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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的基本形式。正确选题是开展监督工作的第一步,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时,选择议题的过程就是确定具体的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重点的过程。人大常委会依法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选题有其自身的规律性,有别于一般的科研选题、教学选题或项目选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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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法将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作为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七种基本形式之一,实际上即是对专项工作评议的认可,但这一监督形式至今未被,广泛采用,习惯于“重评人轻评事”的人们面对这一崭新课题或是提不起兴趣,或是不知其弥足珍贵。笔者认为,这项工作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应当开展的经常性工作,必须认真扎实地开展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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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水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把环保工作作为监督重点,每年将环保工作列入监督工作计划,采用代表视察、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专项工作评议等形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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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干部任后监督,一直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个薄弱环节。监督法实施以后,滁州市琅琊区人大常委会把对政府组成人员的工作监督.由过去的述职评议调整为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与工作评议,针对评议往往抓不住重点、质量不高的问题,积极探索实践,研究总结经验。在2012年5月通过了《琅琊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履职点评办法》,使对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后监督工作规范有序,有力地提高了监督实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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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之管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监督法第二章到第八章对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形式作了7种规定,其中,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是最主要的监督形式。毫无疑问,开好常委会会议、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中心环节。因此,地方人大常委会要开展好监督工作,必须把着力点放在开好常委会会议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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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代行工作评议的监督权是不适当的.
首先,从“工作评议”的性质来看,人大的工作评议是指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进行监督的一种形式.工作评议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工作评议包括各级人大会议期间听取“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及人大会议闭会期间由本级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专项工作评议.狭义上的人大工作评议仅指人大常委会在本级人大闭会期间针对“一府两院”等开展的专项工作评议.本论题中的工作评议就是指狭义上的工作评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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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基本形式。《监督法》的出台,对各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作了明确规定,为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提供了法律保障,也对如何提高人大常委会审议质量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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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和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开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2月15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主任会议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2008年监督工作计划。根据监督法对经常性监督工作的要求,监督工作计划从5个方面对21个监督事项作出具体安排。透过这一具体安排,我们叮以领悟到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思路: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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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推动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更好地贯彻落实,有效促进我省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省人大常委会首次采取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和开展专题询问相结合的方式,围绕农业发展这一主题连续开展了三项监督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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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评议政府工作”在当前于法无据.从人大监督发展历程来看,人大评议政府工作源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期,当时全国各地乡镇普遍开展了对“七站八所”的工作评议,以后逐渐延伸到县级.90年代中期以来,工作评议由乡县发展到省、市,各地普遍推开.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实施后,在总结工作评议经验的基础上,进行了规范提升,从法律的角度上设立了类似于工作评议的另一种监督方式: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主要区别是:过去评议主体是人大代表,现在审议主体是人大常委会;过去评议的对象是政府部门和“两院”的全面工作,现在审议的对象是政府部门和“两院”的某项重点工作;评议议题选择无具体规定,审议议题确定有六种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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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现行相关法律条款虽未明确规定由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审定并形成在专项工作评议中已作为法律用语写入监督法的“审议意见”,但监督法第八条第二款和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八条却又分别对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年度计划须经主任会议通过、主任会议依法处理本级人大常委会的重要日常工作等职责予以了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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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工作监督的主要形式。近年来。长武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围绕如何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作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奏响审议“四部曲”。既收到了良好的监督效果,也达到了支持、促进“一府两院”工作的目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