独立的犯罪规定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第293条)。由于刑法第293条规定了寻衅滋事罪的四种行为类型,内容比较宽泛,且使用了"随意"、"任意"、"情节恶劣"、"情节严重"、"严重混乱"等需要价值判断的表述,司法机关对本罪的认定产生了许多困难,刑法理论也认为寻衅滋事罪成了一个新的"口袋罪"。  相似文献   

12.
微罪罪名的设立是积极刑法观之下刑法扩张和犯罪门槛下降的具体体现.微罪的设立符合社会对安全价值的需求,也是对我国刑法结构的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微罪立法建立在前置法与刑法构成的"二元制裁体系"基础之上.在立法扩张的背景下,司法中对微罪认定时需要正确把握犯罪"严重社会危害性"的实质特征,避免将一般违法行为认定为犯罪.  相似文献   

13.
1997年刑法新增加了挪用资金罪的罪名。司法实务和理论界对于私营企业主能否构成挪用资金罪,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资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挪用资金行为如何认定,挪用资金罪的数额计算,以及挪用资金罪中共同犯罪的认定等问题,都存有较大争议。弄清这些问题,可为正确适用法律提供帮助。  相似文献   

14.
危险驾驶罪是刑法所有罪名中唯一一个最高刑为拘役的罪名,也是刑法所有罪名中唯一一个不能适用逮捕这一强制措施的罪名。因此,危险驾驶罪的强制措施适用方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刑法修正案(九)》出台后,危险驾驶罪的行为类型增加至四种,即醉酒驾驶、飙车驾驶、超员超速驾驶以及违规运输危化物品驾驶。鉴于醉酒驾驶与其他三种行为在行为方式、入罪标准和人身约束紧急性上存在不同,其危险驾驶罪的强制措施适用应当采用严格的"二分法"。  相似文献   

15.
根据《刑法》第260条之规定,虐待非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不能认定为虐待罪,而且其他罪名也不能恰当评价此行为,虐待罪的局限性导致刑法的法益保护机能失灵。该局限性的根源包括对虐待行为的认识偏差、虐待罪的设置缺陷和刑法罪名体系的不完善。《草案》第18条之规定有进步之处,但是仍存缺憾,解决路径是将虐待罪去身份化,使其回归非身份犯行列。  相似文献   

16.
刑法视域下的“考研电台”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考研电台"的行为属于严重的作弊行为,应当属于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与非法使用窃听、窃照器材罪的牵连犯,从一重处罚.同时,我们应当看到刑法在规制考试作弊行为方面存在的立法缺陷.应当通过立法设置单独的考试舞弊罪名,时考试舞弊行为予以单独的刑法规制,严密刑事法网.  相似文献   

17.
犯罪主体的认定可以说是非法行医罪中最为复杂的问题,立足于实质的解释论,将"未取得执行资格"解释为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遵从了目的解释的方法,不仅可以解决"三超行为"、美容师、医疗机构开办者、见习医生等情形的认定问题,还可适用于乡村医生、单位挂靠医疗机构、个人家中行医等行为的具体认定,从而平衡保护社会公共卫生秩序与保障个人权利之间的关系,为非法行医罪的争议问题提供一条可行的解决路径。  相似文献   

18.
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名之一,根据16个该罪判决样本的分析结果,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程度等问题上尚有诸多问题。非法持有罪的认定应当以其三个性质为基础并要求行为人主观具有宣扬、煽动等目的,尤其应当注意法院对非法持有物品的独立审查地位及网络空间中本罪与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的区别。认定情节严重的标准应当更加细化具体如对电子数据应当重点审查实质内容即字符数、时长,"多次持有"可以"两年内持有三次以上"作为认定标准等。设立本罪是为了预防,而持有本身并不侵害法益,因此司法机关应当注意平衡公民自由与刑法保障社会安全的关系,避免对本罪过度反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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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是 1997年刑法设立的新罪名 ,1999年 12月 2 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又将其改为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此罪的设立和适用引起了刑法理论界与司法实务界的关注与争议。对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的立法基础、概念与构成要件、认定、处罚等若干问题的探讨 ,有助于正确认定此罪 ,准确适用刑罚。  相似文献   

20.
《刑法修正案(八)》将携带凶器盗窃直接作为盗窃罪入罪形态纳入刑法评价体系,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携带凶器盗窃行为的入罪标准与司法适用仍有不明晰之处。应当运用刑法第13条但书条款进一步制约携带凶器盗窃行为的入罪标准,在准确界定"凶器"与"携带"认定范围的基础上,对于携带凶器抢夺、抢劫罪等与携带凶器盗窃行为具有相近似或转化关系的罪名进行合理区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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