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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既是合同权利义务消灭的原因,也是违约救济的重要方式,是我国民法典合同编制定过程中应当重点规定的法律制度。虽然《合同法》所规定的合同解除制度基本适应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但仍有需要完善之处。我国民法典合同编应当进一步明确法定解除权的主体,完善法定解除的条件,细化合同解除的规则,明确合同解除的效力,以更好地适应市场交易和司法实践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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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视野下排污权交易合同法律关系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排污权交易合同制度是排污权交易制度体系中的核心问题。排污权交易合同属于民事合同,但又不同于普通民事合同,应将其定性为一种新型的民事合同即环境民事合同。排污权交易合同除在意思自治原则和合同相对性原则上有所突破外,在合同主体、合同客体、合同履行等方面也与其他民事合同有所区别。我国应在《环境保护法》创设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基础上,完善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增加环境民事合同的相关规定。同时,改革排污许可证制度,使之与排污权交易合同制度相衔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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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利益合同已广泛存在于社会之中,然而我国却未建立第三人利益合同制度以解决因第三人利益合同而产生的纠纷.鉴于此,本文提出了我国合同法应如何规定第三人利益合同制度以解决因第三人利益合同而产生的纠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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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分标准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合同定性的不同 ,直接决定其适用规则与救济渠道的差异。我国现行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分标准 ,就总体而言 ,偏于抽象 ,操作性不强。西方国家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别标准多元且具有成文化趋势。借鉴西方经验 ,我国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分 ,应以合同是否具有公法性质为判断中心 ,以公权力因素与公益因素作为主要判断基准 ,建立多元的具有操作性的规则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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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合同法》对合同的有效与合同的生效未作严格区分,理论研究也不多见,学者大多主张不加区分,因而许多合同法论著和教材对合同的有效和生效的概念往往混用。本文在对合同有效和合同生效的概念、构成要件、法律效果等问题进行法理分析的基础上,主张我国《合同法》对合同的有效与合同的生效加以严格区分,以廓清合同效力的内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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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突出特点是合同的相对性,但是有一种合同是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这就是利益第三人合同。我国合同法64、65条也做了相关规定,但是,细细品读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有很多地方是不明确的,这会给法律适用带来极大的困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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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典第三编第十六章新增了保理合同。在民法典颁布以前,保理合同作为无名合同已经成为了债权人重要的融资手段,我国理论界与司法实践均认可保理合同的效力,并指出保理业务的核心是债权让与,①理论界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将保理区分为保理合同与债权让与两个层面。其中,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定性为借款合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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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合同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民商事立法的逐步完善,对于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维护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非常重大意义。值得关注的是,我国新合同法第一次完整地规范了合同的订立,同时在合同效力方面也有了创新之处。笔者认为,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尽管两者有较强的联系,但应为两个性质不同的法律概念。因此有必要对合同的成立与生效进行正确的评断。一、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就其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了意思表示的一致。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成立需要具备以下要件:1、须有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订约当事人是指参加合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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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专利法》第12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5条第2款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此外,我国还专门制定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对专利许可合同的备案登记作了详细的规定。上述规定为我国专利许可合同登记奠定了基础,对切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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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植与创新:法律援助合同项目模式在中国的适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律援助合同项目模式诞生于美国 ,它对完善美国法律援助制度 ,使美国成为世界上发达的法律援助国家起了重要作用。我国应建立法律援助合同项目 ,建立我国法律援助合同项目势所必然 ,在移植美国法律援助合同项目模式中应从合同主体、性质、适用范围、条款等方面创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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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用比较的方法,比较西方与我国的契约与合同的区分,吸收了最适合我国国情的理论,得出婚姻属于身份契约而非合同的结论。又从理论与社会实际需求角度论述我国居间合同的定义应当得到扩展,进而将婚姻介绍服务合同纳入到居间合同的调整范围。既明确了婚姻介绍服务合同的性质,又解决了婚姻介绍服务行业无法可依的问题,对于规范婚姻介绍服务行业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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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立法历经百余年后,准合同作为一个重要法律术语始现于我国民法典合同编中.缺乏民法学理论研究和民法典总则编的体系铺垫,形成了准合同解释的先天缺陷.但准合同存续历史悠久,罗马法赋予其生命,法典化国家的民法学理论和立法实践赋予其持续活力.我国民法典对准合同的引入,使法学理论承担起解释使命.罗马法因素是我国民法典准合同解释的重要基础,其债法体系思维、意思表示与行为效果间的关系、给付行为在判断准合同与债的其他渊源关系中的核心价值等理论是厘清准合同解释定位的重要坐标,现代法典化国家的立法经验是准合同解释的重要参考.应运用法律解释的科学方法,关注罗马法因素并结合现代社会需要和我国本土特点探究准合同解释,以实现"经由罗马法,超越罗马法"之立法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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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不动产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合同,许多国家都对其予以特别考虑,规定不动产合同必须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这种冲突规范有利于保护不动产所在地利益,绝大多数情况下也能反映最密切联系原则.更多的国家出于尊重合同当事人自由意志的考虑,允许当事人约定不动产合同的法律适用,只有在当事人没有选择不动产合同适用的法律时才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基于我国的特殊国情,建议不动产合同原则上可采用意思自治优先,最密切联系原则补缺,但对位于我国的不动产则必须适用我国法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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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杂志》1989,(2)
合同的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事物(对象)。通常是指物(财产)、行为和精神财富等,如买卖合同的标的是卖方交付约定的货物;承揽合同的标的是完成特定的工作;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是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等等。合同没有标的,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就无所依据,因此,我国《经济合同法》第12条和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12条都明确规定,标的是合同的必要性条款。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以下简称合营企业合同)也不例外。那么,合营企业合同的标的指什么呢?对此,我国法学界有不同的看法,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观点,合营企业合同的标的,是我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与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共同投资在我国境内举办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其理由是,中外合营者共同投资、履行一定责任和义务的目的就是设立合营企业,设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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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从国外引进的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推广节省能源新技术的模式,在实际运行中需要协调与整合技术、资金、设施建设与项目管理等多方面的关系,因而,我国对合同能源管理、能源管理合同属性的认识比较模糊,并存在多种看法。为此,必须厘清合同能源管理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充分解析能源管理合同的法律属性,分析把握合同能源管理运营中资产等所有权归属问题,在我国现有法律体系框架范围内,正确、有效地调整合同能源管理关系,积极促进节能新技术在全社会的推广、普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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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特区的发展和十四个沿海城市的开放,涉外经济合同的数量日益增加。我国有些经济特区已经颁布了涉外经济合同的规定,国家的《涉外经济贸易合同条例》也正在制定之中。不过,对于签订涉外经济合同我们还缺乏经验。为此,迫切需要普及涉外经济合同的法律知识,使我们在同外商 相似文献