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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司法解释效力范围探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所指刑事司法解释的效力范围,仅限于刑事实体法意义的刑法上的司法解释所涵括的空间效力与时间效力域。众所周知,就一般意义看,司法解释确属有权解释:因为它一经最高司法机关颁布,即与法律具有同等效力。然而,从司法解释的性质及其功效看,它又并不等同于刑法规范本身。刑法的解释通常具有下述三大功能:一是对抽象的法律概念的内涵、外延的诠释,简单说,就是对抽象而概括的法律条文字义及其内容的具体解读;二是对司法认定的特定“法律事实”(即个案)与某一具体刑法规范是否相符合作出的解释(或解答、批复等);三是对整个刑法体系的价值及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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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司法解释的适用问题李希慧刑法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针对审判、检察工作或者联合对审判和检察中具体应用刑法问题,对刑法规定含义所作的阐明。刑法司法解释是一种有权解释,具有普遍的司法效力,必须在司法实践中得到适用。本文拟就刑法司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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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法学》2022,(6):107-117
刑法解释结果的不同可能影响从旧兼从轻原则最终的适用结果。溯其根源,从旧兼从轻原则不是对刑法规定的简单比较而是涉及到行为评价。刑法司法解释等有权解释的介入也完全可能改变从旧兼从轻原则的适用结果。刑法解释对从旧兼从轻原则适用的影响可能会造成司法不统一的不良局面,并且破坏从旧兼从轻原则适用的基本逻辑。刑法解释对从旧兼从轻原则适用的影响虽不可绝对避免,但是部分不当影响应当得到纾解。具体而言,应当避免通过刑法司法解释等有权解释进行司法入罪,同时在立法竞合化越来越多的情况下,可强化立法必要性的论证,提高立法技术,从而减少刑法解释对从旧兼从轻原则适用的不当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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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多年来我国遵行的“一级二元”的刑法司法解释模式,刑法理论界一直存在着不同看法。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应当继续维护和承认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刑法司法解释主体的地位;最高人民法院应该行使刑法司法解释权,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及法官不能成为规范性司法解释的主体;应杜绝非法定司法解释主体(主要是国家行政机关)从事刑法司法解释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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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后肇事者的报警行为能否认定为自首,目前在刑法理论界尚未形成统一认识,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的判决也不尽一致,因此亟需立法解释或司法解释对此问题作出具体界定,以便统一司法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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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对于新型法益侵害行为,常常先由司法解释进行司法上的犯罪化,后由刑事立法对司法解释予以确认或者否认,部分司法解释成为试行性质的法律。不管刑事立法确认还是否认司法解释,都意味着司法解释存在类推解释现象。在司法为民的我国,要求面临社会舆论与社会需求巨大压力的司法机关杜绝类推解释,可能并不现实;与其期待司法机关不作类推解释,不如期待立法机关积极修改刑法、迅速增设新罪。立法机关应当从几年通过一个修正案转变为一年通过几个修正案,从5年增加、修改50个左右刑法条文转变到1年增加、修改10个左右刑法条文。对《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前发生的法无明文规定的行为,即使司法解释将其规定为犯罪,也必须严格遵循从旧兼从轻原则,确保罪刑法定原则的贯彻。与《刑法修正案(十一)》相抵触的司法解释,应当在《刑法修正案(十一)》颁布后(而非施行后)自然失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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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我国刑法解释的范畴及其体系--以刑法解释的效力层次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解释可分为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正式解释又可分为规范性刑法解释和适用性刑法解释;非正式解释又可分为刑法学理解释与刑法任意解释;规范性刑法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对刑法条文作出的具有普遍法律效力的解释,分为刑法立法解释和刑法司法解释.适用性刑法解释,即法官在刑事司法活动中,依法行使刑事司法权,结合具体案件针对刑法条文作出的对相对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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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刑法司法解释,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审判、检察工作具体应用刑法问题对刑法规定进行阐明的活动,或者对刑法规定予以阐明的结论。①在我国,刑法规定过于抽象,有时难以有效地据以处理司法实践中错综复杂的具体案件,有必要通过司法解释使一些较抽象的立法具体化,以增加刑法司法的公正性。刑法司法解释作为连接刑法规范与刑法实施的桥梁和纽带,有利于减少司法过程中出现对同一事实作不同认定,对同一法律作不同理解等现象的发生,其重要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但是在我国的刑法司法解释领域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拟就我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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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机关制定发布的妨害疫情防控刑事司法意见是一种刑法适用性解释,与规范性司法解释相比,其具有间接的法律适用效力。