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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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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联合国国际法院作用之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联合国国际法院作用之辨析徐杰国际法院是迄今为止国际社会适用法律方式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主要机构。50年来,国际法院通过其司法活动,在和平解决国际争端、适用和发展国际法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然而,作为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构,它所取得的成就与其担负的职责相比...  相似文献   

2.
国际法院的“复兴”与我国之应对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1996年4月1日,联合国国际法院将在海牙和平宫欢庆其50周年诞辰。作为现今国际上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主要司法机构,临近“知天命之年”的国际法院,其管辖权如今处于怎样一种状况?中国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和《国际法院规则》之当然成员国,对其管辖权应作怎样更为积极的考虑?在此,笔者不揣浅陋,试就有关问题作一探析。 一 1945年之《联合国宪章》规定建立国际法院作为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其基本目标是实现“以和平方法  相似文献   

3.
陈欣 《中国司法》2008,(4):93-95
一、国际法院的法律解释规则——充分运用各种解释方法 作为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国际法院于1945年6月根据《联合国宪章》设立,以实现联合国的一项主要宗旨:“以和平方法且依正义及国际法之原则,调整或解决足以破坏和平的国际争端或情势”。国际法院受理的案件有两类,一是依照国际法解决各国向其提交的法律争端,二是就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而法律解释则贯穿于这两项工作中。  相似文献   

4.
《联合国宪章》对安理会与国际法院的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由于两个机构在组成与性质方面的差异,在处理共同管辖的国际争端时,两个机构的解决方式有时存在分歧,而且安理会决议与国际法院裁判对《联合国宪章》条文的解释也存在矛盾。因此,在《联合国宪章》的框架内重新构建安理会与国际法院的关系,有迫切的需要。在产生共同管辖时,国际法院应当适当照顾安理会决议的意见,同时,为制约安理会日益扩大的权力,应当肯定国际法院对安理会决议的司法审查权。  相似文献   

5.
国际法院设在荷兰海牙的国际法院,起着世界法院的作用。它是根据联合国宪章于1945年设立的,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它的基本文件——《国际法院规约》,是联合国宪章的组成部分。在国际法院之前,解决国际争端的机构叫“国际常设法院”。1945年4月~6月起草联合国宪章的旧金山会议,做出建立一个全新法院“作为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构”的决定,而且,新法院“与联合国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和秘书处具有同等地位”。1945年10月,国际常设法院举行最后一次会议,决定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其档案和财物能移交给新的法院。新的…  相似文献   

6.
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强制解决争端程序的强制特性吴慧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利用海洋的规模在广度和深度方面都急剧扩大,由此而产生的国际争端也越频繁。毋容置疑,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是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因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只能用和平方法解决海洋...  相似文献   

7.
马静静 《法制与社会》2010,(32):142-143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国际法基本原则是在两次世界大战给人类带来惨痛教训之下发展和完善起来的,是联合国的宗旨,是伴随国际法发展的最重要的基本原则之一。我国作为世界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一贯奉行和平外交政策,主张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历来以和平方式处理与其他国家的关系和历史遗留问题及其现实问题,并尽量采纳国际通行的解决国际争端办法,形成自己的一套解决国际争端理论及政策。  相似文献   

8.
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是联合国的首要宗旨,①为实现这一宗旨,《联合国宪章》规定了比较完整的“解决争端”体制,宪章的许多重要条款,均与此有关,内容极为广泛。特别是宪章第六、七两章对此作了专门具体规定。而联合国的“预防行动”则是人们对联合国预防和消除国际争端程序的简称,其具体内容体现在1988年12月5日联合国大会未经表决而核可的《关于预防和消除可能威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争端和局势以及关于联合国在该领域的作用的宣言》(以下简称《宣言》)中。②  相似文献   

9.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与《联合国宪章》的关系问题,是中国国际法学者必须认真研究的重要问题。从涉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与《联合国宪章》的关系的一系列国际文件、《联合国宪章》中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有直接联系的规定、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国家实践中明晰出的基本含义等方面来看,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与《联合国宪章》高度一致,是《联合国宪章》的原则的集中体现;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强调国际关系的相互性,适合建立国际新秩序的需要等整体特征和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原则的内涵来看,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对《联合国宪章》的原则有所补充和发展;从当代国际法的理论和实践情况看,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联合国宪章》的原则都是当代国际法的组成部分,可以并行适用,适用效果是相得益彰的。  相似文献   

10.
饶戈平 :按联合国创立者们的设想 ,联合国的首要宗旨就是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 ,防止新的战争爆发。为此 ,《联合国宪章》规定了一系列基本原则和制度 ,其中包括国家主权平等、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不使用威胁或武力、不干涉内政等原则 ,以及联合国集体安全体制。在这一体制下 ,国际社会的绝大多数国家 ,经由联合国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普遍性政治组织 ,共同承担起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责任。而主要的执行机构则是联合国安理会 ,安理会特别是其中的五大国被授权承担了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主要职责。《联合国宪章》规定 ,安理会不但担负着主持和…  相似文献   

