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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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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联合国宪章》是联合国的基本法律文件,由一个序言和19章共110条组成,《国际法院规约》是《宪章》的组成部分。它规定了联合国组织的宗旨和原则,组织结构,职权范围和活动程序,是联合国一切活动的法律依据。而由于联合国成员国的广泛性和普遍性,该《宪章》的世界性就不言而喻了,在某种程度上说,该《宪章》具有约束作为联合国会员国的185个国家在联合国的活动的法律效力。不仅如此,由于《宪章》所确立的基本原则,特别是其中规定的(l)所有会员国主权平等;(2)所有会员国都应善意履行宪章规定的义务;(3)各会员国…  相似文献   

2.
联合国、国际法治与恐怖主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前言:全球权力格局中的联合国组织 联合国组织建立于世界大战结束之时是历史的事实。而且,不能忽视的是,世界组织在其结构中反映了源于战争的力量平衡。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战争的胜利力量起草了《宪章》并形成1945年的战后秩序这一事实可以解释否决权的制度并入《宪章》之内规定。在这一特定的历史转折点的优势力量格局这一点看来,《联合国宪章》是普遍法治的努力与战后强权政治的需求互相妥协的结果。1945年,作为赞助联合国的政府的强大力量(这些国家定义了其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会员资格;而且将其特  相似文献   

3.
黄瑶 《法学研究》2003,(2):135-146
联合国宪章中没有任何关于宪章解释的主体及效力的条款 ,这为宪章的解释权留下了不确定因素。基于国际法关于条约解释的理论和多年来联合国各机构及会员国对宪章的解释实践 ,现实中已经形成这样一种状况即 :会员国对宪章规定的解释若能达成一致意见 ,这种意见就构成权威解释 ;联合国各机构对宪章的解释只有获得普遍接受 ,方可成为对宪章有关条款的有拘束力的解释。此外 ,国际法院在宪章解释中的地位正在呈上升趋势 ,其解释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重视  相似文献   

4.
李鸣 《中外法学》1993,(6):50-55
<正> 《联合国宪章》以下称"宪章")的人权条款从字面上看似乎并不复杂,但围绕着这些条款的解释,国际上存在着严重分歧。主要的一个分歧就是:宪章的人权条款是否为联合国会员国创设了一种法律义务。本文将从理论上对这个问题作一探讨。一、两种对立的观点关于这个问题,国际法学界有两种完全对立的观点。第一种观点否定宪章的人权条款为  相似文献   

5.
联合国宪章是联合国组织的总章程。它于1945年6月26日在美国旧金山签署,同年10月24日正式生效。联合国宪章共分19章,111条。它规定了联合国的宗旨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发展国际间以尊重各国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基础的友好关系;进行国际合作,以解决国际间经济、社会、文化和人道主义性质的问题,并且促进对于全体人类的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联合国应为实现以上共同目标,作为协调各国行动的中心。  相似文献   

6.
联合国系统内的财政困难问题可以说是联合国的一个痼疾。但这一问题近年来显得特别突出,引起了世界上的普遍关注。这不仅是个财政问题,同时也是一个政治问题和法律问题。从法律的角度言,这里面既有某些会员国基于对《联合国宪章》有关规定的不同理解而拒付某些摊款的原因,也有一些会员国无视宪章和有关决定的规定拖欠甚至扣缴会费的原因。而且,联合国预算编制本身也并非没有问题。本文将在评介其预算编制程序的基础上,探讨联合国财政危机的若干法律问题以及联合国财政制度的改革与前景。  相似文献   

7.
“9·1 1”事件后 ,安理会随即通过三个反恐决议。这些决议主要涉及《联合国宪章》第2 7条 (大国协商一致原则 )、第 3 9条 (安理会管辖权确立 )、第 41条 (安理会的非武力措施 )、第 42条 (安理会的武力行动 )和第 5 1条 (会员国单独或集体自卫权 )。这些决议证明了联合国解决危机的作用 ,也暴露了联合国在控制武力使用方面的局限 ,还提出了一些值得思考的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8.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是现代国际法的一项重要原则.《联合国宪章》(以下简称《宪章》)将这一原则作为联合国组织的首要宗旨,并规定了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各种方法,其中包括极其重要的司法解决方法.联合国国际法院是现今国际上适用司法方法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主要机构。国际法院四十多年来,在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确认与发展国际法等方面作出了不可低估的贡献.  相似文献   