从刑法体系解释角度看,有关妨害疫情防控的刑法规范、司法解释与司法意见应当是相互协调的。对刑事司法意见的适用进行解释应当遵循整体性、动态性、协调性原则,并运用同类解释规则、同一解释规则、排他解释规则,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妨害公务罪等相关罪名进行适用性解释,实现严格依法从重处罚和宽严相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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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权保障如何可能研究纲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公法意义上,早期的住宅自由是基本人权的住房权的雏形。历史经验表明,时代的发展和人权理念的更新不断地将新的内涵注入住房权权利体系。近年来,随着国际国内社会对住房权的普遍重视,在国内层面上如何实现对住房权的法律保障问题渐进凸显。在立法层面,宪法和住宅法应该成为基础与核心,而在司法实践中也应该尝试确认住房权的可诉性,实现对住房权的司法救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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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控制是美国公司法的基础,而"一股一权"则是该基础的核心。纽约证券交易所在20世纪初迫于政治压力,在上市公司标准中确立了一股一权原则。但在1980年代,纽约证券交易所因美国证券交易所和纳斯达克交易所的竞争压力,放弃了这一上市标准,引起了美国学者对该原则的广泛争议。一股一权原则的合理性尽管经过了学者的多次论证,但大部分国家公司法并没有将这一原则贯彻到底。实证研究表明,股权结构与公司业绩并不存在确定的关系。允许公司按实际情况设计股权结构,可能更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但其前提是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和投资者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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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侵权责任法上的数人侵权体系由“一因一果”数人侵权与“多因一果”数人侵权构成。“一因一果”数人侵权以侵权责任法第8条、第9条与第10条为代表:第8条以包括共同故意、共同过失及故意与过失相结合在内的共同过错体现“一因”性;第9条中,教唆人或帮助人的故意使其与被教唆人或被帮助人形成“一因”性的存在;而第10条则是以各行为人实施的共同的危险性行为体现“一因”性。“一因”性证成了连带责任的正当性及就行为整体进行因果关系判断的合理性。“多因一果”数人侵权体系由第11条与第12条组成:第11条以累积因果关系为特质,强调“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都实然地造成了“同一损害”,并且每个行为都“足以”造成这一损害,其连带责任的承担源于自己责任及因果关系判断的特殊规则;第12条以部分因果关系为特质,调整除第11条以外的其他所有“多因一果”数人侵权行为。第8条至第12条构成了较为严密的数人侵权体系,在适用时,应注意它们之间的顺位与区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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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特权法的基本原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最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所拟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正在修改中。然而近期以来围绕物权基本原则开展的讨论有如火如荼之势。学界的各种讨论,在观点上既有共识也有分歧,至今尚未达成一致。物权法是确立财产归属和财产利用关系的法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如何制定完善的、科学的物权法,涉及到诸多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其中一个主要的问题是如何认识和确立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因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整个物权制度的物权立法指导思想和适用物权规范的根本准则,是将各种具体物权关系凝聚成为有机整体的核心和灵魂。因此本文拟从几个方面对基本原则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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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有效地利用了公共财政,并有偏重地无偿资助农村公益事业结构中较为薄弱的环节,形成了政府在准公共产品领域推动农村公益事业投资的引导机制,体现了地方政府对村级公益事业领域管理的宗旨与目的,促进了农村一事一议制度的有效开展和农村小型公益事业建设的快速发展。文章认为,该政策在试点的过程中需要简化奖补程序、调整奖补办法、因地制宜制定奖补标准,并通过完善政策来进一步推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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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铭 《中国律师和法学家》2009,5(2):38-42
国籍是自然人隶属于一个国家的法律资格与身份,也是国际法学领域中一个重要且复杂的问题。在全球化时代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承认或容许双重国籍,但笔者基于国情,从多方面论证後认为中国仍应坚持“一人一籍”原则;只有在此原则指导下,改革并完善现行的出入境管理法律制度,才能满足新时代华人华侨的要求,切实维护国家和公民的合法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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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香港与内地签署两岸CEPA ,对两地经济影响甚大。CEPA签署后 ,同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方的内地和香港 ,要正确处理WTO与CEPA的关系。同样 ,CEPA也是对一国两制的创新和发展 ,其对大陆与台湾的经贸关系也带来一定的影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