11.
国际法院自一九四六年成立以来,到目前为止一共审理了50多种诉讼案,涉及领土主权、海洋法、条约的解释及效力等范围十分广泛的问题.国际法院的审判实践对国际争端的解决、国际法的发展以及国际和国内司法实践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国际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是适用哪些法律来进行裁判的呢?根据现行《国际法院规约》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法院对于陈诉各项争端,应依国际法裁判之,裁判时应适用:①不论普通或特别国际协约,确立诉讼当事  相似文献   

12.
四十年来,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中可曾发挥其应有作用?这要看它是否成多于败,功大于过。权衡这一问题的标准,则依联合国的宗旨是否已经实现或能否实现而定。首先,联合国的宗旨是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 (一)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是联合国的首要宗旨。为实现这一宗旨,联合国及其会员国应遵守的原则之一便是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在《宪章》的序言中,开宗明义就宣称,会员国应“力行容恕,彼此以善邻之道,和睦相处。”《宪章》第六章进一步规定,当事国应以谈判、调查、调停、和解、仲裁、司法解决等方法,求得争端的解决。但实际上,这些和平解决争端的程序往往被置之不顾。联合国秘书长用调停及和解方法解决争端的努力,“只取得有限的成功”。1975年,在秘书长瓦尔德海姆的主持下,塞浦路斯的希土两族代表曾在平等的基础上建立接触并进行谈判,1982年,秘书长佩雷斯·德奎利亚尔在马尔维纳斯群岛的  相似文献   

13.
一《联合国宪章》是联合国的基本法律文件,由一个序言和19章共110条组成,《国际法院规约》是《宪章》的组成部分。它规定了联合国组织的宗旨和原则,组织结构,职权范围和活动程序,是联合国一切活动的法律依据。而由于联合国成员国的广泛性和普遍性,该《宪章》的世界性就不言而喻了,在某种程度上说,该《宪章》具有约束作为联合国会员国的185个国家在联合国的活动的法律效力。不仅如此,由于《宪章》所确立的基本原则,特别是其中规定的(l)所有会员国主权平等;(2)所有会员国都应善意履行宪章规定的义务;(3)各会员国…  相似文献   

14.
政府间组织成为国际法院诉讼当事者的改革,涉及修改《联合国宪章》等现行规定,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但是,这一改革是国际社会发展的需要,可以促进国际组织间争端的解决,有利于发挥国际法院的积极作用。可以通过修改《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院规约》的相应条款来实现。  相似文献   

15.
王姿蓉 《法制与社会》2011,(15):112-113
常设仲裁法院作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方面的一个常设机构,在历史上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现在,常设仲裁法院依然是解决国际争端的重要机构,主要依据《联合国宪章》中第三方争端解决办法来解决争端,而此种权利是由多变协议的授权而得来,在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呼声越来越强烈的时代背景下,加上常设仲裁法院自身的改革努力,使得其获得了更好的发展。本文将从常设仲裁法院的建立,常设仲裁法院的特点,常设仲裁法院的组织机构及常设仲裁法院的新发展几方面来对常设仲裁法院的发展展开论述。  相似文献   

16.
本文详述了五十五年以来 ,中国对联合国国际法院诉讼管辖权所持态度变化之历程 ,并且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四点评论意见 ,如中国应该对国际法院采取更为积极的态度 ,中国应该加强对国际法院诉讼管辖权应对策略的研究等 ,从而希望中国在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17.
在国际争端的解决问题上,与《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院规约》不同,《关于争端解决的规则及程序的谅解》(DSU)并未直接规定争端解决机构通过的专家组/上诉机构报告(DSB报告)性质。一方面DSU规定为所有成员的利益而有效解决争端,迅速符合DSB的建议或裁  相似文献   

18.
联合国国际法院的作用国际法院是迄今为止国际社会适用法律方式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主要机构。自1946年成立至今已整整50周年。50年来,国际法院先后受理诉讼案件68起,发表咨询意见20项,其范围涉及条约的解释或适用问题、领土主权与边界问题、外交特权与豁免...  相似文献   

19.
一、引言维护与保障和平是今日国际法的中心课题,防止战争和保障和平成为国际法的必要组成部分。禁止使用武力和以武力相威胁,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义务符合这个逻辑要求。联合国宪章亦以此作为基础。北约对南联盟持续六十多天的空袭虽然结束了,但这次巴尔干冲突却带给我们新的思考,例如为什么南联盟在遭到重大损失后却对外宣称获得了“道义上的胜利”。因此,本文将从国际法的角度,对北约武力干涉南联盟的行动性质予以分析,找出真正的传统国际法的破坏者和道义的胜利者。本文的目的是希望世界各国能够维护来之不易的联合国集体安全体制…  相似文献   

20.
国际法院--成就与挑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国际法院成立于1946年2月6日,它不但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构,也是联合国的6个主要机构之一,同时还是国际社会中对国际争端惟一具有一般普遍管辖权的国际审判机构。在国际法院成立近60年、国际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国际法院的活动日益活跃、新的国际司法机构不断涌现之际,对国际法院的组织机构、司法运作、所发挥的作用和面临的挑战重新进行审视,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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