9.
联合国安理会授权使用武力问题探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联合国宪章》禁止威胁或使用武力,同时规定了安理会执行行动和会员国自卫权两项例外。1990-1991年海湾战争期间,安理会678号决议又提出了“授权”使用武力的问题。这是在联合国框架下以武力恢复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一种新的可能性或范式。本文通过对宪章有关条款及实践的分析认为:授权使用武力是安理会为恢复国际和平与安全而建议采取的行动,联合国会员国根据安理会的这种建议自愿决定是否动用武力,会员国在安理会授权下动用武力一般属于单独或集体自卫性质;但这种使用武力不仅要受一般国际法有关条件的限制,还要受授权的军事目的的限制,安理会不仅可以授权使用武力,也可以通过决议要求停止一切武力行动包括自卫;安理会在控制一切武力方面享有最终决定权。本文还对“9.11”事件后美国对阿富汗动用武力的问题做了简要分析,并提出了一些问题。  相似文献   

10.
陈淑芬 《时代法学》2009,7(2):109-114
联合国自成立以来,就持续受到财政紧缺的困扰,财政问题尤其是会员国拖欠会费问题,制约着联合国的正常运转和联合国改革的全局。联合国组织本身的局限性以及缺乏强有力的欠费制裁机制,是联合国财政改革的内在需求。改革的主要思路是开源节流,节约开支、精简预算并寻求可行的新财政来源,辅之以有效的欠费执行机制。以国际法为基础,在国际政治与国际关系的互动中推进联合国财政改革,是当前国际社会共同的目标。  相似文献   

11.
安理会全称是“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它在联合国6个主要机关中占有首要的政治地位,是联合国体系中唯一有权采取行动来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机关,在和平解决争端和维持和平与制止侵略方面它行使着重要的职能.最初,安理会由中国、法国、苏联、英国和美国5个常任理事国和其他6个非常任理事国组成,60年代初,由于联合国会员国的增多,非常任理事国增加到10个. 否决权是安理会表决制的核心.联合国宪章第27条规定,安理会的表决程序是:(1)关于程序事项以外的一切事项的决定,应以9个理事国的可决票决定之,其中应包括全体常任理事国的同意票在内;  相似文献   

12.
四十年来,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中可曾发挥其应有作用?这要看它是否成多于败,功大于过。权衡这一问题的标准,则依联合国的宗旨是否已经实现或能否实现而定。首先,联合国的宗旨是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 (一)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是联合国的首要宗旨。为实现这一宗旨,联合国及其会员国应遵守的原则之一便是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在《宪章》的序言中,开宗明义就宣称,会员国应“力行容恕,彼此以善邻之道,和睦相处。”《宪章》第六章进一步规定,当事国应以谈判、调查、调停、和解、仲裁、司法解决等方法,求得争端的解决。但实际上,这些和平解决争端的程序往往被置之不顾。联合国秘书长用调停及和解方法解决争端的努力,“只取得有限的成功”。1975年,在秘书长瓦尔德海姆的主持下,塞浦路斯的希土两族代表曾在平等的基础上建立接触并进行谈判,1982年,秘书长佩雷斯·德奎利亚尔在马尔维纳斯群岛的  相似文献   

13.
国际反恐与先发制人军事行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黄瑶 《法学研究》2006,28(1):148-160
先发制人军事行动原則上应被禁止。但在极端情况下采取预先性自卫,已在国际上得到越来越多的响应,其可能的法律依据是联合国会员国或联合国机构对联合国宪章的解释实践。预防性军事行动由于明显缺乏国际法律依据,且这种对自卫权的扩大解释没有被国际社会绝大多数成员所接受,故仍应予以严禁。求助于联合国安理会应对国际恐怖威胁仍是一种最为可取的做法,为此各会员国有必要在武力使用的具体标准和程序问题上尽可能达成共识。  相似文献   

14.
美国未经联合国安理会授权对伊拉克的单边主义战争,可以说开了一个可怕的先例,也可以说它严重破坏了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一、单边主义战争对国家主权平等原则的破坏 所谓主权是指一个国家对内管理国家事务、对外进行国际交往的最高权力。《联合国宪章》第2条第1款明确规定:“本组织系基于各会员国主权平等之原则。”《联合国宪章》把主权平等原则放在首位,足见其重要性。按照1970年10月联大通过的《国际法原则宣言》的解释,国家主权平等原  相似文献   

15.
<正> 众所周知,苏联是联合国的创始会员国,又是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五常任理事国之一。由于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在联合国体系中具有特殊的地位,所以,1991年末苏联的解体给联合国和国际社会带来了一个严重的政治与法律问题,即苏联在联合国和安理会中的席位继承问题。目前,在国际组织会员国的席位继承方面,并不存在普遍接受的国际法规则。在布莱尔利看来,依据一般国际法的原则,就效果而言新国家可以继承被继承国的条约义务,但是这些原则并不适合用于国际组织的会员国席位问题。那么,关于苏联在联合国和安理会的席位继承问题,从国际法上究竟应如何看待,本文拟作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6.
IMF汇率监督制度的新发展及其对策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2007年IMF通过了《对会员国政策双边监督的决议》,对双边汇率监督制度作出了30年来的首次重大修改:引入"外部稳定"概念并将其作为整个决议的统领原则;明确"汇率操纵"的含义;修改IMF需要审查和商讨的情形。IMF对汇率监督制度的修改虽然增加了IMF和其他会员国在人民币汇率义务问题上的话语权,对人民币汇率义务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我国不应盲目悲观,而应积极寻求对策。  相似文献   

17.
从联合国会员国资格论台湾不能“重返联合国”杨成铭一联合国是接受1945年在美国旧金山会议上签订的《联合国宪章》所载之义务的国家所组成的。它是一个在集体安全原则的基础上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职能非常广泛的国际政治组织,是当今世界最具普遍性、最有影响和最...  相似文献   

18.
条约解释是国际法上的重要问题。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至33条的规定集中体现了传统的奈约解释规则。实践中,《联合国宪章》的解释对于传统条约解释规则多有突破和发展,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宪章解释过程中除运用传统方法外,还形成了“暗含权力”和“机构嗣后实践”等新方法;第二,各种传统条约解释方法在运用于宪章时,相互地位关系较之一般条约解释有所不同;最后,存在于条约解释中的解释与修改、解释与新规则创制的关系问题,在宪章解释上体现得尤为突出。宪章自身的特殊性质是形成上述特点的根本原因。宪章解释丰富和发展了传统条约解释理论和实践,为条约解释提供了全新的样本,拓宽了条约解释在现代国际法学研究中的领域。  相似文献   

19.
编者按:5月7日午夜,以美国为首的北约用导弹轰炸了我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造成三人死亡,多人受伤的严重后果。这一行径震惊了世界,引起全国人民的极大愤慨。我们特约请了两位国际法专家对此发表看法。5月7日午夜,以美国为首的北约用导弹袭击中国驻南使馆,造成人员伤亡,馆舍毁坏。这是外交史上罕见的野蛮暴行,它完全违反了国际法和国际关系的准则。 北约袭击一个代表主权国家的使馆,违反了《联合国宪章》第二条规定的“各会员国主权平等”、“各会员国在其国际关系上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或以与联合国宗旨不符之任何其他方法,侵…  相似文献   

20.
张影恬 《河北法学》2011,29(4):53-60
安理会"默示授权"使用武力,是一些国家在没有得到安理会明确授权使用武力的情况下,寻求的一种使自己使用武力的行为合法化的理论,其自提出以来就备受争议。无论是安理会,还是国际法院,也都未对此作出明确的回应或裁判。除了《联合国宪章》明确规定的安理会执行行动和国家行使自卫权以外,使用武力必须有安理会预先的明确授权(明示授权),否则将导致会员国无限制使用武力,对国际和平与安全造成威胁。在安理会的决议文本及行为皆不明确的时候,任何会员国不能通过对决议文本的宽泛解释推断安理会的意图,得出"默示授权"的结论。同时,安理会也应当加强其决议用语的法律性、明确性,以提高决议内容的识别性和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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